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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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
吉林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吉林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会[2013]1176号),结合吉林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业务特点以及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
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的单位。
三、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计量。
六、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办法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办法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八、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九、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向外报送的财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除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本办法执行,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报表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一)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办法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十、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二、本办法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101
短期投资
5
1201
120101
120102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6
1211
应收票据
7
1212
应收账款
8
1213
121301
121302
预付账款
拨出养路款
借款工程支出
9
1215
其他应收款
10
1301
存货
11
1401
长期投资
12
1501
固定资产
13
1502
累计折旧
14
1511
在建工程
15
1601
无形资产
16
1602
累计摊销
17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二、负债类
18
2001
短期借款
19
2101
应缴税费
20
2102
应缴国库款
21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2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3
2301
应付票据
24
2302
应付账款
25
2303
230301
预收账款
拨入养路款
26
2305
其他应付款
27
2401
长期借款
28
2402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9
3001
事业基金
30
3101
310101
310102
310103
310104
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31
3201
专用基金
32
3301
330101
330102
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33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34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35
3402
事业结余
36
3403
经营结余
37
3404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38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39
4101
事业收入
40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41
430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2
4401
经营收入
43
4501
其他收入
五、支出或费用类
44
5001
500101
500102
50010201
50010202
50010203
50010204
50010205
50010206
50010207
50010208
50010209
50010210
5001021001
5001021002
5001021003
5001021004
5001021005
事业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公路小修保养
公路大中修
公路新改建
公路抢修
公路绿化
农村公路补助支出
公路安保工程支出
工程前期支出
机电工程维护支出
养路其他支出
机械设购置费
场、站建设费
路况及交通量调查费
科研及技术开发费
房屋建筑物购建
45
5101
上缴上级支出
46
52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47
5301
经营支出
48
5401
其他支出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路养护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应缴国库款”等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物资、劳务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公路养护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