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基础安全管理Word下载.docx
《广州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基础安全管理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基础安全管理Word下载.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从业人员300人以下必须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兼职)的注册安全主任或委托注册安全主任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兼职注册安全主任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资格;
2.300人以上(含300人)500人以下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
3.500-1000人的按不少于4‰聘任不少于2名专职注册安全主任,超过1000人的,超过部分按2‰加聘注册安全主任;
4.1500人(含1500人)的必须聘任不少于1名高级注册安全主任。
在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5、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签署企业文件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遵循7项基本原则确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原则。
2.分线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3.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安全生产五同时)。
5.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的原则。
6.《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7.责权一致的原则。
6、检查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单位和部门;
现场抽查部分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
7、检查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班组长),且与行政管理职能相符;
现场抽查各类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有措施、有效果。
8、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签署企业文件颁布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执行标准的规章制度
企业的贯彻执行与本单位的行业和生产工艺相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章制度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有可操作性的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明确负责贯彻、执行这些具体措施和要求的岗位。
2.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职业安全健康中有关安全生产教育的规定要求。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做到岗位日检、车间周检、本企业月检。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不少于八次。
(3)明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内容不但要检查发现、制止、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检查发现、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更要从管理上找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之所以产生、存在的原因,并采取改进管理、消除管理缺陷的措施,以从根本上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从根本上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4)明确本企业的各有关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职责、检查的周期、检查的对象、检查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和抽查的量。
(5)强调必须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检查者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制定整改计划,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有关负责人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直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時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做好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由检查者和处理者签名确认并存档备查。
4.事故管理制度
企业的事故管理制度应明确对本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统计的具体规定。
5.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防火、防爆、剧毒、化学物品、要害部门等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工作要点及管理的程序和责任。
6.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企业的防职业病制度应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本企业在职业危害评价、作业环境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等方面的管理程序、方法的具体规定。
7.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三同时”管理制度)
企业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应明确,确保本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時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具体措施,确保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的具体措施以及执行这些措施的责任人。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本企业的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加强对本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按期复审的组织工作;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持证上岗;
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明确本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的规定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环节的具体规定。
1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企业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应明确本企业落实对女职工“五期”保护、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女职工禁忌从事的作业和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具体措施。
12.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对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
有发包项目、出租项目的企业应制定对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对发包项目和出租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下列规定:
(1)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审查承包方或者承租方相应资质的具体要求。
(3)若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亇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具体要求。
13.临时供电线路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需要架设临时供电线路的企业应制定临时供电线路的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临时供电线路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架设临时供电线路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和审批的程序、应符合的要求以及监控措施。
14.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制定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安全措施。
1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企业必须制定对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的危险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6.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本企业情况,结合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7.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对安全防护设备制定定期维护、检修及落实人员负责的管理制度。
18.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企业必须防尘防毒设施制定定期维护、检修及落实人员负责,确保其有效的管理制度。
19.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企业对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管理,必须定出专人监管,落实责任人的管理制度,
20.安全生产“五同时”管理制度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定出制度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包括计划、总结、试验报告、报表、图表和档案建立完善,内容准确,无差错,无漏项,记载及时。
21.密闭舱室作定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修造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99)、《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规程》(GB16912-1997)、《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2551-92)规定,制定密闭舱室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22.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有职业安全健康内容并确保其实施,要从制度上明确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2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明确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或者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但未酿成事故的从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的具体规定。
24.职工安全守则和干部值班制度
制定职工安全守则,明确职工安全职责,同时规定干部在节假日值班的制度。
9、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签署企业文件颁布本企业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各生产岗位都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应涵盖各生产岗位的全部生产操作和生产操作的全过程。
2.不能以制定约束人的行为的安全操作规程取代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操作规程应包含相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操作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这些安全操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实施细则。
4.要把处理事故时制定的防止重复性事故的措施中有关规范、约束操作者行为的措施写进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操作规程应有可操作性,应明确操作中禁止的操作、正确的操作步骤、操作方法、操作注意事项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以及出现异常时的应急措施。
6.涉及设备(设施)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如何正确操纵设备(设施),以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的规定。
10、安全操作规程检查
1.现场检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否遗漏岗位。
2.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3.现场抽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就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每月向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作书面汇报。
1.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审阅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每月的书面汇报材料,督促未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属下单位负责人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的要求做好工作,书面批复是否同意其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解决其要求解决的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如遇本职权限解决不了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须立即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要求解决。
2.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就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每季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汇报。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审阅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每季的书面汇报材料,督促未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属下单位的负责人和本企业分管该单位相应工作的副职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的要求做好工作,书面批复是否同意其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解决其要求解决的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2、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情况。
企业应确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制定为实现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案(查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13、企业应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情况。
1.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档案应包括:
(1)企业的从业人员的花名册;
企业的从业人员的花名册应包括:
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藉贯、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住址、参加本企业工作的日期、工作单位、职别和工种名称。
(2)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健康教育使用的教材。
(3)从业人员的个人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登记卡(应有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藉贯、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参加本企业工作的日期、工作单位、职别和工种名称;
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名称;
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健康教育的日期;
教育者签名;
受教育者签名;
考核的成绩。
);
考核安全操作技能的记录资料;
考核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试卷。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应包括: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批准结案的文件。
(4)企业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包括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作为附件上报的事故调查、傍证材料。
)。
(5)企业处理事故责任者的有关文件、材料。
(6)检查证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巳落实的有关材料。
3.特种设备档案(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特种设备档案应包括:
(1)特种设备的型号、规格、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名称、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定期检验记录和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应包括:
(1)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个人资料,包括:
姓名、性别、藉贯、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住址、参加本企业工作日期、工作单位、职别、工种、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和有职业禁忌症者的处理情况记录。
(3)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包括:
参加特种作业人员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的记录、本单位对其进行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的记录。
(4)证件资料,包括: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发证日期、发证单位名称、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编号、允许从事的特种作业名称、复审合格的日期和复审单位名称。
(5)违章记录,包括:
违章的时间、地点、内容。
(6)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原因和应负的责任。
(7)奖惩记录,包括:
受何种奖励、受奖励的时间、受奖励的原因、奖励单位名称;
受何种处理、受处理的时间、受处理的原因和处理单位的名称。
5.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测档案(长期保存)
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测档案应包括:
(1)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定点登记台帐。
(2)职业危害作业点的监测台帐、监测报告。
6.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长期保存)
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
(1)从事有害作业人员名单。
(2)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3)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中有职业禁忌症者和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者的处理、治疗情况记录等资料。
7.职业病档案
若有职业病患者应建立职业病档案。
职业病档案应包括:
(1)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报告;
(2)职业病患者与有职业禁忌症者调
(3)对职业病患者治疗处理的资料。
8相关安全健康档案
(1)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2)隐患及整改档案。
(3)安措项目档案。
(4)危险设备档案。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档案。
(6)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技术评价档案。
(7)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及职业危害动态观察及职业健康统计报表档案。
14、企业对事故查处工作的情况。
企业凡发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检查企业有否发生事故不查处或不上报等个案;
查事故档案记录内容,应有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者及单位的处理决定、防范措施等内容。
15、企业对建设项目安全保障情况。
1.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设计阶段查建设项目相关文件和审查记录;
施工阶段查安全健康防护设施运行记录;
验收阶段查验收报告和安全设施运行状况。
2.用于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16、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年度计划工作情况。
1.企业长远规划中要不是有健康内容,规划有文本,内容针对性强,且有配套的检查、考核办法,规划要滚动执行,三年均未能完成目标的则不合格。
2.企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做到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资金、完成期限和负责人“三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验收。
3.年度工作计划要有文本,内容中有考核指标体系和安全措施技术改造项目,且有配套的检查、管理办法(抽查执行情况)。
4.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查年度资金预算有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措费),其使用要有针对性,且有名称、实施进度、条件评估、责任单位(人)等内容,检查执行情况。
17、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容易发生严重伤害事故的危险作业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允许从事的特种作业。
3.从事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8、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厂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劳动纪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有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
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2.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培训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的安全技术特性和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3.对调整工作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新工作岗位所在车间的车间级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作岗位所在班组的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
4.对离岗二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在车间、班组的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培训。
5.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
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
经常性安全生产培训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