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教体局六五普法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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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市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
山丹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附件
山丹县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为适应“十二五”期间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创建和谐教育的基础性和长期性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依据青少年学生和教育系统公务员、干部、教师等人群的客观需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县教育系统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促进法制教育与教育改革发展相结合。
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教育各项任务,为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以生为本,促进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
贯彻落实素质教育要求,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倡导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法律权威和法制精神深入人心。
(三)坚持开拓创新,促进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紧密结合各级各类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实践,开展生动务实的法制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实用性与实效性。
3、主要任务
(一)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1.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
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坚持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等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学习时间不少于80小时,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学法用法。
在县局机关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机关全员学法培训,做到每人都有一次参加学习法律知识的培训经历,至少有2名教育行政干部接受过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
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县局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全面提高理解和运用行政类、教育类法律规范的能力。
(2)增强基层教育工作者依法治校和依法施教的素养
1.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
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
每一所学校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系统接受县级及以上依法治校能力的培训,对《义务教育法》等重要法律法规,要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中做到全员培训和专项考核。
至2015年,全县创建1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和5所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要把学校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2.进一步推进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师专业发展和业务学习,围绕教师工作与学习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教师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和水平。
本规划实施期间,保证每一所中小学至少1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做到全员培训和专项考核。
(三)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
1.确定各学段学生法制教育目标。
小学生应以注重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为主,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初中学生以提高法制观念,了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权利;
高(职)中学生以巩固法制观念,培养法治精神和树立正确价值观为主,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具有现代法治理念。
2.强化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和经费“四落实”。
以德育课为核心,跨学科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
开设校本法制教育课程、开发校本法制教育资源;
整合其他学科教育和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性教育、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促进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
3.推进法制教育形式创新。
抓住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入队(团)仪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可以渗透法制教育的契机,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征文、竞赛、参观等多种形式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法制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巩固现有普法宣传教育阵地,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新阵地,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易为群众接受的优势,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形式,开展有计划、有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
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积极利用社会普法资源,丰富普法形式,建立学校与家庭、社区合作的普法新机制,主动同司法、公安、共青团等组织加强沟通,利用各方资源和优势,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学校领导和相关处室各尽其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各学校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五年规划,并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务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确实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
为全面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加强领导,落实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加强对法制师资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通过课题研究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法制兼课教师探索、积累法制教育规律与经验,研究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结合点,注重培养学生法治精神和正确的价值观。
加强和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法制学习考核成绩作为校长上岗资格、优秀教师评选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完善、落实好普法宣传激励机制,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适时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创新经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教育系统普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各校还要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本规划自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分为三个阶段:
2011年下半年为普法规划宣传发动阶段,各校将“六五”普法规划报县局普法领导工作办公室(县教育督导室)备案;
2012年至2015年为普法规划组织实施阶段,各校要分年度做好总结检查工作,并于每年年初将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及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报县局普法领导工作办公室(县教育督导室),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和表彰;
2015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对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县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年度考核,把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质量评估、督导检查和年度考核的奖惩内容之一。
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唐克宽山丹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王金玉山丹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李积成山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局长
林荣森山丹县教育系统党委纪委书记
马进策山丹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
李正祥刘凯梁积功何学军王兴龙
具体职责:
1.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2.统筹、协调解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正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六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附件:
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1、教育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2、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三、在校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中学生守则》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