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知识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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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铁合金、轧钢、炼钢、炼铁、钢铁烧结球团、铁矿采选、钒工业、橡胶制品、稀土、硝酸、硫酸、镁钛、铜镍钴、铁锌、铝、陶瓷、电镀、合成革与人造革、加油站、汽油运输、储油库、水泥工业、火电厂、饮食业油烟、锅炉、炼焦化学工业、工业炉窑、恶臭污染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主要水环境标准:
⑴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
⑵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合成革与人造革、制浆造纸、羽绒、发酵类制药、化学合成类制药、提取类制药、中药类制药、生物工程类制药、混装制剂类制药、制糖、杂环类农药、皂素、煤炭、啤酒、医疗机构、柠檬酸、味精、城镇污水处理厂、兵器工业、畜禽养殖业、合成氨、污水海洋处置工程、磷肥、烧碱与聚氯乙烯、航天推进剂、肉类加工、钢铁工业、纺织染整、海洋石油开发、船舶、船舶污染物等行业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主要环境噪声标准:
⑴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⑵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社会生活、地下铁道车站站台、建筑施工场界、铁路边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等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主要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危险废物焚烧、贮存、填埋等5个污染控制标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二)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地方环境标准严于国家环境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
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低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
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标准分级2级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I~V5类,标准值5类水源地1级保护区对应II类,2级对应III类
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区I~V5类,标准值5类
声环境功能区0~4类,标准值5类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I~III类,标准分级1~3级·
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第四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污染源控制标准。
单个排放源与环境质量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一个地方的环境质量受到诸如环境污染源数量、分布、种类、人口密度、经济水平、环境背景及环境容量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必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即:
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三)环境标准的实施与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
划分功能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选定监测点位或断面,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
跨省争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报环境保护部协商解决。
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
国外引进,CP引进单位提交“输出过或发达国家相关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市(地)人民政府EP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排污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EP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环境保护部备案。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实施:
被引用的,具有强制性。
无相应监测方法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地方统一分析方法,与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或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执行。
相应的国家标准发布后,地方统一分析方法停止执行;
因采用不同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所得监测数据发生争议时,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裁定或采用一种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复测。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实施:
质量控制考核;
校准、检验分析仪器;
配置标准溶液;
分析方法验证及其他环境监测工作。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与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的实施:
专业术语、名词术语、图形标志、档案信息分类编码、制定标准、划分功能区、生态和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仪器设备认定。
6、环境标准的监督实施:
环境保护部负责地方实施标准的检查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汇报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监督方式:
自我监督和管理性监督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1)
1.总则
1.1熟悉EIA工作程序
EIA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主要工作为:
⑴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EP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文件,确定EIA文件类型。
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同时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及公众意见调查。
识别CP的EIA因素,筛选主要的EIA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EP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最后制定工作方案。
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现状评价,各环境要素EI预测与评价、各专题EI分析与评价,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⑶EIA文件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评价结论,完成EI报告书(表)的编制。
1.2掌握EI评价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开展EIA工作:
⑴依法评价原则。
EIA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EP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CP与EP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⑵早期介入原则。
EIA应尽早介入工程前期工作中,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⑶完整性原则。
根据CP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内容、影响时段、影响因子和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EIA重点。
⑷广泛参与原则。
EIA应广泛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EP管理部门的意见。
1.3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
工程所在区域未开展规划EIA的,需进行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
根据CP所在区域资源禀赋,量化分析CP与所在区域资源承载能力的相容性,明确工程占用区域资源的合理份额,分析项目建设的制约因素。
如CP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分析,需根据CP耗用新鲜水情况及其所在区域水资源赋存情况,尤其是在用水量大、生态或农业用水严重缺乏的地区,应分析CP建设与所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相容性,明确该CP占用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合理份额。
1.4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
调查CP在所在区域、流域或行业发展规划中的地位,与相关规划和其他CP的关系,分析CP选址、选线、设计参数及EI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的EP要求。
1.5掌握EI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
⑴EI因素识别。
在了解和分析CP所在区域发展规划、EP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及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和列出CP的直接和间接行为,以及可能受上述行为影响的环境要素及相关参数。
影响识别应明确CP在施工过程、生产运行、服务期满后等不同阶段的各种行为与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影响性质、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定性分析CP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生态影响,包括有利与不利影响、长期与短期影响、可逆与不可逆影响、直接与间接影响、累积与非累积影响等。
对CP实施形成制约的关键环境因素或条件,应作为EIA的重点内容。
EI因素识别方法可采用矩阵法、网络法、地理信息系统(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
⑵评价因子筛选。
依据EI因素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或所确定的EP目标,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应重点关注环境制约因素。
评价因子须能够反映EI的主要特征、区域环境的基本状况及CP特点和排污特征。
1.6掌握EIA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
⑴EIA工作等级的划分。
CP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原则上应划分工作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价对EI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级评价对EI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EI分析。
CP其他专题评价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划分评价等级。
具体的评价工作等级内容要求或工作深度参阅专项EIA技术导则、行业CPEIA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
⑵依据。
各环境要素专项评价工作等级按CP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因素进行划分。
其他专项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可参照各环境要素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
①CP的工程特点:
工程性质、规模、能源及资源(包括水)的使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排放量、方式、去向,主要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浓度),工程建设的范围和时段,生态影响的性质和程度等。
②CP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
自然环境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系统功能及特点、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等。
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划(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⑶调整原则。
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CP所处区域环境敏感程度、工程污染或生态影响特征及其他特殊要求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不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
1.7熟悉EIA范围的确定原则
按各专项EIA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和专题的评价范围;
未制定专项EIA技术导则的,根据CP可能影响范围确定EIA范围,当评价范围外有环境敏感区的,应适当外延。
1.8熟悉EIA标准的确定原则
根据评价范围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评价因子所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优先选择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污染物,可采用国际通用标准;
生产或服务过程的清洁生产分析采用国家发布的清洁生产规范性文件。
1.9了解EIA方法的选取要求
EIA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应以量化评价为主。
评价方法应优先选用成熟的技术方法,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慎用争议或处于研究阶段尚没有定论的方法。
选用非导则推荐的评价或预测分析方法的,应根据CP特征、评价范围、影响性质等分析其适用性。
主要方法:
单项评价法和多项评价法。
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背景值)时,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
采用多项评价方法时,不一定包括该项目已预测环境影响的所有质量参数。
2.CP工程分析
2.1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
(1)工程分析应突出重点。
根据各类型CP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因素要进行深入分析。
(2)应用的数据资料要真实、准确、可信。
对CP的规划、可研和初设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应进行分析后引用;
引用现有资料进行EIA时,应分析其时效性;
类比分析数据、资料应分析其相同性或者相似性。
(3)结合CP工程组成、规模、工艺路线,对CPEI因素、方式、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
此外,(4)还要贯彻执行我国EP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产业、能源、土地利用、环境技术、节约用水要求及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原则等政策)。
(5)应在对CP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2.2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
工程分析的方法:
类比分析法、实测法、实验法、物料平衡计算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
特点:
⑴类比分析法:
要求时间长,需投入的工作量大,所得结果较准确,可信度较高。
在评价工作等级较高、评价时间允许,且又有可参考的相同或是相似的现有工程时,应采用类比分析法。
⑵实测法:
通过选择相同或类似工艺实测一些关键的污染参数。
⑶实验法:
通过一定的实验手段来确定一些关键的污染参数。
⑷物料平衡计算法:
以理论计算为基础,较简单,具有一定局限性。
不适用于所有CP。
在理论计算中的设备运行状况均按照理想状态考虑,计算结果大多数情况下数值偏低,不利于提出合适的EP措施。
⑸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
最为简便,但所获的数据准确性较差,不适用于定量程度要求高的CP。
2.3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全部组成,施工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所有时段的全部行为过程。
总图及规划布置方案的合理性
⑴工程基本数据。
CP规模、主要生产设备和公用及贮运装置、平面布置,主要原辅材料及其他物料的理化性质、毒理特征及其消耗量,能源消耗数量、来源及其储运方式,原料及燃料的类别、构成与成分,产品及中间体的性质、数量,物料平衡,燃料平衡,水平衡,特征污染物平衡;
工程占地类型及数量,土石方量,取弃土量;
建设周期、运行参数及总投资等。
根据“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做好水平衡,给出总用水量、新鲜用水量、废水产生量、循环使用量、处理量、回用量和最终外排量等,明确具体的回用部位;
根据回用部位的水质、温度等工艺要求,分析废水回用的可行性。
按照国家节约用水的要求,提出进一步节水的有效措施。
改扩建及异地搬迁CP需说明现有工程的基本情况、污染排放及达标情况、存在的EP问题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内容。
⑵污染影响因素分析。
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列表给出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产生浓度、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
分析CP存在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及具有持久性影响的污染物的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
给出噪声、振动、热、光、放射性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等;
各种治理、回收、利用、减缓措施状况等。
⑶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明确生态影响作用因子,结合CP所在区域的具体环境特征和工程内容,识别、分析CP实施过程中的影响性质、作用方式和影响后果,分析生态影响范围、性质、特点和程度。
应特别关注特殊工程点段分析,如环境敏感区、长大隧道与桥梁、淹没区等,并关注间接性影响、区域性影响、累积性影响以及长期影响等特有影响因素的分析。
⑷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的储运。
通过对CP原辅材料、产品、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藏、预处理等环节的分析,核定各环节的污染来源、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及达标情况等。
⑸交通运输。
给出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航运等),分析由于CP的施工和运行,使当地及附近地区交通运输量增加所带来EI的类型、因子、性质及强度。
⑹公用工程。
给出水、电、气、燃料等辅助材料的来源、种类、性质、用途、消耗量等,并对来源及可靠性进行论述。
⑺非正常工况分析。
对CP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等非正常排放时的污染物进行分析,找出非正常排放的来源,给出非正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成分、数量与强度,产生环节、原因、发生频率及控制措施等。
⑻EP措施和设施。
按EI要素分别说明工程方案已采取的EP措施和设施,给出EP设施的工艺流程、处理规模、处理效果。
⑼污染物排放统计汇总。
对CP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排放的各种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条件与去向等进行统计汇总。
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应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汇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给出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
3.1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⑴根据CP污染源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
⑵充分搜集和利用现有的有效资料,当这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并分析现状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⑶对与CP有密切关系的环境状况应全面、详细调查,给出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
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调查内容适当增删。
3.2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
收集资料法;
现场调查法;
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方法。
3.3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⑴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包括地理地质概况、地形地貌、气候与气象、水文、土壤、水土流失、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调查内容。
根据专项评价的设置情况选择相应内容进行详细调查。
①地理位置。
CP所处的经、纬度,行政区位置和交通位置,并附区域平面图。
②地质环境。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如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岩层、断层及断裂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已探明或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
若CP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地质现状可不叙述。
评价生态影响类CP(如矿山以及其它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的CP)的EI时,对与CP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坍塌、地面沉陷等不良地质构造,要进行较详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须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
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评价要求做一定的现场调查。
③地形地貌。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简要说明CP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高低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地貌的情况。
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若不直接或间接威胁到CP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
若无可查资料,需做一些简单的现场调查。
当地形地貌与CP密切相关时,除应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附CP周围地区的地形图,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CP有危害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貌现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
④气候与气象。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大气环境状况,如CP所在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风玫瑰图,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最冷月和最热月的月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台风、飓风等)。
如需进行CP的大气EIA,除应详细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评价需要,增加对大气EIA区的大气边界层和大气湍流等污染气象特征进行调查与必要的实际观测。
⑤土壤与水土流失。
当CP不进行与土壤直接有关的EIA时,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的简述下列内容:
CP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成土母质,土壤层厚度、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质量现状,CP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
当需要进行土壤EIA时,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
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成分与结构,颗粒度,土壤容重,含水率与持水能力,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的原因、特点、面积、侵蚀模数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和水土流失现状图。
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背景调查与评价的要求参照各环境要素EIA技术导则。
⑵社会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包括人口(少数民族)、工业、农业、能源、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现状及相关发展规划、EP规划的调查。
①社会经济。
包括社会经济、人口、工业与能源、农业与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
主要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简要叙述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受教育水平、就业及人均收入等;
CP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生产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
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人均土地资源,农业基础设施等;
若CP需进行土壤与生态EIA,则应附土地利用图。
公路、铁路或水路、航空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CP之间的关系。
②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
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CP周围有哪些重要遗迹与“珍贵”景观;
重要遗迹或“珍贵”景观对于CP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等。
如CP需进行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对人类活动的敏感性。
这些内容有:
它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它影响的来源;
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
有无保护规划及保护级别,目前管理水平等。
③人群健康状况。
当CP规模较大,且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
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CP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指标。
生态影响类CP如水电水利工程,需要进行人群健康调查及影响评价。
⑶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①根据CP特点、可能产生的EI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环境要素进行调查与评价。
②调查评价范围内的环境功能区划和主要的环境敏感区,收集评价范围内各例行监测点、断面或站位的近期环境监测资料或背景值调查资料,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和代表性布设现状监测点位。
③确定污染源调查的主要对象。
选择CP等标排放量较大的污染因子、影响评价区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和特殊因子以及CP的特殊污染因子作为主要污染因子,注意点源与非点源的分类调查。
④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及各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并说明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
⑤根据调查和评价结果,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⑷其他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及CP特点,决定是否进行放射性、光与电磁辐射、振动、地面下沉等环境状况的调查。
4.EI预测与评价
4.1掌握EI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⑴对CP的EI进行预测,是指对能代表评价区环境质量的各种环境因子变化的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价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均应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特性、当地的EP要求而定。
⑵预测和评价的环境因子应包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