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明中叶至清中叶的苏州中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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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选择吴江县作为参照的原因,一是据现有的材料,只有吴江可以作这样的数量估计;
二是吴江也是苏州府属县,又毗邻吴、长、元三县,各方面的情况彼此相差不甚远。
但是由于吴、长、元三县的城市人口有很大一部分住在府城内,因此除去府城居民后,这三县的城市化水平略低于吴江县
(94)。
因此,这三县除去府城居民后的城市化水平,应当在除去苏、杭、宁三大城市后整个江南地区的城市化总水平与吴江县的城市化水平之间。
下面就此进行分析。
(1)江南地区的城市化水平:
按照我的估计,除去苏、杭、宁三城市后整个江南地区城市化总水平,明代后期和清代中期分别约为9%和15%
(95)。
(2)吴江县的城市化水平:
曹树基用明初吴工人口数字和3.4‰的年平均增长率,计算出崇祯三年(1630)前后时吴江县城市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1%,略低于他对扣除府城人口后苏州全府县城及市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11.5%)的估计
(96)。
到了清代中期,依照刘石吉对乾隆九年吴江县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所作的估计,这一比例上升到了35%
(97)。
换言之,在这三个世纪中,吴江县的城市化程度提高了1.7倍。
(三)苏州新增城市人口的来源
在研究明清苏州城市人口变化的时候,一个重要问题是增加的城市人口来自何处。
依靠现有的人口史料,我们无法得知明清苏州城乡在人口的自然增长率方面究竟有多大差别。
如果没有很大差别,那么城市人口的增加主要就是因为外来人口移入城市所致(101)。
因此是否有大量外来人口移入,就成为判定明清苏州城市人口是否真有明显增加的关键。
由上可见,在本文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人口数量增加颇大。
首先,郊区市镇人口与府城人口合计,明代后期这三县的城市人口总数55万以上,占总人口的一半略多;
清代中期增至150万以上,也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这两个比例虽然相近,但是城市人口的总数却增加了近两倍。
其次,虽然从绝对数字来说,府城人口增加了50余万而郊区市镇人口只增加了约45万,似乎二者增加相差不多而府城还略占上风;
但从增加幅度来说,市镇人口增加了9倍而府城人口只增加了1倍,亦即前者的增加速度远快于后者。
在此意义上而言,郊区市镇人口的增加对苏州城市人口的增加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
六、明清苏州的城市工业及其发展
在像牟复礼所说的苏州这样一个城乡相互开放的社会中,城乡工业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特别是在市镇工业与农村工业之间,更是如此。
这就出现了一种可能:
一些工业虽然地理位置是在市镇上,但是其性质却与周围的农村工业无异。
换言之,所有位于市镇中的工业未必都是城市工业。
因此在讨论苏州城市工业的发展之前,我们还必须对市镇工业的定位作一讨论。
(一)市镇工业是城市工业还是农村工业
在明清江南,农村工业和市镇的兴起是两个同时出现的重要现象,两者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市镇常常扮演着农村工业产品的加工与集散的角色(113)。
因此之故,在以往的研究中,市镇工业常被视为农村工业的延伸。
这种看法与近年来西方的“原始工业化”理论有不谋而合之处(114)。
而在西欧的“原始工业化”中,农村工业与城市商人的接触点就是农村集市(或者小市镇),因此这种集市(或者小市镇)的主要职能是为农村工业提供服务。
由此而言,把市镇工业视为农村工业的延伸,也并非没有道理。
明清苏州郊区市镇工业究竟应当定位为城市工业还是农村工业,关键是弄清市镇工业与府城工业及与农村工业的关系。
市镇工业与农村工业之间没有一条清楚的界线,并不意味着市镇工业与农村工业没有差别。
我认为:
城市工业与农村工业的区别,不仅在于地理位置方面,而且也在于生产的性质和方式等方面。
从生产性质上来说,农村工业基本上是一种很小范围内的地方自给性工业,主要依靠的是本地原料和市场;
而城市工业则主要是一种“外向型”工业,即其所使用的原料较多来自外地,产品也有很大一部分供给外地市场。
在生产方式方面,农村工业主要是农家副业生产,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工艺水平以及产业层级都较低,而城市工业则主要是工匠的专业生产,在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工艺水平以及产业层级等方面都处于较高阶位。
这些差别在明清苏州地区的工业中都表现得很清楚。
大体而言,在生产的性质和方式方面,农村工业与府城工业分别处于两极。
典型的例子例如纸张加工业。
在此工业中,烧纸、油纸的制作主要在农村(115),主要依靠农村自产原料,产品主要供给地方市场,生产技术较为简单,产业层级也较低,相反,笺纸制作位于府城内,原料来源与产品市场都主要在外地,生产工艺比较复杂,产业层级也较高。
前者属于农村工业,其生产规模扩大十分有限;
而后者属于城市工业,发展颇为迅速,在清代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业。
郊区市镇工业所处的地位大致在农村工业与府城工业之间,但更接近府城工业。
首先,从原料来源和产品市场来看,郊区市镇的主要工业(碾米业、榨油业、酿酒业、草编业)所使用的原料(稻谷、油菜籽、大豆、席草等)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本地农村,而所生产的产品(食米、油、油饼、草席等)也有一部分供给本地居民(包括农村和市镇居民)。
从这一点来说,这些市镇工业似乎与农村工业无多大差别。
但是到了清代,碾米业、榨油业、酿酒业所使用的原料已有很大部分(甚至是主要部分)来自远地,产品也绝大多数输往府城和更远的地方(116)。
即使是依靠本地原料比较严重的草编业(117),也出现了类似的趋向。
虎丘织席业所需的席草早在明代后期就已不能自给,要从吴江等地输入。
到了清代,因为生产扩大,席草输入也随之大增,因而康熙时虎丘镇已有席草行专司其事(118)。
其所产草席则远销各地,“南津、北津、通安等席市,每日干百成群,凡四方商贾皆贩于此,而宾旅过[浒墅]关者亦必买焉”(119)。
因此虎丘的织席业到了清代已经是一种原料和市场都主要在外的工业了。
因此,尽管与农村工业有密切的联系,但是郊区市镇工业仍然属于城市工业,而非农村工业。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城市工业的发展状况。
(二)明清苏州工业的发展
1、棉纺织业与棉布加工业
棉布生产包括棉纺织业与棉布加工业两大部门,而棉布加工业又主要由踹压与染色两个部门构成。
同明清江南其他地方一样,苏州地区的棉纺织业主要分布在农村,而棉布加工业则集中在城市。
但是不同的是,苏州的棉布加工业基本上位于府城内外,而松江的棉布加工业却主要是在专业市镇上。
2、丝织业与丝织品加工业
3、成衣业
4、碾米业
明清苏州府城及郊区市镇居民所食用的稻米,基本上都是在本地碾坊脱粒,因此碾米业也是苏州的一项重要的城市工业。
该项工业主要位于枫桥、浒墅、月城、虎丘、甫里等郊区市镇。
其中虎丘在清代中期已成为江南著名的碾米业中心(133);
甫里也以碾米业发达而著称,其碓坊并成为江南各地的楷模(134)。
苏州的碾米业的规模究竟有多大?
虽无直接记载,但可从稻米消费量与碾米工效来推算。
明代后期苏州府城人口达50万人左右,清代中期更达百万以上。
苏州居民人均年食米量,据包世臣说,是男女合计“牵算每人岁食米三石”(135)。
据此,则明代后期府城人民年食米约150万石,而清代中期300万石以上。
仅就此一项而言,自明末至清中叶,碾米业的生产规模就扩大了1倍。
郊区市镇居民食米也要依靠碾米业加工。
由于郊区市镇居民的人数在此三个世纪中增加了9倍,因此食米数量也要相应增加。
此外,酿酒业也消耗颇大数量的稻米。
如后所言,在本文所研究的三个世纪中,苏州地区酿酒业的生产规模有显著的扩大,清代中期每年酿酒所用稻米数量与府城居民食米数量不相上下(136)。
因此碾米业生产在此三个世纪中的扩大幅度,远比府城人口的增加幅度大。
5、酿酒业
酿酒业也是苏州地区的一项主要工业。
这项工业至少自明代中期起,就主要集中在郊区市镇。
府城近郊的新郭、横塘、李墅等诸村,在正德时就已是“比户造酿烧糟发客”,横金一带并出现了专业的酿酒工,“横金、下保、水东人并为酿工,远近皆用之”(137)。
到了明末,横金镇成了酿酒业中心,“中人十金之产,亦必为之,大力者用秫数千斛,俟四方行旅之酤”(138)。
到了清代,横金的酿酒业在明代的基础上继续发展,道光时出现了“横一万”之谣,“言日出烧酒一万斤也。
况春冬大酒之数,十倍于烧酒,核计岁耗米麦,负郭各乡总不下数十万石”(139)。
毗邻横金的木渎镇在清代发展更快,成为江南最大的酿酒业中心。
据乾隆初年苏州巡抚张渠在一份奏报中所说,在木渎镇,“烧锅者已二千余家。
每户于二更起火,至日出而息,可烧米五石有奇,合计日耗米万石。
纵非日日举火,然以一岁计之,所烧奚啻百万。
其他市镇糟坊,间有私相效仿,则苏城所耗之米,已不可胜计矣”(140)。
6、榨油业
7、纸张加工业
8、印刷业
明代后期苏州的印刷业基本上集中在府城内,书坊已知其名者就有37家,几乎都集中在阊门一带(145)。
清代府城内的印刷业更加兴旺,因而在康熙十年印刷业主成立了同业公会——崇德公所(146),道光时更发生了严重的劳资纠纷,不得不告官解决(147)。
除了这些书坊外,清代中期还出现了许多印制节庆民俗文化用品的作坊,例如各纸马香烛铺在腊月间,都“预印路头财马”售之(148);
著名的玄妙观亦于元旦“设色印版画片……乡人争买芒神春牛”(149)。
城厢附郭的印刷业在清代也发展了起来。
例如著名的苏州木刻年画的印制,康熙时主要集中在阊门内的桃花坞。
但是到了乾隆时,阊门外山塘街成为与阊门内桃花坞齐名的年画印制中心,有画铺多家,涌现了一批著名画铺与画师,制品远销江、浙、皖、赣、鄂、鲁、豫及东北,甚至日本(150)。
日历印刷,清代中叶府城附近最盛,“阊、胥一带,书坊悬卖,有官版、私版之别。
官版例由理问厅署刊行;
所谓私版,民间依样梓行印成,仍由理问厅署钤印,然后出售”(151)。
9、草编业
10、砖瓦石灰业
明清苏州的砖瓦生产,以陆墓镇与徐庄镇最为著名。
明清皇宫正殿所用细料方砖及工部所用官砖,大都在此二地烧造。
特别是陆墓镇,所产砖瓦“坚细异他处,工部兴作多于此烧制”。
清代发展更为兴旺,“陆墓窑户如鳞,凿土烧砖,终岁不绝”(158)。
在清代,陈墓则是著名的石灰生产中心。
宜兴的石灰业兴起后,陈墓石灰业受到强烈冲击,曾一度陷于困境,“在镇窑户几至失业”。
但到了乾隆中期,“陈墓灰又大行矣”,陈墓镇也恢复了其作为江南石灰主要产地之一的地位(159)。
1
1、铁器制作业
2、珠宝玉器制作业
早在明代,苏州府城的珠宝玉器制作水平就已领先全国各地,故宋应星说:
“良工虽集京师,工巧则推苏郡”(165)。
在清代,苏州的珠宝玉器制作也一直以高工艺水平著称,史称“珊瑚玳瑁等物,追琢极精”(166);
乾隆帝亦赋诗赞之曰:
“专诸巷里工匠纷,争出新样无穷尽”(167)。
此时的珠宝玉器制作都在府城内,主要集中在阊门里专诸巷及天库前吊桥一带。
玉器制作已形成细致的行业分工,因此出现了开料行、打眼行、光玉行等;
冬作坊生产也各有特色。
玉器工匠主要是苏州本地人,但清代中期有大批南京玉工迁入。
其人数颇多,与苏帮不相上下。
据后人追溯,“苏地业此者三数百,商而工者则三千余人”(168)。
对苏州城市工业在自明中叶至清中叶期间的发展情况作了一个概述之后,我们接着要问的是:
工业发展与城市变化之间存在一种什么关系呢?
(86)刘石吉:
《明清时代江南的专业市场》。
(87)曹树基:
《中国人口史》第4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11页。
(88)王卫平:
《明清时期江南城市史研究》,第62页。
(89)沈寓:
《治苏》(收于《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三吏政守令下)。
(90)刘石吉:
《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
(92)康熙《(吴郡)甫里志》(抄本)卷首程大复序:
“去[县]治西南三十余里,见灯火万家,云树苍茫,市廛杂,拟于邑,意即震川集中所称甫里者欤?
询之从者,果然”。
《公呈汤抚院稿》:
“烟火万家”卷1地里:
“镇以蕞尔,兼隶长、昆仑[按:
仑字衍],其形如上字,计其户则逾万家……甫里民廛占中市暨西栅、南栅得十之七八,六直民廛占东栅,得十之二三。
居民万户,近复倍之”。
因此可知,上面提到的居民,都是镇上居民。
依照最末一条,其数在1-2万户之间。
(94)大体而言,在这三个世纪中,吴江县与吴、长、元三县在城市化水平方面处于相似的地位。
首先,在人口密度方面,吴江县与吴、长、元三县相近,道光时都为每平方公里1,540人左右。
其次,就市镇数量来看,吴江在正德时有市镇7个(镇4,市3);
嘉靖时有市镇14个(镇4,市10);
康熙时有市镇17(镇7,市10);
乾隆及道光时有市镇16个(镇6,市10。
吴江、震泽合计)。
而吴县在正德时有市镇6个(镇5,市1),崇桢时有市镇7个(镇1,市6),清代中期(乾隆至道光)有市镇8个(镇6,市2);
长洲、元和两县的市镇,明代中期(正德)和后期(隆庆)为9个(镇4,市5),清代中期(乾隆至道光)为17个(长洲镇5,市3;
元和镇7,市2)。
从市的数量来看,吴江比吴、长、元三县中任何一县都多;
但是从镇的数量来看,吴江县与吴县相同,略多于长洲县而少于元和县。
一般而言,镇的规模比市大,人口也比市多(樊树志:
《明清江南市镇探微》,第103页)。
因此总的来说,吴江县的市镇人口可能多于吴、长、元三县中的任何一县的市镇人口,但不会多出很多。
此外,吴江县虽有相当数量的居民生在县城,但其数不大。
弘治《吴江县志》卷2说县城及其郊区,“民生富庶,城内外接拣而居者烟火万家”。
据此似乎居民数量不少。
但是据曹树基估计,明初吴江县城人口仅为1万人左右(见曹树基:
《中国人口史》,第324页)。
到清代,据乾隆《吴江县志》的数字,吴江、震泽两县“县市”人口为2,000户(参阅刘石吉:
《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
按一户5人计,也仅有10,000人。
因此除去府城人口后的吴、长、元三县的城市化水平可能低于吴江,但也仅只是略低而已。
(96)曹树基:
《中国人口史》,第3
2
4、325页。
(97)刘石吉:
《明清时代江南地区市镇之数量分析》。
(98)曹树基:
《中国人口史》,第310页。
(100)正式居民297万,加上外来人口,总数应在300万以上。
(101)这里所说的外来人口,不仅包括来自较远地区的人口,而且也包括来自附近农村地区的人口。
(103)康熙三十二年《永禁踹匠齐行增价碑》(收于《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55页)。
(105)洪焕椿:
《明清史偶存》,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537页。
(107)郑若曾:
《苏松浮赋》(收于同氏《郑开阳杂著》)。
(108)乾隆《吴县志》卷8市镇。
(109)范金民:
《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第184-185页。
(111)外地劳工在市镇的情况,见李伯重:
《江南的早期工业化》,第9章第3节;
外地商人在市镇的情况,见范金民:
《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第4章。
(113)这一点,在苏州地区也表现得非常清楚。
典型的例子如浒墅。
该镇是一个草编业中心,但那里出售的草席,却有颇大一部分是农村工业的产品,故道光《浒墅关志》卷11土产称浒墅“乡村妇女织席者十之八九”;
“光福一带山中,妇女隙时皆织席,较之宁波诸处为上。
近称浒关细席者即此”。
(114)该理论认为:
在近代早期欧洲的许多地区,农村家庭手工业生产有重大发展;
农村中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家庭,大多并未脱离农业生产;
农村手工业常常位于城市附近,大多与纺织业有关;
生产过程的若干重要部分位于农村。
这种“原始工业化”也并非与城市无关。
不仅某些农村工业生产的产品仍然需要在城里进行最后加工,而且农村工业生产所需的资金也经常由城市商人提供,产品也总是由城市商人收购并运销外地。
参阅MaxineBerg,PatHudson与MichaelSonen-scher:
《ManufactureinTownandCountrybeforetheFactory》,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3。
(115)例如乾隆时元和县唯亭镇的悬殊、荡上村,“家家切纸阡”,“比户切纸为业”(《元和唯亭志》卷3物产)。
(117)《桐桥倚棹录》卷11“席”说:
“环山居民多种草,织席为业,四方呼为虎须席,极为工致,他处所不及也”。
(119)道光《浒墅关志》卷11土产。
(120)道光《浒墅关志》卷11土产。
(121)顺便说一句,正因这个原因,光福农妇织席,“其名有五尺、加阔、满床、独眠之异。
凡坐具枕几,修短广狭,无不如其式而为之”(道光《浒墅关志》卷11土产)。
这里所谓的“式”,就是镇上的标准样式。
由于农村草编业在生产上受到市镇草编业的强烈影响,而在销售方面更要依赖市镇,因此可以说成为了市镇工业的附庸,而非相反。
(123)从现有史料来看,只有周庄、陈墓等镇附近的农村的棉纺织业在清代较为发达。
(125)正德《姑苏志》卷15田赋。
(127)《明神宗实录》卷361。
(128)顾炎武:
《中宪大夫山西按察副使寇公墓志铭》(收于顾氏《亭林余集》)。
(130)据道光时人许仲元所述,明末清初徽商汪氏“设益美字号于吴闾,巧为居奇,密嘱衣工,有以本号机头缴者给银二分。
缝人贪得小利,遂群誉布美,用者竞市。
计一年销布约以百万匹,论匹赢利百文。
如派机头多二万两,而增息二十万贯矣”(许仲元:
《三异笔谈》卷3“布利”)。
值得注意的是此段文字末说的“如派机头多二万两,而增息二十万贯矣”。
前面已说到衣工有缴益美号机头者给银二分,又说论匹赢利百文。
因此要销售布100万匹才能派机头2万两,而增息20万贯则须销布200万匹。
可见有一半布是在本地加工为服装的。
许氏又说;
“二百年间,滇南漠北,无地不以益美[布]为美也”。
而益美号在康熙和道光年间的苏州碑刻中曾多次出现,确实是清代著名的布业巨子。
因此上述故事也并非空穴来风。
(132)例如寿衣业的云锦公所、估衣业的云章公所亦分别创建于道光二年与咸丰六年。
(133)顾禄:
《桐桥倚棹录》。
(134)乾隆《吴郡甫里志》卷5物产·
储用之属:
“油坊、碓坊,各处有之,具以甫里为式”。
(136)据包世臣说,嘉庆时,苏州府每年用于酿酒的稻米就不下数百万石(《安吴四种》卷26《齐民四术》卷二农二)。
而本文所说的苏州地区又是苏州府内最主要的产酒地。
仅只木渎一镇酿酒业每年所耗稻米,就达百万石之多;
横金亦达数十万石。
因此苏州地区酿酒业所消耗的稻米数量至少应在150万石以上,与其时府城居民食米总量相埒。
(137)正德《姑苏志》卷14土产。
(138)崇祯《横溪录》卷3风俗。
(139)金文榜:
《榷酤说》(收于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5户政)。
(140)乾隆五年闰六月十一日苏州巡抚张渠《为请严米烧之禁以裕民食事奏折》。
(141)崇祯《吴县志》卷1。
(143)乾隆《吴郡甫里志》卷5物产·
储用之属。
(145)张秀民:
《中国印刷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69-372页。
(147)道光二十五年《吴县禁书坊印手把持行市碑》(收于《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97页)。
(149)《吴门岁华纪丽》卷1“城内新年节景”、“春牛图”条。
(151)《清嘉录》卷12“送历本”。
(153)嘉靖《浒墅关志》卷4土产。
(154)《桐桥倚棹录》卷11“席”,道光《浒墅关志》卷11土产。
(155)康熙《(吴郡)甫里志》卷3风俗、物产,乾隆《(吴郡)甫里志》卷5风俗、物产。
(156)《元和唯亭志》卷3物产。
(158)正德《姑苏志》卷32物产;
乾隆《长洲县志》卷16物产;
宋应星:
《天工开物》陶埏第7卷“砖”;
顾炎武:
《肇域志》第1册苏州府;
民国《吴县志》卷51及卷22下引同治府志。
(159)乾隆《陈墓镇志》卷4物产。
(161)《筹海图编》卷12“严城守”。
(163)据徐扬《盛世滋生图》,乾隆时苏州城内有“钉锬”店铺或作坊。
参阅李华:
《从徐扬〈盛世滋生图〉看清代前期苏州工商业的繁荣》(刊于《文物》1960年第1期)。
(164)《娄关小志》。
(165)宋应星:
《天工开物》珠玉第18卷“玉”。
(167)转引自范金民:
《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