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政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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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年审年检制度改革工作;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督查;
制定规范县政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对县政务服务分中心、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拟订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目录方案,统筹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
负责协调、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基层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开工作;
牵头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负责指导和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管办设5个内设机构;
包括:
综合科、协调督查科、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指导科、政府信息公开科和行政效能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蒲江县2015年第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审定会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实施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建设容纳400人就餐餐厅,建筑面积108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060,000,00元,其中土建部分费用3,560,000,00元,厨具及餐桌采购费用500,000,00元。
该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动工修建,截止2016年12月该项目结算资金为:
3,595,698,00元,已支付金额2,576,102,00元,未付金额为1,019,596.00元(工程竣工审计还未完成)。
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已于2016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为了全面提高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动工修建,2016年8月9日竣工验收,项目已于2016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蒲江县财力的不断增强,财政支出规模同步扩大,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节约有效,越来越成为政府及公众关注的焦点,成为财政改革的热点。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说明及评价方法
1、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
(1)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
(2)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原则;
(3)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
2、本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成都市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3)《2017年蒲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和《2017年蒲江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
(4)《食堂服务外包月考核评分表》;
根据上述原则和依据,我们主要采用了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兼以历史动态比较法和定期问卷调查法的评价方法。
3、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根据《2017年蒲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和《2017年蒲江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设定被评价项目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项目决策:
含绩效目标(10分)、预算编制(20分)两个二级指标(权重30分);
(2)项目管理:
含资金管理(10分)、财务管理(5分)、组织实施(15分)三个二级指标(权重30分);
(3)项目效果:
含产出(15分)、效果(15分)和群众满意度(10分)三个二级指标(权重4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评价组织在该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确定绩效评价总体方案,根据《2017年蒲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和《2017年蒲江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确认评价方法和相关数据表、问卷调查表;
向被评价单位发出项目评价资料清单,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数据分析,指导被评价单位完成《“餐厅及配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培训绩效评价工作人员。
2、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到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选定的现场评价点开展现场评价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实地勘察、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被评价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及项目效果等方面情况;
收集相关数据完成现场评价核对工作记录、指标表、数据表及问卷调查,并及时报送项目负责人审核。
3、分析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项目评价组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和现场评价情况汇总相关数据,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形成评价初步结论;
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正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
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见项目主管部门和蒲江县财政局交换意见,根据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再次复核修改报告,在此基础上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决策依据说明
(1)《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蒲发改审批[2015]86号;
(2)蒲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21日《蒲江县2015年第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审定会会议纪要》。
2、项目实际完成绩效目标分析
为改善政务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条件,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计划修建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容纳400人就餐餐厅,其面积1088平方米。
我办按照机关餐厅标准进行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了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全面提高机关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分析
根据蒲江县2015年第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审定会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实施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4,060,000.00元,其中土建部分费用3,560,000.00元,厨具及餐桌采购约500,000.00元
(1)项目资金分配决策依据
根据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蒲发改审批[2015]86号、蒲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7月21日《蒲江县2015年第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审定会会议纪要》、签订的建设合同书、签订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同、造价查询合同、监理合同、房产测绘合同、燃气报警合同、食堂餐具及桌椅采购预算。
(2)项目资金分配方法及过程
蒲江县政管办委托成都市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实施此项工程。
成都市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如下公司签定合同:
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合同96,000.00元;
四川华川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施工图审查3,500.00元;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查询费11,442.00元;
四川华宇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费74,827.00元;
成都恒正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
房产测绘费6,100.00元;
成都开远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建筑测绘费8,000.00元;
四川汇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合同金额2,834,379.00元;
成都君正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厨房设备采购费426,500.00元;
成都市永亨实业有限公司:
餐桌椅采购134,950.00元。
(二)项目管理
1、项目资金计划、到位说明
该项目款由蒲江县财政局分别于每年通过大平台拨付;
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始动工修建,截止2016年12月该项目使用资金为2,576,102.00元,其中2015年使用资金372,463.00元,2016年使用资金2,203,639.00元。
2016年使用资金明细:
支付工程款1,602,186.00元;
支付设计费9,600.00元;
支付监理费52,378.00元;
支付房产测绘费6,100.00元;
采购厨具及桌椅533,375.00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说明
此项目由蒲江县政管办委托成都市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实施;
通过蒲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相应的招标和比选;
项目款项以成都市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相应附件审核后通过大平台支付。
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政府对厨具及餐桌采购预算约500,000.00元,实际厨具及餐桌结算金额为561,500.00元,超预算61,500.00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厨具及餐桌采购实际支付金额533,375.00元。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说明
蒲江县政管办财务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资金的申请和拨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较好地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1)蒲江县政管办未对此项目进行专账管理。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蒲江县政管办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由蒲江县政管办委托成都市青蒲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理实施。
经检查发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2月27日,合同工期为120天”。
工程实际开工时间是2015年11月13日,实际竣工时间是2016年8月9日,工期为269天,工期超合同约定。
(2)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2016年8月9日进行了工程验收,截止2017年7月27日未见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分析
2016年12月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已按项目计划完成。
2、项目质量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实地查看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3、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分析
对照预定进度计划,2016年12月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进度。
(二)项目效果分析
1、功能实现方面
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均按照规范化建设,为工作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就餐环境。
2、受益群体满意度等分析
我们对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项目本身和受益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发出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
(1)餐厅及配套项目满意度统计:
评价“好”的人数为11人,评价“较好”3人,评价“一般”4人,评价“差”2人;
(2)餐厅受益对象满意度统计:
评价“好”的人数为10人,评价“较好”3人,评价“一般”4人,评价“差”3人;
影响结果已反映到评分表中。
五、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1、存在的问题
(1)未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设立专账或辅助核算科目。
2、产生的影响
未实行专帐核算,难以准确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我们的建议
按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专帐或设立辅助核算科目进行专账核算。
(二)个别项目资金使用超标
1、存在问题
蒲江县2015年第一次政府投资项目审定会会议纪要,“原则同意实施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厨具及餐桌采购约500,000.00元”。
厨具及餐桌采购结算金额为561,500.00元超预算61,500.00元。
未严格按立项要求进行工程项目,造成工程项目价格超标。
按相关的规定更改计划,并审批。
(三)未按合同约定实施工程项目
1、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2月27日,合同工期为120天。
工程实际开工时间是2015年11月13日,实际竣工时间是2016年8月9日,工期为269天;
2、产生的影响:
违反了《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的规定;
3、我们的建议:
查明工程延期的原因,明晰责任,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发生。
(四)未按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竣工审计
蒲江县政务服务中心餐厅及配套建设项目2016年8月9日进行了工程验收,截止2017年7月27日未见工程竣工验收审计报告;
违反了《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四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定期报送项目建设情况;
在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或者试运行期满后三个月内,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或者工程结算审计。
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们根据《成都市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2017年蒲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和《2017年蒲江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对蒲江县政管办“餐厅及配套”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效果三个方面进行了评价打分,具体如下:
标准分值30分,评价实际得分30分;
标准分值30分,评价实际得分23分;
标准分值40分,评价实际得分38分。
综上所述,蒲江县政管办“政务中心餐厅及配套”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分。
附:
“餐厅及配套”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打分情况表
四川锦程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四川.成都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