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之专项巡查工作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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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重点巡查现场安全隐患;
看(抽查)内业,重点是监理自身文件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
●问。
在“听”、“看”基础上,检查督导组通过询问进一步了解掌握现场的主要(关键)问题。
●评。
检查督导组对检查情况进行评议,督促项目部关注并致力解决存在的主要(关键)问题。
●讲。
检查督导组对该项目的关键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必要时,可由检查督导组的专家、针对某个专题进行专题讲座,也可交流其它同类项目成功经验和做法,指导项目部防范、规避项目的主要风险。
三、检查的组织
公司组织7个检查督导组分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督导组组成
每个检查督导组均由一名公司领导带队,由3-4人组成。
成员为部门总工、地铁、公路桥隧和大型公建项目资深总监与技术骨干、内审员等。
为加强检查过程中的业务指导,从公司专家库中精选肖龙鸽(地铁)、朱汉华(公路桥隧)和周文英(大型公建)三位专家分别参与上述三类项目的检查与业务指导。
(二)检查项目的选择
计划检查项目为公司正常实施的地铁、公路桥隧和大型公建项目。
尚未开工或已进入收尾阶段、已不存在明显工程风险的项目,不再列入计划检查项目。
抽检项目由各检查督导组在所赴检查地区周边或沿线自行选择,建议优先考虑上述三类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以提高检查的覆盖面。
(三)检查督导分组与计划检查项目
本次检查按照区域和项目类型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分组,以方便检查督导组人员专业配置,提高检查督导效率,节约经费。
计划分为7个检查督导组,共检查32个监理与项目管理项目和4个分公司(内审)。
具体分组和检查项目情况如下:
表1专项检查检查督导分组与计划检查项目
【篇二: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京建发?
2011?
123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及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构建质价相符的市场环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物业服务经营透明度,现将《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主题词:
物业服务执法检查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28日印发
京建发?
123号附件:
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及物业服务
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增强物业服务经营透明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构建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和谐互信关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实现行业监管模式转变。
通过开展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法检查,落实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透明化;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实现政府行业监管重心转移,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活动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应当达到“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全市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在三月底之前,严格按照规范,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
二是确保全市所有物业项目在2011年10月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其中,
一、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2011年7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
三、检查内容
(一)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执法检查
检查物业项目公示情况是否达到“三规范,两积极”的要求。
1.公示时间规范。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向业主公示了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
2.公示场所规范。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将有关情况公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臵;
3.公示内容规范。
检查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报告是否符合撰写规范;
4.积极答复质询。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积极答复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的质询,并有相应记录;
5.积极配合审计。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对物业项目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是否给予积极配合。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执法检查
1.一级、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7月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10月1日前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2.物业服务企业填报的备案信息与物业项目实际情况是
否相符;
3.物业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四、实施步骤
(一)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法检查
1.辖区自查阶段(4月1日-4月24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采取逐一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进行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
法检查,并填写《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
检查过程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达到“三规范、两积极”要求的,约谈物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物业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系统,拒不纠正的,及时向社会公示,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2.交叉检查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之间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2),对其他区县物业项目的公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项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8日前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并抄送物业项目属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
3.抽查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物业项目公示情况进行抽查,组织相关新闻媒体参与,重点抽查业主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18个项目(见附件3),以及公示情况检查后,业主仍然有意见,特别是未按业主要求配合审计的物业项目,抽查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4.总结上报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检查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5日前将《物业项目公示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统计汇总表》(见附件4)一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
1.检查阶段。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执法检查分两个阶段开展。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于7月1日至8月31日检查资质一级、二级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完成情况;
10月1日至11月30日检查资质三级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备案完成情况。
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的,要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发现现场情况与信息填报不符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说明原因;
物业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责令其限期取得合格证书。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2.总结上报阶段。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应加强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对照检查方案,认真统计分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检查数量、违规情况等,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于12月15日前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见附件5)及书面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贯彻落实《办法》的第一年,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高度重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
【篇三:
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巡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巡视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促进管理提升,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创世界一流目标的实现,按照中央、集团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研究决定开展党内巡视工作。
二、开展巡视工作的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三)《中共神华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四)国华公司《巡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三、被巡视单位
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巡视内容
主要了解掌握被巡视单位以下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神华集团和国华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的情况;
(四)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五)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情况;
(六)是否存在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八)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九)项目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等业务开展情况;
(十)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五、巡视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被巡视单位2009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汇报(在启动会上进行),以及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经营管理、物资采购等专题汇报(另行安排)。
汇报的重点是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
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1“汇报材料提纲”。
(二)列席会议
巡视组根据需要列席被巡视单位以下会议:
党委(总支、支部)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
被巡视单位应按照要求,提前向巡视组提供会议计划和会议通知。
(三)开展访谈
巡视组围绕巡视内容,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全部)、部分高风险岗位人员(随机抽取)和员工代表(随机抽取)进行个别访谈。
访谈内容见附件2“访谈提纲”。
(四)受理信访
巡视组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
经领导小组批准对反映领导人员苗头性问题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初步了解。
(五)设立意见箱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立即设立专门的意见箱,向员工公开意见箱位置和网上举报地址、举报电话号码等,由巡视组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将举报情况统计整理。
(六)调阅、复制资料
巡视组调阅复制的资料主要包括被巡视单位2009—2012年的相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账簿等(详见附件3“巡视组调阅资料清单”)。
(七)民主测评
在各单位的巡视工作启动会上,巡视组将组织民主测评。
测评对象:
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
测评内容:
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详见附件4“民主测评表”)。
参加人员:
即参加巡视工作启动会人员,包括:
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正职),高风险岗位人员5人(随机抽取),员工代表10人(随机抽取)。
(八)走访调研
巡视组围绕巡视内容,特别是针对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项,深入部门和一线、深入员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走访调研对象主要包括:
安健环、发电、设备、
燃料、生技、经营、物资、财务、人力等部门;
部分班组;
部分员工。
六、时间安排
10月16日开始,预计11月16日结束。
七、基本程序
(一)立项及审批
提出党内巡视请示,上报公司党委审批。
(二)成立组织机构
公司党委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工作。
(三)制定实施方案
巡视组制定实施方案,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
(四)组织学习培训
巡视组学习巡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由巡视办协调,向有关部门了解被巡视单位的有关情况。
(五)下达巡视通知
巡视办提前10日以文件的形式,向被巡视单位下达巡视通知和巡视实施方案,被巡视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召开启动会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召开巡视工作启动会。
主要内容:
通报巡视工作计划、提出相关要求、听取汇报、巡视工作普及性培训、民主测评及填写问卷(详见附件5“启动会议程”)。
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高风险岗位
和员工代表。
(七)开展现场巡视
巡视组以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受理信访、调阅资料、民主测评、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现场巡视。
(八)撰写巡视报告
现场巡视结束后,巡视组撰写巡视报告。
(九)反馈建议与回访
在巡视报告经公司审定后15日内,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反馈巡视意见和建议。
被巡视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上报巡视办,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每3个月报送一次整改情况报告,直至整改全部结束。
巡视办可以通过回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十)巡视结果的应用
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做为干部考核、选拨任用、奖励惩处和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十一)立卷归档
巡视办将巡视工作的所有过程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入公司廉洁档案。
八、需要被巡视单位配合的事项
(一)落实总协调人1人,与巡视组做好业务联络。
安排具体联络人员1-2人,配合巡视组现场工作;
(二)为巡视组提供办公场所。
提供必要的网络、电话、打印机、纸张、签字笔等办公设备和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