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02新宁县经管局责任清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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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部门职责

1-2

7

002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3-4

4

003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5-8

2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取钱确权颁证后续监管

5-6

(二)农民权益维护农民负担监督检查

7-8

004

公共服务事项

9

3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

新宁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1

贯彻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并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检查、督促和落实。

1、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2、按政策答复责任制纠纷及农民负担与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3、会同相关部门搞好减负惠农明查暗访与季度、年度检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因财政实行精细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宣传已划归财政部门落实。

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

1、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意见;

2、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3、换、补、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抓好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负责指导全县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和农民负担资金等审计工作。

1、对农民负担资金进行审批;

2、对发放的惠农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因财政实行精细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已移交财政局

负责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

1、统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

2、监测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

5

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1、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2、监督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3、向上级申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并申请扶持资金。

6

参与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

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负责“一事一议”监督审核

1、参与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

2、监测农民负担情况,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3、受理减负来信来访、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4、负责“一事一议”监督审核及检查验收;

5、监督“一事一议”资金拨付情况。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及县里交办的中心工作等。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农民权益维护农民负担监督检查

减负办

负责明查暗访,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与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督;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2008年安山惠农事件,乡村多名干部被给予免职、降职、记过等处分

纠风室

按减负办提供的事实材料进行责任追究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

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审批及资金拨付情况监督、农民筹资筹劳标准;

每年否定不符合筹资筹劳条件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个左右

财政局

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拨付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经管局

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核发与合同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法》

2014年在飞仙桥乡隘头村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发证试点工作,共发放证书346本,每年换补发证书300多本

国土局

负责土地不动产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指导与管理

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扶持与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14年指导新成立合作社49家,向上级申报省级项目1个,获扶持资金20万元

工商局

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后续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乡、村、组申报机构,持证农户。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申报机构程序的合法性、时效性;

(二)农户申报内容的真实性。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抽查、核对、走访的方式进行。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农户提供家庭成员证明资料;

(二)农户或鉴证机构提供合同书;

(三)农户提供证书;

(四)核定合同与证书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五)出具检查结论。

五、监督检查措施

对有疑点的证书由县乡两级进行检查更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权属有争议的证书由乡村调解,按调解意见更新核发新证,调解不成的由县人民政府收回作废。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党委、政府,惠农资金管理部门、涉农收费主管部门及收费主体,村级组织。

二、监督检查内容

减负惠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

涉农收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农民合作社等主体的负担;

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有无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惠农资金的行为;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政策实施情况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治理,重点监控,年度检查通报等。

其中明查暗访每年二次以上,暗访范围随机确定;

专项治理每年确定1-2项整治内容;

年度检查每年底进行,检查面为30%左右的。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县减负办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包括专项治理,重点监控、年度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成立监督检查组。

(三)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四)向乡镇及县直涉农惠农部门反馈检查结果,要求限期抓好整改。

(五)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六)各单位将整改情况上报县农民维权监管办。

(七)县里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监督检查措施

制定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开展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以县委、县政府两办名义在全县通报,并作为确定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对象的重要依据;

组织开展农民负担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对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监控;

宣传有关减负惠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农惠农政策;

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审核审批一事一议项目;

查处损害农民利益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减负惠农的案(事)件。

对滞留、截留、挪用的惠农资金进行补发,对虚报套取的惠农补贴进行收缴,对违规收费进行清退,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交由纠风室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注:

1.适用于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县直部门。

2.以上六个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并。

四、公共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服务

受理农民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新型经营主体等法律政策规定的咨询

4823745

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

发布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面积、租金等信息

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指导制订章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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