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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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办、教育局对每位干部最后一次批复职务为准。
2、班主任津贴从总量中提取后,按各校班级数及班容量的四个档次核发到单位。
(二)分类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按学年进行,干部、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分别量化考核。
1、干部考核。
实行百分制。
(1)教育办成员(不含总校长)的考核,由教育办制定考核体系和量化标准单列进行考核;
(2)小学、中心园一把手校(园)长的考核内容和量化计分办法由镇教育办制定,并由镇教育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年度目标考核占50%,以教育办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
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占50%,主要包括考勤、工作量、工作作风、管理水平、工作成效等内容。
其他干部的考核内容和量化计分办法由单位统一制定,并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其中任课、兼课情况占绩效考核工作量的30%)。
2、教师考核。
共计105分,主要包括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师生评价等内容。
(1)考勤(1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35分)。
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和班主任工作量两部分。
①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教师满工作量标准为:
小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1-3年级每周为14-16学时,4-6年级每周为12-14学时;
音体教师每周为14-16学时;
美术、品生、品社、信息技术、健康、劳动等课程教师每周为16-18学时。
中心园教师其工作量由中心园根据相关规定自主确定。
各单位在制定具体工作量标准及确定教师个人工作量时,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将教师岗位分工以外部分及其他长期性重要教育教学工作计入工作量。
教师工作量总分值不得超过30分,若本单位出现工作量分值超过30分的情况,则本系列所有被考核人员工作量分值都要以本项单人最高分为基数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分值=30÷
本项单人最高分×
原分值。
②班主任工作量(5分):
班主任工作量根据班容量分为A、B、C、D四个档次:
小学A档(班容量45人以上)5分B
档(班容量35-44人)4分,C档(班容量25-34人)3分,D档(班容量24人以下)2分;
幼儿园A档(班容量35人以上)5分,B档(班容量25-34人)4分,C档(班容量24人以下)3分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法定职责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包括为人师表、遵章守纪、服从岗位分工、教育教学工作、育人工作、教育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情况等内容。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效果和业务奖励情况两部分。
①教育教学效果(25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实际效果,包括教学效果、育人成效、教研成效等内容。
要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适当拉大差距,业绩最低的不得超过此项分值的50%。
②业务奖励情况(5分)。
各单位要根据教师在各项业务评比中的获奖情况(其他奖励情况不得列入)和教育教学中的特殊贡献制定具体的量化标准。
此项累计分值不得超过5分,若本单位出现此项累计分值超过5分的情况,则本项所有人员的分值都要以本项单人最高分为基数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教师业务奖励分值=5÷
原累计分值。
(5)师生评价(5分)。
从教师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对工作负责任程度,为人师表等方面由单位制定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师生代表,并分别组织实施。
3、其他教职工考核。
要根据编制要求和本单
位工作特点合理设置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及岗位人数,科学确定岗位工作量,积极倡导和鼓励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任课、兼课及兼职,任课、兼课及兼职情况应纳入工作量。
此类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由各单位参照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内容包括出勤(15分)、工作量(30分)、工作表现(20分)、工作成效(30分)、师生评价(5分)等内容。
(三)公示审查。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和分配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报教育办审核。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评先选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农村边远山区教师津贴的分配,由县教育局负责。
(二)干部岗位津贴的分配。
严格按“迁政办[2010]5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各单位要在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核定下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优先确定干部岗位津贴,并与教职
工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并发放。
干部岗位津贴的月标准为:
国办学校校长、书记、乡镇教育办总校长、乡镇初中校长200元,国办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乡镇教育办视导员、支付中心主任、乡镇中学副校长、农村寄宿制小学校长170元,国办学校主任、乡镇中学主任、其他农村小学校长、乡镇成人学校校长、农村独立园园长140元,国办学校副主任、乡镇中学副主任、农村小学副校长、副园长、主任、副主任110元。
教学点负责任人按小学副校长对待。
(三)班主任岗位津贴的分配。
各单位要在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核定下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优先确定班主任岗位津贴,并采取定额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班主任岗位津贴的月标准为:
小学A档(班容量45人以
上)150元,B档(班容量35-44人)130元,C档(班容量25-34人)110元,D档(班容量24人以下)90元;
幼儿园A档(班容量35人以上)100元,B档(班容量25-34人)80元,C档(班容量24人以下)60元(幼儿园月津贴标准参照中小学比例确定的)。
各单位要根据班主任的师德水平、教育管理能力以及班级管理、教育活动、学生转化、班风建设、学风建设效果,通过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形式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方案要科学合理,考核过程要公平公开。
班主任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作为计算班主任岗位津贴的依据。
班主任月岗位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班主任月岗位津贴=班主任对应岗位津贴档次标准×
班主任考核分数÷
100。
(四)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每位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到本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单位干部、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除以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得到绩效分值,绩效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扣除单位干部、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五)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绩效考核计0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师德考评达不到合格以上标准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
生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
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
事故的;
6、本学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7、借调到系统外其他单位的;
8、解除聘用合同或停发工资的;
9、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或行政处分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六)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绩效考核分数扣除50%,并相
应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达不到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条件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并相应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因工作性质、管理体制等原因,将农村幼儿园正式教师纳入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实施范围,其考核分配办法参照农村小学教师执行。
(二)参照全额事业工资的无编人员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
围,其考核分配办法比照正式工作人员执行。
(三)执行定额工资的无编人员,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照每人每月660元的标准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四)按政策协理、退养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本人职级标准核发。
(五)经组织批准挂职锻炼、派出学习、培训、脱职进修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比照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
确因挂职锻炼、学习、培训造成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实施的,可按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干部、班主任岗位津贴和协理退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发。
2010年以后考取的脱职进修人员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当年退休(死亡)人员,按实际在岗的时间比例发放。
(七)学年中发生岗位变动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同岗位的时间比例发放。
(八)教职工休法定假和因特殊情况经教育办批准休假且自己出资代课(只限本次考核)不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的指标数据以学年内两个学
期的综合指标数据为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教育办成立了由吴春泉同志任组长,屈景滨、王忠为副组长,徐保印、贾超、赵瑞国、牛长仕、郑永、彭守刚,教师代表李海娟、朱红叶、王新艳、李瑞金、张小丽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与指导,及时研究和解决考核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民主公开,严格标准。
各单位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不同岗位、不同类别教职工的特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广大干部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力求指标科学、标准明确、便于操作。
绩效考核方案在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时,须有80%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才能通过实施。
绩效考核方案一经通过,一般不再改动;
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可对原方案进行修正,但要履行上述程序。
绩效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每位教职工,并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和申诉,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在3日内做好复核和申诉答复工作。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各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和程序,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县教育局要对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审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纠正绩效考核中的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宣传,确保稳定。
本次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是一次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让每位教职工充分认识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意义,理解相关政策,明白操作规程。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合法地反映诉求,保障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八、本方案由教育办负责解释。
附:
1、教育办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赋分表
2、学校(园)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赋分表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赋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