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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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对职工及主管部门进行技术知识教育。
5、根据施工进度,在编制技术交底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并报安全部门备查。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并落实。
7、对本项目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8、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激素后措施计划。
9、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10、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1.4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决定本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管理细则,并有权修订和废除细则中的条款;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3、经常对下属领导、职能部门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每年按比例拨给安全措施经费,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负责。
5、每2-3年,必须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1.5施工员(各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2、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所管的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负责,对整改指令书及隐患通知单要组织落实改进。
3、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
5、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协助上级分析、调查事故。
6、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1.6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会。
3、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制度,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4、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及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7、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8、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1.7安全员(专兼职)生产责任制
1、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3、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
4、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签发合格证。
5、参加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例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6、深入基层分析研究安全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制止违章作业。
7、及时填报安全报表,协助教育有关人员办理安全合格证并跟踪管理。
8、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其符合要求。
1.8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展,做到准确齐全,符合要求,保证随时迎查。
3、根据图纸结构要求以及材料使用数量,提供做好资料中所需各种原材料的试验、复试及试块计划并提前交试验员。
4、及时做好工程的各项隐蔽签证,收集材料合格证以及试验、复试报告。
5、做到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度,做到心中有数,并协助工地管理。
6、做到报送资料及时,资料妥善保管
1.9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机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1.10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
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
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公司“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强化监督”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公司“节能节源、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环境工作方针,各班组应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等。
要经常进行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安全意识教育;
劳动纪律教育;
法制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典型安全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2、安全技术规程、安全工作规程要经常进行学习。
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包括民工),必须接受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考试。
3、对从事起重、焊接、测工、电工、爆破、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汽车司机、机械操作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等特种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和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下岗停止工作。
待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重新持证上岗。
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等,必须进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发证上岗工作。
5、对违章违纪造成事故(包括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人员,应由项目部安监部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6、每周施工班组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一般占生产时间1-2小时),活动内容及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填写在安全活动日记录本上,必备考查。
主要活动内容:
6.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措施;
6.2学习讨论事故通报及其它安全学习材料;
6.3总结一周来的安全工作,讨论改进安全措施和下一周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或防范措施;
6.4分析事故,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6.5进行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活动;
6.6学习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的内容。
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了解贯彻公司“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强化监督”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公司“节能节源、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环境工作方针,项目部对施工安全工作除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及要求,有检查提纲(安全检查表)和评价标准,并作好检查记录和评价工作。
2、安全检查必须由项目部领导带队,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
3、项目部每月进行检查,一般不定期进行,着重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
注:
安全工作“五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全必须贯穿每个环节,作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4.1查制度—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是否齐全,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
4.2查管理—查安全目标管理,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
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查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包括数量和素质),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3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制,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4.4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作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5、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
班(组)必须严格作好作业环境、工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6、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分送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或安全员签字,对重大或涉及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事故隐患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的领导负责接受和组织整改;
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期限,并报上级备案。
四、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施工生产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是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措施,为更好的达到安全施工之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各施工技术员,应根据现场及次日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器具检查等内容及参加人员技术状况等情况,要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和重点安全要求,安全工作票由工区技术员填写(碳素笔),工区主任(安全员)签发,标准化工作票由主任、技术员补充内容,各工序负责人按时领用。
3、每天施工前,工序负责人要向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逐条项的宣读安全工作票的内容,直接听懂。
宣读后听讲人员必须在工作票背面签字,工作票方可生效,否则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要追究工序负责人的失职责任。
4、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工作票,如有工作内容不变,每票使用期限为7天。
5、各工序负责人,应随时接受各级安监人员对安全工作票的检查,如发现没有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没有施工人员的签字,均视为无安全工作票,对此将追究必要的责任。
6、安全工作票使用到期后,由工序负责人交至兼职安全员处统一保管,以备有关部门的检查。
工程结束后,交回分公司安监办整理存档。
五、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5.1事故分类
5.1.1记录事故
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
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5.1.2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
5.1.3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5.2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间
5.2.1记录事故
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队长报告。
5.2.2轻伤事故
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队长报告;
由队长向项目部经理或安监科上报。
5.2.3重伤事故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队长或直接报告项目部经理或项目部安监科。
5.3事故调查处理权限
5.3.1记录事故由施工队长主持调查,处理结果报告项目部安监科。
5.3.2轻伤事故由项目部安监科主持,项目部工会、劳资、施工队长参加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三天内报公司安监科。
5.3.3重伤事故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安监科、技术科、工会、劳资参加进行调查,处理结果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公司安监科批复。
5.4事故处理原则
发生事故,一定要通过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4.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5.4.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5.4.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5.4.4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六、安全奖惩制度
6.1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一人一次处罚50元。
6.2进入工地未按要求穿工作服,一人一次处罚50元。
6.3施工现场穿拖鞋,一人一次处罚50元。
6.4未按时参加周一安全日活动者,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5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6高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7无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交底签字,一次处罚50元。
6.8无安全工作命令票施工,一次处罚50元。
6.9无安全例会、安全活动记录,一次处罚50元。
6.10施工作业无监护人,一次处罚100元。
6.11在施工现场抽烟者,一人一次处罚50元。
6.12施工队安全员未按规定佩戴袖标者,一人一次处罚50元。
6.13操作打夯机等电动工器具未戴绝缘手套者,一人一次处罚50元。
6.14非专业操作人员操作电动工具者,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15非驾驶人员驾驶翻斗车辆,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16翻斗车驾驶人员违章载人,一次处罚100元。
6.17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
6.18如发生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类似事件,处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19私自拉接电源,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20基坑边坡下严禁休息,一人一次处罚100元。
6.21危险作业区未隔离、未悬挂警示牌处罚100元。
6.22配电线路存在隐患,漏电保护装置未正确设置,处罚违章人员100元。
6.23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处罚违章人员100元。
6.24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脏、乱、差,处罚100-300元。
6.25材料堆放不整齐,处罚100元。
6.2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
6.27施工过程中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指挥或调动者,一次处罚100-1000元。
6.28现场随地大小便者,一次处罚100元。
6.29罚款必须现金结算,否则追加30%并在竣工付款时扣除。
在施工中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项目部视情节给予施工队奖励50-500元。
以上未尽事宜,参照安全规范及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执行,凡违章者视情节严重一次处罚100-500元。
七、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7.2安全施工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有10人以上的劳务队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员)。
7.3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3劳务队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一律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7.4工程开工前,劳务队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报用工单位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用工单位安监部门备案。
7.5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经用工单位审查合格后才可上岗。
7.6劳务队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用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7.7劳务队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遵守用工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7.8劳务队伍的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劳务队伍的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应佩带明显标志,同时劳务队伍按工作需要划分班(组),其班(组)长即是班(组)的兼职安全员。
7.9劳务队伍应班组形式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教育活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工作的教育和学习,并且每周安全日教育活动要有记录和内容。
7.10劳务队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便于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7.11劳务队伍要认真服从用工单位安监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对不服从安监部门管理或出现严重性违章作业,用工单位部门有权将劳务队伍进行停工,学习或立即上报用工单位主管领导,将其终止合同。
八、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负责人)组织并主持召开,项目总工程师、安全专责师、质量专责师,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技术员及劳务班组的班组长、安全员,必须按时到会参加,同时可邀请上级安监部门及监理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2、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以及劳务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施工等情况细致的汇报,要有文字资料,同时各施工队应对会议内容做好记录,妥善保存,便于项目部、监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3、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和掌握施工队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管理文件,总结和研究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安排和部署下月安全工作的方向和安全工作重点。
4、劳务班组的安全日教育活动由协作劳务班组的班组长组织召开,全体劳务人员必须到会,同时要有学习内容,做好记录便于检查和考核。
5、项目部安全例会和施工队安全日教育活动要注重会议质量,对违章的人和事要有处理结果,决不能把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日视为走过场,应付检查,把安全记录搞成“回忆录”。
6、通过安全例会和安全日教育,逐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杜绝施工中出现各类事故。
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9.2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学习先进的施工用电管理经验,由工地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维护,明确专业人员的职责。
专业人员具有对工地施工用电进行检查、管理的职能。
组织所有施工用电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指导施工队用电工作。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9.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盘(箱),必须采用标准的铁制配电盘(箱)或玻璃钢流动配电盘(箱)。
9.4现场配电盘(箱)需标明单位、编号和责任人,工作时防护门处于关闭状态,引出的电源线要走向平直,不影响防护门正常关闭。
9.5金属配电盘(箱)的外壳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严禁直接缠绕或钩挂。
接地体应为标准接地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9.6施工现场照明要充足,满足施工需要。
为防止火灾、触电及烫伤,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
逐步推广使用冷光源照明。
9.7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软橡胶套电缆,禁止使用绞制线。
室外禁止使用多功能插座代替流动配电盘(箱)。
9.8除认真执行GB1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等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外,施工用电必须做到:
9.8.1保护零线(PE线)与工作零线(N线)必须公开,直到各级用电器,中间严禁有任何形式有电器联接。
保护零线(PE线)严禁经过任何形式有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9.8.2所有电气设备、配电盘(箱)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PE线)可靠连接,严禁与工作零线(N线)连接。
9.8.3三相流动配电盘(箱)的电源线必须为五芯线,单相流动配电盘(箱)的电源线必须为三芯线,以保证用电器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PE线)有可靠连接。
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安全带及二道防线是施工生产中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在特定的条件下正确使用可以避免减少重大事故,确保人身安全。
2、安全带,二道防线及防护用品必须按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选购,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及无许可证厂家生产的产品一律不准使用。
3、新购置的防护用品使用前须做实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
4、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安全帽,在规程规定使用范围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5、凡登高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全方位安全带,穿软底鞋。
6、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及经常性外观检查。
7、安全带进场前必须全数送检,检验合格后,张贴检验合格证方可入场,入场后,对安全带进行编号方可投入使用。
8、安排专人对安全防护用具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或不满足使用要求后,要及时进行更换和退场。
十一、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存放有害健康的蒸气、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封闭严密,必要时应该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
2、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应该分别储藏在专放处所,并严格管
3、在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4、对于有毒或有传染性危险的废料及工业废水,应该在当地卫生机关的指导下妥善处理,防止危害职工和附近居民。
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配齐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定期进行体检。
6、定期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测,并作好记录。
7、放射性物质的防护与管理
7.1凡从事放射线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方可使用和从事射线工作。
7.2建立放射源库,应远离人群、坚固,并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和警告标志。
7.3放射性同位素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