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0648871 上传时间:2023-01-2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1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险学总结讲课讲稿Word格式.docx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其中保险公证人包括估算人,理算人)

第三单元(选择题,案例分析)

1、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称为-------保险合同

2、保险人最基本的权利是()A、收取保险费B、保险赔偿C、要求危险增加通知D、说明保险条款

3、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是()A、如实告知B、交付保险费C、损失施救D、协助追偿

4、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这说明保险合同是()A、保障合同B、附合合同C、最大诚信合同D、双务合同

5.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

利益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6.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是()A、保险单B、暂保单C、保险凭证D、投保单

7.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向保险人提出书面要约的形式是()

A、暂保单B、保险凭证C、投保单D、保险单

8.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变更属于()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C、内容变更D、其他变更

9.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是()

A.因行使终止权而终止B、因保险标的灭失终止C、因解除而终止D、自然终止

10.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这是因()终止。

A、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B、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C、因行使终止权而终止D、因解除而终止

1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是()A、协商解除B、约定解除C、法定解除D、裁决解除

案例1:

推定全损后的财产处理权张某看到采购货物的2800元现金在车内,就将残车以4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双方约定:

由王某负责打捞残车,车内现金归张某,残车归王某。

残车被打捞起来后张某和王某均按约行事。

保险公司知悉后,认为张某未经保险公司允许擅自处理此残车是违法的,遂成纠纷

思路:

车属于保险公司。

因为保险公司对该车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该车的物上代位权

案例2:

某银行为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员工被保险人B某的保险金额是:

30万元。

不久B某遇车祸身故。

在操办后事时,有债主上门,出示证据显示:

B某向其借债20万

如果

(1)B某未指定受益人;

(2)B某指定妻子C某为受益人,则情况有何不同?

答案:

(1)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具有还债义务。

其中30万保险金,债主获得20万,10万给B某的法定继承人

(2)若B某指定受益人为妻子C,则30万全归B某妻子C。

因为受益人没有用其领取的保险金偿还被保险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案例:

某大学教师李某,业余时间在凯狮公司担任兼职工程师,该公司为其员工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保险金额每人十万元,但李某在该保险单上只签了字,未指定受益人。

同时李某参加本大学组织进行的一项重要实验,为保障实验组人员安全,大学为该实验组人员各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二十万元,该保单上李某指定其妻张女士为受益人。

不久,李某在实验中发生意外身故。

李某无子女,父亲早逝,只留下老母亲.问:

保险金如何赔付?

归谁所有?

案例: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

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

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

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

退房后半

个月,房屋毁于火灾。

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问:

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

责任?

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

公司索赔赔?

 

第2章

1.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保险的基本功能:

分散危险功能和补偿损失功能

保险的派生功能:

积蓄基金功能和监督危险功能

3.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

(一)契约性

(二)期限性

(三)诺承性(四)条件性

4.商业保险(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

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

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

基金;

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

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不同点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举办主体

保险公司

政府有关机构

实施方式

自愿

强制

保费来源

投保人

个人、企业和财政

保险金额

投保人自定

国家统一规定

目的意义

营利;

经济保障

社会公平

权利义务

对等

不对等

第3章补充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合同主体

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

理论依据

损害补偿

给付保险金

保险对象

财产及其利益

人的生命或身体

期限

短期为主

长期为主

1.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三个条件: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2.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

利益;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

险利益

3.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暂保单(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保费收据

保险单

4.案例保险合同的变更:

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与保险公司订立了机动车辆分项保险合同。

在保险期间内,该公司与某工业公司签订一书面协议,约定:

“贸易公司的该辆轿车转给工业公司,车的过户手续由贸易公司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工业公司负担”。

但贸易公司一直没有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

某日工业公司董事长李某因外出办事,贸易公司将该车派给其使用。

李某驾该车发生事故,致使车毁人亡。

贸易公司当日向公安局报了案,并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查验了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就该车交通事故作出最终责任认定书,确认该车已彻底报废,事故由贸易公司负全部责任。

随后,贸易公司多次要求赔付,均遭拒绝。

保险公司的理由是:

贸易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将此车转让给了工业公司,且未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5.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是A、文义解释B、意图解释C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D补充解释

6.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遗漏或不完整时,借助商业习惯、国际惯例、公平原则等对保险合同的内容进行务实、合理的补充解释是A文义解释B、意图解释C补充解释D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7.当保险条款出现含糊不清的意思时,应做()的解释。

A、有利于保险人B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C、有利于投保人D有利于受益人

第4章

一.论述题:

保险合同的原则

答:

(一)保险利益:

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二)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三)近因:

指促成损失结果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原则:

指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若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

(四)损失补偿原则:

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五)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1)代位追偿原则:

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代位原则包括物上代位和权利代位二项内容。

(2)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重复保险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的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二.计算题:

某投保人财产价值15万元,他分别与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签定财产保险合同。

甲、乙、丙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8万元,10万元,12万元,投保人因发生火灾损失10万元,请分别用比例责任、限额责任和顺序责任的分摊原则计算各公司的赔偿情况。

三.相关知识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代位原则包括物上代位和权利代位二项内容。

权利代位(追偿权的代位):

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第三者的索赔权。

物上代位:

(1).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保险标的推定全损

(2).物上代位权的取得一般是通过委付实现的。

委付必须具备的条件:

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3)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的权益范围----新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我们熟练的掌握计算机应用,我们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些流行因素,还可以把自己小店里的商品拿到网上去卖,为我们小店提供了多种经营方式。

3.新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营销调研课题新保险法第六十二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4.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条件:

(1)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所得以其支付的保险赔款为限,超出部分应返还被保险人

(2)当第三者造成大于损失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时,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赔偿部分对第三者请求赔偿

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饰品文化,将这些饰品汇集到一起再进行新的组合,便可以无穷繁衍下去,满足每一个人不同的个性需求。

5.新《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代位追偿原则一般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二)上海的人口环境对饰品消费的影响6.重复保险的构成条件:

(1)、同一保险标的及同一保险利益

参考文献与网址:

(2)、同一保险期(3)、同一保险危险

喜欢□一般□不喜欢□(4)、保险人为多个注意:

如果保险人为一个,则为超额保险

(5)、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注意:

4、“体验化”消费总和小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则为共同保险

附件

(二):

第6、8章

知识点

1.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小饰品店往往会给人零乱的感觉,采用开架陈列就会免掉这个麻烦。

“漂亮女生”像是个小超市,同一款商品色彩丰富地挂了几十个任你挑,拿上东西再到收银台付款。

这也符合女孩子精挑细选的天性,更保持了店堂长盛不衰的人气。

2.财产损失保险:

火灾保险;

运输保险;

工程保险;

农业保险

尽管售价不菲,但仍没挡住喜欢它的人来来往往。

这里有营业员们向顾客们示范着制作各种风格迥异的饰品,许多顾客也是学得不亦乐乎。

在现场,有上班族在里面精挑细选成品,有细心的小女孩在仔细盘算着用料和价钱,准备自己制作的原料。

可以想见,用本来稀奇的原料,加上别具匠心的制作,每一款成品都必是独一无二的。

而这也许正是自己制造所能带来最大的快乐吧。

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5.人寿保险的特征:

(一)生命风险的特殊性

(二)保险标的

(三)保险利益的没有量的规定。

人寿保险是定额给付性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四)保险期限长

6.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

(一)普通型人寿保险:

定期保险;

终身保险;

两全保险;

年金保险

(二)新型人寿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保险;

分红保险

7.意外伤害:

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侵害的客观事实。

8.意外伤害的界定:

(1)非本意的。

一般有三种形态:

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

发生的结果为偶然的;

原因与结果均为偶然的。

(2)外来的。

“外来的”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

(3)突然的。

“突然的”是指意外伤害的直接原因是突然出现的,而不是早已存在的。

9.健康保险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一)基本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残废或死亡,或因疾病造成的医疗费用及收入损失。

(二)除外责任------战争或军事行动;

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

10.健康保险的种类:

(一)医疗保险:

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的主要类型:

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保险;

手术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二)疾病保险---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如:

癌症、心脏疾病

疾病保险的基本特点----

(1)是一种独立险种,不必附加于与其他险种

(2)有观察期的规定,一般为180天(3)疾病的保障程度较高(4)保险期限较长

(三)收入保障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的特点:

(1)给付方式

(2)给付期限(3)免责期间

(四)长期护理保险:

指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的健康保险。

二.案例: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张某为受益人。

不久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王某意外死亡。

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若:

(1)王某生前欠其好友刘某2万元,因此刘某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2万元,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2)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

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材料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