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镇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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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泾镇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模板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漕府〔2018〕117号
关于印发《漕泾镇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
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镇属企事业、镇属单位:
现将《漕泾镇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漕泾镇办公室2018年10月18日印发
漕泾镇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
为落实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漕泾镇将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污染治理、减排管控、执法监督、部门联动等综合性攻坚措施,注重针对性和实效,实现本镇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确保重点时段本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工作原则
一是抓重点促达标。
以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氮(NO2)为重点,以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为方向,强化重点行业和移动源排放管控,实战导向,严格落实减排管控措施,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是抓落实精管控。
整治阶段以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年度工作为重点;攻坚阶段以强化执法和区域应急联动为工作重点,切实推进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巩固阶段以常态执法和强化应急为重点,巩固治理成效。
三是抓联动保成效。
按照国家和市、区要求,建立部门联动长效机制,齐抓共管,进一步降低本地污染排放。
主动谋划,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合力改善本镇环境空气质量。
三、工作内容
攻坚行动覆盖所有辖区范围,覆盖所有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整治阶段、攻坚阶段和巩固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整治阶段
本方案印发之日至10月28日,本镇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推动金山区2018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措施和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落实,提前释放环境效益,做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攻坚阶段
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其中11月5日至10日为重点时段),各项措施全面实施,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要时段,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一旦出现不利气象条件,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切实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三)巩固阶段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进一步巩固攻坚阶段工作成效,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一旦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巩固治理成效。
本方案结合《2018年金山区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开展落实,强化各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和执法工作,镇环保办、漕荣公司负责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镇城建办、镇动迁办、城管中队负责各类建筑工地、码头堆场扬尘污染防治;镇市容所负责渣土管理和道路保洁;镇派出所、环保办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镇农技站、环保办、城建办、市场所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镇市场所负责油品、车用尿素监管;镇市场所、环保办、城管中队负责餐饮行业企业污染防治。
各村(居)委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本方案工作内容。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前期整治阶段工作措施
1.加快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全面落实2018年漕泾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重点推进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石化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船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污染源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散乱污等面源整治工作,并全面启动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执法。
2018年10月底前,全镇完成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重点任务,并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2.开展大气相关专项执法
自10月8日起,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大联勤、大联动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气专项执法。
重点针对污染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力度,强化节假日和夜间执法,突出精准执法、全面执法和全时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督查和执法抽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镇派出所加强与各相关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攻坚阶段主要措施
1.强化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控制
加快推进工业燃油、燃气锅炉NOx低氮治理。
未完成低氮治理的燃油锅炉加大生产调度(涉及民生保障的除外),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生产调整和安排。
(责任单位:
镇经发办、镇环保办、镇市场所)
2.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秋冬季生产调度
聚焦重点时段,通过政企协商、企业自愿、民众监督等方式,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高污染行业生产调控力度及企业污染减排力度。
引导我镇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尽可能加强生产调度,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镇范围内石化、化工(含医药)、表面喷涂、印刷等行业严控VOCs无组织排放;所有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停产是指停止生产;对停产后需进行设备、管路清洗、清扫、放空等维修保养作业可能产生废气污染的企业,需提前一段时间开始停产作业的准备,确保到10月28日上述工序全部完成,停止所有废气排放,下同);石化与化工企业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开、停车作业与检维修放空作业。
(责任单位:
镇环保办、漕荣公司)
3.加大高污染机动车限行力度
鼓励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继续加大国Ⅰ、国Ⅱ标准汽油车和和国Ⅲ标准柴油车限行力度。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全镇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渣土、混凝土搅拌、建筑垃圾运输、散装建筑材料车辆上路行驶。
做好国IV及以上标准涉沪客运、货运等车辆的调配,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告知,并针对长途客运货运加强指导和检查。
(责任单位:
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4.实施错峰运输
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年原材料进货量达到5万吨的企业(即重点用车企业),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及车辆调配,攻坚阶段实施错峰运输,原则上不允许原材料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各相关部门提前做好重点用车企业的排查及宣传告知工作。
(责任单位:
漕荣公司、镇派出所)
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控
在不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全镇范围内建筑及市政施工类机械、农业机械尽最大可能减少施工作业。
企业内部机械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责任单位:
镇农技站、镇城建办)
6.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在不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上,全镇范围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房工地尽最大可能落实施工作业调整,停工工地落实覆盖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并做好保洁工作。
严格限制大型散货码头的船舶装卸作业,禁止自卸车倾倒作业;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严格实施工业企业和裸地扬尘无组织排放的有效治理,港口、码头、车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
(责任单位:
镇城建办、镇动迁办、镇环保办、镇市容所、镇城管中队)
7.加强道路保洁
全镇按照市容环境保障专项方案强化道路保洁,对市级重点保障区域、镇区主次干道、主要支路增加冲洗清洁频次。
重点加强S4(莘奉金高速)、G1501沿线等交通枢纽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和道路保洁力度。
(责任单位:
镇市容所)
8.严控面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全镇禁止建筑外立面涂料涂装、市政和道路喷涂作业。
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液散码头一律停止使用。
(责任单位:
镇城建办、镇环保办)
9.严格禁止各类露天焚烧
加强现场巡查,全镇全面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行为。
(责任单位:
镇城管中队、镇农技站、各村居)
10.严控其他大气污染
全镇餐饮企业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保油烟治理装置正常稳定运行,未安装油烟治理装置或装置运行不正常的餐饮企业一律停业;敞开式操作的干洗、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或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汽车维修喷漆一律停止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餐饮和汽修行业企业。
(责任单位:
镇环保办、镇市场所、镇城管中队)
(三)后期巩固阶段主要措施
进一步巩固攻坚阶段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成效,并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责任落实,实现大气污染治理和强化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一旦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各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巩固治理成效。
结合第三方力量强化发现机制,各部门借助第三方监管力量,结合雪亮工程、网格化监管等科技手段,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巡查。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中各级巡查督查机制,空气重污染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各单位建立主要、主管领导带队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发现问题明确责任,立行立改,最大程度减轻空气重污染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五、重点时段应急响应措施
依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和《金山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2018版)》,一旦预测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按照市、区、镇应急指令启动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全镇范围内石化、化工、水泥、造船、印刷、有色、建材、医药、家具制造及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和涉VOCs排放企业加强生产调度,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严格落实大气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
镇环保办、漕荣公司)
2.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施工作业调整力度,严格禁止露天敞开堆放易扬尘建材,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绿化工程、行道树修剪等室外作业。
进一步加大道路冲洗清扫频次,落实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责任单位:
镇城建办、镇动迁办、镇环保办、镇市容所、镇城管中队)
3.加大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等场地错峰生产作业,加大场地洒水降尘和冲洗清扫作业力度。
对没有条件进行遮盖的堆场,进一步加大喷淋频次。
(责任单位:
镇环保办、镇城建办、镇动迁办、镇城管中队)
4.增加道路保洁频次,重点地区和主要道路增加道路冲洗和道路机扫频次。
(责任单位:
镇市容所)
5.停驶5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除执法执勤车、特殊作业车辆外)。
(责任单位:
镇办公室)
6.在大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工作区-镇-企业工作联络平台基础上,形成空气重污染市-区-镇-企业四级预警发布通道,以及企业-镇-区-市构成的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响应反馈机制,保障预警信息“上传下达”及时、畅通,确保预警启动的时效性和重污染减排措施落实的有效性。
各单位由主要、主管领导带队督查,深入检查各类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问题单位立行立改,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的影响。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成立镇环保办、镇城建办、镇动迁办、镇经发办、镇农技站、镇市容所、镇城管中队、镇市场所、镇派出所、镇办公室、漕荣公司为成员的2018年漕泾镇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指挥部,在市环保局、区环保局统筹协调下,组织落实本镇各项措施。
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全社会共同行动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行业指导,漕荣公司、各村(居)强化属地监管,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镇政府制定本镇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统一组织实施。
镇环保办、镇城建办、镇动迁办、镇经发办、镇农技站、镇市容所、镇城管中队、镇市场所、镇派出所、镇办公室、漕荣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分工,分别研究制定本系统加强固定源、机动车、燃煤、油品、施工扬尘、渣土车、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监管执法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镇各相关部门、各村(居)要成立本行业、本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