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事故应急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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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事故应急管理,主讲人:

黄伟纯,目录,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1.1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2.1辨识、分级2.2安全评估2.3登记建档2.4备案和核销2.5监测监控体系2.6其他安全管理要求,目录,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3.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概述3.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基本要素、编制过程与方法3.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防护用品的配备原则3.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方法、基本任务与目标,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1.1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1.1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20世纪70年代以来,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已成为世界各国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重点研究对象之一,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随之产生了“重大危害”、“重大危害设施”(国内通常称为“重大危险源”)等概念。

1.1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1993年6月,第80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将“重大事故”定义为:

在重大危害设施内的一项活动过程中出现意外的、突发性的事故,如严重泄漏、火灾或爆炸,其中涉及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并导致对工人、公众或环境造成即刻的或延期的严重危险。

将“重大危害设施”定义为:

长期地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核设施、军事设施以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

印度博帕尔事件,1984年12月3日凌晨,印度博帕尔市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公司的农药厂发生毒气泄漏,30吨毒气化作浓重的烟雾以5千米/小时的速度迅速四处弥漫,很快就笼罩了25平方公里的地区,几天之内有2500多人毙命。

至1984年底,该地区有2万多人死亡,20万人受到波及,附近的3000头牲畜也未能幸免于难。

1.1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2000年我国颁布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将重大危险源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009年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进行了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1.1重大危险源基本概念,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如汽油的临界量:

200吨。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一个(套),几个(套),GB182182009,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即临界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t。

GB182182009,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规定,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GB182182009,表1具体列出了78种危险化学品,表2中按危险类别将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和毒性物质9类。

请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将汽油的临界量定为200吨,甲苯的临界量是500吨。

现有一储罐区储存汽油、甲苯各140吨,该罐区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吗?

140200+140500=0.70.28=0.981不构成,1.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1.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

1.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1.3.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分级管理,校正系数主要引入了与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相对应的校正系数,以及重大危险源单元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的引入主要考虑到毒性气体、爆炸品、易燃气体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例如易燃液体)在危险性方面的差异,以体现区别对待的原则。

的引入主要考虑到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对周边环境、社会的影响。

周边暴露人员越多,危害性越大,引入的值就越大,其重大危险源分级级别就越高,以便于实施重点监管、监控。

1.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分级指标R的计算方法校正系数的取值校正系数的取值分级标准,

(一)分级指标,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二)R的计算方法,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

吨);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

吨);1,2,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的取值,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值,见表1和表2:

表1校正系数取值表,注:

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三)校正系数的取值,表2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值取值表,注:

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4取值。

(四)校正系数的取值,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值,见表3:

表3校正系数取值表,(五)分级标准,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告诫人们:

应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

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二十四条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二十五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八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辨识与评估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号,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法规依据,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号,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2.1辨识、分级2.2安全评估2.3登记建档2.4备案和核销2.5监测监控体系2.6其他安全管理要求,2.1辨识、分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2.2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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