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银人寿98年九至十三职等人员甄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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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設台北考區;
請詳閱本應試說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相關測驗規範
測驗結果查詢
99年1月11日(星期一)
請於99年1月11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恕不另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99年1月11日09:
00~18:
00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複查結果於99年1月15日寄發
二
口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請於99年1月11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及下載列印測驗時間、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
99年1月17日(星期日)
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組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請攜帶身分證件應試,未攜帶者不得入場
錄取名單公告
99年1月22日(星期五)
請於99年1月22日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銀人壽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壹、甄試類組、報考資格條件、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1、本次甄試總計錄取正取19名、備取57名,有關各類組所需具備學歷、專業能力、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如下表:
(一)一般金融類
職等
工作地區
(類組代碼)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學歷及資格條件
工作內容
簡述
十
台北市
(73001)
2
6
※必要條件:
1、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2、工作經驗條件:
(一)總工作年資達10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九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壽險業務企劃、財務管理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研究所畢業。
2、曾擔任金融保險機構營業企劃相關業務主管經驗3年以上者。
1.公司營業政策、年度績效評核及其他特定專案之規劃與執行
2.公司組織發展及權責劃分
(二)會計類:
九
(73101)
(一)總工作年資達7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八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年度預算、結算及決算之執行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資格。
3、具政府單位或公營機構預算編列與結算經驗3年以上。
1.審核收付事項、會計制度及作業處理手冊等之規劃、研擬及修正
2.年度預算、結算與決算之擬議、彙編、分配執行及督導
3.其他財務會計業務
(三)壽險管理類:
十一
花蓮分公司
(73201)
1
3
(一)總工作年資達12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十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壽險、業務企劃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取得中華民國壽險管理學會正會員或美國壽險管理學會正會員(FLMI)資格。
3、取得壽險核保人員、壽險理賠人員測驗合格證明書者。
4、曾擔任金融保險機構核保、理賠等業務主管經驗3年以上者。
1.核保、理賠、保全、放款等相關業務
2.壽險業務推展
3.綜理分公司業務
(73202)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九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壽險、業務企劃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各項業務之規劃與推動
3.其他專案規劃
(四)精算類:
十三
(73301)
(一)總工作年資達13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十二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精算評價、商品設計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三)曾擔任保險商品精算簽署人員或曾實際擔任簽證精算(AA)人員。
2、取得美國精算學會頒發FSA之資格。
3、悉精算軟體操作,會MG-ALFA者尤佳。
1.辦理商品簽署及精算簽證事務處理
2.商品設計
3.精算評價
4.精算模型建構
十二
(73302)
(一)總工作年資達11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十一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精算評價、商品設計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取得精算師資格。
3、取得美國精算學會頒發ASA之資格。
4、取得中華民國精算學會副會員以上資格。
5、熟悉精算軟體操作,會MG-ALFA者尤佳。
6、曾擔任保險商品精算簽署人員。
7、曾實際擔任簽證精算(AA)人員。
(73303)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九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精算評價、商品設計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73304)
(一)總工作年資達5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八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精算評價、商品設計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五)不動產類:
(73401)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九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不動產投資、管理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取得不動產估價師證照。
3、曾擔任金融保險機構不動產相關業務主管經驗3年以上者。
1.不動產投資
2.不動產之開發、建築工程、修繕管理及租金收取等業務
(73402)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八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不動產投資、管理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六)徵、授信類
(73501)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九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放款、徵信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取得初階授信人員測驗、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金融人員授信擔保品估價測驗合格證明書。
3、曾擔任金融保險機構徵、授信相關業務主管經驗3年以上者。
不動產與企業放款等徵、授信工作
(七)總務採購類:
(73601)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十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總務、採購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取得「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資格測驗合格證明書」。
3、曾擔任金融保險機構總務、採購、勞工安全衛生等相關業務主管經驗3年以上者。
1.辦理各項總務、採購等相關業務
2.勞工安全衛生業務
3.水電、空調、各項工程管理
(八)資訊類:
(73701)
(一)總工作年資達15年。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十一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資訊作業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2、曾擔任金融保險機構資訊相關業務主管經驗5年以上者。
資訊行政與系統規劃、設計
(73702)
(二)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民營機構任相當第十職等職位3年以上,且具資訊作業等與右欄所列工作內容相關。
【請注意】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
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目前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工作年資及相當職位應檢具服務機關出具之薪點(資)或職等證明。
4.上表所列畢業證書、測驗合格證明、職等年資、工作經驗年資等資格限於報名截止日(98年11月20日)前取得。
5.具有口試加分條件者,須於口試測驗當日繳驗相關證明資料,以利資格審查;
當日未帶或不符者,則不予加分。
6.報考者須於98年11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審查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專案組收」,信封右上角並註明「報名臺銀人壽98年九至十三職等人員甄試書面資料審查」以利資格審查;
凡逾期、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取消報考資格。
「書面審查相關資料(請直接以影印或粘貼於A4空白紙張上,審查後恕不退還)」包含: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從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2)應徵者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請從網站甄試專區下載填寫)。
(3)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4)畢業證書影本。
(5)男性應考人服畢或免服兵役之證明文件影本。
(6)依各類組報考資格須具備工作經驗證明:
請檢附工作經驗年資證明等文件影本,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及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資)或職等證明等,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
(7)其他相關資料:
如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8)報考精算類第十三職等者,不須參加筆試,惟須另於98年12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專案組收」,信封右上角並註明「臺銀人壽98年十三職等人員甄試書面專題報告」,「書面專題報告(以word檔案編寫,限5,000字以內,版面設定:
邊界2.5公分、A4紙直式橫書、14號標楷體、行距1.5倍行高、左邊裝訂)」,題目為:
「請詳述您擔任商品簽署精算人員或簽證精算人員之工作經歷與心得及您熟悉的精算軟體。
此外,在現今低利率之經營環境下且為應IFRS4與SolvencyII之實施,您認為壽險業者應如何因應與準備。
」,以作為書面審查評分參考依據;
凡未繳交者,該項成績以零分計算。
7.所繳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扣考;
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
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二、其他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性別:
不拘。
(三)年齡:
不限(惟年齡滿65歲應強制退職者不予錄取)。
(四)兵役: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含國民兵與補充兵);
或可於98年11月20日(含)以前退伍;
或免服兵役者須於98年11月20日(含)以前完成判(核)定,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五)體格需求:
1.兩眼矯正後優眼視力為0.5以上。
2.辨色力及聽力矯正後均正常,經合格醫師判定不影響正常行政作業。
3.無心臟病、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貳、甄試方式
各類組分以下方式舉行:
一、精算類第十三職等:
(一)第一試(書面審查):
包含1.應考人所繳交之個人學經歷等相關資料,以及2.書面專題報告;
各佔50%。
(二)第二試(口試):
依第一試成績擇優通知正取名額6倍之人數參加第二試。
二、其餘各類組:
(一)第一試(筆試):
均考「專業科目(各類組專業科目測驗內容請參閱簡章第12頁)」,測驗時間為90分鐘,請自備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液(帶)等文具應考
依各類組筆試成績擇優通知正取名額6倍之人數參加第二試。
參、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
98年11月9日(星期一)上午09:
00起至98年11月20日(星期五)
18:
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同時建置於臺銀人壽(.tw)及台灣金融研訓院(http:
//www.tabf.org.tw)首頁,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擁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
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僅可擇一類組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變更類組。
(五)報考者須於98年11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審查」如個人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自傳、測驗合格證明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薪點證明及職等證明等)或其它有助於資料審查等相關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台北郵政30-110號信箱,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專案組收」,信封右上角並註明「報名臺銀人壽98年九至十三職等人員甄試書面資料審查」以利資格審查;
三、報名費:
(一)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50元整(不足部分由臺銀人壽負擔,不另收取);
報名費收據請於筆試入場通知書開放查詢之日起至筆試測驗結束後三個月內至本院網站首頁右下方「測驗收據列印」區下載列印,不另行寄發。
(二)繳費方式:
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款:
1.線上刷卡:
繳款期限至98年11月20日18:
00止,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請改為ATM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由本項甄試報名網頁/訂單查詢區查詢而得)。
2.金融機構ATM轉帳:
繳款期限至98年11月20日24:
00止。
繳款帳號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
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請於98年11月20日15:
30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下:
(1)戶名: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
兆豐銀行;
分行別:
南台北分行
(3)帳號:
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者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ATM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
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臺銀人壽招考專區/訂單查詢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3.辦理ATM轉帳或臨櫃匯款完成後,不須傳真交易明細表至本院。
肆、測驗日期、科目、時間及應注意事項
一、第一試(筆試):
(一)各類組測驗時間
甄試類組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一般金融類
專案管理、財務管理
13:
20
30~15:
會計類
中級會計學、保險法
壽險管理類
人壽保險實務、保險法
總務採購類
行政法、保險法
精算類十三職等
不須參加筆試
15:
50
16:
00~17:
30
精算類九至十二職等
保險數學、精算理論
不動產類
不動產估價理論、不動產投資
徵、授信類
財務分析、徵授信實務
資訊類
資訊規劃與管理、作業系統
以上題型均為非選擇題,應考人於答案卷上作答。
(二)測驗地點:
預定於台北市開南商工(台北市濟南路一段6號)辦理,試場配置將公告於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應考人可於98年12月14日(星期一)後至本院網站(http:
//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三)應試注意事項(詳細規範屆時請詳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規則相關說明):
1.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
其中駕照、護照須於有效期限內)入場應試;
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2.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桌角號碼、應試類組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3.作答時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非必要之文字、編號或符號,違反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
4.應考人得自備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機(簡易型電子計算機限僅有數字鍵0~9及+-×
÷
√%=.▼+/-CACTAX+TAX-GTMUMRMCMRCM+M-HMSM/EX之功能,且不具財務、工程及儲存程式功能);
若應考人測驗時使用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機,該科扣10分;
計算機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5.應考人應於預備鈴響(測驗前10分鐘)時就座,除於測驗開始10分鐘內得准許入場外,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測驗開始45分鐘後始得離場;
測驗期間應考人未經同意擅自離場,該科以零分計。
6.測驗中,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微型耳機、呼叫器、電子字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測驗中聲響者該科以零分計。
7.應考人於繳卷時須同時繳回試題與答案卷,未繳回者以零分計。
二、第二試(口試):
(一)預定於台北市開南商工(台北市濟南路一段6號)舉辦,應考人可於99年1月11日(星期一)起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址(http:
//www.tabf.org.tw)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口試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
(二)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護照、駕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
其中護照與駕照須於有效期限內)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早到者恕不受理;
惟凡逾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三)測驗當日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
(一)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二)第一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