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信用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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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本公司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本公司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本公司合理的追索费用。
2、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被他人侵入。
3、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
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4、您如果需要向交易对方交付货物,应根据交易状态页面(该手机接收到的信息)显示的买方地址,委托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承运人将货物直接运送至对方或其指定收货人,并要求对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应当提供对方的授权文件并出示对方及第三方的身份证原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因货物延迟送达或在送达过程中的丢失、损坏,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您与交易对方自行处理。
5、您完全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本公司保管或代收或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二、会员准入退出制度
1、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
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2、依本服务注册表之提示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的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
若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支付宝服务”。
3、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应对您的支付宝账户负责,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支付宝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继承。
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或者向本公司发出其它支付指令,并向本公司申请注销该账户。
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与您的支付宝账户相关的款项。
5、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6、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并移除您的资料。
7、在必要时,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暂停、关闭或删除该账户及您账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并将您滞留在该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
8、如您需要注销您的支付宝账户,应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
本公司注销该账户,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协议已解除,但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三、网站信用管理制度
1、支付宝用户创建虚假的支付宝交易进行盗用他人银行卡资金及其他犯罪行为,或者创建虚假的支付宝交易进行信用炒作情节严重的,对其支付宝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及在途交易涉及金额)进行冻结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支付宝用户向本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的身份证件影印件、营业执照影印件、质量鉴定书等)的,经本公司核实后,对其支付宝账号及账户内资金(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及在途交易涉及金额)进行冻结处理。
3、卖家发货后,应当正确填写发货方式和物流单号,并按照与买家协商一致的物流方式运送货物,否则本公司有权给予或建议淘宝网或其他网站给予卖家永久性的警告处罚,且卖家应对擅自选择该物流方式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
4、卖家填写错误或虚假的发货信息,情节严重的,对卖家的支付宝账户及账户内资金(包括支付宝账户余额及在途交易涉及金额)进行冻结处理。
四、投诉举报咨询调处制度
1、前提
交易双方使用支付宝服务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支付宝网站上公示的各项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超时规则》,因未使用支付宝服务进行交易或超出确认时限而产生的争议,应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不接受此类争议的处理。
本规则所称支付宝交易系指是指交易双方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且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付款方式为通过支付宝于买方收货后代为支付货款的交易,包括支付宝中介交易和货到付款交易,不包括即时到账交易等其它交易方式。
本协议构成《支付宝服务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两者约定不一致或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您同意:
您使用支付宝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处理争议,但本公司非司法机关,对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纠纷的处理能力有限,本公司处理争议完全基于您之委托,本公司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您的期望,亦不对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交易产生的争议,涉及到国际交易争议的,另案处理。
2、争议处理规则
1)货物风险的转移:
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前由发货人承担,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后由收货人承担;
在承运人责任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发货人向承运人追偿不影响交易纠纷的处理,发货人应依照本规则承担相应损失。
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
双方协议退货的,以卖家留下的退货地址作为交付地点。
2)发货期限:
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卖家如在买家提出退款申请之前未实际发货的,视为该交易撤销。
如卖家在明知或应知买家已申请退款后发货,买家有权拒绝签收(或不接受),所有因此而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均由卖家自行承担;
如卖家主张在买家提出退款申请前虽未声明发货,但已实际发货的,卖家应提供相应的发货凭证。
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发货不得使用到付方式(即在委托承运方的时候不支付物流费用,而由收货人在收货时向成运费支付物流费用的货运方式,下同)支付物流费用。
3)货物的验收:
货物交付时,对于货物能够即时验收的事项,适用以下表面一致的约定;
对于不能够即时验收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签收后的三天内(如有明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72小时为三天;
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为起算时间,满72小时为三天)完成验收。
表面一致的确认:
货物当面交付的,收货人接受货物后视为对表面一致的确认;
货物需要运输的,收货人亲自签收或委托第三人签收后视为对货物表面一致的确认,收货人不能亲自签收,委托第三人签收时,第三人应当提供收货人的授权文件并出示收货人及第三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对于需要先签收再打开包装查看的货物,收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如发现表面不一致,应当直接退货或者要求在签收单(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上加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
收货人签字确认表面一致后,不得就表面一致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向本公司投诉或要求退款,但收货人能够提供有效相反证据的除外。
表面一致的定义:
表面一致指凭肉眼或者凭简单计量工具即可判断所收到的货物表面状况良好且与网页上的商品图片或者文字描述一致,表面一致的判断范围可参考但不限于货物的形状、大小、重量、颜色、型号、新旧程度(由本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4)退货程序:
买家如需退货,必须在签收货物后的三天内(如有明确签收时间的,以该签收时间后的72小时为三天;
如签收时间仅有日期的,以该日后的第二天零时为起算时间,满72小时为三天)提出退货申请;
如逾期申请退货且卖家拒绝接受退货,则本公司有权将争议货款支付给卖家。
交易双方达成退货或换货协议后,买家应根据退货协议约定的期限或本公司确定的时间完成退货,逾期未完成退货的,本公司有权将交易款项支付给卖家;
同时,卖家应履行其协助退款义务,根据约定或本公司确定的时间提供真实、正确的退货地址,逾期未提供导致买家不能退货的,本公司有权将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交易双方达成退货协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卖家同意退货或换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应先行退货,卖家确认收到退货后,由本公司决定对争议款项酌情进行处理。
除非交易双方有明确约定,退货时不得以到付方式支付物流费用。
因卖家过错导致退货的,卖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运费,如卖家明示不承担退货运费的,则本公司有权将对卖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冻结卖家支付宝账户,停止向卖家提供支付宝服务;
卖家对退货不存在过错的,退货时的费用由买家承担,争议货款中包含的物流费用退返给买家。
5)当事人身份核实:
交易双方出现纠纷后,本公司有权要求未通过身份认证的交易一方向支付宝提供身份证明,拒不提供身份证明的交易一方提交的证据,本公司不予接受。
6)争议货款的支付:
交易款项在满足以下任一情形时,交易双方即同意由本公司进行相应支付:
产生争议后,交易双方即不可撤销的同意本公司有权根据交易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本规则的约定将争议货款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本规则未能明确的,交易双方授权本公司自行判断并决定将争议货款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交易双方明确告知本公司选择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由本公司保留争议货款并中止本规则约定的争议处理程序,根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将争议货款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或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争议货款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理。
但自争议发生后的30天内,本公司未收到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公安机关在受理后7日内未立案或立案后六个月内未对争议款项做出冻结、划拨等处理要求的,本公司有权将货款退返给买家或打款给卖家。
如交易双方一致选择自行协商解决,则交易双方应于买家申请退货后90天内达成退货协议并退货,逾期未达成退货协议也未退货的,本公司有权自行判断并决定将争议货款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如本司认为相关退货是因卖家过错所致,则货物在协商过程中的贬值风险由卖家承担,如因买家过错所致,则货物在协商过程中的贬值风险由买家根据本规则承担;
本公司决定要求买家退货,而买家未在本公司指定的期限内退货,或交易双方达成退货协议后,买家未在约定期限内或合理期限(由本公司根据交易货物的性质进行确定)内退货的,买家应承担该逾期退货期间的货物贬值风险;
买家拒不退货的,本公司有权将争议货款全部支付给卖家。
本公司根据自行判断的结果支付争议货款后,交易任一方不同意本公司的处理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交易对方,凭生效的判决书可向交易对方索赔或者从本公司获得相应的补偿;
本公司进行补偿后,取得相应的代位求偿权。
7)违禁物品的出售:
卖家不得违反《支付宝服务协议》的约定,利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公开或者私下出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禁止出售的物品,如买家因收到违禁物品向本公司投诉,本公司查证属实的,卖家须接受退货且承担相应的运费,如卖家拒绝承担运费,则本公司有权给予卖家相应处罚;
如交易双方故意规避相关规定,进行违禁物品交易,产生交易纠纷后,本公司有权对争议货款进行处理;
如违禁物品交易涉嫌犯罪的,本公司有权继续保留货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举证责任
本公司可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证据,且本公司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1)卖家对出售的商品描述负有证明责任,对商品的说明应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厂家的进货证明、产品合格证、正规的商业发票等证明文件。
2)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且从外观上无法判断,且卖家已按照本公司要求出具本条第1)项约定证明文件的,买家应当根据本公司的要求出具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测证明或相应品牌维修中心的检测凭证。
3)因交易双方约定不清而产生交易纠纷的,撤销该交易,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本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4)二手商品
----功能缺陷:
参照宝贝描述并提供检测证明,客观上无法提供检测证明或者提供检测证明的代价超过争议金额本身而导致事实无法查明的,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进行处理。
交易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公司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判断,交易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4、虚拟物品交易纠纷特殊处理规则
1)交易提示:
若买家在卖家未发货的情况下确认收货,买家需自行承担所有损失,且本公司不受理买家的相关投诉。
2)因虚拟物品交易发生纠纷后,交易双方均可提供相关官方网站的查询记录或者相关单位的书面证明进行举证。
3)买卖双方在进行虚拟物品交易时,应使用交易所在网站的站内信或者指定的即时通讯工具阿里旺旺、贸易通进行沟通,上述通讯工具的沟通记录以及经公证部门或国家司法机关公证或认定的其他通讯工具的通讯记录可以作为纠纷处理证据。
4)如涉及第三方诈骗,则受骗方须承担损失。
5)虚拟物品交易纠纷最终确认退款的,无需退货。
5、投诉没有收到商品
发货方应当提供发货单和交易对方收到货的签收单,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其它证明文件。
五、会员定期巡检制度
一、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7、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8、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9、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10、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二、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该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
六、隐私权保护制度
1、在阅读本协议以注册支付宝用户时,您尚未满18周岁的,您不能使用本服务,请您终止您的注册行为,不要向我们提供您的任何个人信息。
2、在您注册为支付宝用户时,我们会要求您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来识别您的身份,并设置密码提示问题及其答案,以便在您丢失密码时用以确认您的身份。
您仅可通过您设置的密码来使用该账户,如果您泄漏了密码,您可能会丢失您的个人识别信息,并可能导致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
该账户和密码因任何原因受到潜在或现实危险时,您应该立即和本公司取得联系,在本公司采取行动前,本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您注册该账户时应向本公司提供您的真实姓名、地址、国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您还可以选择来填写相关附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公司所在的省份和城市、时区和邮政编码、传真号码、个人主页和您的职务)。
为有针对性地向您提供新的服务和机会,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或您登录的其他网站将通过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该手机通知您这些信息。
4、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将需要您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在您提供相应信息后,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保密约定。
5、为了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安全以及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本公司将记录并保存您登录和使用本服务的相关信息,但本公司承诺不将此类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6、本公司会对支付宝用户的身份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并出于销售和奖励的需要使用或披露。
7、本网站将公布支付宝用户提供的商业机会,其他支付宝用户可以获知这些商业机会。
除了本公司和您使用该账户成功登录过的其他网站,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除了按法定或约定情况下披露您的信息,本公司将恪尽善意管理人的义务。
8、您的信息和资料存储在位于中国的服务器上,为了备份的需要,本公司可能将您的信息和资料传送到位于别国的服务器上。
9、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或使用该账户登陆其他支持本服务的网站时,您即授权本公司将您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披露给与您交易的另一方或您登陆的网站,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您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信用状况、支付宝账户。
10、本网站含有到其他网站的链接,但本公司对其他网站的隐私保护措施不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可能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增加商业伙伴或共用品牌的网站。
11、本公司仅按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使本公司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
这些安全措施包括向其它服务器备份数据和对用户密码加密。
尽管有这些安全措施,但本公司不保证这些信息的绝对安全。
七、售后服务承诺制度
1、本公司会将与您支付宝账户相关的资金,独立于本公司营运资金之外,且不会将该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
2、您可以要求本公司退返本公司代管的您的款项(即退返)或向您支付您的应收款(即提现)。
当您向本公司做出退返(提现)指示时,必须提供一个与您委托本公司代管时的汇款人或您的名称相符的有效的国内银行账户,本公司将于收到指示后的一至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
3、交易双方使用支付宝服务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支付宝网站上公示的各项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超时规则》,因未使用支付宝服务进行交易或超出确认时限而产生的争议,应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不接受此类争议的处理。
八、数据安全保障制度
1、您的信息和资料存储在位于中国的服务器上,为了备份的需要,本公司可能将您的信息和资料传送到位于别国的服务器上。
2、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支付宝账户”及密码。
3、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要求本公司暂停相关服务。
同时,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司会以电子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交易操作。
5、在您注册为支付宝用户时,我们会要求您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来识别您的身份,并设置密码提示问题及其答案,以便在您丢失密码时用以确认您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