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三章讲义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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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20%加0.5元/500克

(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0.28元/升

0.20元/升

0.10元/升

0.10元/升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P101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P101

(二)税法的分类

1、实体法、程序法P101

2、国内法、国际法、外国法P102

3、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P102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

1.征税人(征税主体):

各级税务机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单位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

4.税目:

征税项目。

如:

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l4个税目。

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5.税率:

纳税额比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

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

(2)定额税率,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

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

啤酒、黄酒、成品油等的消费税。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②超额累进税率③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累进税率表

6.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1)从价计征。

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

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如屠宰税以屠宰牲畜的头数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

计税依据;

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3)复合计征。

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11.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生产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生产型以及以生产为主的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销售的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三)增值税税率P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P107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制)

=当期销售额×

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以下面增值税发票为例,学习计算增值税 

1、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300×

17%=51

假设该单位购进办公用品后又销售出去,售出时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500元,税率仍为17%,那么该单位应交纳增值税额为多少?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00×

17%-300×

17%=85-51=34(元)

1、销项税额的计算P108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增值税率

2、增值税的相关计算

A、已知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求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税率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1+税率)  

B、已知含税销售额、税率,求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

 3、进项税额(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率:

3%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二)消费税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三)消费税科目与税率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

税率

消费税的相关计算

A、已知含税销售额、税率,求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税额

=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  

B、已知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求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1-税率)

C、已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公式为:

P111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公式前边已有)

●【例题】某公司销售羽绒服一批,未扣除增值税的销售额为1755元,计算该公司销售这批羽绒服应交消费税额,假设:

增值税税率为17%;

羽绒服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解答:

1、分步解答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

(1+税率)

=1755÷

(1+17%)=1500(元)

应纳消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消费税税率=1500×

10%=150(元)

2、综合解答(略)

含税销售额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

税率+销售数量×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纳税人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形资产

  九、销售不动产

(三)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营业税的计算公式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营业额×

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征收管理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P113

居民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场所,或没有机构、场所,但有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P114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5%)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①成本②费用③税金④损失

5、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非公益性捐赠和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赞助支出;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亏损弥补

5年内的亏损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在境外注册的,以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纳税申报

  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港、澳、台人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税目(11个)

2、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税率: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2011.9.1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前为9级)

中国人税前扣除数为350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和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扣除数为4800元。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资讯网提供)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2)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

某人每月收入7000元,他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7000-3500)×

10%-105=245(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含税级距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超过15000元到30000元的部分

750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750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975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14750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的费用)×

4、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部分

40%

7000

《税法》规定: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

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收入减800元后计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收入减20%后计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1-20%)×

(3)每次收入超过2万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5、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

20%×

(1-3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无扣减项。

利息税率5%;

股息、红利税率20%)

=每次收入额×

20%(或5%)

7、偶然所得

税率20%,收入不超1万元的免征,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2)代扣代缴

第三节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一)开业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二)变更登记(应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30日内

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登记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增减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

  (三)停业、复业、延长停业时间登记

  (四)注销登记(先税务后工商,15日内)

  ①解散、破产、撤销的

  ②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

  ③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六)纳税人税种登记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二、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P124

一般纳税人领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

2、普通发票(专用发票)

3、专业发票(汇兑、转账凭证;

邮票、邮单、电话收费单、车票、机票等)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2、顺序填开,填写规范,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文:

中文、民族文字、外国文字。

  4、计算机开票规定:

统一机打发票

  5、发票开票时限和地点应符合规定。

  6、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

三、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二)邮寄申报

  (三)数据电文申报:

网上申报

  (四)简易申报:

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

四、税款征收(税款征收的方式)

  

(一)查账征收

 适用对象:

财务会计制度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二)查定征收

适用对象:

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人。

  (三)查验征收

  适用对象:

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纳税人。

  (四)定期定额征收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的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

  (五)代扣代缴

单位给员工发放工资等

  (六)代收代缴

税收网络覆盖不到、税源很难控制的领域

  (七)委托征收

零散税款的征收

  (八)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法律规定可办理什么事情)

  1、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2、发票领购

  3、纳税申报、扣缴税款

  4、缴纳税款、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P131

冻结纳税人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商品、货物、财产;

阻止出境

  2、税收强制执行P132

 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商品、货物、其他财产

  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二)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没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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