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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商君书·

赏罚》)  

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

“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

贾谊曾在《过秦论)中对战国时期以养士著名的四君子称道:

“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

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

”秦的相邦吕不韦,门下也有食客数千。

李斯初入秦时,就是吕不韦的门客。

有的国家,还由政府直接建立机构养士,如齐国的稷下学宫就是一例。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

同春秋时期的选贤任能相比,选官不再是因人而异的“相马”,而是制度化的“赛马”。

军功制对于提高军队的作战力和国家的竞争力有着重大作用。

《苟子·

议兵》中比较战国军事力量说:

“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军队的强弱恰恰与军功制实施的彻底程度成正比。

秦国实行军功制最为彻底,它的军队享有“虎狼之师”的威名,它的政府行政效率和管理能力也在七雄中最为突出。

养士制则完全打破了血缘宗法关系,战国士人大量为异国效力,“朝秦暮楚”,正是摆脱了宗法血缘束缚的写照。

但是,军功制下的“功”同管理国家需要的“能”,有可能会不一致;

养士制容易形成私人势力集团。

因此,这两种制度在进人大一统王朝以后,就不再实施了。

4、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

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

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

举其始,复保其终”;

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

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

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5、汉代—察举制,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内容。

其中察举和征辟是两汉选官最主要的途径。

从汉文帝到汉武帝,建立了察举制,此后,察举就成为汉代最重要的选官制度。

具体做法,就是根据国家的不同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才。

就整个两汉来看,察举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定期常举,一般每年一次,在年终随着“上计”即地方向中央的年度报告进行,具体科目有孝廉、茂才(即秀才,东汉避光武帝讳改名)等;

一类是不定期特举,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下诏指定科目和人选要求,具体科目有贤良方正、贤良文学等。

两汉的察举,以孝廉最多,所以人们也常用“举孝廉”来指代整个察举制。

察举孝廉的标准有四条:

一是德行高妙,志节清白;

二是学通行修,熟知经书;

三是明习法令,善于决狱;

四是头脑清楚,才干出众。

凡是地方推荐上来的孝廉,一般先在中央担任郎官,经过官场上的见习和初步锻炼,再根据对其实际能力的考察任命实职。

为了保证察举的质量,汉代规定:

州郡长官有推荐人才的责任和义务。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

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汉书·

武帝纪》)凡是发现察举有不合格的,举荐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察举贤良,一般还要进行对策考试。

如董仲舒有名的“天人三策”,就是这种对策。

征召比较特殊,是皇帝对特殊人才直接聘任的选官制度。

汉代所征,多为学术名士或道德楷模。

隆重者还要以“公车”征之,以象征朝廷对所征之人的尊崇。

但除王莽时期外,征召都是个别进行的,在选宫中占的比例不大。

这种选官制度从武帝以后以儒家思想作为基本准则,统一了官吏的价值标准,并由此而产生了一批以文人为主的职业官吏,适应了当时的大一统王朝治理国家的需要。

但是,这种制度也有它的缺陷。

察举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

而且察举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被官僚家族所支配。

累世三公的豪门名族和盘踞一方的州牧郡守,“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

此外,察举和辟除都侧重于名声,越到后来沽名钓誉现象越严重。

汉末民谣:

“举秀才,不知书;

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抱朴子·

审举》)就是这一弊端的写照。

此外,汉朝任用官吏很有特色,例如规定地方官要回避本籍;

罪犯及其子弟不得为官;

任职时间没有规定,管理能否久任关键在于政绩等。

6、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

曹丕220年建魏称帝以后,接受颍川世族陈群的建议,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九品是划分人才优劣的的九个等级,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兼任。

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品和状,选拔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和才能并重;

但是自曹魏末年以来,中正官一般由士族出身的官员担任,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门第和家世,甚至成为唯一选才的标准。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任用官吏,全凭门资。

九品中正制东汉末年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它的实行,进一步促进了魏晋之际士族的形成以及西晋以后士族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九品中正制成为世家大族垄断官吏选拔、培养私家势力、维系政治特权的工具。

九品中正制必然随着士族门阀制度的衰落而消亡。

南北朝时期(420年一589年),士族与皇权的冲突加剧。

士族的寄生性和腐朽性在这一时期充分表现了出来。

他们尽管占据高位,但过于崇尚虚名,不屑于务实,通常都只担任名分高贵而不理庶务的清要官职。

部分士族甚至连马都不会骑,“服脆骨柔,不堪步行,体羸气喘,不耐寒暑”,上下车都要随从搀扶。

南朝的开国皇帝多出身不高,士族不为其用。

于是,皇帝都有意识地拔擢寒门,执掌机要,排斥士族。

侯景之乱中,南朝的士族元气大伤,门阀政治逐渐衰落。

7、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

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选拔官吏制度。

“科”指的是考试科目,“举”指的是选拔人才。

科举制历时1300余年,始创于隋朝;

完善于唐朝;

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

(1)隋朝:

科举制的创立

a产生的原因:

①经济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也得以增强,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应有的地位。

②政治条件:

士族势力虽然渐趋衰落,但由于他们在政治经济上的特权地位,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隋唐统治者为了进一步抑制士族势力,而采取科举制。

③阶级关系:

隋唐时期随着士族和庶族力量对比的变化,原先以门第高低为主要标准的选官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社会状况。

隋唐统治者为扩大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采用科举制给庶族参与政权提供途径。

b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于609年建立进士科,至此科举制正式形成。

(2)唐朝:

科举制的完善

唐朝继承和完善了隋朝的科举制度。

表现在:

一是唐太宗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二是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

还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三是唐玄宗时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把诗赋作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有利于唐诗的发展。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名目很多,制科由皇帝临时立定名目。

唐代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有两种人:

一是由中央到地方各级学校的在读生员,二是身家清白符合报名条件经州县审查合格的普通百姓。

倡优隶皂刑徒僧尼不得应试,现任官员可以参加制科考试但不得参加常科考试。

考试起初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以后,改为由礼部侍郎主持。

参加考试者要“结款通保”,即互相担保,进入考场时要核对正身并搜检衣服以防作弊。

唐代的科举考试内容前后有所变化,大体上,进士科为帖经、诗赋和时务策;

明经科为帖经、经义和时务策。

帖经是经学基础知识测验,诗赋是考察文采辞章,经义是经学理论,时务策是以经学为基础的政论见解。

专科性质的科举,则考专门知识。

如明法考律令,明字考《说文》和《字林》,明算考十部算经等等。

相比而言,明经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

进士考诗赋,须构思,故难考。

但进士虽难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故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的认识,说明人们比较推重。

后来进士科独盛,士子更是趋之若鹜。

唐代科举能否考中,不仅在于考场发挥如何,更要看平时文章如何。

当时有纳卷和行卷之制。

参加考试的学子,要把自己的优秀旧作汇集成卷,在考试前送给文坛名士或政坛要人以求推荐,称行卷;

或者直接送到礼部供主考录取时参考,称纳卷。

例如,白居易向诗人顾况行卷,顾况在读卷前,以其姓名打趣,说:

“米价方贵,居亦弗易。

”但看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一句,大惊道:

“有句如此,居天下有甚难!

”(《唐诗纪事》卷六五)另外还有通榜公荐,主考的友人帮主考定取舍为通榜,高官名人直接向主考举荐为公荐。

太学博士吴武陵,十分赞赏杜牧的《阿房宫赋》,径直向主考崔郾推荐为“状头”(即第一名),崔郾答应取为第五名,即是公荐中的趣事一例。

唐代科举每年一次,进士大致录取数人至五六十人,中唐以后固定在三十人左右。

杜佑在《通典》中称:

“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

”所以,唐人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土”之谣,意谓三十岁考中明经者已老不堪言,而五十岁考中进士者则正当少壮。

一中进士,世人皆以“白衣公卿”看待。

因此,进士及第,极为荣耀。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就是及第进土的心情写照。

但科举考中后,只是取得了任官资格,即出身,是否能够任职还需要经过吏部铨选。

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的历史意义,表现在:

第一、它改变了前代选官制度中的权力下移之弊,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把官吏的选拔权彻底收归朝廷。

正因为如此,唐太宗才说出了那句著名的得意之言: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第二、它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打破了官僚世家倚仗门荫资历对政权的垄断,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开辟了入仕途径,形成了由下层社会到上流社会的政治通道。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希望,吸引了莘莘学子的毕生精力,使他们“老死于文场而无所恨”。

第三、特别是科举制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结合为一个整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官僚队伍的知识化,有利于陶冶官吏的操守品行,在文化层次上,保证了社会思想与统治思想的高度融合,在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有明显作用。

第四、促进了文学的繁荣,如唐时以诗赋取士,促进了唐诗的繁荣。

总之,科举制不仅在中国,乃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史料链接】至唐代中后期科举逐渐成为唐代重要的选官之途。

据刘海峰教授在《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一书中统计,在1804名官员中,科举出身的达到634人,占总数的35.1%,说明科举出身者已经成为唐代中后期官员的主体。

科举出身者中不乏才华横溢的文学家,如陈子昂、韩愈、柳宗元、刘禹锡、白居易、杜牧等,也有一代名相宋璟、张九龄、姚崇、张说等

(3)北宋:

科举制的发展与改革

a北宋初年科举制的发展

北宋初年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第一,严格了考试程序,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并且在武则天首创殿试的基础上使之成为定制,皇帝直接掌握录取权,进士及第者称为“天子门生”。

第二,简化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

第三,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密封,以防止考官舞弊;

真宗时又创立了誊录制。

为防止考官辨认笔迹,所有密封卷面,一律由书吏照抄一遍,考官阅卷只能看抄本,判定取舍后再对照原本。

第四,扩大录取名额。

例如宋太宗在位的二十多年间科举取士近万人。

北宋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限制了豪门子弟对科场的控制与垄断,大大削弱了门第血统在科举考试中的作用,使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乃至一般平民敞开了大门,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但也导致官吏人数激增。

b王安石变法中对科举制的改革

北宋中期,王安石在进行变法时,对科举考试的内容进行了改革。

废除了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

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

王安石对科举制的改革是为其变法服务的。

后来随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这些对科举制改革的措施也被废除。

(4)明清:

科举制的僵化

明清科举三年一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和会试各为三场,第一场为四书义三道,五经义四道;

第二场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选一道;

第三场为时务策五道。

殿试只有一场,考时务策一道。

清代乾隆以后,改为第一场为四书义三道,五言八韵诗一道;

第二场为五经义各一道;

第三场依旧为时务策五道。

乡试考取者为举人,第一名俗称解元。

会试第一名俗称会元。

殿试不淘汰,取中者为进士,分三甲。

一甲三人,俗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其余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清考中举人即可任官。

考中进士后,经过挑选庶吉士,其余进士直接任官。

明朝与前代不同的是,实行八股取士制度。

为了严厉控制士人的思想,明朝科举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科举考试只从儒家的四书五经里出题。

答题必须采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能发挥自己的思想见解。

经义的解释,如四书,以朱熹的经为准,考生只能“代圣贤立言”,背诵经书的内容,以注疏的语言解释经的意蕴。

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

八股文是一种程式化、标准化、规范化极强的文体。

该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

明朝的科举制,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销蚀了人的个性,僵化了思想,窒息了整个社会,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文化的发展,是造成我国社会发展缓慢、近代科技文化落后的重要原因

(5)清末:

科举制的废除

1898年戊戌变法中光绪皇帝下诏废八股改试策论,后遭慈禧太后否决。

1901年慈禧太后迫于形势,不得不下诏改革科举,实行新政。

然而点滴改革无济于事。

在中国资产阶级创办新式学校、主张废科举的压力下,慈禧根据张之洞等人建议,于1905年宣布:

废除科举制,自此,在我国实行达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度终结了。

二、历代重视人才选拔的事例

1、春秋战国:

各诸侯国为了在争霸中占有优势,非常重视人才选拔。

如齐桓公重用管仲、秦孝公重用商鞅等。

2、古代思想家墨子提出“尚贤”,主张任人唯贤,反对王公贵族任人唯亲。

3、秦王嬴政掌权后,广泛搜罗人才,部署统一全国的战略和策略。

4、秦末:

楚汉相争,刘邦重用张良、萧何、韩信,由弱变强,最终打败项羽。

5、东汉末年:

曹操重视用人,三次发布惟才是举的“求贤令”。

6、唐朝:

唐太宗知人善任,虚怀纳谏。

他认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令臣下“广开耳目,求访贤哲”。

他用人不避仇怨,不拘门第、民族,兼收并用,“量才授职”,因此贞观一朝,人才济济,有房玄龄、杜如晦、李靖、魏征等,出现“贞观之治”。

武则天创立了“自荐”求官的制度,广揽人才。

唐玄宗前期注重选贤任能,选拔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人担任宰相,如姚崇、宋璟等,出现“开元盛世”,开元以后用人失当,任李林甫、杨国忠为相,酿成“安史之乱”。

三、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认识

1、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

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

2、两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实现,迫切需要一种使中央集权正常运作的选官制度,两汉时察举制度应运而生。

但由于两汉时期尚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阶段,察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备的。

在经历了长期的分裂以后,隋唐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推行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并为以后历朝所沿袭。

3、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

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性占主导地位;

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一项愚民政策,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4、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5、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

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6、现实状况:

十五期间,中共中央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流动配置、激励监督的制度,形成了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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