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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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20

158

196

313.05

疾病预防控制经费

528

619

695

14.37

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

1430

2876

3385

53.85

(三)萝岗新城建设日新月异,妇儿生活和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

随着萝岗新城的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全区妇女儿童生活、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也日益得到了改善和优化。

区政府在编制城乡规划时注重扶助弱势群体,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生活设施的合理布局。

调研的主要指标显示,妇女儿童生活硬环境大幅优化。

表2所列9项预设了2010年目标值的指标中,有8项均已达到和超越2010年目标值,特别是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城镇污水处理率3项指标已大幅超过目标值。

仅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尚有不到2个百分点的差距,区建设与环境局调研结果显示,随着全区水质净化厂的新、扩建工程的建设和管网建设的加强,2010年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肯定超过90%。

此外,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量也随着新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呈现高增长的趋势,从2006年的32个大幅增加到2008年的151个,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的生活。

表2:

妇女儿童生活硬环境主要指标统计

指标

2009年

2010年达标值

人均公共体育场所面积

平方米

5.78

6.08

6.15

0.6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21.22

21.46

20.60

21.73

15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量

32

101

151

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数量

16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6.10

40.00

36.39

40.99

城镇污水处理率

41.41

83.30

≧6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00

≧95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61.01

99.22

≧90

农村改水受益率

92.49

99.80

≧100

农村自来水末梢水六项

指标总合格率

≧7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69.71

84.62

88.63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53.10

83.52

87.53

≧80

在塑造妇女儿童发展良好的社会文化软环境上,近年来,各相关部门都开展了不少有效的工作。

区教育文化部门会同公安分局、城管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及时清查取缔各类“黑网吧”,优化了未成年人网络管理环境。

区委宣传部深入持续地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报道。

区各级妇联组织从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家庭美德入手,大力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

(四)妇女组织建设成效显著,妇女儿童工作蓬勃开展

自2005年萝岗区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以来,我区各级妇女组织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各项妇女儿童工作随之蓬勃开展,成为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截止2009年底,萝岗区妇联共设立街(镇)妇联6个,社区居委妇代会30个,村妇代会28个,直属妇委会3个,总工会女职委及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509个。

妇女组织建设和工作范围基本覆盖到全区所有妇女。

近四年,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在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关心妇女群众生活、提升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推动文明家庭建设、完善家庭教育建设、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等方面作出了出色的工作,有力地推动和配合了“两规”的实施,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起到突出作用。

二、妇女事业发展

(一)妇女生殖健康与保健状况

依据2008年人口统计数据,我区育龄妇女(15-49岁)人口数量为5.4万人。

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与妇女保健工作是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两规”实施以来,区政府和卫生部门以加大财政投入为先行保障,紧紧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保障母婴健康这一工作重点,不断健全和完善妇女保健体系,积极采取孕产期保健、开展妇科病普查、提高辖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女保健质量等措施,我区妇女卫生保健水平有了长足的发展。

1、妇女生殖健康方面。

至2009年底,我区5.4万育龄妇女中,计划生育知识得到广泛普及,普及率达92.7%,超过2010年达标值2.7个百分点;

综合避孕率达87%,孕产妇死亡率接近为0,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一直为0(见表3)。

计划生育相关规划执行情况良好。

表3:

妇女生殖健康相关主要指标统计

2010年

达标值

育龄妇女人口数

万人

5.1

5.2

5.4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

知识普及率

86.63

85.00

87.00

92.70

已婚育龄妇女

综合避孕率

86.10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2

计划生育手术

并发症发生率

﹤0.8

2、妇女保健方面。

我区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超过了80岁,较2010年目标值高出近3岁。

2009年妇科常见疾病普查普治率依区卫生局统计口径达到68.22%(依计生局口径达87.7%),超出2010年目标值17.5个百分点(见表4,黑体为卫生局统计数据)。

这表明我区妇女保健水平的不断提升和覆盖面的日渐扩大。

2009年,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妇联联合印发了《萝岗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

表4:

妇女健康状况主要指标统计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

83.37

82.2

81.41

78.6

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

1

6

性病报告病例数

28

36

52

23

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65.00

73.72

61.02

68.22

65

56.80

79.63

82.50

87.70

(二)妇女的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状况

1、妇女受教育情况。

我区基础教育按照标准化、均衡化、优质化的发展思路,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均维持高水平。

(1)在基础教育上,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均达100%,初中毕业女生升学率超过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也接近95%,至2008年,我区已实现初中、小学女生零辍学率;

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女童入学率逐年提高,至2008年已达到100%(见表5)。

表5:

妇女受教育情况主要指标统计

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

100

小学学龄女童辍学率

0.025

≤0.3

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

初中女生辍学率

0.76

≤1.5

初中毕业女生升学率

94

95.42

95

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

93.08

94.83

92%

特殊教育在校女学生数

13

7

残疾女童入学率

82

87

≥95

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性人数

200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女职工

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

63.2

90.00

≥90%

(2)在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上,区教育局、社区局、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通过开展妇女职业培训、社区教育等工作,女性接受各类教育的机会增加,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明显提高。

我区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女生数量稳定在百人以上水平,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女职工占女职工总数的比例由2006年的63.2%提升到2008年的90%。

2、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

妇女就业是妇女事业发展水平最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妇女群众民生问题的重要方面。

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上,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培训机会,全力扩大女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使广大女职工在就业、失业保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领域均有所保障。

表6:

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主要指标统计

成登记失业人员

0.52

0.58

0.54

城镇登记失业女性人员

0.27

0.31

0.29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女性人数

6.60

6.80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女性人数

6.70

6.90

参加失业保险女性人数

参加工伤保险女性人数

7.00

8.30

8.00

参加生育保险女性人数

6.20

6.50

生育保险覆盖率

98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

0.00

0.10

0.61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0.46

0.43

0.37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0.09

0.1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0.36

0.34

0.26

表6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区登记失业妇女人数基本在3000人左右,约占总登记失业人员总数的53%,具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在1000人左右,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也接近3000人。

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区城镇妇女在参加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均有增长,农村妇女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6000人。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状况

妇女参政议政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

我区广大女性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女性干部的参政比例和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女干部配备情况良好。

1、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比例适宜。

全区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为54%,公务员中女性占22%,后备干部中女干部占12.6%,区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

其中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中共配备7名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

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为10.3%,女干部配备率达到52%。

区委组织部还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开发区党委会、萝岗区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办法》、制定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机制,为女干部的成长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2、妇女参政议政程度提高。

2008年度区人大148名代表中女代表占43名,占比29%;

政协159名委员中女性占30名,占比18.9%。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重达41.7%,较06年提高4.7个百分点(见表7)。

表7:

女干部队伍建设与妇女参政议政指标统计

人数

(人)

占比

干部女性人数

50

2000

40

3000

54

公务员女性人数

300

30

400

22

区人大代表女性数

42

28.0

28.2

43

29.0

区政协委员女性数

29

21.3

31

20.5

18.9

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

后备干部队伍女干部

7.14

16.8

村民委员会女性成员

15.7

9.0

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

22.0

22.3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女性代表

37.0

40.0

41.7

3、基层干部队伍中女性人数有所增加。

在我区2008年各村(居)换届选举中,全区58个村(社区)中,有49个村(社区)共62名妇女进入“两委”班子成员,占全区村(社区)总数的84.48%,其中夏港、萝岗、东区、永和街道达到了100%,确保了妇女在换届中通过依法选举进入村(居)班子,提高村(居)“两委”中女委员的比例,有效地增强了全区基层妇女工作的力度。

(四)妇女权益保障状况

1、妇女权益受损情况分析。

(1)人身权利受侵害情况:

根据区公安局统计,2006-2009年,我区平均每年侦破强奸案件约8宗,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报案率为0,达到“两规”提出的减少此类案件发生率的目标。

(2)从信访看妇女权益受损情况。

根据区妇联2009年1-10月份接访案件的分类统计分析可见:

①妇女在婚姻家庭问题上权益受侵害情况最为突出,在25例接访案中占到52%(13例),其中又以离婚过程中权益受损最为突出,共计12例;

②农村外嫁女权益保障仍是难题,该类案件占总上访数量的16%。

③女职工合法权益和外来人口户籍权益受损也是妇女群众上访的重要方面,两类案件均占总上访数量的8%(见表8)。

表8:

萝岗区妇联2009年1-10月份接访案分类统计

案件类目

案件细别

案件数

总计

婚姻家庭类

离婚诉讼问题

8

32%

52%

离婚判决执行问题

4

16%

家庭暴力问题

4%

综合类

独生子女待遇问题

5

20%

医患纠纷问题

户口问题

8%

收养手续问题

财产权益类

外嫁女权益问题

劳动与社会保障类

非法解雇问题

3

12%

失业问题

2、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在推进“两规”实施,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区各有关部门将妇女权益保障的普法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中,通过积极开展信访接待,广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和维权活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区综治办牵头在各街镇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区妇联建立了主席定期接访制度,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免费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区党政办、妇联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热线、妇女维权热线的职能作用,及时接访和调处妇女群众的各类上访。

区农林水利局、妇联等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努力解决外嫁女的股份分红权益保障问题。

区劳动局、总工会等成员单位通过推进工资平等协商和女职工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推进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劳动法》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五)妇女事业发展中凸显的问题

1、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2006-2008年性别比(以女孩为100)始终高于120,2007年甚至高达128.5,这说明我区居(村)民男女平等意识还有待提高,在调整出生人口性别比上,需要要进行适当的调节和控制。

2、妇科疾病病患率较高。

据区妇联实施“妇女健康快车”行动的数据显示,在妇科病普查普治的9390个样本中,患有中、重度宫颈糜烂的达到1015个,患病率10.81%。

在再抽样的277个患有中、重度宫颈糜烂妇女样本中,查出宫颈癌前病变9例,宫颈癌前病变发生率达3.25%。

3、性病、艾滋病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统计数据显示,我区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今年显著增长,2008年交2006年增加近1倍,达146例,其中女性染病也增加了近1倍,达52例。

2008年全区报告艾滋病毒感染19例,而06年报告数量仅1例。

女性感染艾滋病毒数量也由2006年的0例感染增加到2008年的6例。

虽然2009年报告病例数大幅减少,但防治性病、艾滋病的扩散依然紧迫。

4、农转居妇女低度就业问题。

我区各街道撤村改居和新城建设的大量征地,使村改居居民大量处于不充分就业或者说是低度就业状态,对经济社分红过于依赖,其家庭经济发展可持续性不强,实现农转居妇女的相对充分就业是未来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5、妇女权益受损领域较为集中。

当前我区妇女权益受损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农村外嫁女权益和外来人口户籍权益等方面。

这种集中化趋势也正反映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其解决需要在实践和制度两个层面的推动。

三、儿童事业发展

(一)儿童健康与体质监测状况

1、出生人口数素质与婴幼儿健康水平。

出生人口素质、婴幼儿健康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卫生事业、儿童事业发展的核心内容。

在表9所示8项指标中,处于良好状态或达到2010年目标值的指标有7项,多属幼儿健康水平的指标。

而婚前医学检查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两项反映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指标上却难如人意,婚前医学检查率尽管由06年的1.12%上升到09年的16.06%,但距10年目标值95%的要求还有巨大差距;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近年始终徘徊在3%-5%的区间,未达到2010年目标值;

新生儿出生缺陷率虽达到2010年目标值,但近年却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见表9)。

表9:

出生人口数素质与婴幼儿健康水平各指标统计

婚前医学检查率

1.12

12.41

10.36

16.06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

90.33

96.56

99.09

≧98

农村

52.94

82.05

92.72

99.49

城市

73.82

83.89

85.79

98.98

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

84.90

99.19

住院分娩率

99.59

99.13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5.92

6.88

8.34

8.45

≦9.00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

4.12

3.10

3.84

4.57

≦3.00

婴儿死亡率

7.17

5.58

5.73

9.23

7.80

5.97

6.77

4.96

3.55

5.51

2.31

婴儿母乳喂养率

92.84

89.39

85.89

94.90

≧90.00

2、儿童体质监测状况。

“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几年来,我区儿童体质健康状况不断提升,在儿童基础健康和疾病免疫上,我区儿童麻疹疫苗的接种率、乙肝疫苗的接种率,卡介苗疫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均在99%以上,接近100%。

在儿童体质监测上,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有了大幅下降,从2006年的11.35‰到2009年的4.57‰,下降了6.87‰,其中城镇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更是控制在了2.317‰的低水平;

5岁以下儿童出现重度营养不良的比率始终控制在0.6%左右;

7岁以下儿童健康保健管理率达99.04%。

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略低于2010年目标值1个百分点(见表10)。

此外,针对我区困难家庭的重症儿童,区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都给予了帮扶救助,特别是区妇联09年启动的“特困家庭重症儿童救治行动”,已帮助7位重症患儿进行了术前检查和手术治疗,2位已痊愈。

表10:

儿童健康与体质监测状况统计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1.35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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