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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

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

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主任:

万斌

副主任:

郭春辉谢少轩

成员:

冯鑫彬、王丽侠、张国庆、刘复堂、韩露、李风、李大路、

张玉珍、刘品杰、柳怀德

为充分发挥医院安保的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预防为主、明确责任”。

切实落实综治及消防安全工作目标,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医院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安保部署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年零安全生产事故为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不断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努力为病人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组织领导下由保卫科负责实施。

三、实施内容:

1、进一步提高保卫人员素质。

相关安保工作人员要长期坚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2、加强治安管理,维护医院秩序。

治安工作要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发挥职能作用和落实责任制相结合、加强治安管理与实施安全教育相结合,以保证医院的治安秩序良好,促进各临床科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突出抓好治安防范工作,在落实技术防范的同时,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加强和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发挥人防、技防作用。

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坚持在广大职工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

3、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做好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加大力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

对隐患部位抓住不松,从思想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务求监督到位、整改彻底。

4、坚持做好全院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工作。

5、加强和规范职工车库和各种外来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6、坚持做好进、出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7、加强节、假日的治安、防火值班、巡查工作。

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在企业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任何涉及人员安保,财务安保,物资安保的行为和事项。

第3条

职责划分1.总经理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部署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解决和处理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行政部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2.行政部

(1)行政部是企业安全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

(2)行政部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章

人员安全保卫管理

第4条

人员出入管理1.证件管理

(1)员工出入企业应佩戴胸章,对未按规定佩戴者,保安应予纠正。

(2)员工进入企业时未戴胸章的,应在保安室登记借用“临时出入证”,经保安核对并扣留考勤卡后,方可进入。

员工下班时,以“临时出入证”换取考勤卡后方可打卡离开企业。

保安应每月将借用临时出入证登记单交行政部存查。

(3)遗失胸章应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

(4)使用他人胸章或伪造、涂改胸章者,一经查实,使用者、借予者及伪造涂改者均按照公司的相应制度进行处罚。

(5)企业以外人员进入时,须由接待部门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申请表并经部门领导审批报行政部备案,在保安组领用外来人员出入证后方可持证进入。

2员工出入管理

(1)凡本企业员工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企业。

(2)企业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

(3)严禁员工携带宠物进入企业。

(4)员工携带包裹进入企业时,须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严谨企业资产外流。

第5条劳动保护管理

1.企业有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劳动保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运营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例。

2.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新进员工、调换岗位员工、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全体员工应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4.第三章

物资安全保卫管理

第6条仓库管理1.管理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仓库岗位责任制,对库管员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意识、库存商品及物质养护知识学习培训,完善各项手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责令期限整改。

2.具体要求

(1)库房与办公室、配电室及明火作业场所应按能源安全保卫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安全距离。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准随意占用。

(2)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及其他杂物。

(3)库房用电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不准装电线插座、电源开关、大功率照明灯具,不准使用家用电器。

(5)库房物品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码放。

(6)库房内严禁烟火,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牌。

(7)库区内的安全消防设施按有关规定配齐,配全,并始终保持完好。

(8)定期对库区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性能完好。

第7条机动车辆管理1.出入管理

(1)企业车辆凭行政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进出公司。

(2)外来车辆应由接待部门填写外来车辆出入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交行政部备案后领取“临时出入证”。

(3)企业员工私家车经行政部备案后凭“车辆出入证”进出公司。

2.企业车辆管理(与公务用车制度相结合)

(1)企业车辆与司机统一在行政部存档管理,企业车辆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

(2)企业各种机动车辆均为公务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特殊情况须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

(3)各部门使用公车执行公务时,须填写专用申请表格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在行政部备案。

行政部应及时安排车辆。

(4)严禁司机私自出车。

私拉物品、捎带亲友及乘客。

(5)专职司机对车辆负有主要责任,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妥善解决。

(6)司机应按要求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企业车辆,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第8条贵重物资、设备和技术资料管理1.贵重仪器、设备

贵重仪器设备,如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通信器材等,要在有防护设施的库房或保险柜内存放,并指定专人管理。

严格履行借用手续,确保设备器材完好安全。

2.技术资料

(1)对有关企业科研、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光盘、软盘等要分密集保管、保存。

机密资料用完之后,要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

对该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要求及时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对于接触保密、、技术资料的员工,在调离时要严格履行文件、资料交接制度,保证企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第四章

能源安全保卫管理

第9条电源管理1.电路分开

(1)严格遵守电源管理制度,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2)电线和用电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接临时电线,超负荷作业以及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2.用电要求

(1)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使用电热器具,不准随便移动。

(2)行政部负责定期检测电线绝缘情况,发现线路老化、破损、裸露、绝缘不良、短路等现象必须及时更新、维修,对各类电气设备、避雷装置要定期检测维修。

第10条消防管理1.宣传教育

行政部应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2.消防设施

(1)企业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储存场地,原材料及成品库房,办公场所等地点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2)企业根据现有消防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谁检查。

3.用火

(1)禁止在公共场所擅自动用明火。

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时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并经行政部批准。

(2)动用明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3)禁止在工作区域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做饭。

(4)企业已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4.消防检查

(1)行政部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应定期自行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通知行政部。

5.紧急情况

(1)企业员工一旦发现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火势较大,在场人员不懂扑灭方法时,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进行扑救。

(3)企业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各部门或员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

(4)行政部在火灾发生后须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第三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四、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正常进行。

2.根据公司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辖区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

第2章组织领导

第3条总经理为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他需要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为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

第4条副总经理的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部署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3.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度。

4.处理和解决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5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6条总经理办公室的安全保卫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

3.了解、检查和指导公司所属各部门、事业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7条根据规定,公司各部门、事业部经理为本部门、事业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主管责任人。

第8条各部门、事业部经理的安全保卫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把安全保卫纳入总体工作安排之中,与研发、生产、经营和销售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

3.结合本部门和事业部的实际情况设立专职、兼职保卫干部或安全管理员。

4.制定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做到领导、组织、责任和措施四落实。

第9条保安部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治安工作,各部门须无条件接受保安部的治安职能检查。

第10条保安部的机构岗位设置如下图所示。

第3章保安员培训

第11条保安必须接受各种保安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12条保安部要根据每个保安员的素质和工作需要安排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

第13条日常培训原则上按层次进行,即保安部经理负责对主管的培训,主管负责对领班的培训,领班负责对保安员的培训。

第14条保安部每年必须制订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5条如果培训计划不能如期执行,保安部经理要与主管部门及培训部协商解决。

第4章内部安全保卫

第16条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

第17条实行封闭管理。

各有条件的部门和事业部一律实行工作区封闭式管理。

对外来客人要坚持访客登记制度,对调离人员要及时收回门禁卡和房门钥匙。

第18条对现金、票证的安全管理

1.财务部存放的现金一般不应超过银行核定的金额,因特殊原因存有较多现金过夜时,必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送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时,必须两人同行或派保卫人员随行,并派车接送。

3.财务部要加强对支票、增值税发票和其他有价票证的管理,坚持签发、检验复核制度,做到分级把关、堵塞漏洞,防止被盗受骗。

4.对财务部的门、窗要进行加固,要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防撬锁,必须用保险柜存放现金,保险柜的钥匙要指定专人负责。

第19条对贵重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的安全管理

1.贵重仪器、设备,如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和通信器材等,要存放在有防护设施的库房或保险柜里,并指定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借领手续,确保设备器材的完好安全。

2.对有司科研、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光盘和软盘要分密级进行保管、保存。

机密资料用完之后,要及时存入保险柜。

对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要按要求及时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对于接触保密、、技术资料的员工,在调离时,要严格执行文件、资料的交接制度,以保证公司机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第20条对机动车辆的管理

1.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原则,对价值较高的车辆要安装防盗装置,存放在指定的车库里。

2.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公车开回家,一旦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5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21条每天下班前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

第22条每天下班后,各部门、事业部的领导或安全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道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电源是否关闭,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第23条部门领导或安全员不在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区域的员工,有责任履行以上职责,如不检查,一旦出现问题,除追究本部门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4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外出时应及时锁好抽屉、橱柜,将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要关窗锁门。

下班和午休时间要妥善存放文件、现金。

第25条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私人贵重物品以及现金、有价证券。

员工必须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第26条员工要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和烟雾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及灵敏有效。

第27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在公司内住宿。

第6章治安管理

第28条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人员,保安员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同时报告保安部经理。

第29条各部门、各岗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要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30条保安部要组织专门人员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第31条保安部经理及主管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

第32条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各部门要如实汇报情况。

第33条对于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由保安部发出《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第34条各部门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在要求的期限内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抄报保安部,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7章奖励与处罚

第35条凡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都应受到处罚,普通员工记违纪过失,部门负责人记责任过失。

第36条违纪过失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和开除等处分并处罚金。

第37条责任过失处罚包括警告、降职、降级、记过、记大过、辞退和开除等处分并处罚金。

第38条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造成较大损失、触犯法律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经司法机关审理判处有期徒刑的人员,公司应予以开除处理。

第39条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轻微、影响较小者,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罚,可以并处罚金,罚金最高额为元。

第40条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者,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记过、记大过处分并处罚金,罚金最高额为元。

第41条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严重、影响重大者,公司将给予责任人记大过或开除处理,责任人直接上级承担领导责任。

第42条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情节较严重的,公司可给予降职、降级处分,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不再被处以罚金。

第43条总监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的处罚由董事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44条公司每年年底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失职、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发生火灾、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对研发、生产、工程和服务等项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部门、事业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45条员工如获得以下称号,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参加所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防火等项工作总结评比,被评为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参加公司安全保卫工作评比,获得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

第8章附则

第46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47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制度

名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号

执行部门

第1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公司的安全消防工作,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疏散人群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管理本公司的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4.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灭火训练。

5.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3条相关责任人

各部门应确立各自的责任人,划定各自的防范重点和防范对策,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措施。

第2章设施、培训与宣传教育

第4条设施

1.公司使用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

2.公司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第5条培训

1.公司下列人员需要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1)各部门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义务消防员。

(4)消防设备的安装、操作和维修人员。

(5)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人员。

2.保安部组织培训

(1)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参加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2)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3)保安部主管负责拟订培训计划,由保安部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3.培训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的重点区域。

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机票室、锅炉房、厨房和财务部等。

(2)了解公司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自救知识。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6条宣传教育

1.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2.宣传教育的方式包括印发消防资料,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

第3章预防

第7条公司在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房、储存场地。

2.原材料及成品仓库。

3.车队、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变电站。

第8条禁止在危险场所擅自动用明火。

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时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保安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9条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焊、气割、砂轮切割、煤气燃烧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

险的工作,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第10条禁止员工在办公场所和宿舍使用自制或外购的电炉取暖或做饭。

第11条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第12条公司需要根据现有的消防状况和经济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和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13条防火检查

保安部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一旦发现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各部门人员要做到分级检查:

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

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

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抽查。

第4章火灾处理及扑救

第14条员工一旦发现火情,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情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15条如果火势较大,在场人员不懂扑灭方法,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救。

第16条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在场人员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员,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制度。

第17条公司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时都应迅速报警,各部门或员工都应为报警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

第18条公司在消防队到达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第5章奖惩和处罚

第19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决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20条因扑救火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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