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编码规则模板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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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的代码为35。

3.第4-5位:

证卡核发年份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取公元纪年后两位。

例如:

21表示证书核发时间为2021年。

4.第6-9位:

质量督导员证卡序列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由证卡颁发机构按年度分别从0001-9999依次顺序取值或由证卡颁发机构统筹研究确定并赋码。

二、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内督)

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内督)证卡编码由1位大写英文字母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主要包括4个部分:

具体表现形式见表3。

表3证卡编码构成

10

11

12

13

证卡类别代码

证卡类别指内部质量督导员,主要来自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其代码分别使用大写英文字母H、Y和S表示。

见表4。

表4证卡类别代码

行业部门

H

用人单位

Y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S

2.第2-7位:

证卡颁发机构代码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1)行业部门证卡颁发机构代码取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研究确定并赋码。

(2)用人单位证卡颁发机构代码取值,其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用人单位取值为两个0和4位阿拉伯数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评价机构代码);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取值为6位阿拉伯数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序列码)。

(3)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证卡颁发机构代码取值,其中:

两个0和4位阿拉伯数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评价机构代码);

(4)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取值为6位阿拉伯数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序列码)。

3.第8-9位:

21表示证卡核发时间为2021年。

4.第10-13位:

 

附件2

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制作说明

内容

规格

证卡尺寸

统一尺寸,正反两面,单面尺寸为:

宽80mm,长110mm,厚度1mm(非硬性要求,可根据选用的材质确定)

正面

标题:

16磅,黑体加粗,24磅行间距

照片:

彩色1寸照片(尺寸2.5cm*3.5cm)正文:

12磅,黑体,22磅行间距

反面

印制单位:

12磅,黑体加粗,24磅行间距

证卡材料

(非硬性要求)

PVC层压打印料A4*0.17mm、夹层、保护膜、卡套、挂绳

制作要求

用层压机进行高温层压,约40分钟。

待温度下降后,进行人工膜切、人工打孔,检查、包装。

注:

制作说明仅供参考。

附件3

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内部督导评分表

机构名称

考场数

考生人数

督考日期

职业(工种)

等级

督考项目

主要内容和评分

标准

中项得分

评分细则

细项得分

备注

20分

1.有入场标志、考场分布、考场规则告示(5分)

(1)考点布置齐备[1]得1分,缺项得0分;

(2)理论考场标志齐备[2]得2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实操考场标志齐备[3]得2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理论考试一人一桌,桌距符合要求,考生物品集中统一摆放(5分)

(1)职业院校学生理论免试不扣分;

(2)符合标准化理论考场[4]、计算机考场[5],得5分;

(3)非标准化考场,座位间距不小于80厘米,符合得4分;

不符合以上要求,不予认定。

否定项

3.技能考核场地、设备仪器、工卡量具、备料满足各项考核要求(10分)

考核场地、设备仪器、工卡量具、备料符合本场职业(工种)考核要求[6],得10分,有一项不符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4.考评人员、监考人员配备比例符合要求(10分)

(1)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例不低于1:

15,每间不少于2人;

(2)考评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7];

(3)考评人员符合派遣要求[8];

符合以上要求得10分,否则不予认定。

5.考评人员熟悉评分标准,评分记录表签字完整(10分)

(1)考评组长召开考前会议,统一评分标准得1分,否则得0分;

(2)考评人员考前检查设施设备得1分,未检查得0分;

(3)考评人员阅卷规范、评分记录表签字完整[9]得8分,有一项不完整扣1分,扣完8分为止。

6.试卷形式和内容符合职业(工种)要求(10分)

(1)试卷、评分表、备料单等按规定从题库或卷库抽取得10分;

试卷印制不规范[10],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试题管理混乱,存在泄密失密现象,认定结果不予承认。

7.试卷按时启封、收交装封(10分)

(1)符合试卷查验启封[11]得4分,有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4分为止;

(2)试卷按时收交、及时装封[12]得6分,有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6分为止;

8.本场考试符合评价计划、实施方案(10分)

(1)实际考核安排与评价计划一致得2分,否则得0分;

(2)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得8分,认定过程中违规调整考核内容(未低于国家标准)扣8分,或出现以下情况[13],有一项扣2分,扣完8分为止:

(3)认定过程中调整试题内容低于国家标准或更改实操考核形式,认定结果不予承认。

9.抽査资料、台账完整(10分)

检查资料、台账[14],全部符合要求得10分,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10.考场纪律没问题(10分)

考场纪律无问题得10分,每出现一条[15]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1.监考、考评、管理人员无违纪(10分)

(1)监考、考评、管理人员无违纪得10分,每出现一条[16]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监考或考评人员不负责任,存在集体舞弊现象,认定结果不予承认。

其他

1.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时,擅自破格申报条件,且未经职代会或董事会同意并公示。

2.未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岗位评价规范开展评价、超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开展评价、违规开展评价。

3.理论和技能等考场现场无视频监控

否定项说明:

总得分

督导人员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评分细则》根据《评分细目与说明》;

2.各质量督导员委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修改此表内容,

报中心备案后使用。

评分细目与说明

[1]考点布置具备以下标识:

(1)考务办;

(2)禁区标识;

(3)考场指引标志;

(4)考场分布图;

(5)考场规则。

[2]理论考场具备以下标志:

(1)考场号;

(2)考生信息(含姓名、准考证号、职业、等级、科目等信息);

(3)桌号。

[3]实操考场具备以下标志:

(1)考核场次;

(2)考核模块标识;

(3)考生信息(含姓名、准考证号、职业、等级、科目等信息);

(4)工位号。

[4]标准化理论考场符合以下要求:

(1)考场环境、室内外必须干净、整洁;

(2)每个考场30套桌椅,单人单桌单行;

(3)前后、左右必须保持80厘米以上的距离;

(4)有考生物品存放处。

[5]标准化计算机考场符合以下要求:

(1)不低于50台计算机的专用机房;

(2)计算机硬件满足考试系统要求;

(3)有考生试卷备份设备;

[6]技能考场应满足以下要求(参照标准化技能考场要求):

(1)考核场地、考核工位应满足该批次当天完成考核要求;

(2)设备仪器、工卡量具应满足考核需求;

(3)按照考场准备通知单备料;

(4)考核现场需符合考核职业(工种)安全生产要求;

(5)某些职业确需不同时间段完成,应提前准备不同的试卷;

(6)考核模块之间应保持间距;

(7)分场次考核必须配备候考室;

(8)其他。

[7]考评人员人数视考核模块、考生人数确定,原则上每个模块配备不少于1人,保证当天完成考核。

[8]考评人员派遣符合以下要求:

(1)考评员必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考评员证卡;

(2)担任技师、高级技师评价的考评员应具备高级考评员资质;

(3)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证卡在有效期内;

(4)考评员派遣应执行轮换、回避制度。

[9]阅卷不规范、评分记录表填写不完整情况:

(1)理论阅卷:

①未使用红笔阅卷;

②阅卷人未签字;

③统分错误;

④成绩填写错误未签字确认;

⑤自制的答题纸不规范;

⑥岀现雷同试卷;

⑦其他。

(2)技能评分:

①未使用红笔填写评分项;

②扣分项和得分项填写混乱;

③无细项得分;

④统分错误;

⑤评分表签字不完整;

⑥评分记录表中考生信息填写不完整;

[10]试卷印制不规范情况:

(1)试卷错印漏印;

(2)试卷排版混乱,影响考生答题;

(3)试卷字体、字号不统一;

(4)试卷整体格式不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样式;

(5)其他。

[11]查验过程应做到以下3点:

(1)理论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应查验试卷封面信息与本考场是否一致;

(2)实操考试开始前,考评人员应査验试卷、评分表封面信息与本考场是否一致;

(3)现场请两位考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2]试卷收交应做到以下2点:

(1)理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负责试卷、答题卡(卷)清点,交内部督导验收后双方签字封装;

(2)实操考试结束后,考评人员负责试卷、评分记录表清点,检查评分记录表签字是否齐全,成绩汇总表经考评组长签字后交内部督导验收,双方签字后封装。

[13]未执行考试计划的情况:

(1)实际考生人数多于方案中人数;

(2)理论、实操考试时间未按照考试计划中执行:

(3)考评人员有变动;

(4)监考人员有变动;

(5)内部督导人员有变动;

(6)理论考试形式未按考试计划执行;

(7)认定地点与考试计划中不一致;

[14]现场查验资料、台账:

(1)认定申请表;

(2)认定人员名册;

(3)考核方案;

(4)考评人员告知书;

(5)监考人员告知书;

(6)内部督导告知书;

(7)考生签到表;

(8)考场情况记录表(理论和技能);

(9)考生成绩汇总表;

(10)理论、技能试卷;

(11)理论答题卡(卷)、技能评分表;

(12)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材料(一、二级);

(13)视频监控;

(14)报名材料;

(15)其他。

[15]考场违纪行为出现以下:

(1)考生未持“双证”入场;

(2)考生物品未按规定摆放;

(3)手机未统一上交;

(4)有夹带、抄录、传递等情形;

(5)考生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6)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离现场;

(7)交卷后考生在考场周围逗留、交谈扰乱考场秩序;

(8)考试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9)考场外和候考室秩序混乱;

(10)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1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12)不服从考评人员安排;

(13)其他。

[16]监考、考评、考务人员出现以下违纪行为:

(1)相关人员未佩戴证件(扣1分/人);

(2)未逐一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3)未宣读考场纪律;

(4)未按时发放试卷;

(5)考试结束未按时收卷或停止操作;

(6)对考试现场违纪现象未及时制止;

(7)考试过程中与考生交流考评内容;

(8)未按时到岗,考试期间擅离职守;

(9)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制止;

(10)未按标准阅卷、评分未制止;

(11)其他。

说明:

1.《评分细目》内容可以现场评分的,督导人员应现场评分,给出《细项得分》。

2.《评分细目》内容现场无法评分的,督导人员应釆取实地查阅、现场提问、电话询问、事后抽查等形式给出得分,并在备注栏目中留下记载。

3.督导人员根据《评分细目》评分汇总得出《中项得分》和总得分,考核结束后将结果上传系统。

4.督导人员在对照评分细目评分时,需同时做好考核现场照片和视频留存,实时上报系统。

5.如果考核现场出现“否定项”情况,督导人员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双方同意后方可取消本场次认定结果,该场认定总分为0分。

6.督导人员评分在60至84分之间的,评价机构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说明、整改措施、全程监控视频等资料全面调查,若属外部客观因素或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并且扣分项目对评价结果公正性没有直接影响,评价结果予以认可,责令限期整改;

若扣分项目对评价结果公正性有直接影响,评价结果不予认可。

7.督导人员评分低于60分的,评价机构负责人经核查确认无误后,对评价结果不予认可。

附件4

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外部督导情况记录表

评价机构

认定地点

认定时间

认定职业(工种)、级别

认定人数

质量督导员签名:

(外部)(证号:

(内部)(证号:

违规违纪处理程序:

质量督导员应立即制止,责令主考按有关规定处置;

发现导致考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失真的情况,立即上报委派机构或省中心请示处理。

参加考前会议工作要求:

1.听取主考汇报考务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提出纠改意见;

2.检查试卷密封情况(封条完整无更换);

3.督导小组组长随机调整纸质化考场监考员监考考室;

4.确认监考员为非监考专业教师;

5.提出要求(考评员、监考员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等)。

评价组织工作检查

评价计划

1.评价时间、评价人数及评价内容是否与评价计划一致

一致

部分一致

不一致

人员安排

2.考评人员、内部督导员的安排是否与评价计划一致

3.考评人员、考务人员配备及分工是否合理,符合规定

合理

部分合理

不合理

现场布置

4.考核现场、设备、材料和工具是否符合本次评价需求

符合

部分符合

不符合

5.评价现场环境符合各项要求

(安静、整洁、通风、灯光、防火与安全出口标识等)

6.考试室外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张贴考场须知、违纪处罚规定、考生信息

评价过程检查

7.考评人员、考务人员、内部质量督导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考试期间没有擅离职守

尽职

部分人员工作不到位

失职

8.出入试室的工作人员是否全程佩戴相应胸卡

认定过程

9.考试开始/结束时间是否与评价计划报备一致

10.是否按要求核对考生的证件信息、做好考生签到与考场记录

11.抽查考生信息是否与此次评价计划一致

12.评价现场秩序情况

良好

一般

混乱

13.评价过程是否进行录像

有录像且全程、全场覆盖

有录像但未能全程、全场覆盖

没录像

14.被督导单位是否配合外部质量督导人员工作

积极配合

被动配合

不配合

评分过程

15.试卷袋拆封前有做好密装,考生试卷有进行密封装订

16.实操评分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7.理论阅卷评分(评审、评定)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纸质试卷阅卷人员具备考评员资格)

18.考评人员是否按规范对试卷、评分表、考场记录表等相关表格或考务档案签名确认

意见

存在问题:

总体评价:

外部质量督导员签名:

注:

1.请在与事实相符的选项前打勾,督导发现问题按序号在“意见”栏进行说明;

2.请于督导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派机构反馈督导情况;

3.各质量督导员委派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修改此表内容,报

省中心备案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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