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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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立项一般于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每两年一次。
由教务处组织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般以两年为一个研究周期,申报工作于当年4月开始,第三年的5月底之前结题。
3.由项目申请人(主持人)负责申报和研究工作。
申请人应是学院在编专任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硕士学位。
每一个项目参加人员限5人(包括项目申请人)。
4.项目申请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各学部或单位(部门)审核、签字,推荐到教务处。
5.项目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总参与项目(含申请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6.凡上一届教学研究立项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报新的项目。
四、项目评审
1.申报项目必须经过评审才能立项,项目评审工作由教务处主持。
2.立项项目申请书由教务处汇总后,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经费,报主管院长审批。
3.院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时间,视上级部门的具体安排而定。
五、经费管理
1.凡经批准的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2.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
教务处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凡将本项目经费挪作它用者,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3.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调研差旅费、小型会议费、资料费、复印费、专著出版、论文版面费、教育科研成果鉴定、申报、评奖等费用,一般不用于教学硬件投入、劳务费支出等。
4.项目经费自立项名单公布之日起启动。
在研究期间可报销项目经费的70%,结题后报销其余的30%。
5.项目的评审、验收及管理费用从项目经费中支出,一般为经费总额的5%。
申报上级奖励的重大教研成果的评审费由学院另行开支。
六、项目管理
1.正式批准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在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立项、年度检查、经费管理、结题、鉴定、报奖等工作。
3.项目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及申请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4.立项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
申请人负责课题的整体设计、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等工作。
5.教务处对已立项项目实行跟踪与过程管理。
教务处根据项目申请书的研究计划进程,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负责组织对项目结题的鉴定及评奖申报工作。
6.遇下列情况之一,学院将撤销其立项资格:
(1)未经批准延期;
(2)项目申请人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申请人或研究内容;
(4)经中期检查发现课题仍未启动;
(5)弄虚作假。
七、成果验收与结题
1.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
2.项目成果验收以申报书中的成果形式(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课件等)为准。
论文应是正式出版物,教材为公开出版,课件等则应有同行评议及用户使用意见。
3.如遇申请当年教学研究项目时,论文或著作还未正式发表和出版,则需将完成的论文稿或书稿交教务处备案(待文章、著作发表和出版后再到教务处补办项目结题手续),可不影响当年课题申报。
4.无法完成项目者,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报教务处,该项目申请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5.对于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教务处组织评审小组对相关成果进行鉴定或评审。
鉴定或评审小组(3~5人)一般由相关学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参与鉴定或评审者应具有副高级职称。
评审小组应对所评审项目成果形成书面意见。
教务处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决定项目是否予以结题。
6.教学研究项目成果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同已通过鉴定或评审:
(1)由专业主管部门正式验收并出具证明的。
(2)通过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出具证明的。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获得肯定性评价的(有证书或说明材料),以及公开出版的专著。
7.国家、省部级项目鉴定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项目成果所有权归学院所有,成果发表应注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教务处有义务宣传推广教学研究项目成果。
9.对按要求完成的项目,研究工作及成果记入项目研究者个人档案,作为职务、职级评审与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
本办法自2006年3月8日起执行。
原《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05]00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教学研究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院办公室2006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人: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Email):
申请日期: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务处制
申请者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资助,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名):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项目申请书应认真如实填写,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
二、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三、项目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研究与管理的实际负责人,只能填写一人。
四、本申请书报送一式2份。
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五、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
(027)87539098。
申请项目
项目名称
学科领域
研究类型
A:
基础研究
B:
应用理论研究
C:
应用研究
D:
对策调查研究
起止时间
成果形式
A报告B论文C专著D软件E其他
申请经费
(元)
有无其他经费支持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位
主要
教学
工作
简历
时间
课程名称
学时
项目负责人承担其他研究项目情况
项目来源
立项时间
完成时间
项目组其他成员
性别
学历/职称
项目分工
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基础及条件分析)
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实施方案、实施方法、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
项目预期的成果和效果(包括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数等)
经费预算
序号
支出项目
支出金额(元)
备注
合计
人民币(大写):
申
请
者
所
在
学
部
意
见
(对立题、经费预算及能否保证计划实施所需人力物力等的意见)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项目的意义,项目组负责人的学术水平、组织能力、时间保证;
完成项目的条件等)
教
务
处
院
审
批
主管院长签章:
附件2:
年度
编号
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项目负责人:
启动日期:
项
目
组
其
他
成
员
职务/职称
所在部门
果
类
型
□项目研究报告□系列课程与教材□实验实践教学基地
□教学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方案□项目实践报告
□教学软件□论文□专著□其它
(注:
请在相应成果复选框内打“√”,其它请具体说明)
名
称
的
具
体
内
容
及
主
要
特
色
发表出处
发表时间
项目成果应用专业及学生人数
专业名称
人数
实
践
运
用
情
况
效
评
价
经
费
决
算
(请具体列入项目经费收支细目,可另附页)
学院财务盖章:
小
姓名
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审小组意见
负责人签章:
主管院长:
学院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