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大清包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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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方每两个月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或工期在双方认定的总工程进度表上,延误3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意先退场后结算,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折算60%进行结算,并且自愿放弃向当地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主张权力.
三、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
完成各栋号所有工程施工图和变更单等图纸文件内的结构、装饰工程,并与该工程内甲方分包的工作进行配合、衔接。
2、承包方式:
包清工及施工机具(带措施材料及辅材)。
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人工及机械设备、模板、架材、安全通道、钢筋棚、木工棚、防护棚;
包总包配合、工程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含购置及悬挂标语、标牌等)、材料装卸(含甲方供材)、后勤及各种技术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施工垃圾清运、现场保卫工作、职工宿舍、伙房及临时用房、保险费用、利润、税收等一切费用;
3、承包工作内容
3.1。
包人工
除消防、通风管道(厨卫间通风道除外)及排烟、栏杆工程、水电、保温、防水工程、内外门窗工程、涂料工程、卫生洁具、电梯、太阳能以外的基础(含人工清槽)、主体、装饰工程、整体人工带辅料清包.
包含但不限于±
300mm以内的人工清基、底板砖胎模、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含各类焊接及机械连接、扎丝)、混凝土分项工程(含养护薄膜)、架子工程(含安全网密目网)、砌体工程(抹灰面挂钢丝网,除钢丝网外,钢钉及其辅材材料费乙方自理)、砌体工程的拉结筋及构造柱植筋(含植筋胶,植筋所需拉拔试验费由甲方承担)、试块及钢筋试件制作(检试验费由甲方承担)、测量放线(甲方只提供主控线)、屋面工程、防水外保护层、配合防水工程的闭水试验等均由乙方负责。
所有的钢筋连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搭接焊,间隙焊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10以内的箍筋、板筋等盘元加工的钢筋由乙方提前10天提供需用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至工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验收和现场加工及安装(验收不合格乙方可退货,验收接货后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底板钢筋采用对焊或机械连接(连结套管由甲方供应);
钢筋焊接要求¢14(三级)及以上,盘元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总价中(外加工的盘元除外)。
装饰分项工程:
内外墙面抹灰(抹灰施工时所用胶水、抹灰用塑料分隔条、塑料滴水线、阳角条等费用由甲方自理)、所有楼地面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室外散水、室内电缆沟、下车道、坡道、台阶分项工程。
竣工验收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造成房屋维修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维修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人数及时间完成维护及维修,甲方有权利自己派人代替乙方维护及维修,并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3.2.包机械
全部机械设备,如:
砼输送泵(汽车泵除外)、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砂浆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小型施工用工具等一切机具及修理、维护。
乙方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除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安装公司外,机械设备进场前,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乙方施工大型机械和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均上报驻马店市质检站安全部门备案和认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乙方的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报甲方机械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甲方留存复印件。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通知才能进行。
3。
包材料
3.3.1.包除混凝土、钢筋、砖、水泥、砂、石、保温材料、给排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电缆、开关灯具插座、施工用自来水、施工用电以外的一切材料.其中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内;
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
5%以内;
水泥、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
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钢筋必须派专人交接、检验、验收并签字认可),若乙方未按时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表示认可甲方签认的材料数量和质量。
以上各种材料损耗控制在约定比例内的节约部分按五五分成,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购买价赔偿。
3.2。
模板工程:
竖向结构及梁模板采用木模板(1.5cm厚双面覆膜木模板),平板部分采用木胶合板模板(1.5CM厚双面覆膜模板):
模板工程含木枋、架管、扣件、镙杆及止水螺杆、钉子、铁丝、钢丝绳、螺帽、花篮螺丝、蝴蝶扣、支模用PVC内衬管、垫块、垫圈、纸胶带、海绵、泡沫、补缝材料。
木模板、木枋的购买,乙方必须按施工标准进行采购,施工时甲方将按施工标准对材质、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于施工标准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架子工程:
含架管、扣件、安全网、平网、跳板、竹架板、安全通道、红白彩带、油漆、钢丝绳等外架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
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市标化工程及甲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网按甲方规定的品牌、颜色、规格进行采购,且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
外架架管刷黄色防锈油漆,防护栏杆(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油漆,刷油漆费用和安全标示标牌、楼层标牌费用自理。
并符合驻外架及安全防护标准图集,无条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
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合格证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
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使用.吊篮脚手架及外架防护必须提供到装饰工程完,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4。
总包配合
1.甲方承接的本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其配合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
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安全文明用工及甲方临时用工。
5。
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
二级盘以下临时线路均由乙方架设,材料、人工均由乙方负责,并按规范进行临时线路的架设.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派专人进行维护,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水电的设备负责保管和配合维护责任,如有缺少、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甲方只提供基槽降水用的井眼若干眼,其余临时用水管道及二次加压设备等由乙方负责.
6。
工程管理、包技术:
6.1。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5套,乙方须配备足额熟练的有相对应上岗证的现场施工总管(分包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员、技术员2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2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木工工长2人,钢筋工长2人,砼工长2人,砌体工长2人、装饰装修工长2人、后勤1人负责(专职),材料员不少于1人;
乙方对工程测量、钢筋下料表及所有的材料计划,技术交底,按图施工、工期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负全部责任,甲方项目部主要负责总包管理,协调、监督乙方开展工作。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专业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需压证上岗,所提供的管理人员资料必须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相符,如有不符将罚以500元/人。
6.2。
后勤1人专职负责人员进出以及出入证的办理,吃住以及住房安排,工资造表发放,卫生检查,农民工夜校培训学习。
3.6.3。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到位,甲方将按每500元/日进行累积罚款.
6.4。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任何个人和班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个人和班组调离出场。
如果乙方拒绝执行,甲方将按每日1000元处以罚款。
3.6.5.所有小班组的劳务合同要在甲方项目部备案,劳务工资要求乙方造表,工人签字按手印,班组长必须在甲方见证下签字,发放到小班组.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及材料租赁合同要在甲方项目部备案,所有工人的进出场要到甲方项目部备案.
3.7。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装卸
7.1.乙方负责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负责所有的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通道的搭设,防护用品,材料[包括所有架管扣件、安全网、油漆、扎丝、架板、色带、透明胶带、双面胶(构造柱)、洞口防护所需要的废旧模板及其它辅助材料]自备,若乙方未及时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24小时内未及时整改到位者,罚款200元/处;
所有安全防护及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按驻马店市标准化管理图集执行。
7。
2.乙方负责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砂浆机、搅拌机及其砖砌围护房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上的双层防护、人行斜道、钢管扣件式搅拌机棚、所有辅助外架及钢筋木工加工棚、安全通道、电梯井防护门、人货电梯防护门的材料人工费,并按照驻马店市标准化施工要求执行。
3.7.3.乙方负责钢筋、木工棚的搭建以及生活区、钢筋、木工加工场地和加工场地原材料的二次搬迁、搭建、拆除以及钢筋料场栏杆和标焊,其费用已包干在合同平米单价中。
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过程中,需要的材料、架管、扣件由乙方负责,架管扣件费用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现场活动房办公室及材料库房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由甲方指定位置并负责搭建,钢筋棚及材料库房上的防护由乙方负责搭建并承担费用.
4.现场文明施工:
保证有两人以上随时能配合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材料覆盖和维护以及对现有临时设施以及施工道路进行维护工作;
其中至少有一人为固定人员,项目部有权安排其相应工作。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周围、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乙方必须设专人每天对进场道路及出入口清扫并冲洗干净,包括对商砼车辆进出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以及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
否则因乙方人员不到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两倍从乙方扣除,并且由乙方承担政府部门的各种罚款和相关后果。
7.5。
材料装卸:
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所有进出场材料、工具的装卸及堆码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7.6。
消防器材:
在现场加工房及配电箱、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管理。
7.7。
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政府以及相关机构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检查结果没有达到甲方预期要求,罚款1000元/次。
同时在公司综合检查中,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罚款500元/次。
3.8。
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
民工食堂、商店由乙方统一管理,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现场保卫工作,甲方派保卫负责监督。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后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3.9.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不在另行记取.含冬季施工用的草毡、薄膜、加温等措施材料及人工。
10。
变更及签证
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提供配合;
甲方应按照变更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足量地办理变更的价款.
3.11。
合同包干单价已包含利润、管理费、福利、风险金,税金及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的所有费用.
3.12.其它清包工作内容:
3.12。
1.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
负责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12。
2.场地内雨季排水。
12.3.甲方指定甩项及分包内容:
(见下表)
序号
甩项项目
备注
1
门窗工程
乙方配合施工
2
厨房、卫生间地砖及墙面砖(只限于住宅、门市)
用户自理,乙方负责打底子找平
3
卫生洁具(只限于住宅、门市)
用户自理
4
防水工程
乙方配合施工班组做闭水试验
5
扶手栏杆及楼梯栏杆
甲方自定,乙方下预埋件,配合施工
6
消防系统
甲方指定具有专业消防安装资质的队伍施工,乙方配合施工
7
地下车库消防系统、喷淋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排风系统
8
水电安装工程(强电、弱电、采暖、消防等)
工程甩项表
四、承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
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栋,6#、5#、3#,共计30万元,质保金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批退还给乙方。
2、劳务分包总价(以竣工验收通过的建筑面积计算的实际量为准)为:
¥315元/㎡(固定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3、6#、5#、3#楼建筑面积总和约4。
71万㎡。
基础、屋面按主楼、门面房底层建筑面积的一半另增加劳务人工费,增加面积为:
(451+1246+569+956+569+800)/2=2295。
5㎡,合计:
4.71+0.23=4。
94万㎡,暂定总价:
49400*315=15561000。
大写(
元整)。
1、其中6#楼建筑面积:
9825㎡,基础屋面增加面积:
848㎡,合计大清包费用:
(9825+848)*315元/㎡=3361995。
大写(
元整).
2、5#楼建筑面积:
17033㎡,基础屋面增加面积:
762。
5㎡,合计大清包费用:
(17033+762。
5)*315元/㎡=5605582元.
3.3、3#楼建筑面积:
20367㎡,基础屋面增加面积:
684。
5㎡合计大清包费用:
(20367+684。
5)*315元/㎡=
31222元。
)。
备注:
1、以上分包综合单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
2、墙体部分垂直度偏差控制在±
5mm以内,平整度偏差控制在±
4mm以内;
其他如有净空,净深等开间要求的必须达到驻马店市验收标准.达到上述目标,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结算,没有达到上述目标,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减少3元/m2。
3、安全文明达标。
4、由于乙方原因制作的试块及试件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砂浆及混凝土试块如标养试块合格同条件试块不合格出现一组罚款500元,并且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及一切责任。
6、商品混凝土严禁加水,若由于乙方对商砼二次加水造成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甲方除严格执行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外,在必要时甲方有权插入专业班组进场突击,专业班组完成工程量按分项工程劳务单价表中单价外加10%管理费和10%的突击用工补贴费计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上述综合劳务价中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辅材费、机械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保险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等一切用工的各种费用且包括质量达到合格、工期提前或按期完成。
4、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包括不可预见因素(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均不予以调整,合同单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签证、索赔。
乙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停工、聚众闹事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损害形象的事情,如发生上述事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处以乙方的违约金。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建筑面积根据驻马店市定额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以外墙结构面积)。
变更增减分项工程工程量:
根据实际数量计算.
2、结算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结算清单,甲方在二个月内办理完最终结算。
3、付款方式
1:
6#楼工程出±
0。
000地下车库一至六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25%,六至十二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5%,十二至十八层至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5%,二次结构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装修工程施工完工付总价款的15%,工程全部完成竣工初验合格后付至总价款9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最终结算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下3%为工程保修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付清。
3.2:
5#楼工程出±
000地下车库一至六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25%,七至十二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十三至十八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二十至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二次结构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装修工程施工完工付总价款的15%,工程全部完成竣工初验合格后付至总价款9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最终结算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下3%为工程保修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付清。
3:
3#楼工程出±
0.000地下车库一至六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20%,七至十二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十三至十八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九至二十四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付总价格的10%。
二十五至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二次结构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10%,装修工程施工完工后付总价款的10%,工程全部完成竣工初验合格后付至总价款90%,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最终结算一次性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余下3%为工程保修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付清。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全额专款收据并以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严禁将合同价款转移至合同主体以外的第三方账户)。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等级,并要求所有工序一次性成活.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其它队伍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尤其是特殊部位、特殊施工、屋面及外墙渗漏点处理,机械设备预留洞施工).
2、甲方质检人员或建设和监理方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及时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按1000元/次罚款。
对于质监站对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必须做到检查一次通过一次,否则乙方不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罚款外,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办理工作卡及信息卡,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加厚手套等安全保护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护作用,做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专项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面维护安全管理工作和处理所有人员在该工程区域内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该工程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受到甲方规定的处罚.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甲方的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后的一切费用。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事故责任进行查处。
6、乙方在其施工区域内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设备必须整齐、井然有序,及时的清理废料和建筑垃圾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7、乙方在施工区内,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打架一次无论原因均对乙方罚款2000元,直接参与者交派出所处理)。
8、安全事故的划分,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严格按甲方项目制定的《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要求和管理.
八、双方责任
1、甲方权责
1.1。
不为乙方提供住房和食堂,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和就餐。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食宿等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1.2.负责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将施工材料及时采购进场,如因采购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3.负责将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清理桩头并运出场外,负责将回填土运至工地现场,有乙方负责进行回填,甲方只配合部分能利用大型机械的地下室外圈及门面房室内回填土所需的挖掘机及铲车,其余所有人工及机械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
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监督工程质量。
5.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劳务费。
1.6.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人事任免权,乙方将无条件服从。
且乙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权管理。
负责协调城建、规划、建设、环保、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工作.
2、乙方权责
2.1。
乙方指定焦迎春为现场总负责人(联系电话150****0881),乙方指定张立华为现场材料及生产负责人(联系电话155****1388)。
乙方以上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乙方其他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侯(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节假日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2.2.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并保证施工区每天作业区内木工不少于80人,钢筋工不少于45人,混凝土工不少于40人,架工高峰期不少于30人,装饰施工阶段:
装饰工人不少于250人,如每个工种人数少于以上人数按每少一人罚款200元/天。
在满足进度要求的情况下人员退场须得到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
2。
3.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两倍处罚。
2.4。
乙方须配备担当过类似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并组建完善的项目班子,配备能在政治、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5。
乙方须把所需材料计划提前10天报甲方,并在施工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长材短用,不得浪费,不得偷窃。
如有偷窃(含材料包装袋等一切甲供材料),按损失材料价值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