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串讲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自考《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串讲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串讲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结账基础,亦称会计核算基础。
它是指用以计算、记录,确定本期收益(收入)和费用支出的会计处理原则,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
(3)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核算有关收支结余,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
有些事业单位特别如科研机构可以进行成本核算,是为了考核经济效益,促进节约。
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是为了计算盈亏。
四、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意义
(一)正确组织预算财务收支核算,有利于促进预算收支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严格监督预算财务收支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
(三)认真分析预算财务收支进度,有利于调节资金供求,合理调度资金。
五、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体系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是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类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会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体系:
1、政府财政会计;
2、行政单位会计(1与2合称为政府会计);
3、事业单位会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组成体系决定于政府财政、国家行政和事业单位的组织体系,并且与国家预算的组成体系相衔接。
我国的国家预算一般是按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分,包括:
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后者包括四级,如果连上中央,我国预算一共分为5级。
原则上是一级政府就有一级财政就有一级预算。
按预算收支管理范围:
包括总预算和单位预算
六、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分级
政府财政会计的分级:
政府财政会计分为中央财政(总)会计(中央,由财政部办理)和地方财政(总)会计(省、市、县、乡四级,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办理)。
如果把全国放在一起看是5级。
七、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包括一般对象和具体对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是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资金活动过程和结果。
一般是国家预算资金活动,同时,也指单位业务资金活动。
政府财政会计的一般对象是在总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预算资金集中、分配、结果的预算资金运动过程。
行政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的资金的运动过程。
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是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的资金的运动过程。
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还包括收入的取得、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收益等资金的运动过程。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具体对象是对一般会计对象所作的具体划分,即会计要素。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不同组成部分所包含会计要素是有差别的。
这里只强调共同的会计要素包括:
1.资产(静态要素);
2.负债(静态要素);
3.净资产(静态要素,千万不能叫做“所有者权益”);
4.收入(动态要素);
5.支出(动态要素,千万不能叫做“费用”);
6.结余(动态要素,千万不能叫做“利润”)。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要素相互关系
1.静态:
资产=负债+净资产
2.动态:
收入-支出=结余
3.综合公式: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账前)或:
资产=负债+净资产+结余(结账后)
4.实际使用的标准公式
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八、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目标与任务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是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的专业会计,其主要目标是为预算管理部门和单位提供预算财务收支活动过程及其结果的有关财务会计信息。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提供下列财务会计信息:
(1)反映国家预算管理和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信息;
(2)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
(3)反映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
根据预算财务管理和会计目标的要求,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任务可以归纳如下:
(一)反映和监督预算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国家预算收支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监督预算执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三)分析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资金供求;
(四)检查预算收支活动,正确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
第二章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原则和方法
一、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原则的意义
(1)由于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使其核算内容丰富。
(2)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原则,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行为。
(3)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原则,有利于经济的宏观与微观管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原则,有利于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或借鉴国际惯例。
二、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假设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假设规定了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空间范围、期间范围、计量尺度及其币值稳定与否的限制条件。
这些内容与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大同小异。
1.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主体假设是对其会计对象及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所作的限定。
掌握其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
2.持续经营假设
3.会计分期假设
4.货币计量和币值不变假设
三、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原则
对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有用性原则相关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可比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理解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对确认、计量要求的一般原则:
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
收付实现制为主,兼有权责发生制;
不同的单位实行不同的结账基础;
配比原则对相关性原则的补充;
核心是收支因果关系的配比。
历史成本原则优点:
(1)历史成本易于确定;
(2)历史成本获取方便、真实可靠;
(3)核算手续简化,不需经常调账;
(4)取得与出售一致,较为合理;
四、政府与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法
1.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则:
(1)统一性;
(2)适应性;
(3)简便性。
2.会计科目的分类:
分为六大类与教材后续内容和习惯不一致,应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五大类,结余类一般并入净资产类。
由于总预算会计不经管现金收付业务,不直接用资金购买财产物资,因此,总预算会计不设置现金、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科目。
3.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记账方法:
采用借贷记账法,掌握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
4.平衡公式和试算平衡:
余额平衡:
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发生额平衡:
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五、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记账程序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二类。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原始凭证包括:
(1)存款、取款和拨款单据。
(2)借款借据;
(3)经费报销单据;
(4)收款收据;
(5)其他;
(6)个别。
账簿的登记要求
错账更正方法(与基础会计基本一致)
1.划线更正法:
(凭证正确,账簿错误)。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可以采用划线更正法。
2.红字更正法:
(凭证错误,账簿错误)。
有两种情况:
一是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有错误,从而引起记账错误;
二是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
3.补充登记法:
(凭证错误,账簿错误,注意金额少记问题)。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中的应借、应贷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
以上只适用于当年发现的当年错误,如果发现以前年度错误,采用规定的更正方法。
科目汇总表记账程序:
注意程序。
(一)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二)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三)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四)根据各种记账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六)期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的余额同有关总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经济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采用记账凭证记账程序,即直接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账,不编制科目汇总表。
还有的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采用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日记总账核算形式。
第二篇 政府财政会计
第三章 政府财政会计的概述
一、政府财政会计的意义
财政会计的概念:
政府财政会计即总预算会计(简称财政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
(即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反映的是宏观的总体,即一个县、一个市等的预算收支情况)(请对本概念仔细理解理解)政府财政会计核算的对象是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和执行结果。
财政会计的作用:
(1)财政会计是筹集和安排使用预算资金的基础;
(2)财政会计是对各级预算决算进行审查的前提;
(3)财政会计是进行有效的预算监督的保证。
财政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
基本任务如下:
(一)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事务。
办理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及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
及时组织年度政府决算、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进行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作。
(二)调度财政资金。
根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存和用款单位需求的矛盾,在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
通过会计核算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对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的执行实施会计监督。
协调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等之间的业务关系,共同做好预算执行的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含计划单列城市,下同)总预算会计在与本制度不相违背的前提下,负责制定或审定本行政区域预算会计有关具体核算办法的补充规定;
组织预算会计人员的培训活动;
组织检查、辅导本单位会计和下级总预算会计工作,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五)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预算会计的基础工作管理,参与预算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定及核发会计证工作。
二、政府财政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
1.各级会计科目应按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按本科目使用说明使用。
不需要的可以不使用,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
2.明细科目的设置。
除制度已有规定外,各级财政会计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3.为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和实行会计电算化,科目表中统一规定了会计科目的编码,各级财政会计不得随意变更或打乱科目编码;
4.财政会计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名称和编码,不得只填编码,不填名称。
会计科目的特点(可以考简答):
1.会计科目应分别设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
2.财政会计是用来核算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和执行结果,所以不设置“固定资产”、“库存材料(材料)”、“现金”、“无形资产”等科目。
3.凡是资产、支出类科目,一般为借方余额;
凡是负债、净资产、收入类科目,一般为贷方余额。
4.财政会计的明细科目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的“款”设置。
三、政府财政会计凭证
(一)财政会计的的原始凭证主要有:
1.国库报来的各种收入日报表及其附件;
2.各种拨款和转账收款凭证;
3.主管部门报来的各种非包干专项拨款支出报表和基本建设支出月报表。
4.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过的凭证和文件。
(二)财政会计原始凭证的特点(2002年度考过简答题)
1.财政会计一般不直接收纳预算收入,而是根据国库报来的日报表和缴、退库凭证来核算预算收入,因此有缴款书、收入退还书、更正通知书,而没有收款凭证,如收据等。
2.财政会计一般不直接花钱办事,不直接办理预算支出的实际支付,而只办理预算拨款和按照单位报表核算预算支出,因而有预算拨款凭证、各种银行汇款凭证,而没明开支凭证,如发货票等。
四、政府财政会计账簿
(一)总账 三栏式
(二)明细账 收入明细账、支出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不排除还有别的明细账)
第四章 (财政)资产的核算
一、财政资产
财政资产是财政掌管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有价证券、在途款、暂付款、与下级往来、预拨经费、基建拨款、借出财政周转金、财政周转金放款、待处理财政周转金等都属于财政资产。
财政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属于各级政府。
二、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财政性存款是财政部门代表政府掌管的财政资金,包括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
财政性存款的支配权属于同级财政部门,并且由财政会计负责管理,由国库统一收付。
国库存款包括财政会计在国库的一般预算存款和基金预算存款。
其他财政存款包括财政周转金、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
注意:
其他财政存款一般包括3项内容:
1.财政周转金;
2.未设国库乡镇的预算资金存款;
3.专用基金存款。
财政会计(总预算会计)在管理财政性存款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资金,统一调度。
各种应由财政部门掌管的资金,都应纳入总预算会计的存款账户。
调度资金,应根据事业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满足计划内各项正常支出的需求,并要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资金用活用好。
(二)严格控制存款开户。
财政部门的预算资金除财政部有明确规定者外,一律由总预算会计统一在国库或指定的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不得在国家规定之外将预算资金或其他财政性资金任意转存其他金融机构。
(三)根据年度预算或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拨付资金。
不得办理超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拨款。
(四)转账结算。
总预算会计的各种会计凭证不得用以提取现金。
(五)在存款余额内支付,不得透支。
账户设置:
国库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含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
2.本科目借方登记国库存款增加数;
贷方登记国库存款减少数。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国库存款的结存数。
3.总预算会计收到预算收入时,根据国库报来的预算收入日报表入账。
收到上级预算补助时,根据国库转来有关结算凭证入账。
办理库款支付时,根据支付凭证回单入账。
4.本科目可分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财政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总预算会计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项财政性存款。
包括财政周转金、未设国库的乡(镇)财政在专业银行的预算资金存款以及部分由财政部指定存入专业银行的专用基金存款等。
2.本科目借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增加数;
贷方记其他财政存款减少数。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其他财政存款的实际结存数,其年终余额结转下年。
3.总预算会计应根据经办行报来的收入日报表或银行收款通知入账。
总预算会计支付其他财政存款时,应根据有关支付凭证的回单入账。
4.为便于分类管理,“其他财政存款”总账科目下应按交存地点和资金性质分设明细账。
三、有价证券的核算
有价证券是指中央财政以信用方式发行的国债。
各级财政只能用财政结余购买国家指定由地方各级政府购买的有价证券。
有价证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
有价证券应视同货币资金进行保管。
为了核算有价证券,财政会计应设置“有价证券”账户。
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
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国家统一规定用各项财政结余购买有价证券的库存数。
2.购入有价证券,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时,其兑付本金部分,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利息收入通过有关收入科目核算。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有价证券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有价证券种类和资金性质设置明细账。
四、在途款的核算
由于库款的报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年终就会存在国库经收处或者各级国库已经在年前收纳,以及在清理期交纳应属于决算年度收入的款项,但是尚未转到支库或者尚未报解到各该上级国库的各种收入,这些款项称为在途款。
对“在途款”科目的登记要求如下:
1.本科目核算决算清理期和库款报解整理期内发生的上下年度收入、支出业务及需要通过本科目过渡处理的资金数。
2.决算清理期内收到属于上年度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
收回属于上年度拨款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拨经费”或“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
冲转在途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暂付及应收款项的核算
暂付及应收款是预算往来结算中形成的债权。
包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下级财政结算形成的债权(采用“与下级往来”核算)以及对用款单位(预算单位)借垫款(采用“暂付款”核算)形成的债权。
暂付及应收款项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并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注意点:
暂付及应收款项作为债权,应对应不同的债务人,正确采用会计科目核算。
同时注意与下级往来的科目性质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方式。
暂付款 财政部门(债权人)→→→→预算单位(债务人)
与下级往来 上级财政部门(一般是债权人)→→→→下级财政部门(一般是债务人)
特别提示:
暂付款、与下级往来在政府财政会计中属于无偿债权,无偿债权指的是该项债权虽然债务人必须归还,但是一般不需要债务人支付利息或者占用费。
两个科目的登记规则:
※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
2.借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收回或转作预算支出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
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资金性质及借款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与下级往来
1.本科目核算与下级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2.借给下级财政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体制结算中应由下级财政上交的收入数,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解收入”科目;
借款收回、转作补助支出或体制结算应补助下级财政数时,借记“国库存款”、“补助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下级财政应归还本级财政的款项;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本级财政欠下级财政的款项。
4.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
应转作补助支出的部分,应在当年结清;
其他年终未能结清的余额,结转下年。
5.本科目是往来性质的科目,如发生贷方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以负数反映。
六、预拨款项的核算
预拨款项是财政部门按规定预拨给用款单位的待结算资金。
包括预拨经费和基建拨款。
预拨经费是财政部门用预算资金拨付给用款单位,尚未列作预算支出的待报账款项。
基建拨款是财政部门按基本建设计划预拨给受委托经办基本建设支出的银行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部门的基本建设款项。
预拨款项与其他财政资产不同,属于待报账资产。
首先,从所有权而言,它是国家预算已经分配的资金,从某种意义上讲,财政已缺乏支配权;
其次,它正处于耗用阶段,只待用款单位报账后即予核销。
因此,对于预拨款项,财政部门只有管理权而缺乏类似于其他各项资产所具有的完全意义上的支配权。
※预拨经费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预拨给行政事业单位、尚未列为预算支出的经费。
2.预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未设国库的乡(镇)总预算会计,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下同);
转列支出或收到用款单位交回数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预拨经费数。
※基建拨款
1.本科目核算拨付给经办基本建设支出的专业银行或拨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部门的基本建设拨款和贷款数。
直接拨给建设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拨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收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部门或受委托的专业银行报来拨付建设单位数及缴回财政数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国库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列报支出数。
七、财政有偿资金的核算
财政周转金是财政部门设置并管理的有偿占用、周转使用的财政资金。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财政分配制度也面临着重大改革,逐渐出现了一些有偿分配的特殊分配方式。
财政周转金就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以到期还本并支付一定利息为条件的特殊的财政分配形式。
为了核算财政周转金的投放情况,应设置“财政周转金放款”、“借出财政周转金”、“待处理财政周转金”账户。
这三个账户都属资产类账户。
“财政周转金放款”账户用于核算财政对用款单位的有偿资金的拨出、贷付和收回情况。
其借方登记贷付数,贷方登记收回数,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会计掌握的财政有偿资金放款数。
本账户按贷付(放)款对象设置明细账户。
(本金)
“借出财政周转金”账户用于核算上级财政部门借给下级财政部门的周转金的借出和收回情况,借方余额反映借出周转金尚未收回数。
本账户按借款对象设置明细账户。
“待处理财政周转金”账户用来核算经审核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