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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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构筑物算至构筑物本身的顶端高度(不包括避雷针、航标指示灯);
(6)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六、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超高增加费等,是按整体工程考虑的。
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按建筑80%,装饰20%分别计算。
七、本定额除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单层建筑物檐高20m、多层建筑物6层(不含地下室)以编制,单层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上、多层建筑物在6层(不含地下室)以上的工程,其降效应增加的人工、机械及有关费用,另按本定额中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计算。
八、本定额注有“×
×
以”或“×
以下”及“小于”者,均包括×
本身;
“×
以外”或“×
以上”及“大于”者,则不包括×
本身。
定额说明中未注明(或省略)尺寸单位的宽度、厚度、断面等,均以“mm”为单位。
九、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场外土方运输等四节。
二、土壤及岩石分类:
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
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
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
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四类土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
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代表性岩石
极软岩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软质岩
软岩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较软岩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硬质岩
较硬岩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微风化的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
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温度在0°
C及以下,并夹含有冰的土壤为冻土。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
3倍底宽为沟槽;
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
超出上述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0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
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六、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
七、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
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人工挖一般土方、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6m<
深度≤7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
7m<
深度≤8m,按深度≤6m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52;
以此类推。
3.挡土板人工挖槽坑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
4.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6.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0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8.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八、土石方运输:
1.本章土石方运输是按施工现场至弃土场考虑的,运输距离以25km以考虑,运距在25km以上另行计算。
2.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3.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计算。
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
坡度(%)
5~10
≤15
≤20
≤25
系数
1.75
2.00
2.25
2.50
九、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
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挖填土方厚度>
±
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十、基础(地下室)周边回填材料时,执行“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一节地基处理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90。
十一、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它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回填、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按下表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虚方
松填
天然密实
夯填
土方
1.00
1.20
1.30
1.50
0.83
1.08
1.25
0.77
0.92
1.15
0.67
0.80
0.87
石方
1.18
1.54
0.85
1.31
0.65
0.76
—
块石
1.43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
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毛石、方整石基础
25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40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150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400(自防潮层面)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自防水层或防腐层面)
支挡土板
100(另加)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计算(只计算一面);
独立基础按0.45m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4.基坑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道材质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500
≤1000
≤2500
>
2500
混凝土管、水泥管
500
600
700
其他管道
300
四、基础土方的放坡:
1.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表
土壤类别
起点深度(>
m)
放坡坡度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基坑作业
基坑上作业
沟槽上作业
一二类土
1:
0.50
0.33
0.75
0.5
0.25
0.1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计算。
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
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计算。
(2)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的井池)计算。
下口直径或边长>
1.5m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计算。
九、挖淤泥流砂,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面积计算。
十二、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2.基底钎探,以垫层(或基础)底面积计算。
3.原土夯实与碾压,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面积计算。
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单位:
m3/m)
管道
公称直径(mm以)
800
1000
1200
1500
混凝土管及钢筋混凝土管道
0.60
1.45
其他材质管道
0.22
0.46
0.74
(3)房心(含地下室)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三、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体积(折合天然密实),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
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运。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和基坑与边坡支护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2.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插法计算消耗量。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3.填料桩、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0,损耗率为2%。
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0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项目计算;
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
(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其余不变。
5.注浆桩
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
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调整。
6.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7.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
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
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斜度>
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9.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1.15。
10.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项目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
11.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在≤6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消耗量按乘以系数1.25计算。
12.本章凿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其他不变。
(2)现场制作的型钢桩、钢板桩,其制作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项目。
(3)定额未包括型钢桩、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
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
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
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
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5.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6.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围以面积计算。
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
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
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
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0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
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锚头制作、安装、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4.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围,以面积计算。
5.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第三章桩基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打桩、灌注桩两节。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不另行计算。
五、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灌注混凝土量。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项目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200m3
钻孔、旋挖成孔灌注桩
150m3
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