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程序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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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验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并提供复印件;
4、竞买人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竞买人属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交验被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委托书应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工作程序:
1、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
2、交纳土地出让金、交付土地、进入登记、发证程序。
(四)收费项目:
土地出让金。
(五)收费标准:
评估后研究确定。
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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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址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
3、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提交资格审验证明;
4、选址位置1∶500现状图;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市建委、工程规划审批科
1.申请书;
2.委托书;
3.市建委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详规图;
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总平面图;
5.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6.土地证:
7.工程施工图(平、立、剖各三套)装订成册;
8.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需盖人防办、消防支队、文物管理局章)。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领取《承诺书》;
2.报建委审批科审查;
3.科室审查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4.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院测量小区竣工图,经审批科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内每平方米30元,城外每平方米20元;
2.墙改基金:
每平方米7元(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实行多退少补);
3.档案技术服务费:
工程总造价2%(城建档案馆收)。
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科
3.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两份)到行政大厅领取;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书(施工单位办)。
10.资金保函或证明。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领取《承诺书》;
2.市建委工程科进行审查。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1.定额测定费:
工程造价1.2‰(施工单位交纳);
2.散装水泥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8—1.2元(施工单位交纳);
3.劳务咨询服务费:
工程造价4‰(施工单位交纳);
4.职工教育培训费: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施工单位交纳):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下按5%,500万元以上按1%累计收取甲、乙双方保证金。
由建委负责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后,如果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者,如数退还保证金。
6.价格调节基金工程总造价2‰(施工单位交纳)。
国土资源局房地产交易处
(二)所需中报资料:
3.房地产权属登记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领表);
4.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资质证书;
7.土地证;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发改委批准的立项文件;
11.销售方案及销售表;
12.规划总平面图;
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交纳出让金票据;
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5.工程施工进度表;
16.每栋楼户型图。
(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办理销售许可证服务:
住宅3元/m2,商业房销额的3‰。
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二)所需审报资料:
1.建设单位立项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4.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银行证明)。
市建委规划用地审批科
加盖公章的(设计单位)建筑设计详规图6套及相关文件。
1.将6份建筑设计详规图呈送市建委规划用地审批科;
2.经审合格后,加盖审批章。
返回报批单位3套。
市消防支队建审科
l、申请书;
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
3、详细规划平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
4、经审查工程施工图装订成册(壹套)。
l、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市消队支队建审科审查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并现场勘察;
3、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工程消队设计审核意见书》;
4、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建委发的《开封市建设工程申请(审秕)表》上盖章。
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
1、立项批复报告;
2、详细规划平面图;
3、地质报告(原件)。
1、向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呈报上述申报资料;
2、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委托书);
3、和施工图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批盖章;
缴纳设计定金(总额的20%);
4、设计单位出一套施工图报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
勘察设计科审查后出《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返回设计单位,按照《意见书》修改施工图;
5、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三套再报送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合格后加盖审批章;
6、缴纳图纸审查费用后,领取二套加盖审批章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批准书》。
施工图审查费:
工程总造价2‰。
市环保局开发科,环境科研设计所。
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领取《承诺书》;
2、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资料,现场勘察,组织专家编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3、缴纳环评费用,凭《承诺书》领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市建委招标办
2、建设工程立项报告;
3、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
4、规划用地许可证;
5、市建委批准详规图;
6、经市建委审查过的施工图纸;
7、资金证明(银行出具原件);
8、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9、法人委托书;
10、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明;
11、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
1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1、施工招标代理费;
2、监理招标代理费;
3、交易费;
4、造价咨询服务费。
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工作队
1.立项批复文件;
2.详细规划平面图;
3.申请书。
1.经文物队现场查勘后签订合同:
予付30%费用;
2.勘探结束后缴纳全部费用;
3.由文物工作队出示文物勘探证明,到行政大厅文管局窗口在《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按底面积,每一百平方米6个孔,每孔237元。
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负责地质勘探合同及布孔工作图审批;
由具有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立项批复报告;
3、详细规划平面图。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核准,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
2、由承接地质勘察单位实地勘察后签订《地质勘察合同》,绘制布孔工作图。
市产权产籍监理处
1、申请书(原件);
2、委托书(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规划放线图;
7、营业执照;
8、房地产开发企业质资证明;
9、企业法人代表证明;
10、建筑施工平面图;
11、各楼施工平面图。
1、住宅:
1.36元/m2;
2、营业房:
2.06元/m2;
3、分割证:
100元/户(办理房地产权证使用)。
1、准备好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供水平面图、系统图;
2、供水总公司设计室勘察现场,设计施工图;
3、交设计费、领施工图、交营业处造预算;
4、谈预算、订合同;
5、填用水申请表;
6、施工;
7、验收、交竣工资料。
1、准备管线综合图,项目工程数据;
2、做供电方案;
3、交方案费,审核供电方案、定电源;
4、设计箱变图纸,区内供电施工图纸;
5、审图纸;
6、出预算、订合同;
7、买箱变;
8、填开工报告
9、施工,同时增电表申请表;
10、装电表;
ll、验收;
12、办理托管(移交手续);
13、送电交竣工资料。
l、报燃气总公司安装计划;
2、准备管线综合路由图,单体平面,立面图;
3、设计室勘察设计;
4、订合同;
5、施工:
6、验收,出竣工图;
7、点火。
市消防支队,指导科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
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3、竣工验收意见: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三)工程程序:
l、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表》;
2、消防支队组织验收;
3、验收合格后,领取《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电气检测费,按建筑面积1.5元/m2。
市城市建筑档案馆。
(二)所需申请资料: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4)招投标文件;
5)开工审批文件;
6)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2、监理文件(由监理公司整理提供);
3、施工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提供);
4、竣工图:
1)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
2)管线综合竣工图(水、电、气、电话、电视);
3)配套竣工图:
园林绿化、道路、景观。
5、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
2)竣工验收记录;
3)财务文件(决算)。
l、将上述资料按档案馆具体要求整理成册,呈送市城建档案馆;
2、市建筑档案馆审查办理委托协议;
3、合格后,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证》。
(四)注意事项:
1、按楼号整理成册;
2、第一栋楼号附原件;
其他附复印件。
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初验城建档案馆发证;
(一楼一证);
2、建筑工程备案管理手册(一楼一册)。
3、施工图设计批准书;
6、环保验收意见书;
7、消防验收意见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
10、商品使用说明书。
1、将上述资料整理成册呈送市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
2、审查资料;
3、合格后,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4、原规定,凭《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产权交易处办理产权证。
1、按楼号每楼整理一册;
2、初验后、备案手册、质保书,两书为原件;
其他资料为复印件,注明原件存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凭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到市建筑档案馆领取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注意事项:
合格证为二份,一份建设单位存档,一份交市产权交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