学校大类培养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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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课程设置一览(计划修读课程按修读顺序和学分量均衡分配至各学期修读的建议),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修读标注,③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
制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格式详见附件。
六、课程结构
本科教育课程分为通识课程、大类课程和专业课程三大类。
通识课程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特别是为学生了解历史发展、理解社会现实和认识多样世界提供多种思维方式和广阔教育,有利于学生形成均衡的知识结构,提升学生的认知能力;
大类课程着重建立宽厚学科知识基础,拓宽知识面,奠定学生学科专业发展基石;
专业课程着重培养学生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动手能力、创新方法。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开展创新式的个性化学习,学校设置一定学分量的“个性课程”,供学生自主设计和选择修读相关课程,或用于主修专业确认后的课程学分互通。
课程结构框架如下:
七、学分设置与最低毕业学分要求
学校实行四学期制。
每学年分秋、冬、春、夏四个学期,每学期时长为8至9周。
其中,秋、冬学期和春、夏学期可以连续安排大学分课程的教学。
在暑假安排3-4周的短学期,用于教学实践或科研训练等。
课程学分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为基础,由本科生院教务处核定。
理论课程一般以1学分核定16学时为基数,记1-0周学时;
根据理论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将1学分核定为16--24学时。
实验、习题、设计、研讨、上机等实践教学课程,根据特点可按理论课程基数的1/2--3/2计学分,0.5学分记0-1周学时。
暑假集中进行的实验、实习、上机、社会调查、科研训练等短学期实践环节,原则上按1周核定0.5或1或1.5学分,具体根据实际安排确定。
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一般按4学年制的进程安排课程及分配学分,个别专业按5学年制进程安排。
4学年制本科专业的最低毕业学分一般为160学分(不含第二课堂学分和非收费课程学分),5学年制一般为200学分。
学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经申报并经批准,可适度增加或减少学分,但不得额外增收学生学费。
学生辅修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原则上应跨大类或跨学院、系进行,学分达到所修专业要求即可;
也可单独制订课程修读方案,相近、相似的课程学分经有关学院、系认定后可以互换。
八、课程设置与修读
各学科专业培养大类修读课程类别和学分要求:
课程归类培养类别
人文类
社科类
理学类
工学类
农学类
生物医药类
通识课程
(47.5学分)
思政类
11.5
军体类
5.5
外语类
9
计算机类
5
导论类
2
通识教育实践
1
人
文
社
科
历史与文化类
文学与艺术类
经济与社会类
沟通与领导类
10.5
科学
技术
科学与研究类
技术与设计类
4.5
3
大类课程
(42学分)
人文社科类
34
22
自然科学类
4
16
36
29
工程技术类
6
20
13
艺术设计类
专业课程
(58/95学分)
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44—34(5学年制81—71)
实践教学环节
6—12
毕业论文(设计)
8—12
个性课程
(12.5/15.5学分)
通识课程、大类课程、专业课程
12.5(5学年制15.5)
非收费学分课程
(9/9.5学分)
第二课堂
特殊课程
5(5学年制5.5)
最低学分小计
160(5学年制200)+4+5(5学年制5.5)
本科教学所有课程按课程类别进行归类和编号,课程名称同时列出中文和英文名。
除思政类、军体类、导论类、通识教育实践、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外,其他课程均允许学业成绩优良、自学能力强或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按照正常申请程序,通过网络自修或以考代修获得课程学分。
修读各类课程的有关说明如下:
(一)通识课程中,思政类11.5学分、军体类5.5学分(军事理论1.5学分,体育4学分)为必修课程学分;
外语类9学分中“大学英语Ⅳ”3学分为必修学分,允许学生以考代修。
原则上,学生可自主选定通识课程的上课学期。
考虑到课程修读的先后原则,外语类、计算机类、导论类、体育等课程修读应在第1--2学年完成。
(二)大类课程学分要求为42学分。
各培养大类根据所辖专业对基础课程的共同要求设置大类必修课程模块,学分原则上占大类课程学分的45%以上。
各专业根据对基础课程的不同要求,从大类课程平台中选择适当课程组合,自主设置大类选修课程模块。
工学、医学、法学等学科应尽量设置符合执业资格要求的大类课程模块。
人文类学生应修读“高等数学”或更高级别的数学课程,其他专业类别学生应修读“微积分、线性代数”或更高级别的数学课程。
(三)专业课程通常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方向或模块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以及毕业论文(设计)。
其中,专业选修课程可选择相近专业的必修课程。
各专业原则上应开设3门以上使用外语原版教材、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的专业必修课程。
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应开设更多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的专业必修课程。
各专业应积极开设自学型、研究型、讨论型、网络型等特色课程,开放部分研究生阶段的课程供高年级学生选修。
充分利用暑假短学期,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对学生进行实习教学、科研训练、创新思维训练,加强动手能力、综合设计能力、专业创新能力的培养。
实践、实验环节不得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个学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
(四)个性课程完全由学生自主选择修读。
各专业可设置若干促进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跨专业课程或专业选修课程模块。
九、特殊培养
鼓励具有特长的优秀学生经过选拔接受特殊培养。
通过本硕博连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跨校培养、出国(境)学习交流、国际联合办学等多种途径,实现具有国际视野和多学科交叉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列入特殊培养计划的学生,由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或竺可桢学院负责管理。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处、教务处和相关院、系共同制订相应特殊培养方案。
国防生、民族班、高水平运动队、留学生、艺术设计类等特殊培养学生的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另行制订。
十、第二课堂
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推行第二课堂教育。
学生通过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获得4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按《浙江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本次制订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将在2009-2013级本科生中实施。
附件:
1.浙江大学本科大类培养方案样式
2.浙江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样式
3.浙江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一览样式
4.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样式
附件1:
浙江大学大类培养方案
大类培养特色:
大类培养面向:
(含本大类包括的专业及所在院、系名称)
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
1.通识课程修读学分
(1)思政类修读学分
(课程号)(课程名称—中文/英文)(课程学分)(建议修读年级、学期)
(2)军体类修读学分
(3)外语类修读学分
(4)计算机类修读学分
(5)导论类修读学分
(6)其他通识课程修读学分
2.大类课程修读学分
(1)大类必修课程模块修读学分
(按不同课程类别分组或模块列表)
附件2:
浙江大学专业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培养要求
专业核心课程
教学特色课程
计划学制
最低毕业学分
学科专业类别
所依托的主干学科
授予学位
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修读说明(辅修课程统一使用“*”标识,双专业/双学位课程统一使用“**”标识)
(课程学分及要求)
见×
×
大类培养方案。
(2)大类选修课程模块修读学分
(按不同课程类别分组或模块列表)
3.专业课程修读学分
(1)专业必修课程模块修读学分
(2)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修读学分
(按不同方向或模块类别分组)
(3)实践教学环节修读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修读学分
4.个性课程修读学分
学生根据个人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修读全校所有专业课程、大类课程、通识课程,也可以选择修读本专业推荐的个性课程,以强化专业知识学习。
跨类确认主修专业的学生可以使用个性课程学分对专业确认前修读的有关课程实施课程学分互通。
本专业推荐修读的个性课程(可缺省):
5.第二课堂修读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的修读关系说明(课程之间前、后修关系说明)
附件3:
浙江大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一览
建议修读年级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修读要求
(标注选修)
秋季
冬季
春季
夏季
注意:
1.在修读要求栏里,必修课程可空;
2.课程名称中打“*”号的课程为辅修课程,打“**”号的课程为双专业/双学位课程。
附件4:
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限所有专业课程)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课程类别:
预修课程:
面向对象:
教学方式:
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限100--150字)
课程简介:
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考试方式及要求:
推荐教材或参考书:
(含教材名,主编,出版社,出版年代)
(以上材料请提供中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