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医疗保险中心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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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医疗保险中心部门决算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稽核;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负责参保人员信息管理、住院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负责对乡镇及相关经办机构的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人员、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管理、“两定”机构管理工作;完成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保险参保。

到2017年12月,石林县共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387户,其中企业单位242户,机关事业单位145户;共有参保职工17,311人,其中,在职13,554人,退休3,757人。

城乡居民完成参保219,814人,其中个人缴费200,917人,特殊人群18,897人(城乡低保8,882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64人,城乡重度残疾人829人,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6,056人,农村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1,866人,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父母1,100人)。

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了统一征缴。

2.基金财务管理工作。

2017年,石林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核定应收医疗保险费总额为13,762.63万元,实际收缴医疗保险费总额为13,740.85万元,收缴率为99.84%。

经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划账后,基本统筹基金收入数为6,356.04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总额6,120.52万元,重特病基金累计收入655.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累计收入608.31万元。

由石林县医保中心拨付的统筹基金累计支出2,695.22万元,由县医保中心拨付的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共计4,906.52万元,由县医保中心累计拨付重特病医保基金130.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支出累计251.83万元。

完成石林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汇算工作。

2017年,石林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19,814人,筹资138,043,192.00元。

其中,中央财政按324元/人共补助71,219,736.00元,省级财政按63元/人共补助13,848,282.00元,市级财政按36.4元/人共补助8,001,229.6元,县级财政按54.6元/人共补助12,001,844.40元,民政和计生部门资助18,897人共补助2,834,550.00元,个人缴费200,917人共计30,137,550.00元。

石林县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医疗费用年初结余2,519,479.90元,今年收入2,031,363.42元,医疗待遇支出1,866,494.62元,上缴存量资金746,387.23元,期末结余1,937,961.47元。

3.“两定”机构管理工作。

完成对1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5家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专项检查,对5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了处罚,扣除违规费用102,212.92元;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套取、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村村通”费用的专项检查;配合市医保联合检查组对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专项检查,扣除违规费用3,383,744.33元;完成对16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对2家药店提出处理意见,1家限期整改,1家建议暂停医保支付系统3个月;受理12家定点医、药机构46件项目备案;5次集体约谈13家定点医疗机构。

强化缴费稽核工作。

书面稽核参保单位271家21,588人,实地稽核20家单位2931人;医保待遇支付的稽核和投诉件办理进一步加大。

稽核外伤人员16人次,涉及医疗费用总额302,855.99元;对天奇医院和板桥卫生院进行现场审核和稽核,扣除不合理费用93298元;办理投诉件7件,扣款2,500.00元,追回骗取医保基金14,715.04元。

4.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在上一年度党的基础上,中心支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员活动日,并通过实践活动巩固教育成果。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双龙广场开展清理垃圾,美化环境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县委党校警示教育基础参观,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

三是组织干部党员干部职工到长夸村委会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美化家乡、绿化家园的环保意识。

四是在中心开展“每月一讲”活动,由中层以上干部和外出学习、培训的干部职工在职工会上结合科室、职责和外出学习的内容进行培训、汇报和学习。

  认真落实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目前,中心无群体事件,无违纪、违法事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其中: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

其中:

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离退休人员1人。

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19,542,582.78元。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9,534,419.36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63.42元,占总收入的0.04%。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689,129.86元,增幅为15.96%。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8,664.05元,增幅为17%;其他收入减少149,534.19元,增幅为-94.82%。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有:

①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②原新农合工作人员由事业人员转为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后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人数增加;③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中,县级财政配套标准提高,由2016年的48元/人·年提高至54.6元/人·年;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2017年石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9,814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2,303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9,332,836.73元。

其中:

基本支出5,464,497.71元,占总支出的28.27%;项目支出13,868,339.02元,占总支出的71.7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增加2,281,551.11元,增幅为13.38%。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8,970.4元,增幅为26.04%;项目支出增加1,152,580.71元,增幅为9.06%。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①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②原新农合工作人员由事业人员转为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后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人数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

①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中,县级财政配套标准比2016年提高;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4,497.7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28,970.4元,增幅为26.04%。

主要原因分析:

①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②原新农合工作人员由事业人员转为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后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人数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总额5,011,334.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456,163.43元,占基本支出的8.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68,339.02元。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152,580.71元,增幅为9.06%。

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中,县级财政配套标准比2016年提高和参保人数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①行政单位医疗(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2017年支出比2016年减少259,210.50元;②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标准为54.6元,比2016年提高6.6人;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2017年石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9814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230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24,673.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

与上年对比增加2,431,085.3元,主要原因分析:

①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提高;②原新农合工作人员由事业人员转为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后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人数增加;③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中,县级财政配套标准提高,由2016年的48元/人·年提高至54.6元/人·年;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2017年石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9,814人,与2016年相比增加2,303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为19,324,67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其中支出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6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在职人员的公积金缴纳;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116,84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8%,主要用于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1,858,33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主要用于石林县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

4.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001,84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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