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关北里公交场站建设工程项目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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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个被征收人为1户。
第七条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建筑面积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被征收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二)已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建筑面积按照房改售房协议标明的建筑面积确定。
(三)未能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所承租公房的房屋,成套楼房建筑面积经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同意,可按照租赁合同标明的使用面积的1.333倍确定;
平房建筑面积按产权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认定。
第八条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无证房屋等,一律不予补偿。
第九条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只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不以被征收房屋在册人口数量为补偿依据。
第二章补偿
第十条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十一条货币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具体金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
(二)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具体金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
第十二条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征收人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小关北里43号院内)建设的回迁安置房屋(以下简称“回迁房”)作为产权调换房源。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根据第十一条第
(二)款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一)产权调换原则
被征收房屋按照“征一还一”的标准执行产权调换,调换回迁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5倍,按“随签随选”的原则签约选房。
具体调换面积户型详见附件1《回迁房选房区间对照表》。
在回迁房户型有盈余的情况下,调换户型可下选,即可选择小于对应面积的户型,但不可分套。
(二)差价结算方式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补足到20平方米进行差价结算。
(2)被征收房屋为成套房屋的,所选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部分按优惠价98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结算。
(3)被征收房屋为平房的,给予10平方米的补贴面积。
所选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补贴后建筑面积相等部分不结算差价,超出部分按优惠价98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结算。
被征收房屋为侧向,调换后为正向的,不进行朝向因素差价的补差。
第十三条其他补偿
(一)搬迁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
(二)临时安置补偿
1、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照20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发放。
不足5500元/月的,按照5500元/月发放。
发放期限为4个月。
2、选择回迁房产权调换的,依据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按照20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发放。
发放期限自被征收人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回迁房交房之日后第4个月。
周转期按40个月计,如有延长,继续发放。
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利用被征收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经营房屋符合《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京建法〔2011〕18号)规定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具体标准按《朝阳区征收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京朝房征审〔2012〕35号)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费用补偿
1、搬迁费: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费,补偿标准为40元/平方米。
2、移机费:
电话移机费:
300元/台;
有线电视移机费:
500元/户;
空调移机费:
500元/台;
热水器移机费:
400元/台;
宽带移机费:
400元/户。
被征收人需提供购机发票或者收、缴费单据的复印件。
第三章补助
第十四条特殊困难补助
(一)被征收人及其配偶、子女及被征收房屋在册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特殊困难补助。
(二)范围:
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明的人员;
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的人员;
持有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25类大病人员(详见附件2)。
(三)标准:
残疾人员5万元/证、低保人员5万元/证、大病人员5万元/人(多种大病不重复补助)。
第十五条其他补助
(一)无自建房或自行拆除自建房补助
被征收人签署无自建房或同意自行拆除自建房声明的,按照10万元/户进行补助。
(二)货币补偿自行购房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征收部门按本方案第十一条第
(一)款房屋价值补偿的30%,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自行购房补助。
(三)产权调换房屋装修补助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按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
(四)物业服务费补助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可享受10万元/户的一次性物业服务费补助;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可享受5万元/户的一次性物业服务费补助。
(五)回迁房面积结算补助
选择产权调换回迁房的被征收人,按照本方案第十二条第
(二)款结算时可享受相应户型对应的面积结算补助,补助面积不结算差价,具体标准如下表:
户型
补助标准(㎡)
小两居
12
大三居
19
大两居
14
四居
24
小三居
15
第四章奖励
第十六条被征收人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约搬家交房的,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下列奖励:
(一)提前搬家奖:
10万元/户。
(二)工程配合奖:
(三)团体签约奖:
任意两户或两户以上被征收人结队形成团体进行签约,每户各奖励5万元。
被征收人最终剩余一户无法形成团体的,如在签约期内签约,也可享受团体签约奖。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条免费搬家服务
房屋征收部门可为被征收人提供一次市区内免费搬家服务,每户最多两车次。
第十八条享受过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否则,房屋征收部门有权暂缓补偿或不予补偿。
第二十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及本补偿方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征收补偿协议订立后,非因房屋征收部门原因,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房屋征收部门有权解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报请朝阳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
第二十一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或者下落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朝阳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朝阳区人民政府在剩余可选择的产权调换房源中,根据被征收房屋实际情况,依照本方案的规定确定产权调换房源,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按《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住房保障优先配租配售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17号)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对本方案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回迁房选房区间对照表》
原房屋建筑面积(m2)
对应回迁房选房面积(m2)
楼房
一居室(35-45)
大两居(82)
两居室(50-60)
大三居(112)
三居室(70-80)
四居(143)
平房
小于27
小两居(70)
27-45(含45)
小三居(87)
45-55(含55)
大于55
四居室(143)
备注:
表中回迁房面积为设计面积,最终面积以竣工验收后实测为准
附件2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二十五种重大疾病范围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