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装饰验收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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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以下(含
级)的装修材料上。
开关、插座安装
B1
级以上的材料上。
3.2.4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穿金属管或
级
PVC
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3.3施工现场防火和消防设施的保护
3.3.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3.3.2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3.3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3.3.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3.3.5其他防火安全规范应遵守《
GB50327
—
2001
》的规定。
3.4
验收要求和方法
3.4.1应检验所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4.2装修时是否遮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口是否通畅。
3.4.3现场检查施工场地有无消防器具。
四、
防水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节适用于卫生间、厨房、阳台的防水工程。
4.1.2防水层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
4.1.3防水施工应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质量有保证的防水材料,且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4.1.4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标准,并按设计要求做好地面泛水坡度,做到排水通畅,严禁存在积水倒坡现象。
4.2验收需要和方法
4.2.1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是渗漏多发部位,应当先作防水附加层。
4.2.2防水层就雁地面延伸到墙面,且高出墙面
300
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
1800
mm
。
4.2.3整个防水工程完毕后应做蓄水试验时间不得少于
24h
五、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5.1
5.1.1本规范中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特为:
氡(
222Rn
)、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
5.1.2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
)等国家环保标准的规定。
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5.2验收要求和方法
5.2.1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特浓度应控制在下表之内。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特浓度限值表
室内环境污染物
浓度限值
Bp/m3
)
≤200
甲醛(
mg/m3
≤0.08
苯(
≤0.09
氨
(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0.50
5.2.2应由有资格的检测机构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测。
六、给排水管道、卫生洁具、用具安装工程
6.1
6.1.1选用的管材、管件、卫生洁具及用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6.1.2管道的安装,必须横平竖直,排水管道必须畅通,各种阀门位置正确,便于使用和维修。
6.1.3给排水管道工程安装完工后应用试压泵试压,接头、阀门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渗水、漏水现象。
6.1.4浴缸、坐便器安装应在顶棚涂料(或吊顶)、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刮平整后进行;
低水箱、洗脸盆(水槽)安装应在墙面铺贴瓷砖后进行。
6.1.5卫生洁具的安装,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不得用木螺丝固定。
6.1.6卫生洁具、托架的安装须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应紧密。
6.1.7安装完的卫生洁具,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碰(砸)料。
6.2
给排水管道、卫生洁具的安装
6.2.1热镀锌管材端头接口螺纹必须纹八牙以上,进管必须多于五牙,爆牙、断丝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生料带必须绕5圈以上,麻丝应和铅油同时使用,方可接管绞紧;
绞紧后,不得朝相反方向回绞。
安装完毕后,应及时用钩钉固定。
管道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6.2.2各种卫生器具安装的管道连接件应易于拆除、维修。
排水管件连接应采用有橡胶垫片排水栓。
各种卫生陶瓷类器具不得采用水泥沙浆窝嵌,应采用瓷泥窝嵌。
6.2.3选用的卫生滇品种、规格配套,色泽整体协调,符合住户要求。
6.2.4洗面器的冷热水接头应安装在洗面器下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
6.2.5浴盆下水应对准落水管口,并密封好,严禁使用塑料软管连接,浴盆底部必须高于出水弯管。
对准落水管处的浴缸墙裙板上应留不小于200mm×
160m检查孔,装小木门。
淋浴龙头应安装在水口的同一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
龙头位置端正,碗形护罩应紧贴墙面。
6.2.6坐便器与水箱安装位置准确。
6.2.7卫生洁具与排水管、排污口连接必须严密,不得有渗水、漏水现象。
6.2.8洗脸盆、低水箱安装于墙面,应与墙面连接紧密。
6.2.9卫生洁具的安装高度宜符合表1
表1卫生洁具的安装高度
卫生洁具名称
卫生洁具安装高度
(mm)备注
坐便器低水箱外露排管式
510
自地面至低水箱底
1虹吸喷射式
470
自地面至低水箱低
2
洗脸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
3
水槽
4
妇女卫生盆
360
5
浴盆
520
6.2.10连接卫生洁具的排水管管径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连接卫生洁具的排水管管径
排水管径(
1
洗脸盆、水槽
32~50
50
坐便器
100
40~50
6.3
卫生间用具安排
6.3.1单片下班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安装时,应在镜背面的墙上铺一层三夹垫板及油毡。
6.3.1.2安装前镜背面应涂一道镜背漆。
6.3.1.3镜面可用胶粘剂粘贴于墙的三夹板上,或用压条固定于墙的三夹板上。
6.3.1.4镜面后面四周空隙应用密封膏嵌实。
6.3.2镜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镜箱底边距地面距离不应小于1000
6.3.2.2
镜箱固定或挂装于墙面时,应钻孔、嵌入木塞(或塑料螺管),用木螺钉固定牢固。
6.3.3
毛巾架、毛巾杆、浴巾架等安装除特殊要求外,一般应按下列规定:
6.3.3.1
毛巾杆安装高度距地面
1000
~
1200mm。
6.3.3.2毛巾架在墙面上固定应牢固,固定处应平整、洁净。
6.3.3.3浴巾架安装于浴缸上方的墙面上,距地面1600
6.3.4
浴缸拉手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3.4.1
浴缸拉手装于浴缸上方侧墙上,不水平、斜向、垂直三种安装方式,应根据住户要求确定。
6.3.4.2三种安装方式的最低固定点距地面为600
6.3.4.3
浴缸拉手安装在墙面上,固定应牢固,固定处应平整、洁净。
6.4
工程验收
6.4.1
管道、管件、卫生洁具及用具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6.4.2
产品品种、规格、色泽等应符合住户要求。
卫生洁具用用具安装后应无损伤,外表光洁。
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
6.4.3
阀门安装端正,开关应灵活。
6.4.4
经通水试压,所有管道、阀门、接头无渗水、漏水现象
七、电气工程
7.1
7.1.1电气器材质量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7.1.2暗线敷设用护套管应用PVC阻燃管或金属管,明线敷设应采用PVC阴燃线槽。
7.1.3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高在接线盒或分线盒内。
7.1.4导线应按用电负荷大小合理选择截面。
穿管敷设照明电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电话线应采用1.0mm2的绝缘铜线,空调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铜线,电视射频线应采用75Ω同轴电缆线。
7.1.5电源线、电视线、电话线不得混装在同一护套管中。
7.1.6工作零线与相线截面应相等,具有相同的绝缘水平。
7.1.7插座应尽量采用安全插座,暗装开关、插座、接线盒中的线头应留足150mm。
7.1.8同一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得超过8根,电线总载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7.2
安装施工
7.2.1开关、插座安装施工要点;
7.2.1.1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150-200
mm,距地面高度宜为
1300-1600mm
;
落地插座应选用安全型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大于
150mm
7.2.1.2
并列安装的开关、插座距离地面高度应一致,专用接线盒四周不应有空隙。
盖板应端正,紧贴墙面,安装牢固。
7.2.1.3
相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接地线就应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7.2.2
灯具安装施工要点:
7.2.2.1
灯具固定应牢固,吊灯灯具重量大于
3kg
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
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
1kg
时,灯线不应受力,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7.2.2.2
灯具(包括吸顶灯、花灯、吊灯、壁灯、射灯等)的安装应接灯具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
7.2.3
吊扇安装施工要点:
7.2.3.1
吊扇距地高度不得低于
2300mm,吊扇挂钩应安装牢固,挂钩直径不应小于悬挂销钉的直径,均不得小于
8mm
7.2.3.2
吊扇悬挂销钉应装设防震橡胶垫;
销钉的防松装置应安全、可靠。
运转时扇叶不应有明显颤动。
调速开关应与吊扇配套,接线正确。
7.2.4
壁扇安装施工要点:
7.2.4.1
壁扇防护罩应扣紧,壁扇固定可靠。
盍明扇叶和防护罩均不应有明显的颤动和异常声响。
7.2.4.2
运转明扇叶和防护罩均不应有明显的颤动和异常声响。
7.2.4.3
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1800mm
7.2.5
脱排油烟机安装施工要点:
7.2.5.1
脱排油烟机应用膨胀螺栓固定在墙面上,机体下表面距灶具高度宜为
800mm
7.2.5.2
脱排油烟机安装施工时,应满足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7.3
7.3.1
电器通电试验、灯具试亮及灯具控制性能良好。
电气器件、设备的安装牢固、平整。
7.3.2
开关插座、终端盒等器件外观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牢固、平整,无漏电隐患。
7.3.3
工程交接验收时,应向住户提交下列资料:
7.3.3.1
灯具、安全开关、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
7.3.3.2
配线竣工图,图中应标明暗管走向(包括高度)、导线截面积和规格型号。
八、
抹灰工程
8.1
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
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8.2
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面
的要求。
表
:
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验收方法
量具
测量方法
表面平整度
≤4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立面重直度
托线板
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
阴阳垂直度
阴阳角方正度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8.3
用小锤轻轻敲击检查有无空鼓声,每处空鼓而不裂的面积不大于
200cm2
为合格,倒数检查。
8.4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内高外低,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
10mm
九、
镶贴
9.1
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
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
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9.1.2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5m2墙面内的空鼓面积应小于
200
m2。
9.1.3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的规定。
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石材
墙面砖
量具
表面平整度
≤2.0
≤2.0
靠尺、楔形塞尺
每室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垂直度
≤3.0
1m
阳角方正
方尺、楔形塞尺
接缝高低
≤0.5
≤0.5
游标卡尺
接缝平直
拉线、钢直尺
缝隙宽度
≤1.0
钢直尺
9.2
地面镶贴
9.2.1
基本要求同
9.1.1
9.2.2
用小锤在地面上全数轻轻敲击,允许空鼓面积不大于
3%,且单块空鼓面积不超过
20%
9.2.3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要求,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9.2.4
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埋石等厚重的材料。
9.2.5
地面镶贴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地面镶贴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量具
测量方法
2m
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钢直尺和楔形塞尺
接线、钢直尺
钢直尺
9.3
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十、木制品
10.1
壁橱及吊橱
10.1.1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
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门尖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0.1.2
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6
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
验收方法
壁橱吊橱
≤1.5
楔形塞尺
每橱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
垂直度
线锤
对角线长度
(橱体、橱门)
注:
本表指标以
为基础,超过
以百分比类推。
10.2
护墙板
10.2.1
护墙板表面应光洁,棱面光滑,无长刺和飞边,本纹朝向一致,缝口紧密,板面间缝隙宽度均匀。
护墙板应安装牢固,上沿线水平无明显偏差。
护墙板阴阳角应垂直,阳角应呈
45
℃
角连接,采用目测及手感的方法验收。
10.2.2
护墙板的尺寸偏差及验收应符合表
7
护墙板的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上口平直度
≤3
5m
拉线
面板垂直度
≤2
线锤和钢直尺
靠尺和塞尺
面板间隙宽度
10.3
木地板
10.3.1
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和行刺等现象。
木阁栅应灯固,间距应符合要求。
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
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
8
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0.3.2
本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本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
长地板
靠尺、楔形塞尺
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
拼花地板
四面企口地板
缝隙宽度
≤1.0
每室至少测量三处、取最大值。
拼花预制块
≤0.2
地板接缝高低
本表所列允差适用于柚木、柞木、水曲柳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10.4
细木工
10.4.1
表面光滑,线条顺直,楞角方正,不露钉帽,无刨痕、毛刺、锤印等缺陷。
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接缝严密,与墙面贴紧,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0.4.2
细木制品安装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9
细木制品安装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允许
窗台板窗台盒
两端高低差两端距窗洞长度差
水平尺和楔形塞尺
全数检查
钢卷尺
踢脚板、顶角线
拉线、钢卷尺
门、窗套
十一、
门
窗
11.1
铝合金门窗
11.1.1
材料要求和验收方法
铝合金型材的壁厚规格宜不小于
1.4mm,门型材的壁厚规格宜不小于
2.0mm
检验时,壁精度
0.02mm
游标卡尺测量。
11.1.2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法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门窗安装必须牢固,横平竖直,高低一致,窗框与洞口之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
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
门窗应开启灵活,无倒翘,无阻滞有反弹现象,关闭后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五金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外观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涂膜大面平整光滑,厚度均匀,无气孔。
外门外窗应不渗漏水。
检验时对照设计图纸和文件,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
11.1.3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10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项
目
门、窗槽口对角线之差
≤
2000
±
2.0
用钢卷尺测量,随机抽查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
〉2000
3.0
门、窗槽口对边之差
门、窗框扇搭接宽度差
2m2
1.0
〉2m2
1.5
门窗框(含拼樘料)垂直度
用线锤和水平靠尺随机选一扇测量
门窗框(含拼樘料)水平度
用水平靠尺,随机选一扇进行测量
门窗开启力,N
60
用
100N
拉力测试仪抽查不少于二扇,取最大值。
门窗横框标高
用钢卷尺任测二处,取最大值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用线锤和钢卷尺任测2处,取最大值
双层门窗内外框(含拼樘料)中心距
用钢卷尺任测二处,取最大值。
11.2
塑料门窗
11.2.1
材料要求及验收
当门、窗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的壁厚不小于
1.2mm
11.2.2
基本要求及验收方法同
8.1.2
11.2.3
塑料门窗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11
塑料门窗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
测量
方法
门窗框槽口对角线
≤2000
3m
每室随机测二处,取最大值。
≤5
门窗线(含拼樘料)垂直度
线锤和水平靠尺
水平尺
线锤、钢直尺
本表所列量具精度均为
1mm
11.3
木门窗
11.3.1
木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
12
木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托线板和钢卷尺
框对角线长度差
框与扇、扇与扇接触处高低差
用钢直尺和楔形塞尺
门、窗扇与框的留缝宽度
门窗与地面留缝宽度
内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