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3071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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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12节>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是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

3.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A、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

C、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人

D、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人

第1节>

公民的扭送

D

本题考查扭送。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4.A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

该案经B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判决生效后,被害人某甲不服,提起申诉。

如果判决确有错误,下列哪一司法机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A、A市检察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B省高级人民法院

D、B省检察院

第18章>

第2节>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本题考查提起再审的主体和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

5.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2015年卷二34题,单选)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14章>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改革。

ABC都与审判模式关系不大,但是,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则可以通过法庭询问强化控辩双方对抗,因此可以理解为是审判模式转变的体现。

本题选C。

6.下列有关《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A、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过程的日记,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排除

B、以暴力方法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合法权益,从而迫使犯罪嫌疑人违背意愿作出供述的,对该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C、以违法方法收集的被害人陈述,应当直接予以排除

D、采用刑讯逼供的方法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之后获取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予以排除

第7章>

第4节>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本题考查《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内容。

该规定第7条: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日记作为书证,违法收集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只有在不能补正或者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能排除,故A选项错误:

第3条规定,针对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而非亲属,故B选项错误;

根据第6条的规定,“采用暴力、威胁以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

7.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

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

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38题,单选)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重新审判程序

本题考查申诉。

《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法解释》第382条规定: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本题中,邢某的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与金某在外地出差,邢某可能因此而改判

8.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017年卷二34题,单选)

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第15章>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已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本题中,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中院管辖,故A错误;

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是必须,故B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290条第1款第5、6项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9.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第12章>

搜查

本题考查检查和搜查程序的异同。

《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

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

搜查的对象是可以对一切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据的人、物品或有

10.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哪个?

A、刘某交通肇事案,检察院对第一审判决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

B、宋某和崔某共同故意杀人案,第一审法院判处宋某死刑立即执行,崔某有期徒刑15年。

宋某未上诉,崔某提起上诉的

C、王某抢劫案,第一审法院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

D、秦某和苏某共同绑架案,第一审法院判处秦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苏某有期徒刑10年,秦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苏某未上诉

第16章>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高法解释》第318条规定,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故A项不当选。

《高法解释》第317条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

11.未成年人小姜涉嫌寻衅滋事,被移送审查起诉的第2天,小姜年满18周岁,1个月后检察院决定对小姜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监督考察6个月,在监督考察期间,小姜因实施新的犯罪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本案应由少年法庭审理

B、本案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征得小姜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C、本案审理和宣判应公开进行,但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D、因审查起诉时小姜已年满18周岁,检察院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违反法律规定

第20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

A

《最高法解释》第463条规定:

“下列案件由少年法庭审理:

(一)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

……”结合题干,法院立案受理时,小姜肯定不满20周岁,故A项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474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由于本案开庭审理时,小姜已经年满18周岁,不再是未成年人了,也就不存在法定代理人一说,因为法定代理人的帮助对象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故8项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467条第

12.于某为甲省乙市丙县的民营企业家,是该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

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应将于某逮捕,于是便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对此,如果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检察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报请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

B、应当层报甲省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C、应委托乙市人民检察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D、应当分别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层报至市、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市、省人大常委会许可

第6节>

逮捕的批准和决定程序

本题考查人大代表的逮捕程序。

《高检规则》第14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报请许可手续的办理由侦查机关负责。

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

对担任乡、民

13.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直接言词原则

本题考核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故B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项仅体现直接原则中的直接采证原则,不符合题意。

C项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

D项体现的是审判公开原则。

14.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

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二23题,单选)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本题考查审查决定逮捕中的核准追诉。

《最高检规则》第352条第1款规定: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故B正确。

第2款规定:

“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故A、C错误。

第3款规定:

“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故D错误。

本题选B。

15.人民检察院,对于缺席审判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应当做到?

A、犯罪事实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B、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C、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D、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2章>

缺席审判程序的案件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1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6.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将案件转到人民法院民事庭继续审理

C、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D、仅对民事部分作出民事判决

第9章>

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问题、补充侦查的适用条件。

《刑诉解释》第16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故C选项正确。

同时,考生必须特别注意区别于补充侦查的适用情形,尤其是在审判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问题。

17.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

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

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高法解释》第317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本题中,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未上诉,但是,同案犯丙上诉,所以,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A项不正确。

《高法解释》第323条规定:

“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进行。

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审理:

……(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本题中,甲是同案审

18.对于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13章>

不起诉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中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此正确答案为C。

19.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40题,单选)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本题考查裁定、审判监督程序。

《最高法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

据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2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2017年卷二33题,单选)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两审终审制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三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21.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个:

A、技术侦查所获取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如果使用技术侦查获取的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则不可使用该证据

B、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C、控制下交付只适用于毒品犯罪或者交易财物的犯罪

D、技术侦查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办案人员的,应当依法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技术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故A项前半句正确,后半句话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3款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故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2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

2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2题,单选)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审判和刑事审判的概念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

“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

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

而这些正是刑事诉讼法直接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故B选项正确,当选;

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23.我国A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美国人华盛顿故意杀人一案时,发现案件的重要目击证人美国人凯西已经回国,该中级人民法院欲请求美国当地的法院向凯西送达出庭通知书。

假设中国和美国之间已经签署了刑事司法协定,则请求美国法院向凯西送达出庭通知书应当经过下列哪种程序?

A、由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A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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