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0723681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37 大小:50.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3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定稿合同67楼xx221MicrosoftWord文档文档格式.docx

1.2工程地址:

焦东路路东

第二条、工程造价、合同文件、承包的围和方式

2.1工程造价:

固定总价

金额(大写):

叁仟玖佰捌拾陆万元(人民币);

¥:

39860000.00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壹佰叁拾肆万元(人民币)

1340000.00元

基本费:

760000.00元,考评费:

360000.00元,奖励费:

220000.00元

【6#楼:

壹仟玖佰玖拾肆万伍仟元(人民币)

¥:

19945000.00元。

其中:

陆拾柒万元(人民币)

670000.00元。

380000.00元,考评费:

180000.00元,奖励费:

110000.00元

7#楼:

壹仟玖佰玖拾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19915000.00元。

110000.00元】

2.3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文件;

□标准、规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2.4工程承包围:

2.4.1工程承包围包括:

挖土方、土方运出场地、选址存放土方、土方回填、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及工程图纸、附件1施工围、招标答疑围的土建、安装工程。

2.4.2承包方式:

承包人经过对承包围工程的充分核实,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成优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措施,积极使用新技术和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实行工程造价包干,包工包料,固定合同价,合同总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费用(约定材料部分除外)。

对于工程变更签证,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执行合同约定的优惠率。

2.4.3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约定的全部工程量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额外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

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计算。

第三条、发包人无偿提供6套施工图(含3套竣工图),其余施工图发包人有偿提供。

承包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竣工技术资料3套,竣工图纸3套;

若竣工图纸中出现重大变更,承包人须重新绘制竣工图纸。

第四条、发包人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及现场协调等监理工作。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单栋楼100万元,共200万元(不计利息)。

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存入发包人指定资金账户。

保证金的返还(单栋楼):

主体结构按合同约定截止日期之前封顶,返还承包人保证金50%。

按合同约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竣工交房将剩50%余保证金全部返还,否则该保证金将延期返还。

第六条、工期

6.1本工程施工进度主要节点如下:

总工期:

不多于410天。

工程重大节点:

2011年3月1日开工,2011年4_月15日±

0.00完成,2011年10月31日主体封顶,2011年11月31日砌体结束,2012年3月15日外装饰、装修、楼地面结束,2012年4月1日安装工程结束,2012年4月15日竣工验收。

针对上述主要工程节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每个节点的工期拖延,每个节点违约金为壹万元,且总工期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2000元/日,但总工期拖延天数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含30天)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5000元/日,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6.2农忙季节期间,承包人保证施工不受影响,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保证施工人员而造成工期滞后,每天违约金为2000元/日。

节假日期间,若承包人不能保证施工人员而需暂停施工,承包人可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此时段工程重大节点工期可以顺延,但总合同工期不得顺延。

6.3承包人在接到进场通知后七天应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容。

6.4承包人承诺遵守发包人要求的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和下周计划。

每月二十五日向监理和发包人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

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承包人愿意接受发包人按照现场工程管理制度进行的处罚。

6.5如发包人资金暂时不到位,承包人保证连续正常施工三个月,并不成为顺延工期的理由。

6.6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

工程量超过原合同10%时,相应得工期变动=【(变更签证工程量造价/合同价)-0.1】×

合同工期,或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增加,工期相应顺延,顺延工期仅限于该分项工程,只有该项容影响到关键线路时,合同总工期时才予调整。

6.7承包人已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基于风险分担原则,因第三方原因引起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但承包人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

现场连续停电8小时及以上,3日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仅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已考虑到合同总工期施工过程中风、雨、雪、雷电及高温等恶劣天气影响,因此造成的停工不得作为延长总合同工期的依据;

但任一工程重大节点时段若因恶劣天气影响较大,报监理审核、发包人确认后,此时段工程重大节点工期可以顺延,但总合同工期不得顺延。

6.8承包人因响应政府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此延误的工期可以进行顺延;

第七条、质量

7.1工程质量:

合格

工程质量除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外,还应达到《中海地产房屋建筑工程交房标准》,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处以返工费用2倍的罚款;

《中海地产房屋建筑工程交房标准》附后。

7.2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如出现上述情况,承包人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外,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20000元/处(次)。

7.3墙、板穿管时必须埋设套管,套管埋设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42—2002)及相关要求施工;

不能埋设套管的,应钻孔穿管,严禁施工完毕后凿洞穿管,否则,除按规定整改外,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1000元/处(次)。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和监理方代表协商后再进行施工,否则,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7.4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承包人应在验收前向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发包人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7.5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发包人确认,监理、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石材装修、阳台栏杆、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样板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砌体工程开始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7.6为保证户户精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发包人要求,组织有关分包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开始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

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发包人确定以三次为宜。

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基本消除户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门窗配件故障、水暖、电器故障和线管不畅通等常见质量问题。

7.7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工作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修复,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两次但承包人还未能到场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进行修复,因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不限于是否通知了承包人。

第八条、建筑材料及指定分包

8.1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围:

详见附件1施工围。

8.2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供应计划由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后二十天提出实际需求量及采购时间,以明确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数量及采购时间。

8.3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由发包人直接采购,运至承包人现场,由承包人负责保管,采购及保管费已经包含在合同价中,决算时不再计取。

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使用计划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前提出,填写《发包方供材料(产品)申请单》。

8.4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系承包人施工安装时,承包人及监理方应按要求及时检查验收及复验,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成为该材料及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任何一方所采购的不合格材料均不允许用于工程。

8.5所有发包人的指定分包商均纳入承包人统一管理。

承包人在第三方施工安装期间,应将第三方的进度、质量、资料安全文明纳入工程总体管理。

如系第三方施工安装时,由第三方、承包人和监理方及时检查验收并按规规定复验,第三方负责保管,此工作产生的费用也包含在总包管理费中。

8.6乙方供材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但需接受发包人、监理对乙方供材的认质。

杜绝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

若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采购,采购总价按甲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单价乘以采购数量执行并在临近一次付款中双倍扣除。

第九条、工程进度款支付 

9.1承包人接受发包人以承兑(6个月)汇票的方式拨付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时必须有监理、发包人签署的相应工程合格证明,发包人才能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单栋楼工程进度款支付节奏如下:

①主体施工至地上三层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400万元。

②四层以上主体施工阶段,分五次付款;

第一次:

四至八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第二次:

九至十三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第三次:

十四至十八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第四次:

十九至二十三层主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第五次:

主体结构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40万元。

③砌体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20万元。

④楼地面、屋面、外粉刷、外保温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250万元。

⑤安装工程完成,支付工程进度款120万元。

⑥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85%

⑦承包人移交全部工程资料,结算、备案完成,配合物业公司完成了向业主的交房,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

⑧余5%作为质保金。

质保金分两次返还,第一次:

质保期满2年后返还质保金金额的80%;

质保期满5年后返还剩余保证金。

质保金不计利息。

9.2每次付款时,发包人扣回承包人现场发生的电费(0.9元/度)及甲方所供材料款。

9.3在正常情况下发包人保证工程进度款的正常拨付。

若遇特殊情况,发包人工程进度款需要分批拨付时,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度;

发包人工程款延期支付时,承包人保证在应当支付工程款之日起连续施工不少于三个月。

9.4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若因承包人不按照合同支付供货方材料价款而影响本工程进度、质量及发包人信誉时,发包人可直接支付供货方材料货款,并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按发包人直接支付货款总额的120%抵扣。

9.5承包人保证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发包人可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双倍抵扣。

9.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承包人应无条件撤场,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合同履行过程中,技术变更与签证必须在发生后14天上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变更增加的请求,过期发包人将不予认可。

属于变更签证减少的结算,承包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以工程签证单的形式报送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否则以监理人员签字和发包人核减结算为准,不再与承包人核对,发包人将直接从合同价中扣除。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天及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在56天将结算办理完毕,因乙方原因导致结算滞后,则依据发包人提供的结算为最终结算。

第十一条、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办法:

11.1合同价采用固定价款方式确定。

11.2价款调整围及办法:

11.2.1承包人对合同约定施工围的所有工程容依据省现行定额以及材料市场价格进行了认真核算,约定围的所有工程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

发包人不会调整合同价,除非发生了原工程图纸的设计变更和现场实际发生了经济签证。

11.2.2工程结算价款=合同价款+设计变更价款+现场经济签证价款+可调差材料差价金额

设计变更及现场经济签证以及施工围未包含项目的结算办法的确定:

执行省现行定额,材料单价执行附件2的约定,总价执行20%的优惠比例,发生的措施费不另向发包方计取。

11.2.3发包人对基础土石方工程和对提供的地下勘探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地基处理费,价款结算按下列办法执行:

11.2.4由于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时,基于风险分担原则,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11.2.5人工、材料(本合同约定可调材差的材料除外)、机械单价等为承包人充分考虑了目前与今后的市场因素后进行的合理报价,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钢筋、商砼、水泥(非商砼用)、电线、电缆在本工程中为可调整价格材料。

材料价格调整按发包方与监理方共同认定的价格执行,数量按发包方与监理方共同认定的数量执行。

投标价格±

8%围之外部分进行调整。

材料价差在工程结算时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

11.2.6钢筋、商品砼、水泥(非商砼用)、电线、电缆材料调差在竣工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调整、支付。

计算材差时不考虑备料期。

11.2.7设计变更与现场经济签证款的支付同11.2.6条中材差调整支付方法。

11.2.8零星用工每工日单价为50元,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税后造价。

11.2.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包干费用,投标时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发包人最终支付的上限。

因发包方手续不齐全导致不能取得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证书时,不扣除考评费,奖励费按规定执行。

11.2.10施工中组织技术措施与投标时的不同时,所产生的费用差异不再调整。

11.2.11所有规费按照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进行计取、结算,所产生的费用差异不再调整。

11.2.12承包人的总承包服务费金额包含在合同总价款,该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不限于投标时是否明确列项。

11.3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的结算办法:

11.3.1在工程结算时进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超供情况计算:

乙方实际领料量超出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已含损耗)的2%(含2%)以上时,超出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部分材料费按照超供量乘以发包人供料实际采购价格的1.1倍计算,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乙方实际领料量少于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数量时,发包人不给予补尝差额部分。

11.4工程所有结算成果金额数据处理办法:

结算金额

取整要求

0----10万元(含10万)

取整到百元(即百元后无具体金额)

10----100万元(含100万)

取整到千元(即千元后无具体金额)

100万元以上

取整到万元(即万元后无具体金额)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承包人资质及人员要求

12.1.1承包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包本工程的资质、资金、设备、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工程承包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生,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处以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2.1.2合同签订时,承包人须将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所报人员相符、成员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联系方式报给发包人,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审核认可。

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至少五天在工地现场,承包人不得自行更换经发包人审核认可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

承包人确实需要调换时,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否则,违约金为10000元/人。

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质量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承包人保证在七日派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相应岗位人员,否则,违约金为10000元/人。

1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2.2.1承包人进场后,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海地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作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工作中主动与发包人和监理方搞好配合,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监理,遵守社会法纪和发包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容,确保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12.2.2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12.2.3交工前承包人负责将施工道路及施工机械基础破除并将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出场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不限于发包人是否通知了承包人;

12.2.4对野蛮施工、不服从发包人调度管理的,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每次处1000元。

12.2.5主体施工单位应积极做好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的工作容,如各施工单位(含发包人指定供应商、分包商)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或不积极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发现一处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1000元[超出总承包管理费(配合费)总额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够的从当期拨付工程款中扣除]。

12.2.6发包人提供施工用的水电接入点,承包人自行安装计量表(须发包人指定地点校验合格)及接入施工现场的线路、水管,费用承包人自理。

分包单位在总包施工单位或分包单位挂表计量。

12.2.7承包人现场布置应经监理、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未经批准或超过合同规定的工期,承包人的临时建筑及施工机械等影响发包人其他项目施工时必须无条件拆除或移位,不按要求拆除或移位的,由发包人委托他人拆除或移位,所发生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经过批准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发包人如果需要使用施工单位临建、施工机械的,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0%,故意拖延、拒绝配合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

12.3总包配合容:

12.3.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周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要求;

12.3.2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总包方负责;

12.3.3及时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及水电接驳点;

12.3.4提供现有的施工道路、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费用已包含在总承包管理费中,分包单位不再支付),如需拆除应报发包人批准;

12.3.5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提供必要测量定位;

12.3.6施工用电提供至二级配电箱;

总包单位施工用电每栋楼设二级箱一个,三级箱由分包单位直接负责;

提供现有的水电源接驳点;

总包单位提供建筑物现有的公共走道部分的照明;

12.3.7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铁丝;

12.3.8修补分包工程施工非正常损坏的外墙瓷片(费用套用定额由分包商负责支付),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填缝、挂钢丝网;

12.3.9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发包人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12.3.10督促乃至组织清理分包工程施工场地;

12.3.11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承担成品、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督促各分包必要时安排采取措施保护工程成品、半成品,成品、半成品的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分包商承担20%,总包方承担80%;

成品、半成品(如塑钢门窗、阳台栏杆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12.3.12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总包方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总包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总包方负责。

12.3.13搜集整理分包工程资料及其它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12.3.14分包方按要求提交分包工程所需的工程资料,总包方负责整理归档。

12.3.15总承包管理费的容应包含一切为能顺利交工而与分包单位工作等发生的费用,不限于以上条款是否进行了明确。

12.4.16承包人需要提供甲方分包及甲供材切实可行的进场时间计划(须在合同工期),否则甲方认为甲方的分包工程与甲供材不影响承保人的合同工期,承保人由此产生的工期要求发包人予以拒绝。

12.4.17承包人负责处理施工场地周边村民关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为了促进销售,发包人需要工地现场在文明施工方面作出相应要求时,乙方保证积极配合,并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和围完成。

乙方积极维护发包人的园林景观环境和设施,如发生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树木、草坪、小品等造成损坏,将按照发包人所受损失实际发生费用的三倍进行扣罚。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段清空被指定样板间的所有杂物并按要求清扫干净;

发包人对样板房装修期间,承包人应提供最近水电接入点并搭设安全畅通的安全通道;

样板房对外开放后承包人应确保发包人销售人员无障碍通行并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四条、所有现场管理的罚款及违约金从当期拨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五条、其它事项

15.1凡属场区的临时设施、场区道路等项目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15.2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中海地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未按要求执行的项目费用,发包人结算时双倍扣除。

15.3承包人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包括材料运输、采购、装卸、协调地方周边关系等全部环境因素,并承担相应费用。

15.4承包人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施工期间承包人自行处理扰民、承担民扰所发生的损失(包括工期与费用)。

因承包人响应政府规定所发生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高对口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