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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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50m处。

污染扩散井二眼:

设在地面水流向两侧各30m~50m处。

污染监视井二眼:

各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处、50m处。

监管绿化

封场后填埋场初期种植草本植被,早中期种植灌木,中后期种植灌木及乔木等,封场后经过鉴定已稳定且达到安全期,再根据当地土地规划进行利用。

2.3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

本封场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工艺流程见图2.3-1。

3.3污染源分析

3.3.1封场工程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3.3.1.1废气

垃圾填埋场封场的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及燃油机械产生的少量尾气,还有少量的恶臭气体。

1、扬尘

封场施工扬尘主要来源填埋场堆体休整工程作业。

车辆运输、覆盖材料装卸、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填埋场场区覆土所用黏土全部外购。

本工程扬尘产生过程和填埋场日常运输、装卸、填埋作业的产生过程相类似。

防治措施:

填埋场堆体修正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堆体表层覆盖工程作业和绿化覆盖。

可彻底消除扬尘产生和影响。

因填埋场选址周围居住的农户人数稀少,无特殊环境敏感点,对封场作业时产生的扬尘通过适时碾压、加湿、临时覆盖、及时复土,采取及时覆土绿化,可大大的减轻扬尘的产生和影响。

每个填埋单元分别表层覆盖作业后,实际裸露的废渣量不多。

2、施工机械燃油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动力机械(如载重汽车、铲车、推土机、压实机等)产生的尾气使局部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有CO、THC、NO2等。

根据施工工序和工段不同而不同,其特点是间歇性排放,排放时间段,排放量小,属于无组织排放。

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这些废气可得到有效的稀释扩散,能够达标排放。

因此,其对环境影响甚微。

3.、施工臭气

施工期,臭气污染主要是填埋场整形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臭气。

填埋场堆体整形作业主要是以填土为主,局部坡度不符合封场规范的地方需要开挖整理。

整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瞬间较大,整理后立即进行覆土作业,可减少臭气的影响时间。

堆体整形后场区臭气浓度也将较快下降。

因此,施工期臭气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村庄的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3.1.2废水

本项目地表水的影响源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机械含油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将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停放的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在雨天时形成地表径流污染附近的水体和土壤。

因此,在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维护,防止油污泄漏。

2.施工生活废水

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主要为pH、SS、COD和BOD5。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修建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全部依托当地农民,估算本目施工期高峰期施工人员数量为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0×

90L/(人·

d)=1.8m3/d。

本项目不新建施工营地,主要依托现有管理用房,生活污水渗滤液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上路垄溪。

3.施工生产废水

降雨径流冲刷施工作业区产生的污水,主要含高浓度的的SS。

如果直接排放,将会对周边的地表水产生一定的影响。

施工时应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情况,在降雨尤其是大雨时对未来得及压实的土层以及施工材料用防雨布覆盖可减少SS的浓度。

对施工期生产废水进行收集,除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严禁不处理任由其漫流。

降雨汇水处应开挖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导排沟或天然冲沟。

3.3.1.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土方施工、开挖土方、场地清理和修正、渣体堆整形等,本项目施工机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实机等,各施工机械噪声声级见表3.3.1。

表3.3.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声级值

1

推土机

3

93

2

装载机

75~85

挖掘机

90

4

压实机

为了减小施工期噪声影响,采取的措施如下: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定施工计划时,在施工作业需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作业,尽可能减少对动物活动和生存环境的不利影响。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

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等;

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管沟开挖的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的维护、养护。

4.适当限制大型装载车的车速,减少或杜绝鸣笛。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昼、夜间排放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3.1.4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填埋场堆土休整等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废渣,以及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废土石方

施工废弃土石方及废渣可作为封场覆盖填土或景观绿化遭造景用土,可在本工程内消耗,无需场外处理。

场区雨水导排系统产生的弃土用于封场工程填埋场整形及覆盖系统。

项目不设取土场、弃土场。

2.生活垃圾

施工期施工人员20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2kg计,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kg/d。

生活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定期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3.3.1.5生态环境

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期建设主要在原填埋场内基础上进行施工,在征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施工期间生态影响主要为:

覆盖系统建设及景观工程建设期间表土运输、覆盖造成的扬尘及水土流失影响。

3.3.2封场工程完成后污染源分析

3.3.2.1封场工程完成后废气污染源分析

封场工程完成后,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发酵气体(CO2、CH4)和垃圾填埋作业产生的粉尘及恶臭气体(如H2S和NH3等)。

垃圾填埋单元在自然发酵过程中有机物发生分解,放出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等。

硫化氢(H2S)的平均体积百分比为0.2%、密度为1.19kg/m3,由此得出填埋场最大产气年(2021年)硫化氢排放浓度为1.015kg/h。

氨气(NH3)的平均体积百分比为0.2%、密度为0.5971kg/m3,由此得出填埋场最大产气年(2021年)氨气排放浓度为0.509kg/h。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封场后,填埋场垃圾中的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后,产生CO2、CH4等填埋气体,经过PVC导气管收集引出场外,当甲烷浓度达到4%时集中排气口上燃烧装置点火将填埋气体烧掉。

3.3.2.2封场工程完成后废水污染源分析

1.渗滤液的产生量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来源是大气降水、地表径流、地下水、垃圾及覆盖材料中的水份以及垃圾中有机物降解所产生的水份。

根据本项目填埋场设计情况,我们认为地表径流、地下水可以排除,由于垃圾及覆盖材料中的水份有限,按一般经验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只与大气降水有关。

目前渗滤液产生量一般用经

验公式计算:

Q=I(C1A1+C2A2)/1000

式中:

Q——渗滤液产生量(m3/a);

I——多年平均降雨量(mm/a);

C1——作业区渗出系数;

C2——未作业区渗出系数;

A1——作业区面积(m2);

A2——未作业区面积(m2)

封场后渗滤液产量及对应的调节余量复核结果如下:

表3.3.2封场期渗滤液产生量复核

月份

平均降雨量(mm)

封场区渗出系数(C1)

封场区集水面积A1(m2)

渗滤液产生量(m3)

处理量(m3)

17.6

0.15

81766.21

215.86

9000

5.4

66.23

8.5

104.25

53.5

656.17

5

44.5

545.79

6

318.7

3908.83

7

219.5

2692.15

8

165.9

2034.75

9

158.1

1939.09

10

69.4

851.19

11

39.6

485.69

12

6.1

74.82

合计

1106.8

/

13574.83

经计算本工程封场后年渗滤液总产量为13574.83m3,日均渗滤液产生量为37.2m3/d,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富余,调节池容量也完全能够满足需求,渗滤液处理站运行时可酌情减小每日处理量。

2.渗滤液水质

本填埋场主要填埋原生垃圾,类比确定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水质如表3.3.3。

表3.3.3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水质

污染物

指标

色度(稀释倍数)

2000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8000~12000

生化需氧量(BOD5)(mg/L)

4000~6000

悬浮物(mg/L)

300

总氮(mg/L)

500~3500

氨氮(mg/L)

500~800

总磷(mg/L)

15

类大肠菌群数(个/L)

2.4×

105

总汞(mg/L)

0.016

总镉(mg/L)

0.4

总铬(mg/L)

0.16

六价铬(mg/L)

0.08

13

总砷(mg/L)

0.2

14

总铅(mg/L)

3.3.2.3封场工程完成后噪声污染源分析

填埋场主要噪声源为渗滤液处理站的水泵和风机噪声。

由于渗滤液处理站规模较小,风机和水泵功率较小,噪声源约为60~80dB,经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风机安装消声器以及选用低噪声设备后,可降噪30~35dB,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3.2.4封场工程完成后固体废物分析

封场工程完成后,固废主要为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12t/a,采用泵提升方式,由污泥池内的潜污泵将浓缩液及污泥提升至填埋库区进行回灌处理。

提升管道沿库区周边布置,并隔一定距离设一个闸阀,通过软管接入库区。

在污泥回灌过程中,需加强管理,避免运行时的外溢而造成的沿途污染。

经认真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此外,渗滤液处理站系统产生的废液属于危废,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评价标准与评价等级

4.1环境质量标准

4.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柘荣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SO2、NO2、TSP、PM10、和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臭气污染物NH3、H2S参照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执行;

甲硫醇评价标准采用《居住区大气中甲硫醇卫生标准》(GB18056-2000)中居住区大气中甲硫醇一次最高允许浓度。

具体标准见表4.1.1。

表4.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浓度单位

标准来源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PM10

年平均

7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PM2.5

35

75

二氧化硫

SO2

60

1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

NO2

40

80

200

氮氧化物

NOx

50

100

250

参照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硫化氢

甲硫醇

一次值

0.0007

mg/m3

《居住区大气中甲硫醇卫生标准》(GB18056-2000)

4.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2】187号):

“龙溪:

双城镇溪坪村溪坪桥断面至下桥村断面,水域主要功能:

一般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环境功能类别Ⅳ;

龙溪:

际头调节库大坝至洋尾村渡口断面,水域主要功能:

农业用水,环境功能类别Ⅳ类;

其余地表水水域(河口区经依法界定的海域除外)按Ⅲ类环境功能类别执行”。

因此,本项目周边水沟(上路垅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标准,周边龙溪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1.2。

表4.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部分)

项目

单位

Ⅲ类

Ⅳ类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

周平均最大恒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

pH值

无量纲

6~9

溶解氧(DO)≥

mg/L

高锰酸盐指数≤

COD≤

20

30

BOD5≤

氨氮≤

1.5

总磷(以P计)≤

0.3

粪大肠菌群≤

个/L

10000

20000

悬浮物≤

/

总氮≤

总汞≤

0.0001

0.001

总镉≤

0.005

铬(六价)≤

0.05

石油类≤

0.5

砷≤

0.1

铅≤

硫化物

4.1.3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区地下水无环境功能区划,地下水各水质指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标准限值详见表4.1.3。

表4.1.3地下水质量标准(部分)单位:

mg/L(pH除外)

I类

II类

IV类

V类

pH

6.5≤pH≤8.5

5.5≤pH<

6.5

8.5<

pH≤9.0

pH<

6.5或pH>

9.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

≤150

≤300

≤450

≤650

>

6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500

≤1000

≤2000

硫酸盐/(mg/L)

≤50

≤250

≤350

350

氯化物/(mg/L)

铁(Fe)/(mg/L)

≤0.1

≤0.2

≤0.3

≤2.0

2.0

锰(Mn)/(mg/L)

≤0.05

≤1.50

1.50

铜(Cu)/(mg/L)

≤0.01

≤1.00

锌(Zn)/(mg/L)

≤0.5

≤5.00

5.0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1

≤0.002

0.01

硝酸盐(以N计)/(mg/L)

≤5.0

≤20.0

≤30.0

30.0

亚硝酸盐(以N计)/(mg/L)

≤0.10

≤4.80

4.80

氨氮/(mg/L)

≤0.02

≤0.50

氟化物/(mg/L)

≤1.0

总大肠菌群/(MPNb/100ml或CEF°

/100ml)

≤3.0

≤100

16

细菌总数

1000

17

砷(As)/(mg/L)

18

镉(Cd)/(mg/L)

≤0.0001

≤0.005

19

铬(六价)(Cr6+)/(mg/L)

0.10

铅(Pb)/(mg/L)

21

汞(Hg)/(mg/L)

0.002

22

氰化物(mg/L)

23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10.0

10.0

4.1.4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表4.1.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1类

55

45

2类

3类

65

4类

4a类

4b类

4.1.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见表4.1.5;

项目区域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和表2中第二类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见表4.1.6。

表4.1.5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单位:

mg/kg

污染物项目①②

风险筛选值

pH≤5.5

5.5<pH≤6.5

6.5<pH≤7.5

pH>7.5

水田

0.6

0.8

其他

1.0

1.3

1.8

2.4

3.4

25

140

240

120

170

果园

190

表4.1.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单位:

污染物项目

CAS编号

筛选值

重金属和无机物

7440-38-2

60①

7440-43-9

铬(六价)

18540-29-9

5.7

7440-50-8

18000

7439-92-1

800

7439-97-6

38

7440-02-0

900

挥发性有机物

四氯化碳

56-23-5

2.8

氯仿

67-66-3

0.9

氯甲烷

7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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