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综合素质评价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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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受各界人士的咨询。
(二)各区、县(市)成立区、县(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教育行政人员、教研人员、校长等方面人员组成。
1.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
2.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3.审核学校实施细则以及评价的规章制度;
4.指导、监督所辖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5.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裁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三)学校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
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并报区、县(市)评价委员会备案。
1.落实区、县(市)的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评价程序;
2.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3、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四)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
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要提前向评价班级的学生公布。
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1.负责组织对的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
2.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3.填写《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4.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三、评价内容与方法
(一)评价内容。
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5个方面的内容。
(二)评价依据。
评价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
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写出自评报告,整理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实证材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
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年评价与毕业评价,学年评价一般在学年末进行,每学年评价一次。
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四个学年(六三学制为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2007年毕业生只在毕业学年进行一次评价,评价时应参考学生初中阶段的整体表现)。
(五)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
等级评价只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进行评价,不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
等级评价包括学年等级评价和毕业等级评价。
(1)学年等级。
每学年从5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现;
学生各评价维度等级要依据各评价主体评价的结果综合生成,具体办法为:
分别将各评价主体评出的等级A、B、C、D分别赋值为4、3、2、1,然后按照P=0.6Pj+0.4Ph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其中Pj代表教师评价,Ph代表学生互评(含学生自评),等级与分值的转换和计算由计算机完成,无须人工计算。
(2)各等级所占比例的划分原则。
各学校每个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每个维度的等级达到A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各学年学生总数的40%。
学生综合素质等级中B、C级的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
将学生综合素质的某一维度评为D级应慎重。
(3)毕业等级。
毕业等级由初中四年(六三学制为三年)每个学生各维度评价的等级加权成每个维度的毕业等级,也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
(4)毕业等级合成办法。
先将各等级赋分值:
A=4,B=3,C=2,D=1;
然后按照N=L15%+Q15%+B20%+J50%(五四学制适用)或N=Q25%+B25%+J50%(六三学制适用)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
其中N代表毕业等级分值,L、Q、B、J分别为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等级分值(上述计算由计算机完成,无须人工计算)。
2007年毕业生将毕业学年的等级直接作为毕业等级。
2008年毕业生将八年、九年两个学年的等级合成为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B30%+J70%。
2009年毕业生将七年、八年、九年三个学年的等级合成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Q25%+B25%+J50%。
2.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由市教育局统一编制,是证明学生综合素质情况的重要材料。
四、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示制度
1.市、区、县(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要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做到让所有家长知晓。
2.学校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3.学校要公示评价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公示各班评价小组的组成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便于学生、家长以及社会进行监督。
4.结果评出后,各维度评价为A级的学生名单要及时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监督;
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或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或其它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二)建立培训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组织好参与评价人员的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市教育局负责对区、县(市)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成员、部分骨干校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管理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负责对班级评价小组进行培训;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培训。
(三)建立诚信制度
1.区、县(市)教育局评价委员会要对学校评价委员会评价人员建立诚信记录。
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的诚信记录中予以记载,并报市教育局评价委员会备案。
2.学校评价委员会要与所有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评价小组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3.学校要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
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4.学校要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
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
家长要协助学校与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正常的评价工作。
5.区、县(市)教育局要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考评学校的一项重要内容。
6.诚信记录不良的教师不能作为评价小组的成员;
经查实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教师,要按照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
1.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
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没有问题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2、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处理不满意的,申诉人有权向区、县(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举报或申诉。
区、县(市)评价委员会应及时受理,认真核实,公正裁定,登记并备案,区、县(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五)建立评价质量评估制度
1.在评价工作中,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学校评价委员会对各班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重大问题要重新组织评价,对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要在诚信记录中记载。
3.每学年学生评价工作结束15日内,学校应将评价工作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市及区、县(市)评价委员会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要在诚信记录中记载,如有重大问题应组织重新评价。
4.高中阶段学校有责任对升入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其结果要及时反馈初中学校,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差异,应提请评价委员会审核,一旦查实评价明显失实,要在相应当事人(单位)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
5.构建完善的监督体制、责任追究制度。
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严重影响评价工作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要妥善保管好《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并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电子档案。
市及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库,档案库应保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案和相关的文件材料,形成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管理系统。
2.市及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以适应中小学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附件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哈尔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
主要实证材料
道
德
品
质
与
公
民
素
养
热爱
祖国
1、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
2、尊重国旗、国徽、国歌,积极参加升国旗活动。
3、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家乡发展,学好地方课程。
1、大型活动的表现
2、相关学科课堂表现
3、校内外违规、违纪记录
4、好人好事记载(含奖励情况)
5、仪表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记录
6、进入营业性网吧记录
7、值日、扫雪等劳动表现
8、学生自检材料
遵纪
守法
4、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上好法制教育课。
5、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法规,爱护公共设施。
6、遵规守时,服从学校管理。
诚实
守信
7、真诚待人,言行一致;
正直坦诚,知错就改。
8、拾金不昧,不损人利己。
9、不说谎,不抄袭,不作弊。
自尊
自律
10、言行举止文明,穿戴朴素大方。
11、爱惜名誉,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12、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慎交网友。
社会
责任
13、从小事做起,孝敬父母;
关爱他人,服务社会。
14、承担起学习、劳动等应尽的职责,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15、把帮贫扶困视为己任;
接受帮助要心存感激。
保护环境
16、认真上好环境保护教育课,了解家乡的环境问题。
17、自觉爱护环境,积极参加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18、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生活节俭,不过度超前消费。
学
习
态
度
能
力
学习
态度
19、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和兴趣,学习目的明确。
20、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自主完成学习任务。
21、不偏科,各科学业均衡发展。
1、平时学习表现(态度、习惯等)
2、各学科考试、考查成绩
3、各学科活动获奖证书
4、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的记录
5、不完成作业次数记录
能力
22、勤于思考,善于收集和分析信息,主动获取知识。
23、在学习中不断地总结和反思,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4、能采取多种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水平,逐步掌握适合自身发展的学习方法。
效果
25、课上积极参与,勤思多问,反馈效果好。
26、按时、独立、自觉地完成各科作业,字迹工整,准确率高。
27、学业测试成绩优良。
合
作
交
流
探
索
实
践
团队
精神
28、乐于参加集体活动,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29、能表达个人观点,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
30、善于与他人交流、合作、分享,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1、参加集体活动记录
2、综合实践活动的表现
3、独立或合作完成的小制作及小发明成果的佐证
实践
31、观察生活,积累生活经验,感悟知识与生活的联系,尝试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32、积极参与探究活动,初步掌握研究问题的方法。
33、走进社区,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发展实践能力。
创新
34、有创造性解决问题的愿望。
35、能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探究问题。
36、在实验(践)活动中大胆动手操作,有自己的活动成果或作品。
运
动
健
康
生活
健康
37、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上网、看电视等有节制。
38、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文具等收放整齐。
39、做到“五不”(不偏食、不吃零食、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品)。
1、班主任工作记录
2、体育与健康课表现及达标成绩
3、各级体育活动及竞赛获奖证明
身体
40、有自我保健意识,养成坚持体育锻炼的习惯。
41、了解预防艾滋病等传染病常识,拒绝毒品,不受疾病困扰。
42、上好体育与健康课,认真做两操,体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心理
43、经常与父母、师长、朋友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接受他们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44、淡泊名利,为人豁达。
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己,正确地对待成败、得失、表扬、批评。
45、遇事冷静,不冲动,有承受压力、应对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审
美
表
现
审美
情趣
46、主动参加各种艺术活动。
47、在语言、衣着、行为等方面有健康的审美观点。
48、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
1、音乐、美术课表现及成绩
2、在各级艺术活动中获奖证明
表现
49、认真上艺术课(音乐、美术),学业达到国家《学校艺术教育规程》的要求。
50、能用不同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51、在艺术方面有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