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第三章讲义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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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20%加0.5元/500克
(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5%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0.28元/升
0.20元/升
0.10元/升
0.10元/升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
9%
12%
25%
40%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P101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P101
(二)税法的分类
1、实体法、程序法P101
2、国内法、国际法、外国法P102
3、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P102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项)
1.征税人(征税主体):
各级税务机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单位
3.征税对象(纳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
4.税目:
征税项目。
如:
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l4个税目。
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5.税率:
纳税额比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
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
(2)定额税率,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
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
啤酒、黄酒、成品油等的消费税。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②超额累进税率③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累进税率表
6.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1)从价计征。
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
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如屠宰税以屠宰牲畜的头数为计税依据;
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
计税依据;
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3)复合计征。
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7.纳税环节
8.纳税期限:
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
9.纳税地点。
10.减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11.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概念
生产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生产型以及以生产为主的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从事货物销售的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三)增值税税率P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P107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制)
=当期销售额×
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以下面增值税发票为例,学习计算增值税
1、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300×
17%=51
假设该单位购进办公用品后又销售出去,售出时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500元,税率仍为17%,那么该单位应交纳增值税额为多少?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00×
17%-300×
17%=85-51=34(元)
1、销项税额的计算P108
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增值税率
2、增值税的相关计算
A、已知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求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税率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1+税率)
B、已知含税销售额、税率,求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
3、进项税额(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率:
3%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二)消费税纳税人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三)消费税科目与税率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
税率
消费税的相关计算
A、已知含税销售额、税率,求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税额
=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
B、已知不含税销售额、税率,求含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
(1-税率)
C、已知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公式为:
P111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公式前边已有)
●【例题】某公司销售羽绒服一批,未扣除增值税的销售额为1755元,计算该公司销售这批羽绒服应交消费税额,假设:
增值税税率为17%;
羽绒服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解答:
1、分步解答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
(1+税率)
=1755÷
(1+17%)=1500(元)
应纳消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消费税税率=1500×
10%=150(元)
2、综合解答(略)
含税销售额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
税率+销售数量×
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五)消费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三、营业税
(一)营业税纳税人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险业
四、邮电通信业
五、文化体育业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形资产
九、销售不动产
(三)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营业税的计算公式
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营业额×
适用税率
(四)营业税征收管理
2、纳税期限
3、纳税地点
―――――――――――――――――――――――――
四、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P113
居民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场所,或没有机构、场所,但有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P114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5%)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1、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免税收入
4、准予扣除的项目
①成本②费用③税金④损失
5、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非公益性捐赠和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赞助支出;
(6)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亏损弥补
5年内的亏损
(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1、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
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在境外注册的,以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纳税申报
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五、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概念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港、澳、台人员、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
1、个人所得税应税税目(11个)
2、个人所得税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税率:
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2011.9.1起执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前为9级)
中国人税前扣除数为3500元(个税起征点3500元),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和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扣除数为4800元。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资讯网提供)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2)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
某人每月收入7000元,他每月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是多少?
(7000-3500)×
10%-105=245(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含税级距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超过15000元到30000元的部分
750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750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975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14750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的费用)×
4、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部分
40%
7000
《税法》规定: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
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收入减800元后计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
2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收入减20%后计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1-20%)×
(3)每次收入超过2万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5、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
20%×
(1-3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无扣减项。
利息税率5%;
股息、红利税率20%)
=每次收入额×
20%(或5%)
7、偶然所得
税率20%,收入不超1万元的免征,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
(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
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2)代扣代缴
第三节税收征管
一、税务登记
(一)开业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二)变更登记(应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30日内
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登记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增减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
(三)停业、复业、延长停业时间登记
(四)注销登记(先税务后工商,15日内)
①解散、破产、撤销的
②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
③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六)纳税人税种登记
(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二、发票的开具与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P124
一般纳税人领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
2、普通发票(专用发票)
3、专业发票(汇兑、转账凭证;
邮票、邮单、电话收费单、车票、机票等)
二、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2、顺序填开,填写规范,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文:
中文、民族文字、外国文字。
4、计算机开票规定:
统一机打发票
5、发票开票时限和地点应符合规定。
6、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
三、纳税申报
(一)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二)邮寄申报
(三)数据电文申报:
网上申报
(四)简易申报:
以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或简并征期。
四、税款征收(税款征收的方式)
(一)查账征收
适用对象:
财务会计制度较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二)查定征收
适用对象:
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人。
(三)查验征收
适用对象:
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纳税人。
(四)定期定额征收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的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
(五)代扣代缴
单位给员工发放工资等
(六)代收代缴
税收网络覆盖不到、税源很难控制的领域
(七)委托征收
零散税款的征收
(八)其他方式
五、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法律规定可办理什么事情)
1、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2、发票领购
3、纳税申报、扣缴税款
4、缴纳税款、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P131
冻结纳税人存款;
扣押、查封纳税人商品、货物、财产;
阻止出境
2、税收强制执行P132
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商品、货物、其他财产
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二)法律责任
1、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3)没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