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Word格式.docx
《南阳师范学院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阳师范学院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五条设立南阳师范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附件2),负责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运行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专家咨询委员会职责:
(一)统筹和协调开放共享工作;
(二)审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发展规划;
(三)审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和服务制度;
(四)审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维护、报废等事宜;
(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运行管理进行监督。
第七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例会,汇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年度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接受咨询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开放办法
第八条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
南阳师范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行“分散放置,统一管理”的模式。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需填写《南阳师范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使用申请表》(见附件3),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备案后方可施行技术服务。
第九条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网络管理系统,及时公布和更新仪器名称、型号、价格、国别、厂家、购置日期、放置地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主要性能指标、功能及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开放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申请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单位须履行以下承诺:
(一)为测试单位或个人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和分析测试结果;
(二)为测试单位或个人保守技术秘密;
(三)不向测试单位或个人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不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测试单位或个人的测试需求。
第十一条测试服务模式
(一)校内用户直接将待测样品送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登记后即可进行测试。
(二)校外用户实行委托测试服务模式,填写《委托测试协议书》(附件4),经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审批,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后方可送样测试。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按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定价标准执行,无统一标准的可参照国内同类同型号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情况,或由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提出收费标准意见(收费标准参考下列算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计算方法
使用收费=基本费+管理费
基本费=折旧费+耗材费+维护费+水电费
(折旧费:
设备值÷
折旧年限÷
年额定机时数;
消耗费:
化学试剂、气体、易耗实验材料等的成本费;
维护费:
设备值×
6%÷
年额定机时数)
管理费=基本费×
20%
(三)校内用户测试费用按此标准的50%收取。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一)校内用户实行年终统一结算方式,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建立用户档案,用于记录平时测样信息,年终累计用户年度总测试费用,开具交款通知书(附件5),由财务处从用户指定科研项目经费账户中扣除。
(二)校外用户原则上实行单笔结算方式。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根据收费标准开具交款通知书(附件5),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收缴测试费并出具正式收据或发票,用户持加盖财务处公章的交款或转帐凭据到仪器设备所在单位委托测试。
第二联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设备效益评价以及设备维护费用的依据。
第三联由设备操作人员留存,作为工作量考核、考评、填写统计报表和申报奖励等的基础材料。
(三)对于有长期样品测试需求的校外用户,可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所在单位签订委托测试协议,设备所在单位建立专门项目跟踪档案,预交测试费用由财务处设立专一项目账户,测试项目完毕后或预交测试费用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
第十四条财务处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基金专项账户,用来转入预交或结算测试费用。
第十五条费用分配和使用: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功能开发以及管理费和操作人员劳务补助等。
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一)20%作为设备折旧与能源消耗费用,上交学校财务统筹管理;
(二)30%作为设备维修维护的补充费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管;
(三)40%作为设备日常运行费用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经费的审批;
(四)10%作为管理费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劳务补助,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经费的审批。
第四章考核及奖惩
第十六条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年度效益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机时利用、完好程度、功能利用与开发、开放服务、科研成果”等。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有关部门分配仪器设备购置、运行维修费用的重要依据。
(一)对考核优秀的院系和仪器设备负责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大型仪器设备,应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将根据责任情况,对仪器设备负责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调离仪器设备管理岗位。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国家科委统管23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附件2:
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
附件3:
南阳师范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使用申请表
附件4:
委托检测协议书
附件5:
交款通知书
1.透射(扫描)式电子显微镜2.电子探针
3.离子探针4.质谱仪
5.各种联用仪6.X光荧光光谱仪
7.X射线衍射仪8.红外分光光度计
9.紫外分光光度计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1.光电直读光谱仪 12.激光拉曼分光光度计
13.荧光分光光度计14.核磁共振波谱仪
15.气相色谱仪(层析仪)16.顺磁共振波谱仪
17.液相色谱仪18.氨基酸分析仪
19.电子能谱仪20.差热天平
21.差热分析仪22.超速离心机
23.图象分析仪
主任:
王利亚
副主任:
宋争辉卢志文刘明阁
成员:
邱东方阚云超杨峰徐亚东苏新留
黄思良谢海泉李根全李瑞丁新胜
贾虎
编号:
仪器名称
设备编号
仪器所在部门
仪器负责人
拟申请校内收费标准(具体说明收费理由):
拟申请校外收费标准(具体说明收费理由):
仪器所在部门意见:
仪器负责人签字:
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财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说明:
1.此表一式3份,仪器所在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各存1份;
2.请注明收费计量单位、按机时或样品收费方式。
编号:
委托方信息
委托单位(或委托人):
此栏由工作人员填写
地址:
样品签收单位:
样品签收人:
签收日期: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传真:
(以上信息请准确填写,报告签发后不能更改)
样品信息
样品名称
生产单位
生产地址
样品状况
样品数量
生产日期或批号
样品处理
意见
样品的制备的特殊要求:
试毕样品处理:
□报损□取回(未损样品)
检测要求
检验性质
□委托测试(仅给出测试结果)□技术鉴定(分析)□其它
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
□指定检测依据的标准或方法:
□由本中心选定合适标准或方法
□同意用本中心确定的非标准方法
报告交付
交付方式:
□自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
□电子邮箱发送
收报告单位:
□同委托方□其它:
检测收费
¥:
商定交付日期
年月日
其它说明
我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和实物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我方同意检测及其他服务按此协议的条件进行,并支付检测费用和提供必要的合作。
委托方(或授予权)代表签名:
附注:
1、检测要求的更改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2、除非另有约定,检测费用未付清,检验单位有权拒发报告;
3、本协议一式三联:
第一联由委托方留存,第二联由检验单位留存,第三联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留存;
4、检验单位仅对来样负责,检验结果仅反映对样品的评价,检测结果的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检验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财务处:
现有单位需交纳分析测试费用
元,请予以收取。
单位盖章:
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