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本知识问答三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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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概念范围比社会保险更广泛。
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除社会保险外还包括:
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
4、什么是老龄化、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有什么影响?
老龄人口增多到占总人口相当的比例,谓之老龄化。
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比重达7%以上,视为老龄化的开始。
老龄化的发展给社会保险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可以概括为一句话:
带来庞大的老年社会保险支出,酿成政府财政重负,随之给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影响:
(1)老年人群的某些特殊需要的问题(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卫生医疗保健等);
(2)人口老化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问题(如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
(3)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增多,劳动人口相对减少所带来的经济问题;
(4)生产、消费、分配、服务的实施问题;
(5)如何制定适应人口结构变化使比例协调的方针、政策及具体措施等问题。
因此说,老龄化所带来的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正常发展,这已成为世界上的重大社会问题,需要加以认真地研究解决。
5、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它是一项强制性、公益性、非盈利性质的社会保险。
6、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其来源(或构成)是什么?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强制实施的为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它是我国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具体的提取比例和积累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实际测算后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是国家财政补贴。
7、何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基金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采用强制手段,征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其中一部分基金实行社会统筹,通过社会再分配手段用于调剂;
另一部分基金记入个人账户,作为劳动者计发退休待遇或享受继承权的依据。
8、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各类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及其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9、何为缴费年度?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10、单位和个人按何种比例缴费?
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8%,其中:
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20%,其中:
户主为帮工缴费比例为12%,帮工本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主本人缴费比例为20%。
11、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个人和单位均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个人和单位均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个体工商户主、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XX‟38号文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凡缴费基数低于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每年提高10个百分点,即20XX年度为社平工资80%,20XX年度为社平工资90%,最终达到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3、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参保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依法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参照个体户参保缴费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以按半年或全年一次性缴费的方式灵活缴纳。
14、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费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规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15、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16、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建立?
个人账户的建立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工资发放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供个人工资等基础数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险号码(国家标准GB1164-89),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
目前国家技术监督局尚未公布社会保障号码校验号码,在颁布之前可暂用职工身份证号码。
17、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我省1995年10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记入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
1995年10月至1998年12月的记账比例为17%,其中:
个人缴费划入3%,单位缴费中划转8%,以社平工资为基数划转6%;
1999年1月至20XX年12月记账比例为11%,其中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部分;
20XX年1月记账比例为8%,即个人缴费全额记入个人账户。
为做实个人账户奠定基础。
18、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19、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和1998年1月1日以后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同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
2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继承额如何支付?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包括参照个体户参保缴费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其20XX年1月以后个人参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1、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1)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赣劳社[1999]53号文规定,1999年1月1日后参保的私营企业职工、自由职业者及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可延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后办理退休。
(3)按赣府发[20XX]3号文件规定,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在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首次参保年龄偏高的人员,可适用“延五补差”的办法。
其退休年龄可相应向后延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延长年龄后,其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缴满15年办理退休。
(4)按赣府厅发[20XX]41号文件规定,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城镇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缴费满15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其中男性延续缴费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至60周岁。
22、参保人员月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赣府厅发„20XX‟41号文规定,参保人员月养老金计发办法有两种:
一是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称为“新人”;
二是1995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5年10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称为“中人”。
其月养老金计发办法分别为:
(1)“新人”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参保人员在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的乘积。
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为1995年至1999年加20XX年至退休时当年缴费工资指数平均值。
若为“中人”其缴费工资指数还应视其工作时间,从1995年10月1日起前推1-3年,每年按1.0计算。
职工当年缴费工资指数=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
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2)“中人“月基本养老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参保人员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1.1%。
23、双重参保,多处缴费人员的指数如何计算?
在同一统筹地区同时多处参保缴费,多处建帐的,个人帐户可合并计算,缴费基数可以累加计算缴费工资指数。
如果同一缴费年度内,缴费不满12个月,应将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月数后除以12个月后,再基数相加,最高不得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多处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合并计算,缴费基数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工资指数。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指数要重新计算,即以转出地的缴费基数和转入地的社平工资重新计算,指数高于3的,以指数等于3封顶。
24、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计发养老金的手续?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由企业或其本人持档案、身份证、户口簿、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申请办理退休报告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计发养老金的手续。
25、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如何计发养老金?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另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6、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如何计发?
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发。
27、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否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国内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28、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其退休待遇如何处理?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29、退休人员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
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停发其退休待遇。
30、农民工如何界定?
农民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雇佣)关系(包括事实上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口人员。
31、参保的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回乡务农,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退回吗?
农民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将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农民工重新就业时,应按规定重新参加养老保险,终止养老保险前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3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负哪些责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按规定记录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33、缴费单位、缴费个人能否查询缴费记录?
如何查询?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缴费个人可拨打XX查询参保缴费情况,也可到社保经办大厅(子固路10号)自动查询窗口直接查询。
34、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如何给予处罚?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任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5、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如何给予处罚?
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
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36、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处罚决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诉讼。
37、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和项目?
新增岗位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服务型企业,由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补贴3年的应由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
38、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核拨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按季度先缴后补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向社保经办机构缴纳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季度终了后向当地再就业办申请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
39、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是什么?
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是指参保人员符合条件办理退休后,月基本养老金占退休时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
替代率的高低决定退休月养老金的水平,替代率高其退休月养老金高,替代率低其退休月养老金低。
国发„20XX‟38号文养老金计办法基本养老金目标替代率按59.2%设定,平均缴费年限按35年计算。
针对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到底有哪些好处,能得到多少实惠,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与月基本养老金有何关联?
这里,我们对参保人员从20XX年1月开始按不同缴费基数分别缴纳若干年养老保险费后,按“新人”养老金计发办法测算其相应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供参保人员对照计算自身的养老金。
从对照表中看出,符合条件办理退休参保人员,均可按对照表中的目标替代率对应测算自己的基本养老金。
如:
张某男性,从20XX年1月参保,每年按社平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30年。
假设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25700元,则张某退休后月养老金为25700×
50.72%=13035.04(元)。
综观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对应的目标替代率,就参保人员的投入与受益,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与退休待遇关系分析如下:
(1)投入与受益分析。
据测算参保人员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发放7至9年。
按照平均寿命75.21岁计算,男可领取15.21,女可领25.21年,长寿高龄退休人员领取时间更长。
如果考虑退休后按政策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或死亡后按规定领取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因素,参保人员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回收年限则相应缩短,真正体现“在职缴费一个蛋,退休抱回一只鸡”。
(2)月养老金与缴费年限分析。
对照表看出,缴费基数相同,缴费年限越长,目标替代率越高,其退休月养老金就越高,真正体现参保越早,将来受益越大。
假如:
甲、乙、丙、丁参保人员均按历年社平工资60%缴费,均在同一年办理退休,退休时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6000元,甲、乙、丙、丁因缴费年限不同。
(3)月养老金与缴费基数分析。
对照表还看出,缴费年限相同,缴费基数越高,目标替代率就高,其月养老金也就越高。
甲、乙、丙、丁参保人员均缴费满15年,均在同一年办理退休,退休时在岗职工社平工资为6000元/月,甲、乙、丙、丁因缴费基数不同。
篇二:
常见社保知识问答
1、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
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
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7%,以后随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职工缴费不满15年,其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规定可以补缴到15年,退休时可以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
除按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账户之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3、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结构,各不相同:
(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
新人"
)退休时: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其中: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2)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所谓"
中人"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
(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新制度实施前已经离退休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的调整办法。
即与其他离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4、怎样建立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缴费同本人今后的养老待遇有什么关系?
个人账户的记入比例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其中20XX年度职工个人缴纳的7%全部计入,然后再从用工单位缴纳的20%当中划出4%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个体参保人员从本人缴纳的18%当中划出11%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一般情况下,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缴纳的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就越多,反之,则越少。
因此,职工遇到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或少报工资总额从而少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及新闻媒体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企业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当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职工个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缴纳。
但当职工个人当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纳,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20XX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到8%为止。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高收入者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体参保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选择。
缴费比例目前为18%。
6、各类中断缴费人员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原为企业职工,后因失业、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缴费人员,现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有能力缴费的,都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这些人员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区属企业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
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都要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8、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职工退休以后的退休待遇有何影响?
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
我们知道,新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帐户的;
过渡性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