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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材总结

(1)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具体构成如下图:

摘要

内容

构成

会计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地方性会计法规

制定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发布或国务院批准发布

国务院财政部门、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标志文件

《会计法》

《总会计师条例》、《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

规章:

《****办法》,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

内容

七章五十二条

调整经济生活某些方面

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具体制度

1.行政人员职责权限;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问题;

3.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具体措施;

4.适用合法会计账簿

特点

最高层次的法律规范、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制定依据、制定主体、实施范围、规范内容一致

 

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

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农村村民委员会、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

全国

全国

地方区域

其他

1.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使用《会计法》,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使用《会计法》

2.《会计法》没有规定各单位设置总会计师,各单位依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会计法规定:

总会计师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1.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特殊要求行业实施会计制度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指定军队实施会计制度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年终决算前工作2.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收支审批、内部审计

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机构出具报告程序内容违反规定由省级财政部门处理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材总结

(2)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

财、审、税、银、证、险;其中:

财政部门包括:

国务院财政部门管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本行政区域。

二、会计制度制定权限:

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权限规定。

三、会计人员管理:

1.会计人员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档案管理机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不是会计人员。

2.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任职资格

3.会计人员管理包括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

会计人员业务管理包括: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会计人员专业资格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四、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如:

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公司制企业董事长、国家机关最高行政官员、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物的合伙人。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材总结(3)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权责发生制指当期发生的收入或费用,无论是否在当期收付,都应在当期确认;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

收益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经营周期或一年以内的支出,资本性支出指效益及于一个经营周期或一年以上的支出。

谨慎性原则要求:

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不得少记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二、会计资料:

1.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反映的和实际发生的相一致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构成会计要素各项要素必须齐全

2.伪造会计资料:

以假充真

变造会计资料:

歪曲事实真相

3.会计要素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累积影响数、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的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和有价证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务指企业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办理资本增减的政策性强;基金指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和客户代收的款项,成本指能具体对象化的费用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四、会计期间: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与计划、财政年度、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五、会计记录文字:

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同时使用一种少数民族文字,外国企业可同时使用一种外文。

六、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处理的单位,即实行电算化的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要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材总结(4)

第四节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

社会监督

政府监督

监督主体

各单位内部的会计结构,会计人员

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任何单位和个人

财、审、银、证、监、险

监督对象

本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

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

会计行为

监督内容

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事项、财产清查、会计资料内部审计应当明确

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

1.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4.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特点

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严格程序,如实记录,定期检查

独立性、有偿性

强制性、无偿性

其他

内部控制基本结构:

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

内部控制基本方式:

组织规划控制

(1)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授权与执行

执行与审核

执行与记录

记录与保管

(2)组织结构的相互控制:

检查者不能从属于被检查者

授权批准控制

一般授权;‚特定授权

预算控制

财产保全控制

接近控制;‚定期盘点控制

风险控制: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内部报告控制:

日、周、月、季、年、报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1.注册会计师:

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得代写章程合同,不得代办税务登记。

2.会计事务所设立的条件:

合伙:

2名以上,书面协议名称、场所。

有限责任:

5名以上股东,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注册资本。

3.合伙人/股东应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专职执业;前三年没有行政处罚;有最近连续五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历,其中在境内不少于三年;前一年没有因隐瞒、欺诈等手段申请成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撤回。

4.终止条件:

7条

5.业务范围:

审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

6.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据审计报告,不得由于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出具不实不当的报告。

7.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是一种外部监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材总结(5)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法》剔除三个层次原则规定:

一、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二、不单独设置,在有关机构中指定会计人员与会计管理人员;三、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实行代理记账

二.代理记账:

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会计事物。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符合条件:

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固定办公场所、健全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负责会计业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谁审批谁撤销。

达不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达不到条件,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

1.会计从业资格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2.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免试条件:

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上岗登记:

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变更登记:

变更之日起60日内;离岗备案:

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调转登记:

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已取得、受聘、职称、相当水平。

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已取得、受聘、职称、相当水平。

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

已取得、受聘、职称、只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继续教育内容

4.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条件

职称评聘条件

会计专业职务(职称)

高级资格

高级会计实务、开卷笔答、全国、三年

博士2-3其他5年以上

高级会计师

中级资格

大专学历5年

担任助理会计师4年以上

会计师

本科4年

担任助理会计师4年以上

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2年

担任助理会计师2-3年

硕士1年

担任助理会计师2年

博士0年

0年

初级资格

高中以上学历

本1专2中4中有从业资格证5

助理会计师

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2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1.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不属于会计岗位、

2.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教材总结(6)

 

第六节法律责任

    具有不履行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不真实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会计人员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十种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300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20000元罚款

    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犯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单位通报,对单位处5000-5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3000-50000元罚款,对行政人员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开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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