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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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文件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16)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娄政发〔2017〕14号文《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参照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8]557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格式,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项目专用本。
本文件必须与《范本》配套使用,单独使用无效。
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四、当本文件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五、招标文件中所指复印件,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要求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第一卷
第一篇招标公告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涟源市交通运输局以湘发改基础(2017)1076号、娄发改行审(2017)53号、涟交发(2017)275、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源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的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
路线起于涟源市渡头塘镇增加片区红旗村,止于桥头河镇水源村。
路线全长约14.485公里,该项目工程建安费8412万元;
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
路线起于涟源市土珠桥村,止于涟源市七星街增加村,与S218相交。
路线全长约5.477公里,该项目工程建安费4300万元;
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
涟源茅塘至龙山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涟源市茅塘镇,终点位于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路线全长11.2公里;
涟源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涟源市三甲乡原六甲村,终点位于涟源市三甲乡原二甲村,连接G207线,路线全长1.9公里,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项目工程建安费合计2632万元。
1.2合同生效后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保修期结束,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施工阶段工期为24个月(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施工阶段工期为24个月(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施工阶段工期为24个月(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以合同为准),准备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49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每个项目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
负责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1.3监理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1.4监理内容: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等工程施工的施工监理。
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标段。
1.5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2.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证,并登记在投标人处;
2.3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2.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08年版)“投标人须知”第2.5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近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和审查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整。
3.2缴纳时间:
2018年3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3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
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
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3.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3.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3.4.3本项目本次招标若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
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3.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3.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
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3.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
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2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补充文件等。
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递交至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
娄底市湘中大道娄底市政务大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涟源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涟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涟源市人民路257号)
联系人:
周先生谢先生
电话:
1397389006813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联系人:
颜先生李女士
137********186********
监督部门:
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娄底市湘中大道
0738-*******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项目概况
具体信息或数据
招标人
周先生谢先生
139********13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颜先生李女士
项目名称
监理机构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
为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环保绿化等其它工程施工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
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
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明确
资金来源
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已落实。
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工程的监理费用。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2
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个合同段
2.2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不接受
2.2
(1)
联合体成员数量
不适用
4.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不组织(自行考察)
现场集中考察时间、地点
5.1
是否召开标前会议
不召开
标前会时间、地点
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
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问
5.3
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
6.5
招标人是否设投标控制价上、下限
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为:
326万元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上限为173万元
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上限为93万元
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上限为60万元
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下限为:
不适用
6.6
招标人是否设定标底
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7天前
10.2
监理服务费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0.4
(10.5)
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
在服务期内监理服务费不调整。
超出服务期,按签订的补充协议进行调整
11.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陆万元整(人民币)
2、缴纳时间:
到2018年3月11日17:
00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3、缴纳方式: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
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
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
12
投标文件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
13.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份
1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密封于一个内层信封中,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密封在另一个内层信封中,再将两个内层信封装入一个外层信封中密封成为一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装必须使用内、外两层信封,内、外层信封应分别加贴封条并盖密封章。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奖项等资料)进行扫描。
扫描的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PDF格式制作成电子版商务部分文件,存入U盘,随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建议书)正本密封后一同在开标之日提交给招标人。
14.3
外层信封书写要求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
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4.4
内层信封书写要求
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涟源增加至桥头河公路改建工程、娄星区双江至涟源七星公路涟源段改建工程、涟源茅塘至龙山、六甲至二甲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
1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
地点: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娄底市湘中大道娄底市政务大楼4楼
截止时间:
2018年3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5.2
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
原定截止时间7日前
18.1
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1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若未准时参加,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18.2
是否邀请公证机构
否
19.2
投标资料保密时间
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6个月内
20.2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22.1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24小时内
23.1
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
24.1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或电汇或银行汇票(由中标人选择)
履约担保金额
监理服务费的10﹪
31
监督部门
邮政编码:
417000
3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1
开标程序
修改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行政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行政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会议结束。
32.2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提供的是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
(4)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和近6个月(2017年8月-2018年1月)社保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5)符合加分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项目交(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业主的证明)。
说明: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集中包装,内附原件详细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原件不作密封要求。
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第
(1)至(4)项为资格后审强制性条件,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第(5)项原件不齐全,评审时不予加分。
32.3
新增: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费
(1)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须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说明:
见附件1。
1.2主要工程数量表:
见附件2。
1.3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见附件3。
1.4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
见附件4。
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2.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5的要求。
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
2.4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5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3.投标费用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现场考察
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卷第一篇招标公告
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卷第五篇监理规范
第6篇工程专用规范
第7篇技术规范
第三卷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篇中标通知书格式
第十篇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四卷第十三篇图纸
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