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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校长、中层干部聘任。
新一轮副校长、中层干部人选在新一届校长的主持下,以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由本人向校长提交书面申请,学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通过任期述职、新任期工作目标规划、答辩、民意测评、组织考察及任职条件和资格确认等形式对参与竞争上岗的现任行政、教师进行综合考察后,将考核结果报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学校聘任。
新聘和提职的行政干部,须参加街道组织的笔试环节。
不提交竞岗申请或在竞岗考察中落聘的现任行政,街道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意愿,进行适当交流或作其他安排。
对于各校提出的任职安排,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从大良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高度出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应聘人员的特点,对行政人员安排有必要作出调整的学校提出用人建议。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学校干部聘任期调整为四年。
在同一学校任本职满三届以上的行政干部,可根据需要,适当进行换岗交流。
同时,鼓励学校在队伍建设中采用“双轨制”的模式,即“行政”和“名师”并行,提升行政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专业水平(名师方案另行制定)。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正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2、身体健康。
3、属大良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正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职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任职(工作)经历。
应聘正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应聘校长的,应有任职副校长两年以上经历;
应聘副校长的,应有任职主任两年、副主任或级(科)组长、行政助理、教研、团队等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经历;
应聘主任的,应有任职副主任一年或级(科)组长、行政助理、教研、团队等部门负责人两年以上经历;
应聘副主任的,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2、学历层次达标。
续聘中学行政干部,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续聘小学行政干部,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新聘中学行政干部,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
新聘小学校长,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聘小学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以本科学历为主。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应聘中学正副校长,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受聘中级教师职务两年以上;
应聘中学正副主任,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应聘小学正副校长,必须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应聘小学正副主任,必须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年龄界限。
因年龄问题,现职正副校长达不到一个任期(四年)的,现职中层干部达不到任期二分之一(两年)的,如不参与竞岗,服从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的,将发放临时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补贴标准为2010年街道给付的行政补贴的70%(此项经费由街道财政支付);
如参与竞岗而落选,则不能享受此项补贴。
5、工作业绩良好。
校长和中层干部在任期内,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学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没有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或教学事故,没有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校长在两个任期中,学校从未获得镇(街道)以上先进表彰的(包括集体荣誉表彰和单项评比表彰),原则上不予续聘。
中小学行政干部在任期述职考核民主测评中,评定不合格等次票数超过参评人数三分之一或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票数之和超过参评人数二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6、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按以上规定执行,如申报人教育教学业绩等各方面特别突出,可由学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推荐,经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适当放宽报名资格条件。
各学校需要对具体岗位附加具体条件的,由学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拟定,并报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和备案。
五、聘任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份)。
1、成立大良街道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拟定校长任职岗位。
组长:
梁锋;
副组长:
张艳芬,苏德荣;
组员:
许戈、徐培行、秦华、林伟汉、苏燕珍。
2、成立大良街道校长聘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校长职位资格候选人的综合考察工作,向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校长职位资格人选,成员由区、街道教育局领导、专家组成。
3、成立大良街道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聘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平、规范。
成员:
郭金元、李洁、黄德峰、潘国秋。
4、成立学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由新一届校长牵头组建,成员由新任职校长、街道聘任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兄弟学校校长、专家等组成。
具体人选由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与新任职校长商定。
5、大良街道中小学行政干部聘任方案由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方案由校长制定,报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实施。
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学习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明确方针政策。
(二)考评阶段(4~6月份)。
1、现任中小学行政干部回顾三年任期工作情况,撰写述职报告。
2、现职校长考核。
由街道聘任工作考核小组、监督小组组织考核,高职中校长会同区教育局参与考核。
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要求进行考核,主要针对校长三年任期工作的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形式为召开教职工大会,听取述职报告,进行民意测评等。
考核结果报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街道教育局对通过考核的校长作出岗位聘任。
3、校长竞争上岗。
现职校长如考核不达标,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造成校长岗位空缺,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
街道聘任考核小组公布空缺校长岗位,应聘者向街道聘任考核小组报名。
通过笔试、答辩、组织考察、民意测评等环节,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和任命。
4、新一轮副校长、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程序。
(1)各校公布行政岗位设置和需聘职位数。
机构设置及行政领导职数由教育局核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行政领导职数,但不能突破职数限制。
(2)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向学校报名申请应聘。
现任行政中如应聘非本校行政岗位的,须经街道聘任考核小组同意。
(3)资格审查和统计。
各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统计报名应聘职位的人数,依据相关条件,审查确定候选人后上报街道聘任考核小组。
(4)笔试。
新聘和申报提职的行政干部须参加在街道聘任考核小组指导下组织的笔试。
(5)组织考察。
由学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组织考察。
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6)答辩。
由各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答辩环节的考核,内容包括简介自己的工作经历与业绩;
阐述工作理念、新的任期工作目标;
其他相关答辩。
(7)综合考评。
根据组织考察、民意测评、答辩、笔试的成绩(续聘行政:
组织考察占40%,答辩占30%,民意测评占30%;
新聘和提职:
组织考察占40%,答辩占20%,民意测评占20%,笔试20%)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学校聘任工作考核小组将对竞争上岗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个别学校行政岗位无合适应聘人选,可空置或由街道考核小组作适当的人员调剂。
(8)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任阶段(7~8月)。
校长根据学校实际和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评成绩,对学校的副校长、中层干部等岗位提出拟聘任方案,报街道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校长正式实施聘任。
六、聘任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顺德区中小学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配备标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禁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二)注意干部年龄结构的合理搭配,充分发挥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优势和作用,保持行政干部的生机和活力。
唯才是举,应注重提拔聘任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对后备干部要注意备用结合,根据后备干部的德才表现,及时起用德才兼备的人才,逐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四)健全行政干部考核制度。
对行政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届中和届满考核,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奖惩、续聘、晋升、交流等重要依据。
(五)为规范岗位管理,从2011年起,禁止学校自行设置“校长助理”、“主任助理”等不规范的管理岗位。
学校原已设置的该类岗位要求一律予以撤销。
(六)对因不胜任现职工作而落聘的行政干部,按新岗位给予工资待遇。
新一届任期内如出现新的行政职位空缺,街道教育局可参考本届各类学校行政应聘者的成绩提出任职建议,也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重新选拔任用。
(七)实行校长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受聘的校长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要在2011年12月前制订四年任期工作目标,学校校长与街道教育局签订《校长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
街道教育局将积极探索建立校长考核和激励机制。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前需正式行文征求区教育局意见。
七、组织管理
校长和中层干部的聘任,关乎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性强,意义重大。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协助上级部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及时协调处理好聘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教职工对新一轮校长、中层干部聘任重要性的认识。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引导他们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和参与聘任工作,充分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
要加强对行政聘任工作的监督,主动与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办事,确保各个环节的公正性与规范性。
对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恶意中伤、打击报复等干扰干部聘任工作顺利实施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查处。
附件:
1、2011年大良街道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1年中小学机构设置建议及行政领导职数配备
附件1:
2011年大良街道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日程安排表
阶段
项目
内容和要求
时间安排
准
备
阶
段
成立领
导机构
成立大良街道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相关责任。
3月29日前
掌握干部
队伍状况
对现任校长、中层干部的情况摸底,根据有关文件,统计好干部职数的缺编情况,并形成干部队伍现状分析报告。
3月31日前
制定聘任
工作方案
制定大良街道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明确方针、政策与做法等。
考
评
撰写述
职报告
现职中小学校长、中层干部回顾三年任期工作情况,撰写述职报告。
4月11日前
述职考核、笔试
中小学校长向全体教职工述职,高中、职校正(副)校长由区教育局与大良街道联合考核,初中、小学校长由大良街道组织考核,确定校长拟聘对象。
4月29日前
副校长、中层干部由学校聘任考核小组组织考核,采取以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经公布职位、提交申请、笔试、民意测评、答辩、组织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对象。
6月25日前
聘
任
公布、公示初定聘任名单
根据考察综合情况,公布新一轮副校长、中层干部拟聘名单,并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7月2日前
实施聘任
教育局根据职能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聘任发文,办理校长、中层干部的聘任手续。
7月15日前
总结归档
教育局及各校认真做好新一轮校长、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总结,积累经验。
做好新一轮聘任干部的档案整理工作。
8月15日前
附件2:
2011年中小学机构设置建议及行政领导职数配备
学校
学校规模(班)
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
小计
校长
教导处
教研室
总务处
培训与就业处
正校长
副校长
正主任
副主任
罗中
48
9
实中
44
职中
凤中
47
开中
南中
28
7
一中
42
顺中
西山
49
8
本原
环城
29
5
李小
24
4
鉴海
祥胜
27
桂畔
40
凤翔
37
云路
32
红岗
22
大门
18
3
世纪
聚贤
聚胜
逢沙
12
五沙
顺小
16
合计
157
说明:
1、学校行政领导职数包括正校长的职数。
2、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行政领导职数,但不能突破职数限制。
3、学校内设机构可根据实际作适当的调整,但需经街道教育局核准。
主题词:
教育聘任方案通知
大良街道教育局教育人事股2011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