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监测报告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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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升1位,比2013年提升9位;
排全市第2位,比2013年提升11位。
(3)环境质量指数,实现程度为86%,比2013年提高3.3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4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51位,比2013年下降21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12位,比2013年下降6位;
排全市第14位,比2013年下降5位。
(二)6大类指标分析
(1)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70.1%,比2013年提高3.3个百分点,差目标值29.9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全面小康经济发展实现程度平均值(81.3%)11.2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75位,比2013年下降4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4位,比2013年下降1位;
排全市第12位,与2013年持平。
(2)社会和谐,实现程度为95.7%,比2013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差目标值4.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全面小康社会和谐实现程度平均值(90.6%)5.1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34位,比2013年提升19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2位,与2013年持平;
排全市第11位,比2013年提升2位。
(3)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91.8%,比2013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差目标值8.2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33位,比2013年提升46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1位,比2013年提升10位;
排全市第8位,比2013年提升2位。
(4)民主法治,实现程度为87.4%,比2013年提高1.1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2.6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全面小康民主法治实现程度平均值(89.5%)2.1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71位,比2013年下降17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10位,比2013年下降3位;
排全市第9位,比2013年提升1位。
(5)文化教育,实现程度为96.5%,比2013年提高3.9个百分点,差目标值3.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全面小康文化教育实现程度平均值(91.9%)4.6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26位,比2013年下降2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5位,比2013年上升1位;
排全市第8位,比2013年下降2位。
(6)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91.4%,比2013年提高2个百分点,差目标值8.6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全面小康资源环境实现程度平均值(97.1%)5.7个百分点;
排全省第80位,比2013年下降30位;
排全市第14位,比2013年下降6位。
(三)25项二级指标分析
(1)人均GDP实现程度为51.8%,比2013年提高9.8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人均GDP实现程度平均值(73.2%)21.4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60%以下的28个县之一。
实际完成值为16275元,比2013年提高3091元,差目标值(31400元)15125元。
(2)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实现程度为53.1%,比2013年提高23.4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74%)20.9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未达60%的27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75位,与2013年持平;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10位,与2013年持平;
排全市第14位,比2013年下降1位。
实际完成值为23.9%,比2013年提高10.5个百分点,差目标值21.1个百分点。
(3)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为66.8%,比2013年下降2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平均值(84.3%)17.5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60%至70%之间的7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84位,比2013年下降13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8位,比2013年下降2位;
排全市第11位,比2013年下降4位。
实际完成值为56.8%,比2013年下降1.7个百分点,差目标值28.2个百分点。
(4)农业发展指数实现程度为87.3%,比2013年提高8.5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农业发展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90.7%)3.4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80%至90%之间的18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63位,比2013年提升6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7位,与2013年持平;
排全市第10位,与2013年持平。
实际完成值为87.8%,比2013年提高8.5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2.2个百分点。
(5)城镇化率实现程度为87.8%,比2013年提高8.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城镇化率实现程度平均值(86.5%)1.3个百分点。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54位,比2013年下降39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5位,比2013年下降4位;
排全市第13位,比2013年下降7位。
实际完成值为39.7%,比2013年提高4.9个百分点,差目标值5.3个百分点。
(6)就业水平指数实现程度为82.2%,与2013年持平,差全省88个县就业水平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85.7%)3.5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70%至90%之间的62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54位,比2013年下降16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6位,与2013年持平;
排全市第9位,与2013年持平。
实际完成值为82.2%,与2013年持平,差目标值17.8个百分点。
(7)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指数实现程度为81.7%,比2013年提高4.4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84.5%)2.8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80%至90%之间的28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46位,比2013年下降4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3位,比2013年下降1位;
实际完成值为81.7%,比2013年提高4.4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8.3个百分点。
(8)城乡居民收入比实现程度为100%,已达标,比2013年提高37.4个百分点,实际完成值为2.94%,比2013年提高0.66个百分点,是全省已达标的43个县之一。
(9)贫困乡镇发生率实现程度为78.6%,比2013年提高7.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贫困乡镇发生率实现程度平均值(75.1%)3.5个百分点。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53位,比2013年提升12位;
排全市第13位,比2013年提升1位。
实际完成值为21.4%,比2013年下降7.2个百分点(该指标为逆指标),与目标值0还有很大差距。
(10)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实现程度为100%,实际完成值为95.8%,是全省已达标的24个县之一。
(11)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实现程度为100%,比2013年提高3.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99.3%)0.7个百分点,是全省已达标的51个县之一。
(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为99.7%,比2013年提高12.4个百分点,与全省88个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平均值(99.7%)持平。
实际完成值为19947元,比2013年提高2941元。
(1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96.9%,比2013年提高27.9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平均值(92.8%)4.1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达90%以上的36个县之一。
实际完成值为6785元,比2013年提高1952元。
(14)恩格尔系数实现程度为96.4%,比2013年提高1.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恩格尔系数实现程度平均值(95.3%)1.1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达90%以上的73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41位,比2013年下降6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2位,比2013年下降1位;
排全市第10位,比2013年下降5位。
实际完成值为41.5%,与2013年持平,差目标值1.5个百分点。
(15)住房指数实现程度为78.9%,比2013年下降9.8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住房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83.4%)4.5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达下降73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65位,比2013年下降6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10位,比2013年下降1位;
排全市第10位,比2013年下降4位。
(16)居民出行便捷指数实现程度为76.7%,比2013年提高11.5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实现程度平均值(79.3%)2.6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70%至80%之间的29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51位,比2013年提升4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6位,比2013年提升1位;
实际完成值为76.7%,比2013年提高11.5个百分点,差目标值23.3个百分点。
(17)医疗卫生发展指数实现程度为88%,比2013年提高1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实现程度平均值(83.1%)4.9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80%至90%之间的23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36位,比2013年下降12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4位,与2013年持平;
排全市第4位,比2013年提升3位。
实际完成值为88%,比2013年提高11.6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2个百分点。
(18)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备率实现程度为94%,比2013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实现程度平均值(95.5%)1.5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90%以上的73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62位,比2013年提升4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4位,比2013年提升4位;
排全市第11位,与2013年持平。
实际完成值为84.6%,比2013年提高12.8个百分点,差目标值5.4个百分点。
(19)社会安全指数实现程度为97.1%,比2013年下降1.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社会安全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91.1%)6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在90%以上的56个县和实现程度下降的44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12位,比2013年下降6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4位,比2013年下降2位;
排全市第1位,与2013年持平。
实际完成值为97.1%,比2013年下降1.7个百分点,差目标值2.9个百分点。
(20)县级政府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实现程度为72.8%,比2013年下降5.9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县级政府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实现程度平均值(83.3%)10.5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下降的41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88位,比2013年下降21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13位,比2013年下降2位;
排全市第14位,比2013年下降2位。
实际完成值为72.8%,比2013年下降5.9个百分点,差目标值7.2个百分点。
(21)文化发展指数实现程度为91.5%,比2013年提高2.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文化发展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85.4%)6.1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达90%以上的38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36位,比2013年下降8位;
排全省13个发展困难县第7位,比2013年下降3位;
实际完成值为91.5%,比2013年提高2.5个百分点,差目标值8.5个百分点。
(22)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实现程度为98.5%,比2013年提高8.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88个县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93.6%)4.9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达90%以上的68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21位,比2013年提高25位;
排全市第7位,比2013年提高3位。
实际完成值为98.5%,比2013年提高8.4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5个百分点。
(23)每万人人才资源数实现程度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3人,比2013年增加36人,是全省已达标的49个县之一。
(24)耕地保有量指数实现程度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1.8%,是全省已达标的86个县之一。
(25)环境质量指数实现程度为86%,比2013年提高3.3个百分点,差全省88个县环境质量指数实现程度平均值(95.7%)9.7个百分点,是全省实现程度超过85%的30个县之一。
实现程度排全省第51位,比2013年下降21位;
实际完成值为86%,比2013年提高3.3个百分点,差目标值14个百分点。
综合分析,三项核心指标中,人均GDP和环境质量指数是全面小康创建的重点,且环境质量指数最容易出现波动。
6大类指标中,经济发展指数是最大“硬伤”。
25项二级指标中,人均GDP、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贫困乡(镇)发生率、住房指数、居民出项便捷指数、县级政府服务群众满意度这7项指标实现程度均在80%以下,是全面小康创建的短板指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方面。
XX属于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质量不高,整体经济缺乏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支撑,发展内生动力不强。
2014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0.44亿元,仅为全市的2.17%;
人均GDP为16275元,为全市的53.5%。
重点项目少,新开工项目不足,单体投资少,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总量上不去,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仅为20987元,差目标值(50000元)29013元,尚未过半。
我县资源短缺,优势企业匮乏,应税大项目少,财税结构比较单一,全县财政总收入6.58亿元,仅为全市的1.6%;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7亿元,仅为全市的2%。
工业经济薄弱,规模企业少,农产品加工企业多,产业链条不长,农产品附加值不高等因素影响,全县2000万元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3.48亿元,仅为全市的0.43%;
产业结构矛盾突出,三次产业结构为34.7︰18.6︰46.7,工业和服务业务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差目标值(85%)18.2个百分点。
受以上指标的影响,降低了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成为6大类指标中实现程度最低的指标。
(二)社会和谐方面。
反映社会和谐的4个指标中,城乡居民收入比、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已达标外,贫困乡镇发生率依旧是影响社会和谐指数实现程度的最大短板,按照2736元的新贫困线标准,全县还有贫困人口4.65万人。
从贫困人口看,全县还有扶贫对象4万多人,贫困程度较深。
从收入情况看,2014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85元,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劳务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占比不大,财产性收入几乎空白,收入来源极其单一,因病、因灾返贫的现象时而有之,2015年决战决胜“减贫摘帽”的压力依然较大。
(三)生活质量方面。
反映生活质量的6个指标中,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这3个指标实现程度达到90%以上,超过了全县总体实现程度。
住房指数实现程度未达80%,其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农村危房改造户数占比等指数与目标值还有很大差距。
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仅为0.9人,差目标值(1.5人)0.6人,导致医疗卫生发展指数处于全省、全市挂末位置。
全县277个原建制村中还有84个村公路未硬化、200个10户以上集中居住的寨子还未通公路,居民出行便捷指数仅为76.7%,差目标值(100%)23.3个百分点。
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仅为4.56平方米,差目标值(10平方米)5.44平方米。
(四)民主法制方面。
反映民主法制的3个指标中,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备率、社会安全指数实现程已达90%,其中的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率、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率分别差目标值(90%)2个、8.5个、9个、2个百分点,而县级政府服务群众满意实现程度仅为72.8%,排全省、全市最后一位。
受以上指标影响,民主法制实现程度仅为87.7%,是6大类指标中实现程度未达90%的两个指标之一。
(五)文化教育方面。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8%,差目标值(4%)0.2个百分点,文化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0.8%,差目标值(1%)0.2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7.4%,差目标值(100%)12.3个百分点。
这些指标导致了文化教育指数实现程度在全省、全市排位均下降。
由于XX财政十分困难,投入欠账较大,要保持、提升文化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等指标实现程度的难度压力较大。
(六)资源环境方面。
全县14个乡镇中,除XX建有污水处理厂外,其余乡镇均为建设污水处理厂,导致城镇污水处理率仅为28.9%,差目标值(75%)46.1个百分点,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28.6%,差目标值(1.4)个百分点。
这些指标导致了资源环境指数实现程在全省、全市的排位大幅下降。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力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推进小康建设。
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
坚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把扶贫资源用到最贫困的村、最困难的户和贫困群众最急迫的事情上,决不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决不让“平均收入”掩盖“不平均”,确保2015年实现“减贫摘帽”目标。
实施新型工业壮大工程。
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凝神聚气抓工业,全神贯注抓园区。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争取尽快列入省级开发区序列。
依托自身资源和成渝产业辐射,培育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制药、食品加工、能矿开发”等产业,抓好工业企业“百千万”工程,重点推进铝土矿开发,加快角木塘、官庄、浩口水电站建设。
2015年完成工业投资28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
实施现代农业推进工程。
侧重山地高效农业开发,持续推进“53111”农业产业化工程,在巩固烤烟支柱产业的同时,培育壮大以中药材、茶叶、果蔬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建设。
2015年确保实现农业总产值26亿元。
实施生态旅游培育工程。
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推动生态与旅游深度融合,打好“生态旅游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着力打造全境域生态旅游景观。
2015年确保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以上,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亿元以上。
实施城镇倍增集聚工程。
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
加快城区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城区管理,加大绿化美化亮化力度,巩固“三创”成果。
强化城区经营,运用市场手段,走“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市场化路子。
加快小城镇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小城镇建设“七个一”工程,不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2015年确保城镇化率提高到40%以上。
实施美丽乡村推广(提升)工程。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编制完善新农村建设近期、中期和长远规划。
继续整合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增减挂钩等项目,坚持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覆盖率,2015年实施黔北仡佬民居7000户,确保覆盖率提高到62%。
利用农民夜校等文化阵地,广泛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积极营造文明和谐新风尚。
实施基础设施先行工程。
大力推进交通建设,确保如期建成道安高速公路(XX段),2015年确保基本实现镇际公路循环成网、原建制村和村民组公路100%通达。
大力推进水利建设,确保2015年全面解决全县饮水困难问题。
大力推进电力通讯建设,努力实现“用上电”向“用上优质电”的转变;
2015年全面扫除10户以上集中居住村组通信盲区,实现信号覆盖率95%以上。
实施和谐民生优先工程。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确保在全省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率先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加快卫计体制改革和医药改革,进一步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医疗保障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抓好就业创业培训,确保每户农户有1个致富产业、有1人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
全面启动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2015年实现农村敬老院入住率50%以上。
深化“平安XX”建设,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机制,加快信访法治化进程,统筹抓好安全生产,提升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致力强化“五大保障”,全力保障小康创建。
坚持招商引资,强化投入保障。
立足当前、立足资源、立足区位、立足政策,着眼长远、着眼发展趋势、着眼市场定位、着眼科技创新,实行领导带头招商、专业招商、驻点招商等工作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转变招商观念,提高招商门槛,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大招商、招大商,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助推经济发展。
2015年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50亿元以上。
坚持统筹兼顾,强化要素保障。
强化用地用林报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强化和谐征拆,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强化项目资金争取,力争更多上级项目资金落户XX;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管理和培养力度。
坚持深化改革,强化机制保障。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改革部署,强化战略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积极对接上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突破发展瓶颈。
着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县四家班子领导挂帮乡(镇)挂钩村(社区)机制、项目首席责任人机制、项目建设工作督导机制和项目建设推动落实机制。
坚持依法治县,强化环境保障。
以法治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以法治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实现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大政府小社会向大社会小政府转变。
以法治建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