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06554 上传时间:2022-10-06 格式:PPT 页数:103 大小:2.73M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3页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3页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3页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3页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10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风电场安全管理论述.ppt

风电场安全管理,党向东2013年06月,风力发电是当前重要的清洁能源,作为具有规模化开发和商业化发展的新能源发电方式之一,已成为我国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环境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

2006年1月1日,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风力发电进入了一个大规模开发、快速投运的新阶段,那么如何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来提升风电场的管控水平,促进风电企业实现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将成为我们追求的主题。

主要内容,一、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四、风电场安全风险分析五、风电场应开展安全日常工作,一、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截至2012年底,全国(不含港、澳、台)共建设1445个风电场,安装风电机组52827台,总装机容量7826万千瓦。

2012年6月底,我国并网风电达5258万千瓦,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第一风电大国。

目前,中国并网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主要开发企业有国电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等11家。

国电集团以累计并网装机容量1300万千瓦居全国第一;华能和大唐分别以834万千瓦和771万千瓦列第二、三位。

一、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随着我国风电的跨越式发展,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被提到了越来越重要的层面上。

风电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风电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一)风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总结并形成风电的专业特色。

(二)管理模式多元化,管控效果不明显,管理体制需要创新。

一、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一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五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六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八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九条),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条),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3、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的义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一条),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条),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违法责任规定,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重庆开县“12.23”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2003年12月23日22时1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重庆开县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天然气中硫化氢中毒,井场周围居民和井队职工243人中毒死亡、2142人住院治疗、9万余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31万元。

这起事故造成的巨大伤亡,在国内乃至世界气井井喷史上也是罕见的。

“12.23”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6名主要责任人接受法庭审判,法庭的审理调查最终查明,在这起特大事故中名被告人都有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二被告人定向井服务中心王建东不严格执行规章,决定撤卸回压阀;钻井队安全防护人员宋涛明知这一决定是违规的,不仅没表示异议,还指令卸下回压阀;钻井队队长吴斌发现这一情况后,也没有采取措施立即整改,这是导致井喷的直接原因。

重庆开县“12.23”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向一明在起钻作业中,不遵守相关规定,导致井下液柱压力下降;录井工肖先素发现这一情况,不及时汇报也不提醒,留下安全事故隐患。

事故发生后,现场抢险负责人吴华没有当机立断下令点火,导致有毒气体不断蔓延正是他们一个接一个的违规操作或不作为,才造成了人死亡的悲剧。

重庆开县“12.23”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对企业安全教育方面的要求,二、安全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安全教育方面的要求,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安全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危险)的伤害危险点(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危险(风险)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事故隐患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1、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2、反“三违”即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5、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目标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个人控制失误和差错,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6、两措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反事故措施(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7、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存储危险品,且危险物品的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依据:

1.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

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9类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达到一定的临界量应按重大危险源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7、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8、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特种作业分为11类: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特种作业分为11类: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司钻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煤气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三讲一落实”“三讲一落实”,指班组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在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归纳为: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