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的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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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信访维稳组,由常务副镇长陈立新牵头,派出所、城管队、信访办、国土所、规划所、新村办为成员,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中信访人员的接访、息访及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工作,及时果断打击和处置恶意破坏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人和事。

三是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委员付利国牵头,负责宣传报道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中涌现的正反面典型,统一宣传口径,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和相关媒体,为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联合执法组。

由人大主席曾和平牵头,派出所、城管队、信访办、国土所、规划所、林业站、新村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阻碍宅基地改革试点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4日前完成)

一是镇政府召开试点村小组长、村干部、全体镇干部动员和培训大会。

(5月14日前完成)

二是各村委会必须召开试点村村民动员大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制定完善理事会章程(5月12日前完成)。

5月14日将理事会名单报宅基地管理试点办。

三是各村委必须在每个试点村写宅基地改革永久性标语2条,非x年试点村写宅基地改革永久性标语1条,各试点村必须要有一个宣传栏、一个公示栏,一只意见箱和一部咨询电话。

宅基地管理试点知识问答和公开性必须要送到每家每户。

(二)开展试点阶段(x年5月至X年12月)

1、第一批试点(x年5月完成)

选择一个有代表性,人口300人以上,群众基础比较好,村干部工作能力强的村做试点,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先行先试,摸索经验。

(1)宣传发动(5月10日前完成)

召开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制定完善理事会章程。

(2)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内业准备(5月11日前完成)

依据派出所户籍信息,初步确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总户数,做到不漏户,不漏屋。

第二步,上户核查(5月12日前完成)

上户核对人口信息,明确户主,核定家庭人员,收集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核实后复印。

上户调查权属,核对每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含住房、院套、猪牛栏、厕所等。

第三步,面积丈量,填写调查摸底表(5月15日前完成)

丈量每户破旧房屋,新建房屋及附属设施(附房、猪牛栏、厕所,院套等),对多户一宅的,按照权属实地拆分。

面积丈量后,统一上图,编写宗地号,填写好调查摸底表。

(3)酝酿制度阶段(5月20日前完成)

因地制宜,结合村庄实际,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由镇工作组干部具体指导试点村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理事人员制定宅基地管理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一步,组织试点村群众代表,致富能手、在外知名人士座谈,征求意见。

(5月16日前完成)

第二步,试点村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统一思想,形成宅基地管理制度初稿。

第三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5月18日前完成)

第四步,理事会根据村民意见修改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5月20日前完成)

(4)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阶段(5月25日前完成)

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逐步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超标准占用、闲置浪费等问题,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促使宅基地有序退出。

第一步,确定不能有偿使用的房屋。

(5月21日前完成)

对不符合村庄规划,破烂不堪的旧房,户外的厕所,猪牛栏、影响村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院套不允许有偿使用,必须无条件拆除退出。

镇新村办、规划所负责该工作技术指导。

第二步、组织村组干部、村民理事会上户填写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流转)申请表,村民签字后,登记造册,进行公示。

(5月22日前完成)

第三步,对有偿使用宅基地的:

下发缴费通知单,上户收取有偿使用费并公示。

对有(无)偿退出的,限期拆除自愿退出的多宅部分、超占部分以及闲置、倒塌、废弃的房屋和附属设施。

对提出申请流转的对象,要进行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审批,签订流转协议,办理变更登记。

(5月25日前完成)

(5)宅基地的分配、管理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第一步,退出的宅基地一律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理事会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合适的方式分配宅基地,鼓励采取竞价择位方式分配宅基地。

第二步,加强宅基地管理,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步,严格审查建房条件,切实把好“一户一宅”主体资格关,规划关、面积关、地类关、公议公示关、建新拆旧关、收费关。

(6)环境整治阶段(6月10日前完成)

第一步,垃圾清运。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场地。

第二步,绿化美化。

按照村庄规划,对村庄内统一平整绿化美化,提升村庄品味。

第三步,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开展村内道路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建设,改水改厕及环境整治。

(7)总结评估阶段(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总结每阶段的做法、成效、问题、打算,汲取经验,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形成实践成果。

2、第二批试点(x年6月-12月)

总结第一批先行先试点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抓好x年度秀美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点,35个村庄55个点。

由五个工作组具体抓落实。

(1)宣传发动(6月10日前完成)

(2)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内业准备(6月11日前完成)

第二步,上户核查(6月12日前完成)

上户核对人口信息,明确户主,核定家庭人员,收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步,面积丈量,填写调查摸底表(6月15日前完成)

(3)酝酿制度阶段(6月30日前完成)

(6月20日前完成)

(6月25日前完成)

(6月28日前完成)

(6月30日前完成)

(4)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阶段(8月20日前完成)

(7月10日前完成)

对不符合村庄规划,破烂不堪的旧房,户外的厕所,猪牛栏、影响村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院套不允许有偿使用,,必须无条件拆除退出。

镇规划所、新村办负责该工作技术指导。

(7月20日前完成)

(8月20日前完成)

(5)宅基地的分配、管理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6)环境整治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9月10日前完成)

(9月20日前完成)

(9月30日前完成)

(7)总结评估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3、第三批试点(X年1-12月)

总结第一、第二批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重点做好X年秀美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点工作。

(三)全面铺开阶段(x年1月-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工作职责

镇政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宅基地试点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委会是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宅基地管理试点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各试点村民理事会是宅基地管理试点的实施主体,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

镇国土所负责宅基地试点技术指导,完善宅基地管理档案。

镇规划所负责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村庄规划执行的技术指导。

镇新村办(人居环境办)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内不符合规划、破烂房屋、厕所、畜禽房屋等附房的拆除、试点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提供试点村宅基地农业户口和户数,打印花名册,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

镇纪委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全程监督,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问责处理,对党员干部不履行试点职责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

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镇试点办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的工作制度。

同时将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列为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1、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要带头缴交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带头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对应交而拒不交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应退而拒不退出宅基地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2、对打招呼、说清、干扰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党员干部,由纪检部门进行约谈。

3、对工作开展缓慢,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问责。

4、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和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5、对未完成年度试点任务的村委会,取消该单位的年终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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