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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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要针对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就是要以综合改革的思路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把中央的部署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
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就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做表面文章,不求轰动效应,为适应国家需求、回应人民期待,扎扎实实地做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各领域改革的总要求。
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和行动,毫无疑义都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自身改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
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通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通过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更好地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改革朝什么方向奋斗、在什么地方聚焦、于什么环节着力。
过去我们习惯讲管理,现在强调治理;
过去我们常说四个现代化,现在提出治理现代化。
这反映了新形势下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方式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重大理论创新。
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也是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实践,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结晶。
一年多来,党中央把改进作风放在突出位置,在全党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新一届政府把转变职能作为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中央坚持改作风、转职能,实质上都是在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为教育改革开启了新的窗口期,各级教育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精神、自觉遵循中央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适应教育形势变化,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教育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
我国举办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2.6亿学生、1600万教师、52万所学校,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以及人民群众教育诉求的个性化都在不断增强。
教育规模扩大后,各方面更加关注教育质量和水平;
教育经费投入增多,各方面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和效益;
接受高等教育人数不断增长,各方面更加重视教育结构和布局;
城镇化加速推进,教育人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迁移流动;
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日益紧迫;
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对教育理念和方式带来多方位的冲击。
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
(三)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开放35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不断推进教育管理方式的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当前,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还不足,办学活力还不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还不紧,国际竞争能力还不强等。
这些问题,原因有很多,究其根本,不在学生、不在教师,也主要不在书记校长,而在教育管理部门,在于我们的管理理念落后、管理体制落后,以及由此带来的管理方式落后、管理能力落后:
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学校办学的积极性、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教育权责交叉,上级部门管得过多过细过于简单,制约了基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
管理方式单一,习惯于用分数管学生、用升学率管教师,制约了学生的创造性、教师的创造性,等等。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针对性破解,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能实现很好转变,我们的工作就难免事倍功半,甚至可能事与愿违。
实现国家现代化,教育要率先现代化。
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
再用7年时间,让世界最大教育体系整体进入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
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要率先现代化。
如果不能尽快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完成好我们这一代人必须面对、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
政府、学校、社会,管、办、评三者之间,权责边界既应当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对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握办学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
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创造有效形式、形成长效机制。
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
特别是节约粮食工作,要从餐桌抓起,从食堂抓起,从各级各类学校抓起,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
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
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
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坚决守住教育考试招生这块净土。
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
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学方法,分学段有序推进,打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
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
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
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通过多种形式,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
推进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测试结果通知家长,学校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开。
要改进美育教学,充分发掘传统艺术资源,因地因校制宜,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部署和推进各类课程改革。
出台实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各学科内容设计提出具体要求。
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修订和使用意见。
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全面修订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教材,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起始年级统编教材审定;
组织修订中等职业教育教材;
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高质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确保其政治性和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二)促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要在教育公平上多想办法、多做实事,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通过规则调整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兜底线,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
要抓好贫困地区教育。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
研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编织贫困地区儿童成长安全网,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
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完全由公办学校接收暂时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努力做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工作,扩大进一步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
要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
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安全、学习、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务。
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全面部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落实《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使贫困地区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对确有需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不仅要坚持办,而且要办好。
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入督导,全面普查,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要多策并举,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2013年启动实施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上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要优化学校布局。
学校布局规划要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学校撤并行为,调整须经省级政府批准。
创新学校管理模式,鼓励强校带弱校,组建教育联盟,推行学区一体化管理,探索学校托管,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
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
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调整完善招生规则,让更多部属及省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形成巨大的人才红利。
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长效机制,并将每年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向社会公布。
要提升中西部地区教育水平。
教育资源要继续向中西部倾斜,加强东中西部教育协作,鼓励优秀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中西部服务,强化国家重点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为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
今年,全国80%以上中小学校要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奠定教育信息化基础。
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达具备条件的每一个班级,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深度融合。
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2013年1.5亿学生数据入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全覆盖。
(三)调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政府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
当前应着力在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上多下功夫。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要从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今年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要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政策,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在2012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教师保障、财政扶持等问题。
要根据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四)抓改革,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
推进改革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当前,教育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三中全会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
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出台实施方案。
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配套“实施意见”。
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改革试点。
在有意愿、有条件的若干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改革试点省份和高校要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改进考试内容。
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考试内容改革,完善国家考试题库。
高等职业教育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确保公平公正。
这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
确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
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调整高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
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
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
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可行性论证,加强改革的风险评估。
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实施办法。
要加强对改革办法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转职能,改进教育管理方式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管办评分离”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基础。
推进政府管理改革,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同时督促基层和学校把权接住、管好,确保放而不乱。
积极简政放权。
“善政必简”。
只有该简的简,该放的放,才能激发学校和社会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动力,才能从名目繁多、繁琐细碎的评估、评审、评比中解脱出来,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做好该做的事、能做的事。
要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学校、放给社会,不能变相保留。
对保留的项目,要抓紧清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和结果。
要统筹整合专项资金。
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统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扩大基层和学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要减少各种检查活动。
建立检查工作归口管理,整合各种常规性和临时性检查,给学校创造一个安心静心办学的环境。
简政放权,当前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目前,教育部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研究制定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见。
原则上凡是由省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省级管理,凡是由学校能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
加强标准建设。
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要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
这些年,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标准,但目前一些领域仍然空白,有的已经不合时宜,有的甚至相互矛盾。
去年教育部制定了《标准与指南》制定和发布规程,强化对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
要加快对一些标准的废止、修改,制定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教育质量、仪器设施、专业教学、语言文字等标准,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
特别是要推动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坚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
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
推进法治建设。
“政贵有恒”。
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稳定持久的保障作用。
要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4部法律一揽子修订工作,抓紧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
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强化教育督导。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加强监督监管。
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队伍力量。
研究制定督学管理办法,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做好督导重点工作。
督政方面,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查、国家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省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督导考核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
督学方面,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制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推动学校办出特色,扎实实施素质教育。
质量监测方面,制定发布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为改进教学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
(六)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学校作为基本立足点,建立以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这也是政府放权的制度前提。
对公办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根本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
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社会联系和合作机制。
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出台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
章程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
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
对民办高校,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结构,规范决策程序。
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保障校长、教职工特别是学生等相关主体的权利。
对中小学,主要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实行好校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建设。
推进依法办学。
教育部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正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指标体系,形成依法办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政府、社会、家长监督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
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
教育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上,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坚决杜绝任何学校出现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
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要建立教育领域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制度,完善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环境。
坚持面向社会。
学校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