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地基加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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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5《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2.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7《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1999
2.8《市政地下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GJ08-236-1999
2.9《上海市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J08-40-1994
2.10《上海地铁基坑工程施工规程》SZ-08-2000
3.监理工作流程
3.1施工准备阶段(事前预控)
监理人员内部设计图纸会审
参加设计交底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监理规划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细则
向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项管部进行监理细则书面交底
审查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分包间安全协议、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技术、质量、安全人员证书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分包单位相关资料、材料设备报验、审查并签发开工令
3.2施工实施阶段(事中监控)
按设计要求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地基加固进行测试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竣工资料和质量自评报告
进行预验收
根据预验收意见施工单位进行补充整改
签署报验单
编制地基加固质量评估报告
质量评估报告上报建设单位和呈送施工承包单位
3.3竣工验收阶段(事后控制)
复验轴线及标高和控制桩
巡视或旁站地基加固试验及施工技术参数调试
抽查浆液拌制配合比、水灰比及各种材料用量控制
巡视机械设备运转工作状况
抽查桩径、桩长、间距及垂直度
按确定的检验批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水泥土搅拌桩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1轴线及桩位控制
监理应对施工单位测放的轴线和桩位进行抽查复测,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复测验收的轴线延长后加以保护。
正常施工时,监理在巡视过程中也应对桩位进行抽查。
4.1.2水泥质量控制
应对进场的水泥查验质保书、备案证及产品交易凭证,并见证取样进行复试。
水泥在现场堆放必须防雨防潮。
雨季施工时,水泥棚周围应挖排水沟。
结块的受潮水泥不得使用。
4.1.3挖导沟清除地下障碍物
水泥土搅拌桩施工一般均需挖导沟,导沟一方面可以储存上涌的水泥土,另一方面通过挖导沟可以清除杂填土等地下障碍物。
因此监理在施工单位挖导沟时应巡视查验导沟内地下障碍物清除状态,对清除不彻底的要督促此做好。
4.1.4浆液水灰比控制
监理应通过对储存在储浆桶内的水泥浆液进行水泥浆液比重测试,并参照下表即可得知水灰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浆液水灰比
0.4
0.45
0.5
0.55
0.6
0.65
0.7
浆液比重
1.91
1.85
1.80
1.76
1.71
1.68
1.65
储浆桶中的水泥浆液容易沉淀,因此必须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可靠措施(如通往气管进行空气搅拌)防止浆液沉淀。
在测定浆液比重时,所取出的浆温文尔雅必须是经搅拌过的浆液,否则测出的数据无参照价值。
4.1.5水泥掺入比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中有关水泥浆液体积计算(国产机2Φ700·
500双桩是否符合设计水泥掺入比要求)。
可按下面公式复算水泥浆液体积。
公式V=(1+ac)F.L.r.aw×
1000(升)
rd
式中V-总浆量(升)
Ac——设计要求的水灰比或施工中采用的水灰比,一般为0.5~0.6
Aw——设计要求的水泥掺入比(%)
F——2Φ700mm搭接200mm时的双桩断面积F=0.71m2
L——设计桩长(m)
R——被加固土体的加权平均重度(KN/M3)
rd——水泥浆重度(KN/M3),与水灰比有关
当Ac=0.5时rd=18KN/M3
Ac=0.6时rd=17.1KN/M3
4.1.6桩径控制
水泥土搅拌桩的桩径是靠每个搅拌轴下部的叶片长度来控制的,因此监理每班应对叶片磨损后的长度进行尺量检查至少两次,若发现桩径小于20mm时,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加焊接长。
当发现叶片在土中搅拌脱落时,也必须要求施工人员补焊。
4.1.7桩间搭接控制
水泥土搅拌桩机一次成桩两根,桩间搭接200mm,当机架移位再成桩两根时,也必须保证上一组两根桩与下一组两根桩之间搭接200mm。
因此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控制。
4.1.7.1同一组的两根桩桩间搭接控制
监理应每班检查(尺量)一次每台桩机两根搅拌桩(三根管中的外侧两根)之间的轴心间距是否≤500mm,同时检查每片叶片的长度(即结合桩径检查同时进行),因为叶片磨损后长度缩短了,既不能保证桩径,也不能保证桩间搭接尺寸要求。
4.1.7.2相邻两组桩间搭接控制
当一组两根桩完成后,桩机移位再施工相邻的另一组两根桩时,监理应每班抽查一台桩机的移位间距是否能保证相邻两组桩桩间搭接≥200mm,并同时检查这台桩机的垂直度是否能满足要求,以保证在桩长范围内桩间搭接均能满足≥200mm。
4.1.8桩长控制
采取双控措施
4.1.8.1搅拌轴下沉深度控制
根据设计桩长在搅拌轴上部划一红漆标记,此红漆标记至搅拌轴底端的距离L=设计桩长L1+机架底盘顶面齐平时,即桩长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在现场巡视时注意随时驻足观察。
4.1.8.2查看浆量自动记录仪打印的记录表上均能查看到桩长是否满足设计桩长的数据。
监理应在查看时进行检查。
4.1.9两喷三搅工艺控制
根据设计要求或为了提高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或设计对加固土体强度有要求时,均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两喷三搅工艺(见下图示意)
▽
预
搅
下
沉
第
一
次
喷
浆
提
升
拌
二
三
4.1.10必须安装浆液量自动记录仪、
根据上海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必须安装浆量自动记录仪。
因此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台搅拌桩机均要安装经校验合格的水泥浆量自动记录仪。
4.1.11喷浆量的控制
采用两喷三搅施工工艺时,每一次提升喷浆时,喷浆量应为总浆量(V)的一半。
浆量自动记录仪打印出来的数据中有总浆量(V)和段浆量(升/10cm),其中段浆量V1A可按下式复算
V1A=
5V
L
单位:
升/10cm式中L——桩长(cm)
监理应将复算出的总浆量(V)和段浆量(V1A)与自动记录仪打印出来的相应数据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符合要求。
4.1.12喷浆提升速度控制
监理可按下式进行复算
U=
2LQ
升/min
V
式中Q——压浆泵流量(升/min)一般用50升/min的压浆泵
如果复算出的数据U≤70cm/min,即认为满足要求,如果不能满足要求,要不换流量较小的压浆泵,要不调整喷浆次数。
4.1.13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值
按设计要求或规范中的验收标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是水泥掺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桩体强度经取样测试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地基经加固后的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等。
4.2高压旋喷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2.1高压旋喷桩的事前监控
4.2.1.1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及主要工种人员上岗证、地铁工程及深基坑工程主要业绩(类似本工程类型业绩)要向监理报审,监理确认后签证。
4.2.1.2参与设计图交底与会审
4.2.1.3项目监理机构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水泥库、高压设备及浆液配置区、泥浆沉淀池、泥浆外运的场内路线、对环境保护的措施)、桩位施工布置图(含桩号、桩机号、桩机工作走向及起始位置等),提出审核意见。
4.2.1.4原材料质量的监控
⑴水泥及外加剂必须有生产厂方出具的该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和建材管理部门颁发的备案证;
⑵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品种、规格;
⑶质保书的生产批号必须与实物相符;
⑷进场的原材料,施工方应即时抽样复试,并经监理见证,监送样品至检验中心;
⑸合格的原材料,施工方应填写建筑材料报审单,经监理确认签证,方可使用;
⑹水泥的质量应符合GB175-1999规范的有关规定;
⑺原材料抽样复试的代表批量(指同产地、同批号)应符合规范要求。
4.2.1.5施工机具、设备的监理控制要点
⑴审查进场大型设备的资料是否齐全(含机证、人证核试验);
⑵审查设备维护、检验资料,确保进场后正常安全运行;
⑶审查设备各项功能、数量,能否与施工项目、规范、技术要求、工期要求、安全等相适应;
⑷审查设备、机具的备用件和维修人员是否配备并到位;
⑸高压喷射注浆采用的设备,参见附表,根据设计桩经确定采用三重管
高压喷射注浆需用的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举例
主要性能
所用注浆量
单管
二重管
三重管
多重管
钻机
XJ-100,SH-3076型震动钻
依工程条件而不同
√
高压泥浆泵
SNC-H300型注浆车
Y-2型液压泵
泵量80230L/min
泵压20~30MPa
高压水泵
3XB
3W-6B
3W-7B
泵量80~250L/min
泵压20~40MPa
泥浆泵
BW-150
BW-200
BW-250
泵量80~150L/min
泵压27MPa
空压机
YV-3/8
ZWY-6/7
LGY20-10/7
风量3~10m3/min
风压0.7~0.8MPa
浆液搅拌机
容量0.8~2m3
直空泵与超声波传感器
4.2.1.6检查桩位、流量表压力表的精度和灵敏度,高压喷射设备性能等。
4.2.2高压旋喷桩的事中监控
4.2.2.1对水泥浆液比重的监控(施工中监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水泥浆液的比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异常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调整)。
4.2.2.2应检查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及施工程序,施工单位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4.2.2.3三重管法施工中应监控、检查的技术参数与工艺监控数据。
⑴水泥浆液流压力:
1.0MPa;
⑵气流压力:
0.7MPa;
⑶水流压力:
30.0MPa~25.0MPa;
⑷水泥浆比重>
1.5,但<
2.0。
4.2.3高压旋喷桩的事后监控
4.2.3.1地基加固及止水帷幕以取芯抗压强度应达设计要求。
4.2.3.2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见表(GB50202-2002)中各项要求。
4.2.4高压旋喷桩旁站计划
旁站内容
支分部工程
分项名称
旁站点
高压旋喷桩
水泥浆
比重及水泥是否过筛
工艺参数
水泥浆压力、气流压力、水流压力、喷管提升速度
4.2.5目标值
孔径、孔深、村体水泥用量及桩体强度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4.3压密注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3.1施工预控要点
4.3.1.1承包商资质、营业执照、项目经理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主要工种上岗证及主要业绩等向监理报审,监理确认后签证;
4.3.1.2参与组织设计图纸交底与会审,地质勘察成果的交底,按施工图管理监控要点对施工图纸进行审阅;
4.3.1.3向监理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监理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⑴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水泥库(棚)和设备及配制区、注浆点布置图、对环境保护的措施等;
⑵注浆点布置图要与地层特点、注浆量、注浆有效半径、注浆压力等相协调,图上应标明注浆点排号、点号、注浆流程方向等,监理确认后签证。
4.3.1.4注浆材料及浆液的监控
⑴原材料的监控
①注浆用水应是可饮用的自来水、地下水。
对PH值<4的酸性水和废水(含有油脂、糖类等有机质),地表水和地下水非经化验合格严禁使用,浆液的常用水灰比为0.8~1.0;
②审查水泥及外加剂等质保资料;
③水泥复试实施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如掺加粉煤灰,同样要复试,并注意保管防止受潮);
④复试结果报审,监理确认后签证;
⑵对浆液材料品种要求的监控
①浆液中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宜为(P.O.)32.5或(P.O.)42.5;
其它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禁止使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和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②在满足设计强度的前提下,可用粉煤灰替代一定量的水泥,但其掺入量必须通过试验由设计确定,设计无要求时,最大掺量应≤水泥用量30%;
③为改善浆液性能,应在基本浆液拌制好时加入适量外加剂(有速凝剂、减水剂和防析水剂等),如“KA-1”可提高浆液的扩散性和可泵性,其掺量约为水泥重量的0.3~0.5%;
“膨润土”可提高浆液的均匀性和稳定性,防止固体颗粒分离和沉降。
其掺量控制在水泥重量的5%;
④B液应选用市场上符合国家质量要求的的水玻璃,其波美度为35~40o;
⑤A、B混液的技术指标主要控制粘度、比重、初凝时间(砂土中宜为5~20min;
粘性土中宜为1~2h),其指标值要符合设计要求、地层特点、可操作和配方要求的试验结果等,尤其浆液的凝结时间应足够长,以使计划注浆量能渗入到预定的影响半径。
当在含水量很高的地层中注浆时,除应控制注浆速率以防浆液被过分稀释或被冲走外,还应设法使浆液能在灌注过程中凝结。
4.31.5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场后,监理要进行机、证;
人、证的核验;
4.31.6根据地质报告及设计图要求和浆液配合比,督促承包商进行试注,以取得有关参数,试注时监理人员应旁站收集各类数据进行分析;
4.31.7根据试注所得参数;
对流量、压力、总浆量进行核定。
重要工程应要求承包商在注浆过程中采用自动流量和压力记录仪,并应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4.31.8检查搅拌式贮浆桶是否设置有过滤网过滤杂质的装置;
浆液的配置必须能保持均匀性和不易离析。
用比重计测定浆液比重,参照有关对照表查看水灰比是否符合要求;
4.31.9施工场地是否平整,沿钻孔位置是否开挖排水沟漕和集水坑。
4.31.10钻机成孔插入注浆管后应封堵孔口及附近的地面裂缝,以防冒浆;
4.3.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要点
4.3.2.1检查注浆孔偏差
⑴位移应≯5cm,根据排距和点距尺量检查;
⑵孔深误差应<1%(水准仪及测深仪监控,或对注浆管长度尺量监控);
4.3.2.2浆液粘度、比重监控;
⑴粘度:
一般18~30;
⑵比重:
当水灰比为0.8时,比重应为1.60。
当水灰比为1.0时,比重应为1.50;
4.3.2.3注浆量、注浆流量、注浆压力的监控
⑴注浆量:
按设计要求,一般掺量达到被加固体积的12~14%(砂性土时15~20%);
⑵注浆流量:
一般控制在7~10L/min;
对充填型注浆,流量不宜大于20L/min;
⑶注浆压力:
在砂土中宜选用0.1~0.5MPa;
当选用水泥—水玻璃双液快凝浆液时,注浆压力应小于1MPa;
4.3.2.4抽查浆液配合比,按照试验室提供的配方并经监理确认签证后执行
4.3.2.5抽查核实浆液的实耗量和浆液的注入量;
4.3.2.6检查封闭泥浆、封顶浆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了解注浆孔冒、串浆情况和相应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为防止大量冒浆,注浆终止标高应控制在地表以下3m左右;
4.3.2.7督促业主聘请有资质单位对孔隙水压力、地面及邻近建筑、路面沉降或隆起、水平位移进行有序监测,监理对监测数据要进行搜集、分析和监督;
4.3.2.8每次上拔高度宜为0.5m。
每次拔一次即进行一次注浆,每次注浆时间应根据试注时确定的时间进行控制;
4.3.2.9注浆顺序应按跳孔间隔注浆方式进行,并宜采用先外围后内部的注浆施工方法,当地下水流速较大时,应从水头高的一端开始注浆;
4.3.2.10注浆中必须根据地质报告中各层土质特征,监控注浆程序,防止因冒浆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4.3.3注浆工程验收监控要点
4.3.3.1通过检测手段,如静力触探,对比注浆前后土体强度指标的变化;
检验时间应在注浆结束28d后进行。
可选用标准贯入、轻型动力触探或静力触探对加固土体地层进行检测。
对重要工程可采用载荷检测。
⑴检查孔数约为总注浆孔数的2~5%(或按设计要求);
⑵检查孔的布孔重点:
地质条件差的地段;
注浆质量较差或有疑问的部位:
随机布孔。
4.3.3.2对于有防渗漏要求的注浆防渗墙,当设计有要求时应通过灌浆体内钻孔,用压水或抽水等办法测定地基的水流量及渗漏系数,不合格的需进行补充注浆;
4.3.3.3通过钻孔取芯,从灌浆体内取出原状样品,根据设计要求送试验室按下述几项重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中选项试验:
⑴样品的密度;
⑵结石的性质;
⑶浆液充填率及剩余孔隙率;
⑷无侧限抗压、抗剪强度;
⑸渗透性及长期渗流稳定性;
⑹变形模量及蠕变性。
4.3.4目标植
按设计要求或地基处理规范要求确定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5.1.1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5.1.1.1审批施工方案,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工作质量;
5.1.1.2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5.1.1.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5.1.1.4审核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5.1.1.5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5.1.2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书
5.1.2.1停工指令:
(根据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停工指令:
⑴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⑵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⑶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①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②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5.1.2.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该项指令;
5.1.2.3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工程所有的变更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5.1.3现场监督和检查
5.1.3.1检查的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5.1.3.2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巡视、旁站、平行检查(根据合同要求);
5.1.3.3现场检验的方法:
目测、量测、试验;
5.1.4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5.1.5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5.1.6利用支付手段:
(根据合同要求)。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5.2.1组织措施:
审核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2技术措施:
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
5.2.3经济措施:
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5.2.4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安全监理措施
6.1加固工程施工前应严格检查机具、及接头处的可靠程度以防止压力过大或接头爆裂伤人;
6.2地下作业处施工时照明用电应将电压降至36-12V以下,以防触电;
6.3由于浆液材料可能有一定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操作人员在配置浆液或压浆时应佩戴眼镜、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劳防用品,以防浆液误入口中或溅至皮肤上;
6.4在通风不良的地方进行注浆施工时应有通风设备或排气设备;
6.5在配制或压入有可燃性的浆液时,施工现场要远离火源或禁止吸烟并设置消防器材,以杜绝火险隐患;
6.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要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6.7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
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6.8大型机械(如水泥土搅拌桩机)的拆装应进行监控和检查验收。
6.9钻孔时当出现机架摇晃、钻杆抖动等异常现象时,应停钻探明原因并经处理后再继续施钻。
6.10施工前应清除高空、地面及地下各种障碍物,施工时机械位置处地基应坚实,防止桩架倾倒。
6.11非施工操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影响范围,禁止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6.12已加固完的地方应拉警界线,防止人员陷入或被掩埋等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