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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社会系统的行为
社会科学的主要任务是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个人行为。
在个别情况下,社会现象可能是个人行为的总和,但多数情况下并非如此。
因此,社会科学应当以解释社会系统行为为重点。
这种社会系统的规模小至由两人组成,大至整个社会,甚至可以指世界系统。
基本的要求在于解释重点以系统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或系统的其它组成部分为单位。
与解释个人行为一样,解释社会系统行为也存在两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对不同系统的同一行为进行样本分析或是对一个系统在特定时期内的不同行为进行分析。
应用的方法是考查诸种因素的统计相关,这些因素反映行为特征及社会系统特征。
常见的样本分析是对各个国家的政治变迁和经济发展进行由素分析。
观察特定时期内一个系统变化的实例是社会学中的“自然史”方法或,经济学中的经济周期分析。
第二种模式检验系统内部的变化过程。
系统包括不同的组成部分,从水平上分析,它们低于系统。
例如:
个人是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制度或亚群体也是系统的组成部分;
在所有的例于中,都可发现分析涉及到低于系统的水平,用系统组成部分的行为解释系统的行为。
这种解释模式既非单纯定量也非单纯定性,而是二者兼容。
第二种模式既有值得称赞之处,也存在某些向题。
本书将采用这种解释方法,因而有首先说明其长处的必要;
为叙述方便,本书把这种分析模式称作“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
对系统行为进行内部分析的原因
1.如果被研究的系统规模较大而数量较少,以系统为单位搜集资料,有一明显不足。
这种资料不足以否定众多可供选择的假设。
因此,在社会科学中,研究资料的搜集通常在低于系统的水平上进行。
最普通的观察单位可能是个人,常用的资料搜集方法有访问、实地观察等。
许多社会学研究都以个人样本资料为基础。
几乎所有的人口研究也是以个人资料为基础。
在经济系统的研究中,一般通过每家公司和每户居民搜集资料。
由于资料的搜集在低于系统的水平上进行,因此;
对系统的解释以进行观察的单位为出发点较合乎情理。
:
系统行为由低于系统水平的系统组成部分,即个人或其它行动单位的行动综合而成。
2.如同观察总是在低于系统的水平上进行一样,解决问题也是在这一水平上。
因此,就解决问题而言,根据系统组成部分的行动确当地解释系统行为,要比仅仅停留在系统水平的解释有用得多。
即使有时被解决的问题处于系统水平,例如:
联邦政府调整某些法令,但是,新法令的实行也低于系统的水平。
因此如果根据执法官员的行动解释政府的行为,比只谈政府不涉及官员的解释有用得多。
3.对系统行为进行内部分析的解释方法与仅仅停留在系统水平的解释相比,更具稳定性与概括性。
因为系统行为是系统组成部分的行动结果。
应用各个组成部分的行动结合成系统行为的知识,比应用系统“表面”特征之间的统计关系,更便于进行预测。
当然,如果被解释的行为与系统的表面特征十分接近,进行预测则不必依赖于系统行为的内部分析。
气象学中的天气预报通常以本地区预报前的天气条件为基础,而不必以构成整个气候的各种因素(空气、土壤和水)为基础。
同样,宏观经济预测是以主要指标而不是以系统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为基础,因为这些主要指标与此后的系统活动具有统计关联。
但是,这种预测恰好反映出以内部变化为基础的解释(或“理论”)仍不完备。
同时,这种预测还依赖系统水平主要指标的相互接近。
否则,预测的价值便大为降低。
4.如前所述,与停留在系统水平的解释相比,系统行为的。
内部分析被认为是更基本的解释,更接近构成系统行为理论,即提供对于系统行为的理解。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何种解释是、最基本的解释。
是以水平在系统之下的组成部分为单位,还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解释?
或者更降至个人水平以下的解释?
这里将不对此问题作一般性解答,但要说明,在论述进行系统内部分析的第二个原因时,提供了一种适当的实践标准。
据此可知,如果一种解释能够为解决系统行为存在的问题提供基础,那幺就改变系统行为的目的而言,这是最基本的解释;
下文将指出,对于社会科学(不包括心理学),一个自然的停顿点保持在个人水平上。
尽管有时通过解释系统与个人之间某些组织的行动和倾向性来解释社会系统行为,对于预定目的较为恰当,但一般说来,更为令人满意的较为基本的解释是以个人的行动和倾向性为基础。
以公司和住户的行动和倾向性为基础分析经济系统的活动可能十分令人满意;
但是对于其它目的而言,必须按个人的行动和倾向性来解释公司和住户的行动和倾向性,这些单独的个人在影响着公司与住户的行动。
5.对系统行为进行内部分析的基础是人道主义中关于人的概念。
但是许多社会理论不具备这种基础,因为许多社会理论家把社会规范作为理论的起点。
把反映系统水平特征的社会规范作为起点的理论强调人只能作为社会人,人是社会系统中二种已被社会化了的元素。
其结果,那些阐明人与社会之间存在基本矛盾的道德与政治哲学问题便丧失了其针对性。
这种以社会规范为起:
点的理论无视人有按照自己愿望行动的自由以及社会限制着这种自由。
根据这种理论,自由与平等问题将无从研究。
入仅仅以他们遵从或背离社会规范的方式进入这种理论。
如果同意人是社会、系统中一种已被社会化了的元索,便无法根据社会理沦去评价社会系统或社会组织的行动。
在那种情况下,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或斯大林统治下的俄国,可以被说得和瑞士今样好。
从道义上也将无法区分引导人走向生活的以色列集体农场和把人带入地狱的查尔斯·
曼森或吉姆·
琼斯的嬉皮土群居组织。
这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现象,因为许多社会学家一方面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去衡量社会组织,另一方面却置现实于不顾,接受建立在另一种价值观上的社会理论。
当然,这种态度更多地来源于知识的肤浅,而并非缺乏道德正义感。
事实上,在社会科学内部及其外部,对以社会系统水平为出发点的社会理论和把人视为一种社会化元素的人的概念,都存在着反对意见。
那些直亩不讳地提出人的自由问题的著作(《孤独的大众》,《组织人》及《从自由中逃脱》),及公开提出人权和权利异化问题的著作(马克思、恩格斯和马库塞的著作),在全社会都有广泛的影响。
这说明在社会中,自由、平等和人权,对于个人是多幺重要;
如前所述,本书提出的理论并非独树一帜。
本书理论所强调的,十分接近十七、十八世纪的政治哲学家霍布斯、洛克和卢梭提出的问题。
当前许多社会理论也都论及了这类问题。
本书理论强调的基本问题是人与社会作为两种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行动系统(个人行动系统和社会行动系统),怎样共存。
关于个体方法论的说明
了解关于整体方法论和个体方法论讨论的读者,不难发现上述解释采取的方法不同于个体方法论。
然而,这种差异较为特殊。
运用上述解释方法,并没提出如下假设,即解释系统行为的方法仅仅是说明个人的行动和倾向性。
系统水平的现象被认为产生于个人之间的互动,但是这种现象既非凭借个人意愿产生,也不能依据个人行动进行预测。
同样,运用上递解释法也不暗含这样的意思,即对于一种特定目的,只有在个人水平上进行的解释才令人满意。
此处的标准注重实效:
对解决各种具体问题有用的解释,才能令人满意,因为解释须服务于解决问题:
一般说来,这种标准要求解释在低于系统的水平进行,但并非总是以个人的行动和倾向性为基础。
这种被改变的个体方法论可能十分接近卡尔,‘波普在《开放的社会和它的敌人》(1963)一书中采用的方法;
尽管波普考虑的主要是解释社会水平的现象,而不是任何规模的社会系统的行为。
主要问题
以低于系统水平上的行动和倾向性为基础解释系统行为,存在着一个主要问题。
这是从较低水平移动至系统水平的问题。
这个问题被称为微观到宏观的转变问题,它在整个社会科学中普遍存在着。
在经济学中存在着微观经济理论和宏观经济理论,而经济理论的主要缺陷之一是这两种理论的联系十分脆弱。
这个弱点被“集合”和宏观经济理论中无处不在的“象征性代理人”等概念所掩盖。
这一节将指出包含在微观到宏观转变中的某些问题,展示某些已经解决了这种转变问题的实例,并且说明在尚末成功地解决这一转交问题的领域中,应当怎样去做。
·
马克斯·
韦伯和资本主义精神为了发现从微观转变到宏观包合的问题,首先举一个尚未解决这种转变问题的实例。
这个例子来自社会学的经典著作,即马克斯·
韦伯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1958[1904]。
具体言之,韦伯简单地表达了一个宏观社会命题:
反映社会特征的宗教伦理在宗教改革中(特别是在那些信奉加尔文教的地方),发展成为新教;
新教伦理中包合了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发展的价值观念。
这一命题如图1.1所示。
社会的宗教价值观社会的经济组织
图1.1宏观命题:
加尔文教促进了资本主义
这个命题属上文提及的第一种模式,其解释停留在系统水平上。
为了具有可信性,这十命题至少要求两种证据之中的一种。
证据之一是系统比较新教与非新教社会的经济组织,以决定是否新教社会的经济组织更趋向于资本主义。
证据之二是检验新教社会经济组织的历史发展,用以决定是否在新教出现之后,资本主义才发展起来。
韦伯在这两方面均提供了某些证据。
他根据宗教信仰和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与时间,比较了不同的国家。
然而,这。
证据不足以作为任何结论性意见的依据,而且韦伯事实上也没有对这一点多加注意。
前面已经说过,这种方法的缺陷显而易见,所比较的社会数量很少,而且在那些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中,不仅其宗教不同,而且在许多其它方面也不尽相同。
即使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之间的统计关联很强,但对资料中其它变量的统计分析又可以得出许多不同的结论。
但是,韦伯并未到此止步。
他探究了加尔文教教义的内容,特别是这一教义对其信徒道德观念的影响。
然后,他审视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精神”,并选择了其它时期以及其它经济制度进行对照比较。
他选择了勤奋地恪守天职和反传统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精神的要素。
韦伯在加尔文教教义中发现了同样反传统主义的倾向和强调勤奋地恪守天职的训戒,他以此为证据提出;
这种宗教教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价值体系;
上述第二种证据对图1.1中的关系作了进一步说明。
新教伦理可以被当作源于社会宗教信仰的价值观念,而被韦伯称为“资本主义精神”的可看作是社会经济活动中起主宰作用的价值观念。
这是一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统治着两种不同的活动领域。
如果按上述方法认识韦伯的论点,持批判态度的人会发现其弱点显而易见。
一种主要的批判意见认为,宗教价值观与经济价值观内容上的一致,不能作为宗教影响经济的证据;
两者的一致可能表明是其它某些变化造成宗教与经济两种价值体系的共同变化,还有一种可能恰与韦伯的论点相反,即宗教与经济两种价值观念的一致产生于经济活动中新的价值观促进了加尔文教价值体系的形成,因为宗教价值观念最容易接受外部影响;
这种批判意见见于托尼(1947)和其它学者对韦伯观点的评论。
韦伯所作讨论已部分地超出国与国之间进行的比较。
他比较了不同国家中的不同宗教,宗教中的各种亚群体,甚至还比较了各种家庭中的不同个人。
他广泛引用了本杰明·
富兰克林的著作,用以说明资本主义精神的本质,并指出这种宗教伦理的训戒来自富兰克林信奉加尔文教的父亲对于儿子的教诲。
他还比较了德国巴登市新教徒与天主教徒应当纳税的财产。
韦伯使用这类资料造成了另外一些疑问,即韦伯试图证明什么类型的命题?
在他的命题中包含的单位是什么?
他果真是在个人水平上说明这一命题吗?
根据他对于个人证据的使用和他的某些陈述,他在个人水平上阐述命题的意图十分明显。
如果确实如此,图1.1中的命题则必须修正。
修正的方法是把这一命题一分为三:
第一命题包括表达社会特征的自变量和表达个人特征的因变量;
第二命题包合的自变量及因变量都刻画了个人特征;
第三命题包括表达个人特征的自变量和表达社会特征的因变量。
这样,这一命题系统的起始和终点都属宏观水平,而在推理过程中却降到个人水平。
大致说来,这些命题可表述如下:
1.新教教义在其信徒中创造了某些价值观念。
2.具有这类价值观的个人对于经济行为采取了某种态度,(韦伯认为他们对经济行为的基本态度是反传统主义和恪守职责)。
3.个人对于经济行为的这种态度,在社会内部有助于产生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
图1.2表明了这一多元命题系统.最上方的水平箭头代表宏观水平的命题。
其余三个箭头代表三个相联的命题,第1个与宏观水平的命题有同样的起点,然后向下达到较低水平;
第3个返回宏观水平命题的终点。
在这组命题中,第3个命题最有意思,因为正是这个命题从个人水平返至社会水平。
自变量表明个人特征,因变量表明社会特征。
根据这组命题,十分明显,导致社会变迁的不是单独一个人,当然这里不包括那种把主要社会变迁归结为个别领导人作用的历史命题。
事实上,促成资本主义发展的是众多个人经济行为的结合。
然而,韦伯的分析中几乎完全没有提及这一点。
如果假设图1.2的各种命题是正确的,是什么样的结合导致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这里讨论的是什么人的经济行为?
是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的经济行为?
还是企业主的经济行为?
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如果涉及这两种入的经济行为,新教价值观是否对他们的影响均恰如其分?
尽管就某些价值观念而言,特别是作为“资本主义精神”核心的反传统主义,韦伯明确认为新教价值观对上述两种人均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对这个问题缺乏严肃的思考;
说明他的理论遗漏了一个主要元素。
解释任何社会组织的发展或出现,无论它是资本主义经济组织或其它类型的组织,必须说朗这一组织内部的职位结构是怎样出现的?
什么动机支配着组织中的个人,使其各司其责?
什么样的报酬结构,使组织内部相互依赖的关系得以维持?
这些是分析社会组织时应当解答的中心问题。
由此看来,尽管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由封建主义发展而来的分析曾引起各种争论,但它比韦伯在《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中的相应分析,更为接近如上要求。
以相当数量的一批理论著作为代表,出现了“文化心理学”学派。
在解释社会变迁时,这一学派试图不涉及社会组织,而只使用“文化”或“价值”等概念。
艾布拉姆·
卡迪诺的著作(1945)最突出地表明了这种倾向。
在其它文化人类学家、(如玛格丽特·
米德和鲁思·
本尼迪克特)的著作中也可看到同样倾向。
图l02中命题3所代表的解释的基本元素在“文化心理学”中被忽略了,那正是分析社会组织必不可少的重要元素。
革命理论试图把个人态度或倾向性简单地拼凑在;
起,从而完成微观到宏观转变的新的实例,可以在某些革命理论中发现,这些理论一般被称作“挫折理论”。
“挫折理论”。
研究为什么革命总是发生在各种条件逐渐获得改善的社会变迁时期。
挫折理论认为:
社会中逐渐获得改善的各种条件,使某些社会成员产生挫折感,从而导致了革命的发生。
事实上,与韦伯在《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中的命题一样,存在着三种相联的关系。
第1种关系自系统水平至个人水平,第2种关系维持在个人水平上,第3种关系自个人水平
至系统水平。
图1.3表明了这些命题。
第1种关系有多种表现形式:
“短期挫折”、“相对剥夺感”以及由迅速变辽诱发的“期望值增高”等(详见第十八章)。
第2种关系不过是心理学的一个命题:
挫折成导致寻衅行为:
第3种关系是革命产生于个人寻衅话动的“集合”。
因此,革命是组织与参加者相互联系的行动。
在上述两例(韦伯分析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和挫折理论对于革命的研究)中,微观到宏观的转变都曾被认为是个人倾向性、态度或信仰的简单拼凑。
然而,如果理论解释的是某种社会系统的活动,如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的出现或解释革命的爆发,那幺,十分明显,微观到宏观的转变绝非是个人行为的简单拼凑。
理论的构成
任何以个人行动为起点,阐述系统行为的理论(这些个人是构成系统的元素),都由三个部分组成。
它们与图1.2中以类型
(1)
(2)(3)表示的三种关系相符合。
类型
(1)和(3)两种关系分别包括宏观到微观以及微观到宏观的转变,类型
(2)表示的关系以确定个人行动的原则为基础,此种行动原则相对稳定,它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中,以不同的方式,促成了各种系统行为,即纷繁的社会现象。
事实上,社会理论不同于心理学理论就在于前者是一种创建,各种规则的理论,人们依据这些规则行动。
为了直观地理解这一观点,也为了理解宏观到微观以及微观到宏观的转变,可以设计一种社会模拟游戏,它类似于教育系中的某些游戏;
这种游戏由下列要素构成:
a.角色:
由数名参加者担当的一组角色,每一角色确定了参加者在游戏中的利益或目标。
b.规则1:
规定参加者在扮演各自的角色时怎样行动以及游戏的程序。
c.规则2:
规定怎样评判参加者的胜负,即怎样考察每个参加者的行动后果对其它参加者构成的影响。
如果把这种游戏想象为模拟某种社会系统的行为,那幺游戏中自然包含两个组成部分,参加者和游戏的情节。
参加者按照规则行动(很难用“有目的的行动”之外的任何语汇描述这种行动原则),游戏的情节激发参加者采取各种行动。
当游戏按程序进行时就出现了系统行为。
正是这种游戏结构,与宏观到微观以及微观到宏观的转变相一致。
第一种转变(宏观到微观)反映在游戏中是对参加者行动的所有限制:
游戏对参加者目标的规定以及由此目标决定的参加者利益;
各种有关参加者如何行动的规则,游戏开始时的最初场景;
游戏开始后,伴随情节不断发展的新场景;
第二种转变(微观到宏观)通过每个参加者行动的后果反映在游戏中:
每个参加者的行动怎样与其它人的行动(游戏与现实一样,其它人的行动可能与这个参加者的行动同时发生,也可能在他的行动之前或之后发生)相结合,相冲突,及其相互作用,从而创造了产生新行动的新场景。
在模拟宏观转变为微观,然后又从微观返回宏观的游戏中,宏观指的是什么?
游戏中的宏观水平,即“系统行为”是一种抽象,然而是一种重要的抽象。
以“外交”游戏为例,参加者代表1914年的欧洲大国,“系统行为”是指发展着的联盟与冲突,战争的爆发以及成为其后果的欧洲地图的改变。
在此有必要说明,在“外交”游戏中,参加者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国家。
因而在它模拟的现实中,微观水平的行动者不是个人,而是法人行动者。
游戏中的宏观水平指作为一个整体的欧洲,微观水平指每个国家。
对于此种“外交”游戏,有一种反对意见:
参加者在游戏中代表一个国家,而他们怎样行动又被事先确定下来,这与现实不符。
因为国家可能出现内部冲突,如统治者们有时为了缓和国内矛盾而制造外部冲突。
因此,在较为复杂的“外交”游戏中,就需不止一人代表一个国家,每名参加者代表这个国家的一种内部活动,而这些内部活动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外交政策。
在这种结构中,国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它代表某种系统,另一方面它本身又是某一较大系统中的行动者。
有时将系统行为(本书中的宏观水平)理解为系统内所有行动者相互影响的行动,符合实际。
但在某些情况下,应当把系统行为理解为超个人行动者的行动。
国家就是超个人行动者,它的行动产生于国家内部各种行动者互为因果及互相影响的行动。
如果把某种正式组织的活动作为宏观水平的现象,组织内各具体部门或占据其职位的个人行动,则被作为微观水平的现象。
以上介绍了两种系统行为。
第一种纯粹是某种宏观水平的抽象(例如:
欧洲地图的改变)。
第二种系统行为被看成行动者采取的行动(例如:
视正式组织的行动为宏观水平的现象)。
介于二者之间的还有一种系统行为,即在宏观水平上不出现任何行动者,但是,存在着某些刻画宏观特征的定义和概念。
经济市场上的“价格”就是这种概念。
市场上处于微观水平的行动者是个体经营者。
在理想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代表了商品的交换率
(就某种交换媒介而言或就其数字含义而言)。
商品的价格作为刻画整个市场(而不仅仅是发生在两个经营者之间的交换行为)特征的概念,是一种抽象。
这种抽象之所以可能,:
是因为市场竞争把同样两种商品在不同交换者之间的各种交换比率调节为一种。
此外,还因为每个交换者都想利用已有的商品获得可能的最佳交换结果。
个人水平的行动理论
本章介绍的诺多实例并非应用同样的行动理论。
在挫折理论研究革命应用的行动模式中,行动没有任何确定的目标或目的,行动只是表达情感的方式,如寻衅是受到挫折的表现。
埃米尔·
迪尔凯姆(195l[1897])研究自杀问题时应用的心理学模式并没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但是和挫折一寻衅的假设一样,他的模式把自杀看成表达某种心理状态的行动,而这种心理状态的成因是个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不协调。
与此相反,其它例子则明确或合蓄地假设人们有目的的实现既定目标,这目标(以及行动)产生于价值观念或主观意愿。
在马克斯,韦伯的例于中,加尔文教教义中有关经济活动的价值观念,成为教徒从事经济活动的价值定向。
如果某人接受了加尔文教的价值观,那幺他自然认为经济活动是下种“合理的”,或“可以理解的”,或“理性的”行动。
本书将采用的个人水平的行动理论,与马克斯·
韦伯研究新教和资本主义时使用的有目的的行动理论相同。
这种理论为许多社会理论家所赞同,应用一般心理学解释自身及他人行动的许多人也盲目地赞同这一理论。
通常人们说“理解”他人的行动,也是应用这种理论。
因为所谓理解—个人行动的“原因”,是说人们理解他想达到的目标,及这个行动者怎样把行动与目标联系起来。
在本书应用的个人行动理论中,没有任何概念比有目的的行动更为必不可少。
然后,为表达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还需要一个更精确的概念。
因此,本书将借用经济学中“合理性”这一概念。
在经济理论中,这一概念构成了理性行动者的基础。
这个概念的含义是指对行动者而言,不同的行动(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效益”,而行动者的行动原则可以表述为最大限度地获取效益。
使用“合理性”说明有目的的行动,并把它作为社会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应当避免某些可能发生的误会。
首先应当说明用“合理性”阐释的有目的的行动,是广义上具有目的性的行动。
所以,对于有目的行动的其它阐释,在广义上同样可以接受。
特弗斯基的“逐项淘汰”理论(1972)是一种渐次进行的有自的选择。
它依据被选择事物在某些方面的差异,逐一挑选。
当然,在典型的理性选择理论中既没有就同一方面进行不同比较,也没有这种“逐项掏汰”过程中逐级进行的结构性选择。
在某些著作中,卡尼曼、特弗斯基和其它人(参阅卡尼曼、特弗斯基和斯洛维克,1982)已经得出结论,人们有某种习惯性的偏见。
根据某些客观的标准,当人们期望合理的行动时,偏见使这些行动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