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居安装外包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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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居安装外包协议
定制家居安装外包协议
NO: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羸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家居五包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1.合作项目
甲方有意将其承运的产品的配送安装服务外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产品的配送、上楼、安装和售后维修业务。
定义
1.1产品:
甲方承运并需要乙方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各类家具及相关物品。
1.2客户:
指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以及甲方承运的产品的收货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3配送:
指甲方的产品到达客户城市后,乙方给予从物流点到客户家的产品配送服务。
1.4安装服务:
指由乙方针对甲方需向客户提供的有关产品初次使用前的安装及调试服务。
1.5签收:
乙方引导收货人或客户在签收单(或甲方的出仓单)上按要求签字,并将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返回给甲方。
2.服务流程
2.1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把产品的有关信息给乙方,确保委托产品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符合国家的法规。
乙方必须在到货当天24小时内到双方约定的提货点提货,并与客户确认送货上门安装时间(即预约时间)。
乙方需耐心、详细咨询客户实际在家时间、是否有电梯、卸货点离楼梯口的距离、是否还有其他特殊要求;预约完成后按预约时间到达;如客户有特殊时间要求,则以客户时间要求为准。
客户确认后,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客户指定地点,若客户未能及时赶到指定地点,则乙方等候30分钟,,超过30分钟客户仍未赶到的(特殊情况可延长30分钟),乙方将再与客户预约下一次安装时间,甲方需支付二次上门费。
2.2乙方应提供固定的提货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手机号码给甲方备案,以便甲方核对乙方提货人员及车辆等信息,确保货物安全。
当乙方需要变更提货人及车辆信息时应提前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甲方变更备案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全部承担。
2.3乙方要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检查车容是否整洁,货厢卫生是否合格,确保产品表面不被沾污。
2.4乙方应在提到货后30分钟内通知甲方客户,以便甲方客户做好货物接收准备。
2.5开始安装前乙方应检査产品配件是否齐全,有无磕碰损伤。
如有问题立即将破损处拍摄留档,并将照片及客户签字证明的照片给到甲方,如未能提供证明,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2.6乙方应严格查验收货人的身份,安装交货程序与收货人办理收货签字手续并交货。
若乙方没有严格查验收货人信息,致使客户收错货或没有收到货,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2.7除与客户约定好的时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货物进行留置。
2.8安装时必须客户在场,及时沟通安装位置,快速解决问题。
在与客户沟通交流中言行举止要有礼貌,严禁与客户在语言和行为上发生冲突。
货物安装应遵守作业流程和安装标准,保证安装和服务质量。
2.9当甲方向乙方查询其产品状态和产品配送安装等服务情况时,乙方有义务将产品、车辆及收货人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不得对车辆损坏、堵车、交通意外、客户不在家等异常情况进行隐瞒,如在配送途中路况、车况等发生异常时,如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维修等等有可能影响到乙方装配时效的,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并及时做好和客户的沟通解释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全部承担。
2.10在乙方验货签收接受委托后,至甲方的客户签收前,如发生货物丢失、破损、变质和污染等,属乙方操作失误,乙方需以产品实际损失价值的100%赔偿给甲方。
2.11安装完毕、产品包装物清运干净、自检合格后乙方必须要求客户亲自检査并确认有关内容及意见,且在安装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产品安装完照片和安装签收单或签收单照片乙方需在次日工作时间内无条件提供给甲方。
3.服务时间
3.1配送安装时,甲方托运的产品送达甲方运单指定的物流点后,当天乙方与客户预约具体的服务时间,乙方应当在产品送达甲方运单指定的物流点后次日起48小时内完成上门安装服务。
(与客户预约好上门服务时间在48小时之后的除外)。
乙方在甲方提货时需认真检查产品的外包装,外包装完好签名提货。
3.2因产品存在瑕疵导致无法完成安装的,乙方应当立即联系甲方,按照甲方要求处理。
3.3家具维修:
自接到甲方维修通知起,当天联系客户,48小时内完成维修(客户指定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在48小时之后的除外)。
3.4当天与客户预约时间不包含在服务时间内。
如在预约过程中客户要求推迟收货时间超过7天以上的,乙方需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以便甲方对产生的仓储费进行收取。
4.服务标准
4.1安装配送报价见附件一。
供应商考核条款购买附件二。
4.2维修按实际维修内容协商计费。
4.3因客户原因造成乙方二次上门服务,甲方需要承担乙方二次上门费用:
50元/次,材料费另计。
4.4二次上门包含上门服务时客户有急事需要另约时间,安装时候发现配件少件或者货物原因造成的无法安装成功,需要乙方安排再次上门服务的情况。
4.5价格有效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前三个月为试行期;如需调整,一方将提前一个月(30天)书面通知另外一方,经双方同意后使用新报价。
4.6乙方提供安装服务重点内容:
有无预约客户、是否按预约时间到达、服务态度和安装质量是否令客户满意。
服务态度包括未主动拆包,垃圾未清,未按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需要客户帮忙,收取额外费用等。
5.特殊情况约定
5.1乙方在甲方提货点提货时需认真检查货物的外包装状况是否完好,如有外包装损坏,需第一时间向甲方反映,经甲方处理备案后再提货;如乙方没有履行检查货物的职责,出现货损的责任由乙承担;乙方提货时外包装是完好的,在客户家出现外包装损坏、内货损坏的情况,并且客户在签收单上注明外包装破损、异常征收,此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产品是完好和完整的,若由于乙方的失误导致货损,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2甲方应考虑产品长途运输可能会造成产品损坏,做好相应产品的包装及保护措施。
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拆封时发现货物已损坏的,乙方应立即拍照及将客户签字证明给到甲方;如未能提供证明,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5.3如甲方或产品托运人需乙方协助售后维修,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a由乙方责任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甲方邮寄配件后,乙方免费完成安装工作,并承担包括运费、零部件费用等的一切相关费用。
由甲方责任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b货物有小损伤,毛笔修补即可完成修补工作的,乙方免费提供。
c非拼装类家具,发生掉漆,需进行补漆、修复工作的,或客户不愿接受货物维修,而导致退货的,所有责任甲方承担;
d无法修复或客户不愿接受货物维修而导致退货的,所有责任甲方承担;
5.4所有货损只要是因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引起的货损,所有责任乙方承担。
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安装成功的,甲方需自行与客户协商退换货操作。
退换货期间仍需乙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需主动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上门费等相关服务费用。
5.5产品安装完毕交付给客户使用中出现因安装质量问题或安装操作不当造成返修或重新上门安装的情况,乙方需积极配合上门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6产品安装完毕乙方安装人员自检合格后需主动向甲方客户介绍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保养常识。
5.7乙方必须协助甲方保障合作过程的廉洁公正,对甲方人员不得发生给回扣等贿赂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所有应付服务费以及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8上述处理的依据为本协议所标明服务标准,客户与甲方沟通的记录,并须有系统平台的相关确认。
5.9乙方需配备机动安装人员和车辆,以便应付各种突发订单和加急订单;在旺季到来之前(如双十一销售旺季)提前两个月以上准备安装人员和车辆。
6.服务管理
6.1乙方提供的上门安装服务仅限于室内操作,不含高空作业、室外作业等。
6.2乙方提供的服务严禁出现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承接;如有出现,视为乙方违约;
6.3乙方保证其服务人员均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技能和资质和具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必须对服务人员在服务质量和安装质量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6.4乙方有义务就以下情况向甲方汇报真实信息:
是否有预约客户、是否按预约时间到达、是否客户本人或指定人员签收货物、货物是否受损等实际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发生三次/月,视为乙方违约。
6.5乙方不得另行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事先同意。
6.6乙方应当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缩短等待时间或恶意催促客户。
6.7服务情况回访工作由甲方完成,有关乙方的服务情况和客户的建议和意见,甲方第一时间反馈给乙方,乙方需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品质。
7.结算
7.1合同付款方式:
月结。
乙方每月一日前将上月甲方的发货明细和应支付款项的费用清单发送给甲方(需提供纸质版并签名),甲方应在收到上月发货明细和费用清单的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完成清单核对,并通知对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据,经双方核实金额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乙方账号:
,户名:
,开户行:
)
7.2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产生的服务支付服务费,不得以非乙方责任造成的其他相关交易失败作为不支付费用的理由。
7.3合同价格不含税。
8.违约责任
8.1如果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按时结算,乙方可就所拖欠的款项书面通知欠款方还款,如果欠款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仍未能完全偿付该款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不按时结算的除外。
8.2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该次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一个自然月内,乙方3次未能按时按质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3乙方未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即终止本协议的或者拒绝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人民币5万元整,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8.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导致甲方、客户或第三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者乙方服务人员、分包、转包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甲方无关,发生上述情形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遭受处罚、诉讼、仲裁等的,甲方所有损失和支出由乙方赔偿。
8.5乙方对产品有掉包、窃取、损坏等行为的,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上述行为一个自然月内发生3次的,或者甲方当次遭受较大损失的,甲方可根据情况解除本合同。
8.6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的,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其遭受的全部损失,并可解除合同。
8.7客户对乙方每季度累计超过6次以上投诉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9.争议解决与协议终止
9.1由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以及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进行解释。
9.2任何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双方互不付赔偿责任。
9.3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违约方接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日内未补救违约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在终止日前应履行的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10.协议有效期
10.1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前三个月为试行期。
10.2试行期满后,乙方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可用上月安装费抵扣,如解除合同,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正式合作期间,双方视对方为长期合作伙伴,乙方需保证甲方为重点客户,在每年的6.18和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中优先安排甲方的订单。
10.3合同期满如需续签,提前至少三十(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后进行续签。
11.保密条款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为签订本协议而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壹年内,协议双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对方的各种商业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外泄,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12.宣传
符合各自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确认,可以采用适当的方式共同在行业内进行宣传推广,如:
新闻媒体、门店、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
13.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双方已于本协议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了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一:
家居服务安装价格表
产品类别
产品类型
计件数量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柜类
床头柜
1
个
仅限2个抽屉,超过每个抽屉加收元
床头柜(整装)
1
个
空格柜(高度≤1m)
1
个
不限宽度
空格柜(高度>1m)
1
个
不限宽度
衣柜
1
门
衣柜(推拉门)
1
米
顶箱柜
1
门
斗柜
1
斗
鞋柜(宽度<1m)
1
个
含抽屉
鞋柜(1m≤宽度≤1.5m)
1
个
含抽屉
鞋柜(宽度≥1.5m)
1
个
含抽屉
酒柜
1
门
书柜
1
门
间厅柜(普通)
1
组
间厅柜(组合)
1
组
带酒柜、酒架
电视柜(长度≤1.5m整装)
1
个
电视柜(长度≤1.5m组装)
1
个
电视柜(长度>1.5m整装)
1
个
电视柜(长度>1.5m组装)
1
个
组合电视柜(带附柜)
1
组
组合电视柜(带挂柜)
1
组
含三个挂柜
组合电视柜(带背景墙)
1
组
组合电视柜(带附柜、挂柜、背景墙)
1
组
餐边柜
1
组
含三门以内
角柜
1
个
门厅/玄关柜(整装)
1
组
门厅/玄关柜(组装)
1
组
挂柜
1
个
储物柜
1
个
床类
软体床
1
张
软体床(高箱)
1
张
实木床(普通)
1
张
实木床(气压高箱)
1
张
板式床(普通)
1
张
板式床(气压高箱)
1
张
藤艺床
1
张
婴儿床
1
张
儿童床(普通)
1
张
儿童床(高箱)
1
张
高低/子母床
1
张
高低/子母床(独立梯步)
1
张
高低/子母床(独立梯步+抽床)
1
张
梯柜组合床
1
张
法式床(普通)
1
张
法式床(高箱)
1
张
铁艺/钢木床
1
张
铜床
1
张
充气床
1
张
折叠床/午休床
1
张
罗汉床
1
张
拔步床/架子床
1
张
钢木床
1
张
床垫类
床垫、圆床垫(厚度8厘米内,含8厘米)
1
床
与床配套,含拆包、摆放含拆包、摆放、清运包装物
床垫、圆床垫(厚度8厘米外)
1
床
床配套,含拆包、摆放含拆包、摆放、清运包装物
桌类
电脑桌
1
个
书桌
1
个
书桌(带书架)
1
个
餐桌(玻璃)
1
张
餐桌(大理石)
1
张
梳妆台/桌
1
张
吧台
1
张
儿童学习桌
1
张
茶几类
茶几(玻璃、板式)
1
张
带抽屉
茶几(大理石)
1
张
带抽屉
茶几(整装)
1
张
角几/边几(整装)
1
张
角几/边几(组装)
1
张
套几
1
个
炕几
1
个
架类
书报架
1
个
衣帽架
1
个
组合衣架
1
个
花架/花几
1
个
沙发类
布/皮艺沙发(单人位)
1
个
布/皮艺沙发(双人位)
1
个
布/皮艺沙发(三人位)
1
个
实木沙发(单人位)
1
个
实木沙发(双人位)
1
个
实木沙发(三人位)
1
个
全套沙发
1
套
1+1+3、1+2+3、2+3、3+3、3+转
安装沙发脚
1
套
含四件套
铁艺沙发
1
套
沙发拆装后背
1
套
藤/竹沙发
1
套
1+1+3+2几,或1+2+3+2几
沙发床
1
套
沙发床(全拆装)
1
套
懒人沙发
1
套
儿童沙发
1
套
贵妃椅
1
套
充气沙发
1
套
坐具类
餐椅(整装)
1
张
餐椅(组装)
1
张
沙发椅
1
张
转椅
1
张
按摩椅
1
张
摇椅
1
张
儿童椅
1
张
折叠椅/躺椅
1
张
围椅
1
张
交椅
1
张
圈椅
1
张
躺椅
1
张
充气凳
1
张
贵妃榻
1
张
矮凳
1
张
梳妆凳
1
张
换鞋凳
1
张
儿童凳
1
张
折叠凳
1
张
床尾凳(整装)
1
张
床尾凳(组装)
1
张
备注:
以上安装费已含整装家具或组合家具的拆包费、摆放费、清运包装费。
备注
一、床垫配送上楼作为单独业务签定服务费:
(1)服务内容:
送货、搬楼、拆包、摆放、清运包装物
(2)基本服务费:
床垫不论厚度、大小、重量,一个床垫的元/票(提货点到客户家距离40公里内),同一客户每增加一个床垫只收元/件的服务费用(即第二张(含)床垫以上不计取配送费;赠品、厚度8厘米(含)内薄床垫不计取任何费用),免费上楼拆包摆放包清运包装物
(3)搬楼费:
有电梯搬楼费免费;无电梯十楼(含)以下免费搬楼;十一楼(含)以上搬楼费:
元/层楼/件(赠品免费搬楼,床垫不论大小、厚度、尺寸按件收费;进不了电梯的床垫以现场照片和客户确认为准);搬楼费上限费为400元/张。
(4)平移费:
床垫不收取平移费
(5)原在客户家的床垫经包装后退回新邦提货点,劳务费按原来价格的50%计取。
吊装费等所有超出协议而增加的费用,乙方必须第一时间与甲方联系,严禁与甲方客户直接收取。
(6)超出服务范围40公里外,每10公里加收元/票,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二、家具配送上楼收费细则:
(1)搬楼费:
有电梯的不收上楼费;大件货物不能进电梯,按上楼费计取;无电梯免费搬运至七楼(含),八楼(含)以上按元/层/大件。
搬楼费上限费为600元/大件;小件货物无电梯的,超高楼层按元/层/立方米计取,不足一立方米按一立方米计算;
(2)配送费:
4立方米内元/票(提货点到客户家距离40公里内),超出4立方米外的家具另外按元/立方米计费;40公里外每增加10公里按元/票计取,不足10公里按10公里计算;
(3)货物平移费:
免费。
(4)需从客户返回货物的,按原货物送货费的50%计取;如产生拆卸费,按安装费的50%计取。
吊运货物产生的劳务费必须经甲方同意。
三、其他事项:
。
(1)乙方需在新邦微信公众号上查货物到达时间,并预约客户上门服务时间,按预约时间到达,保证服务态度和安装质量。
(2)服务区域:
(3)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四、以上所有报价不含税。
附件二:
供应商考核条款
考核项目
服务标准
异常说明
处罚标准
安装及时性
货到提货点次日起48小时内完成安装任务(含预约),如果客户原因改期,乙方需将信息反馈到甲方处备案
乙方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安装服务
100元/票
说明:
以收货客户、寄件网点投诉或甲方抽查为依据。
安装异常反馈及时性
安装途中遇到异常需当场电话联系甲方人员及时处理,拿出解决方案
乙方安装服务遇到异常未及时上报处理造成收货客户、寄件网点投诉的
50元/票
说明:
免费二次上门安装(乙方原因造成的)
安装质量
按照厂家质量要求合理安装
安装过程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货物破损或零件丢失
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并免费二次上门安装
安装签收单或签收照片完整
正常安装签收单或签收照片需完整保存上传,作为结算凭证
安装签收单或签收照片需保存一年,此期间甲方需要查看,乙方应随时提供。
按造成实际损失赔付,最低100元/票
说明:
甲方需要提供的签收记录乙方未能及时提供,造成纠纷,使责任无法认定的
服务态度
乙方作为甲方的分包方代表甲方的形象,按质按量完成安装工作
安装服务中与客户发生争吵,冲突等不正当理由造成服务终止
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200-1000元/票
(如果出现客人投诉,供应商通过与客人的沟通,客人同意撤销投诉的,可以不进行处罚。
)
以上考核指标为月度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标准,产生的赔付,甲方在当月乙方体现应支付安装服务费中扣除。
(以下空白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