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消防说明专篇总图建筑暖通结构水word精品文档16页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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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电气设计
参 加 设 计 人 员
专业
设计
校对
审核
总图
山丹
安雯雯
建筑
张华
结构
刘东波
样梦云
田永生
给排水
蒋淘涛
朱小超
刘家财
暖通
杜同英
李国栋
杨海芳
电气
高丽
牛海军
张苏刚
1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选址位于创业路以东、芙蓉路以南。
整个小区共一栋住宅楼。
本工程为通廊式住宅楼。
地上三十三层,地下二层。
地下为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戊类储藏间、局部设备间。
地上一﹑二层一部分为面积小于300㎡商业网点,一部分为住宅,三~三十三层为普通住宅。
总建筑面积72750.06m㎡,总高度98.25m。
本工程属一类高层建筑,地下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
设计包括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及应急照明,自动报警,防排烟系统等,消防控制室设在一层。
消防水池设在地下一层,消防水箱设在三十三层屋面。
本工程消防设计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19年版)。
2总平面设计
2.11.本工程地上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北面西面为市政道路,东面距别墅大于15米,南面距地界大于15米。
附近无火灾危险的甲、乙、类厂(库)房,无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
符合GB50045-95(2019年版)第4.1.1条规定。
2.2本工程与周边高层建筑间距达到13m以上,与高层建筑裙房达到9m以上,满足GB50045-95(2019年版)第4.2.1条规定。
2.3本工程底边有两个长边没有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出口,符合GB50386—2019(2019年版)第4.1.7条规定。
2.4本工程周围道路分别为4m及5m宽,满足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0m的要求,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没有障碍物,符合GB50045-95(2019年版)第4.3.4条规定。
2.5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均未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线路。
符合GB50045-95(2019年版)第4.3.7条规定。
2.6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均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符合GB50045-95(2019版)第4.3.5条规定。
3建筑设计
本工程室内装修不含二次装修设计,二次装修时严格按照《建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19年修订版)要求执行。
3.1各层防火、防烟分区
本工程地下一、二层为小型车(含微型)地下停车库(为双层复式车库)和戊类储藏室,车库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夹层部位为设备层。
地下一层共分为六个防火分区,车库第一防火分区2595.31㎡,车库第二防火分区1493.5㎡,地下一层储藏室第一防火分区496.82㎡,地下一层储藏室第二防火分区498.4㎡,地下一层储藏室第三防火分区495.55㎡,地下一层储藏室第四防火分区495.55㎡。
地下二层共分为六个防火分区,车库第一防火分区2494.63㎡,车库第二防火分区1565.63㎡,地下二层储藏室第一防火分区497.52㎡,地下二层储藏室第二防火分区494.84㎡,地下二层储藏室第三防火分区492㎡,地下二层储藏室第四防火分区490㎡。
本工程每个防火分区内均有两个及以上人员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采用封闭楼梯间与防烟楼梯间.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超过60米,前室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符合高规GB50045-95相关规定.
本工程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库疏散出口分别设置。
设置两个汽车疏散口,每个坡道宽度大于5米。
地上部分一层住宅为一个防火区,面积为958.11㎡.二层住宅为两个防火分区面积为:
729.07㎡、774.73㎡.三层及三层以上每层为两个防火分区面积为:
866.01㎡、901.29㎡.商业网点为两个防火分区,其中30轴西侧两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为1995.75㎡。
52轴东侧两层为一个防火分区(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面积为516.57㎡.满足规范要求.
3.2电井、水暖井等竖向管井分别独立设置,水暖井壁上的检查门采用丙级防火门,电井壁上的检查门采用乙级防火门,井壁材料为1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每层用楼板分隔,符合《高规》第5.3.2条,第5.3.3条规定。
3.3防火门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走道的防火门为具有自动关闭功能的乙级防火门(见平面图及门窗表)。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隔墙上连通口为甲级防火门。
3.4安全疏散
本住宅层数为33层,设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四部消防电梯,符合《高规》第6.2.3.3条规定。
每层设置四部防烟楼梯,每部楼梯疏散宽度为1.2米,满足规范要求.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设合用前室,面积10.8㎡.剪刀楼梯前室面积分别为5.9㎡、5.0㎡,各自有独立的外窗.所有开向前室的入户门均为乙级防火门,满足规范要求。
3.5疏散楼梯间
四部疏散楼梯首层直通室外,上部通向屋面平台,符合《高规》第6.2.3条规定。
4.消防结构设计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第5.1条规定,本工程地上建筑部分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
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时,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按规范附录A及表A查得,见附表一。
附表一建筑构件燃烧性能
构件名称
材料
厚度(mm)
耐火极限(h)
备注
要求耐火
等级一级
燃烧性能
墙
防火墙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或钢筋混凝土墙
200/250
>5.00
3.00
不燃烧体
楼梯间电梯间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200
8.00
2.00
钢筋混凝土墙
5.00
非承重外墙
1.00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房间隔墙
200/100
≥8.00
0.75
疏散楼梯,楼板
钢筋混凝土
100/110
≥1.50
设计保护层厚20mm
1.50
梁
≥2.00
设计保护层厚25mm
柱
500
≥3.50
5.消防给排水设计
5.1设计依据
5.1.1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设计资料、条件
5.1.2本院总图、建筑等有关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条件
5.1.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19年版)
5.1.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9
5.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2009年版)
5.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9(2019年版)
5.1.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5.1.5其它有关国家标准、规范
5.2设计范围
本工程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排水系统及建筑灭火器配置的设计
5.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开发的洛浦公馆,位于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与芙蓉路交叉口。
本楼建筑高度98.10米,地上33层,地下二层。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2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15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为30L/s,火灾延续时间为1h。
5.4系统设计
5.4.1消火栓给水系统
本工程室外给水水源为一路,消防水池储存室内外消火栓和自动喷淋消防水量,设V=360M3消防水池一座,提供2小时室内外消火栓和1小时自动喷淋用水量,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设在地下一层,消防泵订货时配备隔振垫。
消火栓给水系统由设在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内的消火栓给水泵加压供水,消火栓给水管网成环状布置。
消火栓系统分为高低两个区,三层以上为高区,地下二层至地上二层为低区,三至二十六层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屋顶设V=20M3消防水箱一座,供应火灾初期10分钟消防用水量,设增压稳压装置一套,屋顶设试验消火栓一套。
该小区室外消防给水统一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引至小区给水环网上。
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结合器统一设置。
消火栓给水泵,一用一备,规格及型号如下:
XBD14/20-LQ=20l/s,H=1.40MPa,N=55Kw
消防专用增压稳压装置参数:
ZW(L)-I-XZ-13
配用水泵25LGW3-10X5N=1.5KwSQL1000X0.6
5.4.2自动喷淋系统:
本工程地下室及标准层走道设自动喷淋给水系统,地下车库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Ⅱ级,喷水强度为8L/min·
㎡,作用面积为160㎡;
本系统采用三套湿式报警阀组,每个湿式报警阀组所控制的喷头数不超过800个;
自动喷淋用水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1小时。
在地下一层水泵房设一套喷淋给水泵,一用一备,规格及型号如下:
XBD14/30-L,Q=30l/s,H=1.40MPa,N=75Kw。
屋顶高位消防水箱和增压稳压装置可保证本系统消防初期用水量及顶层消防设施对水压的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压力平时由屋顶增压稳压设备维持,火灾时,喷头爆破,水流指示器动作将信号传递给消防控制室,显示着火区域位置,并启动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
同时湿式报警阀的压力开关动作,将压力信号转为电信号,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自动启动自动喷淋给水泵向自喷管网供水,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及消防控制室反馈水泵运转信号。
自动喷淋给水系统共设两套水泵接合器。
喷头选用:
地下室采用直立型普通闭式喷头,动作温度68℃;
其它部位均采用吊顶型普通闭式喷头,动作温度68℃。
5.4.3消防排水系统
5.4.3.1消防电梯排水:
地下室消防电梯处设有效容易不小于2m3集水坑,坑内设有2台过潜水排污泵80DFWQ-170B(Q=40m^U3^U/h,H=18.5m,N=4.0Kw)一用一备,污水通过水泵提升后排至室污水管网。
5.4.3.2地下室消防排水:
地下室消防排水通过地下车库或地下室内的集水坑收集,再通过潜污泵提升后排至室外污水管网。
5.4.4建筑灭火器配置
室内灭火器配置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住宅部分按A类火灾、轻危险级,配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级别为2A,位置及数量详见平面图;
车库部分按B类火灾、中危险级,配置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级别为55B,灭火器的设置可保证本建筑内任何部位在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5.5管材选择
室外给水管道采用优质给水铸铁管,橡胶圈接口。
室内消防给水管采用里外热镀锌钢管,管径DN70及以下者丝扣连接;
管径大于DN70者采用沟槽式连接或法兰连接。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设计
6.1设计依据
a.《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19年版)
b.《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c.其它专业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6.2自然排烟
本项目为不超过100m的高层居住建筑,地上部分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内走道均采用自然排烟,要求建筑专业根据规范要求保证可开启外窗面积。
6.3机械防烟
6.3.1地下室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无开启外窗,故分别独立设置正压送风系统ZYSF-1~ZYSF-5,除地下剪刀防烟楼梯间正压送风系统ZYSF-5风机设在一层室外风井内,其它正压送风系统风机均设在地下设备层内。
6.3.2地下防烟楼梯间正压送风系统设置自垂百叶送风口;
地下合用前室正压送风系统在地下一层、二层及设备层每层均设置多叶送风口(带执行机构),多叶送风口平时关闭,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着火层及相邻上层共两层多叶送风口送风;
当设备层火灾时,开启设备层及地下一层多叶送风口送风。
正压送风系统平时不运行,火灾时由消防中心启动相应正压送风机及相应多叶送风口。
6.3.3以上正压送风系统设计见图:
A864·
401·
32-1~4;
送风量详见下表:
部位名称
送风量
(m³
/h)
一号核心筒
地下部分:
合用前室
15319
(ZYSF-1)
防烟楼梯间
17075
(ZYSF-3)
三号核心筒
(ZYSF-2)
(ZYSF-4)
二号核心筒
剪刀防烟楼梯间
46138
(ZYSF-5)
6.4机械排烟
6.4.1地下一、二层车库分别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PF/PY-1~PF/PY-6,采用低噪声双速高温排烟风机。
地下一层利用开敞车道入口自然补风,地下二层根据防火分区不同,分别设置机械送风兼补风系统SF/BF—1、SF/BF—2,选用低噪声通风机。
6.4.2地下车库机械排烟量分别按6次/h换气次数计算,平时通风量均按4次/h换气次数及每辆车300m³
计算,取其中较大值,车库排风兼排烟用低噪声双速高温排烟风机平时低速间歇运行通风换气,火灾时高速运行排烟,当烟气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防火阀关闭,联动关闭排烟风机及相应补风机,其均受消防控制中心控制。
6.4.3地下一层换热站、变配电所、消防及生活泵房分别设置排风兼排烟系统PF/PY-7、8、9,采用低噪声高温排烟风机,利用补风井及相应防火风口自然补风。
排烟量每平米不小于60m³
/h,补风量不小于排烟量的50%;
平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8次/h,风机平时间歇运行,设备间及相邻戊类储藏室区域通风换气,火灾时电动关闭设备间以外排风口,设备间独立排烟,其均受消防控制中心控制。
6.4.4以上排烟系统设计见图:
排烟量、补风量详见下表:
排烟量
补风量
车库防火分区一
防烟分区
(一)
47846
车道自然补风
(PF/PY—1)
防烟分区
(二)
31265
(PF/PY—2)
车库防火分区二
独立防烟分区
45160
(PF/PY—3)
车库防火分区三
机械补风:
24375
(PF/PY—6)
(SF/BF—2)
车库防火分区四
42182
(PF/PY—4)
(PF/PY—5)
(SF/BF—1)
换热站
7297
通风井自然补风
(PF/PY—7)
配电室
11762
(PF/PY—8)
水泵房
(PF/PY—9)
6.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5.1排烟口及排烟风机的设置均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6.5.2排烟风机连接主风管处设280℃熔断关闭排烟防火阀;
补风井连接风管穿越防火墙处设280℃熔断关闭防烟防火阀。
6.5.3通风系统的管道采用镀锌钢板,采暖水管保温材料采用不燃烧的离心玻璃棉保温管壳。
7电气设计
7.1设计依据
1.本院建筑专业提供的平、立、剖面图;
2.本院给排水、暖通、建筑等专业提供的本工程消防用电资料;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19年版;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2设计范围
本消防设计包括建筑物的消防供配电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7.3设计原则
本消防设计原则:
技术先进、安全合理、经济适用。
7.4消防供配电系统
本工程为一类建筑,消防电梯、防排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装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为确保消防用电的可靠性,采用两路10KV高压独立电源供电。
消防用电设备均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自变配电室以下与一般配电线路严格分开。
对所有的消防负荷均采用双回路供电,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除应急照明外)。
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室走廊、商铺等场所,应急照明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商铺选用带蓄电池应急照明灯,其他场所选用带蓄电池吸顶灯,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切断应急照明回路电源,应急照明灯自动点亮。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在地下一层及电气竖井内采用低烟无卤耐火电缆沿桥架敷设,其余部分穿钢管暗敷设或沿桥架敷设,暗敷设管线保护层厚度大于30mm。
电气竖井外所有明敷线管、线槽或桥架外表面均须涂以防火涂料。
7.5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在消防电梯机房、消防防排烟机房、公共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地下室走廊、商铺等处设有应急照明,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用应急照明设计地面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消防电梯机房、消防防排烟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房间的应急照明,仍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本工程为一级保护对象。
火灾报警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本楼一层设置消防控制室。
依据规范要求在防排烟机房、电梯前室、公共走道、竖井、电梯机房、变配电所、商铺等处设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电话及消防报警设备。
当任一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动作,即向消防控制室发出报警信号。
当任一消火栓按钮动作后,即启动消火栓泵,启泵按钮位置及消火栓泵工作、故障状态均返回主控屏。
当自动喷洒系统喷头打开时,水流指示器及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信号传至消防控制室,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信号联动启动喷洒水泵。
喷洒水泵工作、故障状态均返回主控屏。
动力配电箱进线开关漏电无源接点信号通过报警模块传到消防控制室.报警点位号在火灾报警器上显示区别于火灾探测器编号。
消防控制室进行如下联动控制:
(一)当接到报警信号后:
(1)底层或顶层着火开启着火层及相邻两层的正压送风口,其余层开启着火层及相邻上下层消防前室的正压送风口,并联动屋顶正压送风机,同时联动开启着火分区排烟风机。
(2)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280℃时防火阀熔断关闭,联动停止相应的排烟风机;
风机工作、故障状态均返回主控屏。
(二)当火灾确认后,
(1)启动消防水泵;
(2)点亮应急照明灯;
(3)按疏散顺序接通消防广播,指挥人员疏散;
(4)接通着火层声光讯响器及火灾指示灯;
(5)设置同步控制装置,实现事故广播与声光讯响器的分时播放控制;
(6)切断相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7)将所有电梯强制停于首层,客梯停用,消防电梯供消防队员使用。
(8)解除一层入口处的门禁系统。
对消防排烟风机、消防正压送风机的启停除用报警总线控制模块自动控制外,还可在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
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消防信号显示盘显示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风机、防火阀等消防设备工作状态,同时显示重要消防设备配电箱的电源工作状态,消防控制室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