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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钝器打击形成的创称挫裂创,锐器形成的称锐器创,如切创,砍创、刺创、剪创。

30、钝器伤(bluntinstrumentinjury)是指人体遭受钝器打击所造成的损伤。

31、锐器伤(sharpinstrumentinjury)由锐器所致的损伤。

锐器伤一般的特征是创角锐,创缘整齐,创壁光滑,创腔较深,创壁间无组织间桥。

而且常损伤深部血管、神经和内脏器官造成破裂出血和严重的致命后果。

32、烧伤(burn)由火源、电火花、炙热的物体造成的高温损伤。

33、烫伤(scalding)由开水、滚油、水蒸气而造成的高温损伤。

34、电流斑(electricmark)电流通过人体皮肤时电能转化成热能,在皮肤上造成的特殊损伤。

35、亲权鉴定(identificationofpaternity)应用医学、遗传学、生物学等的理论技术,检测和分析遗传标记,判断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存在亲生关系的方法。

36、DNA指纹(DNAfingerprint):

利用DNA重组技术克隆了这段序列,制备出核心探针,与人基因组DNA限制酶切电泳图谱杂交,得到多条带的杂交图谱,由于这种DNA杂交图谱有如人的指纹一样,表现出高度个体特异性。

37、诈病(simulation)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身体健康的人假装患有某种疾病. 

38、夸大病情(aggravation)指某人虽然患有某种疾病或者某处受伤,但故意夸大原有病情。

 

39、匿病(dissimulation)与诈病相反,有些人确实患病,但却隐匿疾病,假装自己健康无病。

40、造作伤(artificialinjury)或造作病(artificialdisease)出于某种目的和企图,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的方法,故意损害自己身体或授意他人损害自己身体,造成的损伤或疾病称为造作伤或造作病,前者也称自残。

41、个人识别(personalidentification)是指用科学的方法辨明某个体是否某人,或与某人是否为同一个人。

鉴定对象包括尸体、活体及各种物证。

42、颅像重合技术(superimposingtechnique)是将失踪人的生前照片负片与未知身源的颅骨照片负片进行重叠印像,所得的重叠照片依其能否达到解剖学关系的一致,确定是否认定同一。

43、毒物(poison)在自然界种类繁多。

凡是在一定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引起的功能障碍和器质性损害的物质,都可称为毒物。

44、中毒(poisoning)是指毒物侵入并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疾病状态。

45、毒性(toxcity)毒物引起机体损害的能力称为毒性

46、猝死(suddendeath)也称急死,是指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

猝死实际上是指急速、意外的自然性死亡。

 

问答

1、法医学分科

1)法医病理学;

2)临床法医学

3)法医物证学

4)法医精神病学

5)法医毒理学

6)法医毒物分析

2、法医学的任务

1)为揭露犯罪事实提供科学根据

2)为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提供科学证据

3)促进医学发展

4)完善法制建设

3、法医学工作的内容

法医学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及书证审查等,通过上述工作为刑事或民事案件的揭露和审理提供事实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尸检:

①涉及到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才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

②猝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或须判明猝死的疾病死因的尸体;

③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5、尸体解剖的目的有:

1)确定死亡原因确定死亡系暴力死或非暴力死。

2)判断致死方式暴力死的三种致死方式包括自杀、他杀与意外。

3)推断死亡时间死亡时间是指人死后到尸体剖验时所经过的时间。

4)推定致伤物致伤物体则主要根据损伤的形态、大小、程度等来推定的。

5)个人识别对无名尸体鉴别其身源是通过个人识别来完成的。

6、活体检查的目的

①损伤鉴定

②劳动能力鉴定

③疾病检查

④性问题检验

⑤精神鉴定

⑥亲权鉴定

⑦其余各项检查包括是否医疗事故,诈病(伤)、造作病(伤)的检查

7、法医鉴定的原则

①法医鉴定人应当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应遵守自行回避的原则。

②法医鉴定要经得起事实的检验,经得起再次鉴定,必须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

③法医工作是为法律服务的,法医鉴定人更应该成为执法守法的模范,应遵循依法办事的原则。

④法医鉴定是“人命关天”的工作,法医鉴定人在鉴定的任何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对未定论的检查结果不得随意表态,实事求是,不受任何干扰,且遵守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8、死亡的分类

1)心脏死

2)呼吸死

3)脑死亡

9、死亡的过程

死亡过程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三个阶段,

10、死因的分类

1)主要死因

2)直接死因

3)死亡的诱因

4)辅助死因

5)联合死因

11、死亡的方式

(1)非暴力死:

老死、病死

(2)暴力死:

自杀死、他杀死、意外死

12、尸体现象包括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

早期尸体现象:

1)肌肉松弛

2)尸冷

3)皮革样化

4)角膜混浊

5)尸斑

6)尸僵与尸体痉挛

7)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

可分为毁坏型和保存型两大类。

毁坏型有腐败和白骨化;

保存型有木乃伊(干尸)、尸蜡、泥炭鞣尸及近年来我国出土的马玉堆古尸、江陵古尸等。

13、尸斑的发展及其特点

(一)坠积期尸斑

特点:

①血液局限于血管腔内,指压尸斑可退色,解除压力后又可恢复原色

②改变尸体的位置,则原来形成的尸斑可逐渐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尸斑,这种现象为尸斑转移。

③切开尸斑处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用纱布易擦掉。

(二)扩散期尸斑

①指压尸斑不能使其完全消退。

②改变尸体位置,原尸斑不消退,但可有浅淡的新尸斑形成。

③切开尸斑部位的皮肤,用手挤压血管内流出少量血滴,同时组织中可有淡红色血水样液体流出。

组织染成红色不能被擦掉。

(三)浸润期尸斑

①尸斑完全固定。

②指压尸斑不退色。

③切开尸斑处皮肤,则见皮下组织呈紫红色或浅紫色,已无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

14、尸斑的法医学意义

1)尸斑是最早出现的死亡确证之一。

2)尸斑可推测死亡时的尸体位置和以后位置有无变更。

3)根据尸斑的发展,可大致推测死亡时间。

4)尸斑的颜色能提示某些中毒。

15、死亡时间的推测

1)根据尸体现象推测

2)根据胃肠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

3)根据蝇蛆生长发育情况推断

4)根据尸体化学测定推断

16、窒息的过程

1)窒息前期:

当O2和CO2刚开始受到阻碍,人体无症状的时期

2)吸气性呼吸困难期:

症状:

吸气强于呼气,颈静脉怒张,面部青紫,脉搏加快,心率加快,血压上升。

3)呼气性呼吸困难期:

呼气强于吸气,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昏迷、肢体痉挛,严重的可表现为强直性痉挛,括约肌松弛。

4)呼吸暂停期:

又叫假死期

症状:

脉搏减慢,血压下降。

5)终末呼吸器:

张口间歇样呼吸,人逐渐进入生物学死亡期(脉搏持续减慢,血压持续下降,肌肉松弛,瞳孔散大,各种生理反射减弱直至消失)。

6)呼吸停止期

17、引起窒息的原因(窒息的分类)

1)机械性窒息

2)中毒性窒息

3)病理性窒息

4)电性窒息

5)空气中缺氧引起的窒息:

又叫乏氧性窒息

6)新生儿窒息

18、机械性窒息的一般尸体征象

(一)外部征象

1)颜面发绀、肿胀

2)尸斑紫色,出现早、显著

3)面部皮肤、眼睑结膜有点状出血

4)尸冷缓慢

5)流涎,大小便失禁

(二)内部征象

1)血液暗紫色,不凝固

不凝固的原因:

缺氧可造成血管内皮的损伤,使之分泌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酶激活纤溶酶原,使纤溶酶原转化成纤溶酶,纤溶酶被降解成纤维蛋白。

2)内脏淤血、肿胀

3)浆膜或被膜表面有出血点

明显出现再双肺下叶或肺叶之间,心脏隔面房室交界处

4)肺水肿、气肿

19、缢死的机制

1)压迫呼吸道

2)压迫颈部血管,造成脑供血障碍

3)绳索刺激颈静脉窦或迷走神经的喉上分支反射性造成心脏骤停

4)颈椎骨折脱位和颈脊髓的损伤

20、缢死的尸体征象

(一)外部

1)索沟的特点:

形状不是环形,为“U”行、马蹄形,“八”字不交,方向为斜向上,位置为甲状软骨以上

2)颜面青紫肿胀,舌尖外露,涕涎流注

3)四肢和体表的突出部位可以有磕碰伤

4)尸斑位于身体的低下部位

(二)内部

1)颈部索沟的组织学改变皮肤各层被压迫变薄:

角质层缺失,表皮层细长、浓染,真皮层被压迫变得致密、贫血、嗜碱性。

2)颈部肌肉的改变:

出血,肌纤维断裂,特别是胸锁乳突肌

3)颈部骨折:

舌骨

4)颈动脉内膜可见到少量横行的裂伤

21、缢死的案情(性质)

1)自杀:

身上没有其他暴力损伤,与缢死征象符合,衣着整齐,现象无可疑痕迹,有自杀因素

2)他杀:

被害人不具备防卫能力,具备防卫能力但未防备

3)意外:

如青春期缢死

22、勒死的机制

23、勒死的尸体征象

a)勒沟的特征

①形状:

圆形,闭锁,只是在打结处无中断或异物处有中断无提空。

②方向:

水平。

③位置:

不同于缢死。

缢死索沟多位于甲状软骨和舌骨之间,而勒死的索沟位置多位于甲状软骨水平。

④索沟内可有异物。

罪犯慌张中及对方搏斗中勒入枕巾、床单、衣领等异物。

⑤数目和颜色等。

b)颜面:

青紫肿胀淤血严重,眼结合膜出血点较多,上述表现是由于血流通过静脉回流受阻造成。

c)体表损伤:

有抵抗伤,搏斗中与支撑物接触面有擦蹭伤。

此点不同于缢死,只有体表凸出部位的磕碰伤。

d)手掌内、指甲内有异物。

搏斗中被害者可能抓住施暴者身上的物品,比如衣物纤维、毛发等,也可能抓破皮肤,使指甲内有皮肤组织或血痕。

这些特点可做为破案的有力线索。

e)舌尖微露于齿弓外:

绳索压迫喉头部,使得骨骨向上移动,挤压舌根造成.但较缢死者程度轻。

a)具有窒息死一般的尸体现象。

b)组织学改变与缢死大致相同,皮下组织灶性出血点多见,肌层多见出血,但很少发生肌纤维断裂(原因为不像缢死时有牵拉作用)。

c)骨折:

多见于甲状软骨板、甲状软骨上角及环状软骨,舌骨骨折少见。

偶见因为暴力过猛,颈椎棘突发生骨折。

24、勒死的案情性质

v根据尸体现象不难判断勒死,但重要的是判断案情的性状。

(一)他杀:

最常见于他杀

a)尸体现象可以判断:

索沟绳结打得紧且重复打结,越打越紧,索沟内有异物,可以发现搏斗抵抗伤、指甲内异物。

b)现场凌乱,有打斗痕迹,有其他人员可疑的足迹、指纹及证物。

c)蔵尸动机或行为,销毁罪证之行为

(二)自杀勒死:

a)尸体多为仰卧位,衣着较整齐。

b)绳结多为单结,如果有重复打结现象,则第二结较松。

绳结多位于颈前,难见于颈后。

c)现场整齐无搏斗痕迹,可有遗书。

d)索沟内无异物,无抵抗伤,指甲内无可疑物。

(三)意外少见。

围巾、长辫被机器卷入,使之绞勒颈部。

新生儿脐带绕颈亦可归属为灾害性勒颈,属意外。

25、自杀缢死和他杀勒死的区别

自杀缢死

他杀勒死

形状

〝U〞,八字不交,有提空现象

〝O〞(圆形)闭锁

深度

着力侧深

深度一致

方向

向上

水平

位置

甲状软骨和舌骨之间

甲状软骨水平

异物

可有

体表损伤

体表磕碰

抵抗力、搏斗或其他暴力损伤

窒息征象

有、轻

有、重

颈动脉内膜横裂

骨折好发部位

舌骨大角

甲状软骨板及上角、环状软骨

概念(力的来源)

自身体重

其他外力(他人之手或棍棒等)

26、扼死的机制

①闭塞呼吸道。

②闭塞颈部血管。

③刺激颈A窦或迷走神经分支——喉上分支。

27、扼死的尸体征象

(一)外部:

a)颈部有半月形表皮剥脱、皮下出血。

b)颜面窒息征象:

由于扼颈时,受害人挣扎,手的力量不均匀,颈动脉不能完全闭锁,而颈静脉已闭锁,所以颜面发绀肿胀严重。

c)体表伴有其它损伤:

如工具伤、拳击伤等,还有与支撑物接触造成的擦蹭伤。

(二)内部:

a)扼压部位肌群有灶性出血。

甲状腺、喉头、声带水肿、充血。

b)骨折情况:

甲状软骨、舌骨、环状软骨均可发生骨折。

视手扼压的部位而不同,也可多发。

c)内脏瘀血严重:

由于动静脉血管闭塞程度不一,加之气管不能完全闭锁,故窒息过程较长,内脏淤血严重。

28、扼死的案情

v扼死多见于杀婴、强奸案、抢劫案等。

v主要结合现场和案情进行分析.如:

现场凌乱、有搏斗伤,死者衣服破损,尸体上有其它损伤。

扼颈死亡多见他杀,自扼几乎不可能,意外少见(但拥抱、打斗刺激颈动脉窦)。

29、闷死的原因与机制

(一)呼吸道气体交换被阻碍

a)物体(毛巾、乳房等)或用手闭塞口鼻。

b)异物吸入呼吸道(如花生米)。

(二)限制胸廓运动

a)塌方的泥土压迫胸腹,践踏。

30、闷死的窒息征象和案情性质

(一)闷堵口鼻:

具备一般的窒息征象

a)如果为意外,如乳房闭塞婴幼儿口鼻,则无其它特殊征象,如为婴幼儿面部朝下压在柔软的床上,可见到面部被压扁的现象。

b)他杀:

多见于暴力抢劫、强奸、杀婴案。

特定为加害方与被害方力量悬殊,闷堵口鼻即可达到加害目的。

尸体的①口鼻部位可见到粘膜出血,尤以口腔粘膜出血为重。

②搏斗伤、抵抗伤。

③其它暴力损伤,如拳击伤等。

(二)闭塞呼吸道:

多属意外事故,生活中比比皆是:

花生米、玩具吸入儿童气管,老人假牙脱离,气球吸入呼吸道等等。

具备窒息的一般征象,解剖可见呼吸道内的异物。

(三)压迫胸腹:

a)多见于事故:

一般窒息征象存在,但可检见压迫痕迹,特别于践踏时,胸腹皮下组织和肌肉可见出血,肋骨、胸骨、椎骨可发生骨折。

(还可发生内脏破裂出血。

此种情况是闷死还是出血性休克死亡,视实际原因而定)。

如果是塌方压迫,则很难发现特有征象。

活埋。

31、溺死的机制

1)溺液进入呼吸道,进而进入肺泡,影响气体交换引发窒息。

2)温度较低的液体刺激呼吸道反射性地引起声门痉挛而引起窒息,或刺激呼吸道和皮肤反射性地引起迷走神经兴奋,造成心脏骤停。

上述被称为干性溺死或非典型溺死,严格讲并不属于溺死范畴。

32、溺死的尸体征象

(一)外部征象:

a)尸斑浅淡:

原因

①冷水造成毛细血管收缩。

②水中漂浮状态,使得尸斑不易固定。

③尸体在水中漂流时,水中氧气可能透过皮肤进入血管,在低温中O2易和Hb结合,故尸斑也可能浅淡。

b)口鼻蕈状泡沫:

溺液、粘液与气体剧烈的搅动、混合,从口鼻溢出。

如果伴有呼吸道粘膜出血或肺泡破裂,泡沫可血染(呈红色)。

c)皮肤鸡皮样改变:

冷水刺激使得立毛肌收缩。

但死后不久抛尸入水者亦可见到。

d)手中有异物:

水草、泥土。

指甲内亦可见到泥土。

死亡前挣扎,可抓住物体,死后肌肉从收缩状态进入尸僵(尸体痉挛)状态,异物一直存留。

因此,这是一个判断生前入水的有价值的证据。

e)皮肤膨胀、脱落,以手、足为重,表皮与真皮层分离,呈手套或袜子样脱落,但任何尸体均可有此改变,并不能以此判断为生前水溺死。

但它可以经特殊处理后恢复弹性,而提供指纹。

f)其它:

冷水刺激还可引起男性睾丸、阴囊,女性阴唇、乳房收缩。

还有尸体漂流中与水中物体磕碰还可以形成死后伤(无生活反应)。

(二)内部征象:

1、呼吸道内溺液消化道内溺液(可进入小肠)

2、硅藻检验(diotom)水中单细胞生物进入血液,可快速达肝、肾、心肌、脾、骨髓。

它外壳为偏二硅酸钠(Na2Si2O5)和硅的有机化合物,可耐强酸高温,因此提供了我们检验到它的可能性。

3、肺表面有肋骨压痕

水性肺气肿:

大量泡沫性液体存在于肺泡中,触之有揉面感或揉雪感,切片见肺泡及支气管内充满液体。

4、左右心血浓度及电解质等差异,有部分差异,但没有绞计学上的意义,并且随着死后扩散、渗透、腐败的发生变化,而价值越来越小。

※哪些征象是判断生前入水的征象:

外部中的2、4条,1条勉强算;

内部中的1、2、3条

33、溺死的案情

v大多见于自杀,如:

投河、投海、投井,也可见事故坠落水中或误吸液体,但亦有加害于人生前投入水中或死后抛尸,所以,水中发现尸体必须有法医来检验,因为它可能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

v生前入水可有:

(1)自杀:

结合尸体现象和案情现场。

(2)意外坠落。

(3)他杀推入水中。

34、损伤的分类

(1)按环境:

工伤、战伤、意外、日常生活损伤

(2)按性质:

自己所为、他人所为、意外、造作伤

(3)按致伤物:

钝器伤:

徒手伤、工具伤、高坠伤、交通事故伤

锐器伤:

切创、砍创、刺创、剪创

火器伤:

枪弹伤、爆炸伤、散弹伤

35、形成机械性损伤的三个基本因素:

致伤物、作用力和人体组织的特性

36、继发性损害有

出血;

感染;

栓塞;

中毒

37、损伤的基本形态

1)表皮剥脱

2)挫伤

3)创

4)骨折

5)内脏损伤

6)肢体断碎

38、表皮剥脱的法医学意义

1)表皮剥脱所在的位置与分布,对于判断损伤原因具有重大意义。

如女性大腿内侧外伤,提示强奸案的可能;

颈项部外伤则提示扼颈的可能。

2)表皮剥脱的形成,主要决定于凶器的特性,所以,它可以帮助判断致伤物的接触面.

3)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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