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项目招标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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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须根据合同之全部条款全面执行,承担全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并承担设备、主材供应和安装之间的任何细节和协调问题,直至整个工程按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质量标准及工期全面安装调试完成竣工交付使用及合同规定的缺陷保修保养期满、余款付清为止。
1.6本招标文件将连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的来往文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合同附件。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一章招标程序与日程安排
2.1.12017年1月2日在北京市489号招标办公室发领招标文件(或网上发送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2.1.2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于2017年2月7日17:
00前2月1日上午9点,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在万博汇项目部二楼会议室进行集中答疑,投标人可派3名以内代表参加。
若投标单位未提出疑问并未参加当面答疑,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疑问。
联系人:
xx
2.1.32017年2月9日招标人统一以书面打印(加盖公章)电子扫描形式将招标文件答疑发送电子邮件至各投标人办公邮箱。
2017年2月16日17:
00止为投标截止时间。
此前由各投标人递送或快递投标书至北京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89号万博汇名邸5栋2楼招标办公室,过期不候。
2.1.4询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1.5询标后由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办法和各投标人的投标标函情况进行评标和决标,确定中标单位,发送中(未中)标通知书。
2.1.6上述投标程序均属法人行为,为维护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各方的权益,请各投标人均按规定要求实施整个投标过程。
第二章投标要求及保证
2.2.1招标人将向投标人发放投标邀请函,投标人凭邀请函领取(或网上接收)招标文件。
2.2.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证书(假如发生委托时需提供)与法定身份证件。
上述复印件及授权书(已盖章)留存招标人。
若采取网上发送电子招标文件,则上述文书必须通过扫描发送至招标联系邮箱,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上述文件及企业证照、资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供银行转账回单,招标人财务部查验后开具收款收据。
投标人在招投标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的各项规定,若有串标、围标、中途弃标或发送中标通知书后不按招投标相关文件约定签订合同,则不予退还投(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依法追究投(中)标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请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转至如下账号:
开户行:
建行北京路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
666666
2.2.4投标人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项招标活动,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5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逾期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2.6本工程招标开标形式采用内部封闭开标,开标由招标小组内部进行。
2.2.7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预定日期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提出与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标函相反的意见,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2.2.8投标人在接到未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须归还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所附的全部图纸资料(若有)。
并可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2.9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2.2.10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原则、招标条件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及合同格式、图纸、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答疑会纪要等,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
有关报价与招标技术要求有偏差的,请在投标书附件(投标书与招标技术要求偏差提示)中明确列明,存在实质偏差且未明示的,由投标人承担所有不利后果及损失费用。
第三章招标文件
2.3.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招标条件和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施工图纸、设计补充说明;
招标技术要求;
材料样板(见现场展板),材料技术要求(见附件);
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通知、招标文件答疑会纪要、评标过程中的询标记录等。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的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招标文件答疑会时予以书面解答,并以答疑会纪要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2.3.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行为起约束作用。
第四章对投标书的要求
2.4.1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按商务标、技术标分开装订成册,商务标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要求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投标书;
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乙供主要设备材料价格汇总表;
投标偏差报价表。
技术标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书面文件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材料样板,要求样板均按1:
1比例进行送样。
样板做好标签。
标签必须明示产品的制造商及各项技术参数。
大理石样品除小样外,还需提供切割该小样的大板清晰彩色照片(10寸)。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证书(假如发生委托时需提供)与法定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对项目精装修施工图纸进行深化设计(提升效果、明确施工工艺或降低成本的深化设计),深化需含灯光深化(需提供环境模拟计算),提供深化设计建议书;
并要求投标单位依照现有设计深化各饰面内部结构,并出CAD图纸,打印成A3文件进行装订,作为技术标的一部分。
针对招标人所提供设计方案的改进说明(须明确原方案劣势和改进后优势以及价格差异,如经工程技术部认可,招标人可能邀请各投标单位进行新方案的再次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材料供货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工期;
施工组织方案与管理体系、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
售后服务与维修、维护;
以及如何服从总包管理,配合总包单位实施总体计划和如何协调好其它工种间的施工关系等);
投标人近三年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技术力量与技术水平;
拟派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伍)、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详细情况及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其中项目经理还需提供过往工作履历。
技术偏差表;
其他有关情况。
2.4.2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考察并已了解施工场地实际情况,并对总包的交付标准及工作界面等进行了充分考虑。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的格式填写,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所有报价均需列综合单价及其主材价格,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详细报价的作废标处理;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作项目以及相应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说明、招标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核对,并自行承担遗漏项目或统计错误的损失,如对清单中有项目增减或工程量的增减,需要另行单列工程量清单调整报价表,格式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不能更改。
对于招标图纸中含有的内容而投标清单中未有列出,则认为相应工作的价格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一旦中标,不得另外提出额外增加费用。
投标人应分楼层并根据装修空间按照装饰和安装等专业工程进行报价,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招标人仅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进行深化设计与核算报价。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依施工图总价包干。
投标报价按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印发<
北京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及<
北京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的通知》的规定进行计价取费,养老保险费不计,费率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下浮。
计价软件使用正版智多星软件,主材价格单列,详细格式见附表。
投标总价应包含精装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反映的所有内容和必须达到的装饰效果以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预测到的其他常规必须的工作,若图纸不明确、遗漏或存在矛盾,应及时与招标人澄清,一旦中标不应以图纸不清、不详等理由追加造价,错报、漏报、少报将视为让利。
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是指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而包干的完全价格。
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
综合单价不随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量增减、工资、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而发生变化。
投标人中标后,其综合单价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用于工程款支付、洽商变更和竣工结算。
投标书的报价应是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和全部费用的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需包含材料的损耗、加工、磨边、倒角、防护等费用。
只对部分项目投标报价者,投标书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以投标人在报价表中的报价为依据。
总分表不一致引起的标书质量、投标信誉由投标方负责。
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到如节假日、天气、停水、停电、台风、施工作业面、其他专业工序交叉作业、二次转运、施工噪音控制、政府行为的交通管制和停工要求等全部因素对工期及造价的影响,中标单位不得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任何因素而要求工期顺延或任何造价的增加。
除非因发包人原因提出调整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内容或技术要求导致本系统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特别是当因销售过程中发包人提出取消部分装饰工程时,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不应因此调整综合单价。
当甲方进入销售阶段时,为配合售楼,需对施工现场进行美化、包装以及部分工程需提前施工完成,乙方应配合总包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既要美化环境,又要保证施工安全。
因配合售楼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误工、赶工、窝工、机械占用等一切施工措施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分包合同价款内,乙方在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
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甲方先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
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招标图纸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意即:
任何的缺漏项(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的错误皆由乙方承担并视为已被双方接受。
投标偏差。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产生偏差,但此偏差仅限于对技术文件中的改进、改善所引起的偏差,并以不降低招标文件对系统的总体功能要求为度。
如投标书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也存有偏差,仅限在备选投标方案中体现,或在投标书附件中加注。
未得到招标方认可的商务部分偏差均属无效。
有关偏差内容须在投标偏差汇总表中予以枚列。
投标人必须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作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临时设施范围、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进出方位,以便取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承包造价的资料。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招标人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列报各种设备、主要材料用量及各项安装调试费用(率)及计价基础,如不列报则认为该项收费作为竞标条件免收论处。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施工用水用电、办公住宿场所、总包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并由投标人直接向土建总承包单位支付。
各投标人的竞争措施、附加条件与优惠条件都须在投标书中明确,对于各种确属实际需要发生的费用都应在投标书造价中体现,该项费用若作为竞标条件免收应予说明。
对于未列报,但实际需要发生的费用则认为该项收费作为竞标条件免收论处。
投标报价汇总表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填报价均应为竞争减免后的报价。
凡能以数量体现的费用应以数量体现,凡不能以数量体现的费用以费率体现。
投标书必须对所选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及供货商予以明确。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报的设备材料有选择权。
对材料采购,招标人根据需要有优先指定权,一旦发生相应调整中标(合同)价款及相关内容。
2.4.3本工程合同不可另行分包与转包。
2.4.4投标书的报价及询标承诺,一经中标,不得变更。
各投标人的投标书按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开编制,分别装订密封,其中商务标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技术标一式两份(一正一副),注明“正本”、“副本”标记。
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须确保无计算机病毒)一份。
投标书应用不褪色的蓝黑或黑色墨水书写、打印(彩色插图例外),要求字迹清楚。
投标书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此类情况,均须由签署投标书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上述之处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必须加盖骑缝章,并按正、副本装订成册,一并密封于档案袋内,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公章(或法人单位密封印章)。
投标书档案袋封面上书写文字为“项目精装修工程投标书”,并注明单位名称。
投标人必须仔细审阅招标文件条款,认真编制投标书,凡属对招标文件条款的误解或投标书上文字撰写错误、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误,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书的内容、书写、签署、密封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将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均有可能被接受。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有效期满前可要求延长有效期,投标人也可同意或拒绝这种要求,但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书。
第五章招标文件答疑会
招标人将按前述时间举行招标答疑会,对投标人的有关质疑予以答复。
招标人只对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上报的质疑予以必要的回答。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问题及通用性的技术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开回答。
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特殊的技术问题,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回复的问题,将分别对质疑单位书面作出答复,对相关问题未提质疑者不予澄清,以维护各方的权益。
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此部分答疑内容视作招标文件的补充,构成相关单位投标标函的条件内容。
第六章开标、询标、评标与决标
2.6.1开标
2.6.1.1开标会由招标工作小组主持,采用内部封闭开标;
2.6.1.2本次招标不设有效报价范围,但投标书的准确性将作为评标的主要因素予以考虑。
2.6.2询标
2.6.2.1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是对投标书情况的进一步澄清与明确,以利于评标与决标;
2.6.2.2询标时允许投标人对投标书作进一步解释与补充,但不能对投标书实质内容提出修改,除非在招标人明确了原来因招标人原因未予明确的有关问题,并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提出修改。
评标小组可就投标书内容与投标人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询问,投标人应负责地给予澄清与答复;
2.6.2.3询标结果将作详细记录,经参加询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逐页认定与签字后,作为投标书补充部分。
2.6.3评标与决标
2.6.3.1评标小组评标与决标时间另定。
2.6.3.2评标原则。
评标根据公布的评标办法实施,本着公正、合理、竞争、守信的原则对各有效标采用技术标和商务标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评标因素为:
技术评标: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程度;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的优化方案的可行性及为招标人带来的综合效益;
投标书的质量;
产品性能;
材料样板与样品质量;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投标人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状况;
其他有关技术因素;
保修、维护。
商务评标:
投标总价及清单价格的合理性,准确性;
施工工期;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程度;
投标书质量;
附加及优惠情况;
其他有关商务因素。
综合评标:
通过对技术和商务分别评议分析,对功能、成本和质量等进行综合对比评议,综合评定其功能价值和相关因素。
决标时采用技术标和商务标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按经综合评审的合理低价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决标后,招标人于10天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向其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第七章工程承包合同签署
2.7.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商洽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7.2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实质性内容不得与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有矛盾或冲突,否则视作单方面违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赔偿违约损失。
2.7.3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实施本工程招标和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
第8章其他事项
根据招标进度随时补充。
第三部分招标条件和主要合同条款
第一章工程概况
3.1.1北京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万博汇名邸项目总共分为三期,目前一、二期住宅已竣工交付发包人,三期项目为商业与写字楼业态。
地址位于北京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89号,临韶山路,原址为北京电机厂厂区。
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米,包含一栋215米超高层写字楼(A栋),以及三栋不超过4层的独立商业裙楼(B\C\D栋)。
其中A栋写字楼地下3层,地上49层,单层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
3.1.2xx项目三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理单位为北京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工程基地现场条件
3.2.1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委托总承包人提供水电接驳点,由中标人自行接至施工区域,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2.2本工程施工进出道路设在韶山路上。
3.2.3施工场地较狭小,在施工场地外招标人无法提供其它供施工之用的场地处所。
3.2.4施工现场处于北京市雨花亭,中标单位要实施文明施工,保证安全,尽量减少施工对附近单位工作,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对路人交通车辆的影响。
3.2.5投标人应认真察看基地现场情况和施工条件,考虑各种情况,掌握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
中标以后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由,提出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等要求,都是不合理,无效的。
3.2.6中标单位的现场施工条件根据需要由总包方提供,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具体如下:
现场必需的用电、用水,发生的水电费及接管接线费用;
现场总承包单位已有的脚手架、垂直升降设备使用费用;
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费用(若总包方有条件提供);
垃圾外运费用(投标方按指定位置归集);
其他需总包管理配合的费用;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3.3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3.3.1A栋公共部位精装修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范围及初步图纸,完成设计深化并绘制成套施工详图及节点大样图,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3.3.2A栋地下室、首层大堂、裙楼(3F-5F)、办公标准层低区(7F-20F)的走道、电梯厅、公共卫生间、茶水间、清洁间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棚硬装饰。
公共部位强电部分:
从指定位置到各终端的所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以及通电试亮等工作;
各部位的五金、洁具、成品套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交付前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按规范要求的各种检验检测、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售后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与土建总包单位和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
3.3.3除以上工作内容外乙方还应承担图纸中可能遗漏的但属于该工程范围内提供所需的材料、设备、零件,并完成所有工作及服务;
依据行业惯例须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完成的工作。
以上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划分是暂定的,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随时调整上述工程范围或其内容,乙方不得有异议或因此拖延施工。
第四章工程承包方式
3.4.1本工程要求中标单位在包工包料、包施工图优化设计并通过审核、包单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验收、包维修的基础上完成本工程。
3.4.2本工程不得转包和分包,如中标单位未经甲方同意进行转包或分包,则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皆由中标单位承担。
3.4.3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
按招标要求、图纸反映的所有内容和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预测到的其他常规必须的工作,所计算的全部工程费用;
中标单位可以无偿利用建筑物已预留的可用洞口,对有偏差和缺省洞口的自行负责修整或开凿。
并按规范及施工图纸等要求对管路预埋施工完成后的洞口进行填封。
该部分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内,甲方一律不接受中标单位日后以建筑物预留的墙、楼板洞偏差或缺省而提出的任何费用补偿要求,除非甲方主动提出变更要求;
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工程所需的报监费、定额管理费、印花税等政府规费,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若有);
施工方须根据北京市档案馆的相关资料编制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并自行递交档案馆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移交总承包单位。
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
包含各种材料采购加工费用以及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施工/加工损耗、管理费、保险费用、检测费用、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工程保洁费、验收费用、技术服务(包括深化设计、技术指导和监督等)、维修费用、措施费、利润及税金、风险金、水电费,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章投标书报价的依据
3.5.1投标书报价的依据。
本招标文件(包括附件);
设备材料的采购价格;
适用于本工程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