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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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强化事前,事中的过程控制,完善执行的事后控制,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1.2强条实施计划编制原则及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工质字[2006]3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二、工程概况
为改善网架布局,解决XXXX电能供应不足问题,提高供电可靠性和降低线损率,也为了满足XXXXX供区发展的需要,解决XXXXXX高速公路基建所需电能供需矛盾,适时开工建设XXXXXX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期拟新建110kXXXXX变电站。
三、工程简述
工程名称:
XXXXXXXXX变电站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
招标要求开工日期:
招标要求竣工日期:
四、工程规模
主变压器最终容量2×
40MVA,本期规模1×
40MVA。
本变电站出线为110kV、35kV、10kV三种电压等级。
110kV出线:
。
35kV系统:
10kV系统:
回。
无功补偿:
1.表(1-1)工程建设规模一览表
项目
本期建设规模
终期建设规模
110kV出线
2回
4回
35kV出线
8回
主变压器
1×
40MVA
2×
10kV馈线
10回
20回
无功补偿
4.2Mvar
4×
站用变
100KVA
8.表(1-2)工程建筑规模一览表
序号
建筑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1
10kV高压配电箱体
103
预装式箱体结构
2
35kV高压配电箱体
117.7
3
二次设备箱体
81.8
4
警传室
44
框架结构
5
消防小室
7
砖混结构
五、工程承包范围
土建工程包工和包料,安装工程包工和包料,主要设备由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采用总价承包方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1.变电站电气安装部分包括:
(1)全站低压照明及检修系统(含通风系统)安装。
(2)全站电气一、二次设备安装。
(3)本工程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的敷设及连接(含电缆、熔断器、空气开关、保护压板等设备器件标示牌和运行标签的制安)。
(4)直流系统及站用电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5)全站一次设备五防闭锁装置制安。
(6)完成电气一、二次设备的试验和调试工作,调试包括单体、分部、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
2.变电站土建部分包括:
(1)新建预装式二次设备基础、预装式35kV配电装置基础、预装式10kV配电装置基础、警传室及消防小间各一座。
(2)新建110kVPASS设备基础、主变基础及油池、端子箱基础、避雷针基础、户外设备基础及构支架、电缆沟(含电缆支架、盖板)、事故油池。
(3)全站给排水、消防系统、全站照明系统及全站接地网。
(4)站内场地平整、站内道路、围墙及大门。
(5)进站道路、挡土墙及防洪排水沟。
(6)所区绿化。
六、站址概况
站址位于XXXXXXXX,场地区域位于较为平缓的山坡上,地形西部、北部相对较高,其它方向稍低,地面坡度约10-16度,旱地,地形起伏不大,相对高差约1-10m。
站址影响范围内,无矿产资源,无文物古迹,地质条件较好。
七、强制性条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的质量目标,落实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成立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1、强制性条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见下图)
强制性条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编制和审定获“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2)监督、检查各专业组获“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的实施,并给予强有力地支持。
(3)协调各专业组工作,为细则的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组织整理或修改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八、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
1、培训的目的及要求
(1)为了使《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
要求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必须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并纳入考核。
(2)工程开工或施工队进场后,组织管理和施工骨干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和培训,从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入手,结合各个专业的强制性条文进行宣贯和学习,必要时,培训后进行考核或考试。
(3)通过学习,要使施工人员理解,《强制性条文》是作为《条例》的诞生和补充,从技术的角度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同样具备某些法律的属性:
即一经查出违反《强制性条文》,不管是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要追究责任。
通过学习,使各级人员明确在工程实施《强制性条文》中的职责和任务。
(4)学习中应加强调《强制性条文》项目和内容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它通过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修订而不断更变。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每年可能有所变化,因此,在培训和实施中应注意其时效性。
2、培训计划安排
(1)责任部门:
强制性条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培训对象:
施工现场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各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
(3)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
(4)培训方式:
现场培训、集中培训、自学、事先学习、事中学习;
(5)时间安排:
开工前集中培训、新标准培训及时进行;
(6)培训管理、考核和评价:
由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当发现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九、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
1、强条的执行
(1)施工单位编制安全质量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编制安全质量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2)施工单位管理、技术质量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相关专业强制性条文;
(3)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根据所承担的任务,依据《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及其典型表式,编制《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实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4)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施工技术交底所涉及的安全质量强制性条文应编入文件;
(6)在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由施工单位签证。
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7)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
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9)工程项目投运前,施工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检查报告;
(10)安全质量各种典型表示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
(11)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平常所说的“事前查处”;
(12)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领域的各个环节。
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也可能也有直接涉及质量、安全、环保、人身健康和公众利益的技术要求,所以,作为技术工程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
(13)在《强制性条文》执行中,当遇到有争议的具体问题时,应及时地向《强制性条文》相应部分的资源委员会进行咨询,寻求帮助或确认。
当《强制性条文》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或技术上处理不妥时,应及时把有关的信息反馈给相应的咨询委员会,以便在修改《强制性条文》时处理,促使《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断趋于合理;
(14)应抵制与反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时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法定义务,遇到不按照《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的情况时,一定要坚持原则,不可听之任之,既可以坚决拒绝,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2、强条的执行检查
(1)检查安全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2)检查《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执行情况及其典型表式应用情况;
(3)检查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培训情况及记录;
(4)能及时采用现行标准,监理有效的技术标准清单;
(5)施工验收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6)工程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7)工程项目建筑、安装的安全质量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有反映强条内容;
(9)施工图设计交底记录,施工图会检记录有审查强条执行情况记录;
(10)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条内容,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
(11)工程各工序交接时,检查确认相应的强制性条文已得到实施后,才可进行交接移交;
(12)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组织对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行整改、复查,并做好记录;
(13)各级质检员、安全员在日常巡视和三级验收时,检查各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的情况。
十、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详见附件
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项目名称:
XXXXX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工程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
强制性条文执行条文号
执行单位
备注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施工
监理
业主
01
主变区域
2#主变基础
无支护土方开挖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13条、7.17条
√
02
混凝土工程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4.4.1、4.4.6、5.2.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4.1.3、5.1.1、5.2.1、5.5.1、7.2.1、7.4.1、8.2.1、8.3.1、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7.1.4、7.2.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6.2.3、6.2.4
构支架及设备基础
35kV-110kV屋外配电装置
03
10kV屋外配电装置
无支护开挖
04
电缆沟
基坑开挖
砖砌体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0.1、5.2.1、5.2.3、6.1.2、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3.0.3、4.0.3、4.0.5
盖板制作
05
2#主变压器系统及设备安装
变压器安装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
2.3.2、2.7.1、2.1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1、3.3.5、3.3.12、3.4.1、3.1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5.4.1、5.4.2
变压器带电试运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7.0.1、9.0.1、
5.6.2.3、5.6.2.5
06
110kV、35kV、10kV屋外配电装置安装
主母线及旁母线安装
软母线安装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
2.4.9、
3.1.5、3.6.1.9
互感器及避雷器安装
避雷器安装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1990
4.4.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1、3.3.12、3.3.13、3.4.1
4.7.3、4.7.3.1、4.7.3.6、4.7.3.8、4.7.3.9
互感器安装
隔离开关安装
支柱绝缘子安装
引下线及设备连线安装
端子箱安装
07
无功补偿装置安装
电容器间隔安装
电容器组安装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