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维修资质基本评审条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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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人可身兼质量检验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两职,但必须同时具备两职的资格。
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不可兼任质量检验和安全检查人员。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员、技术人员、质量和安全人员、作业人员用工符合劳动用工政策要求(合同、保险等)。
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要求判为不符合。
技术负责人
2.2应在本单位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技术负责人,其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掌握政策法规与标准情况等,应能满足规则和《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技术人员
2.3各类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中质量检验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配置数量等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作业人员
2.5各类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其资格应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的规定。
全体雇员
应符合国家劳动政策用工要求(合同、保险等)
现场查看文本原件核实。
不满足要求判为不符合。
#3.
基础设施提供
工作场所
3.1企业应具有满足电梯维修或维保需要的工作场所,且维护完好。
办公场所应满足相应级别的规定。
按企业申证范围检查工作场所的最大能力。
按申证范围,检查其现有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施工能力。
现场任意抽查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各3台,其施工能力通过现场施工进行验证。
现场核实检查其现有检测设备的检测能力。
抽取2-3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验证检测设备能力。
对不满足评审要点中的申证规格要求的判为不符合。
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
3.2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规定的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
3.3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应与施工能力相适应。
3.4施工设备和工艺装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工艺要求。
检测设备
3.5企业应具有满足《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规定的检测设备。
(对于装配型企业,必须有成品检测设备)
3.6检测设备应与施工能力相适宜。
3.7检测设备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检验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的考核评审
1.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总
要
求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存。
1.1企业应形成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文件、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文件;
这些文件应经过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1.2质量安全方针和质量安全目标应包括安装工程质量改进、安全施工改进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内容;
全体员工应理解质量方针和安全方针。
1.3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应分解到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
应可测量;
应与质量方针和安全方针保持一致。
1.4企业应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手册》和《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至少应包括:
a)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安全管理手册》至少应包括:
a)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增、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b)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度;
b)各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c)为安全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d)安全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通过审查企业的正式文件和座谈寻找客观证据。
1.不符合---
a)未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无效;
c)未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d)质量目标未进行分解;
e)未提供质量手册;
f)缺少规定的程序文件;
g)缺少大部分过程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1.5企业应建立(质量与安全并重):
a)文件控制程序;
b)记录控制程序;
c)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d)质量问题控制程序;
e)不安全因素控制程序;
f)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g)质量事故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h)安全事故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6企业应明确施工方案编制、外采购部件、施工、质量检验和服务等过程,并建立为确保上述过程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1.7针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外包过程,应明确对其实施控制的要求。
2.质量与安全
管理职责
职责、权限管理者代表管理评审
2.1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机构及其职能分配;
应以文件形式明确企业内部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
文件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
2.2各岗位有关人员应了解其职责。
2.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指定管理者代表;
应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2.4管理者代表应了解并履行其职责和权限。
2.5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企业规定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
评审结果应包括与体系有效性的改进或服务的改进或资源需求的变化;
应保存管理评审的记录。
检查文件规定,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主要岗位有关人员集中或分别座谈了解职责沟通及履行情况。
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座谈了解管理评审情况并检查管理评审记录。
a)无文件规定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
b)各岗位人员不了解其职责、权限;
c)未进行管理评审或管理评审结果无改进决定。
3.
文
件
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
3.1文件控制程序应规定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回收、更改、借阅等控制要求。
3.2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授权人批准;
应保证文件中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3.3文件更新应得到再次批准并按企业的规定进行更新。
3.4应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3.5文件应清晰、易于识别。
3.6作废文件应进行适当的标识。
3.7外来文件应能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发放;
检查文件控制程序。
分别在文件管理、使用部门各抽3-5种文件检查程序执行情况。
a)文件控制程序不符合要求;
b)文件的审批、发放、回收、更改未按程序执行。
4.
对合同工程或服务要求评审
企业应确定并评审合同中对工程或服务的要求
4.1企业应确定合同中对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要求。
包括: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服务的要求;
b)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与工程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企业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4.2企业应评审合同中对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要求。
包括确保:
a)在企业向顾客做出提供工程或服务的承诺之前进行;
b)企业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3评审的结果应保存。
抽查合同和评审记录
1.不符合---未对合同中的工程或服务要求进行确定和评审。
2.有缺陷----除上述不符合外的未满足要求的情况。
5.
维修或
维保方案
#维修或维保方案
设计和实施
5.1企业应确定与工程或服务要求有关的设计输入。
5.2设计输入应包括: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可参考的适用信息;
5.3企业应具有《基本条件》中相应级别规定的法规及标准;
5.4企业应对每项工程或服务形成完整的施工方案设计。
5.5施工方案应:
a)符合有关法规、标准要求;
b)技术文件的绘制、标注、技术指标、编号、图面质量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尺寸及公差、技术要求等应明确、合理,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则);
c)给出指导采购、施工和服务的适当信息;
d)包含或引用工程或服务接收准则;
e)规定对工程或服务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条件;
f)实施前得到批准。
检查企业申报的不同类型的最大规格工程或服务的施工方案文件应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
检查所有申证覆盖的工程或服务图纸应齐全。
抽某工程或服务的施工方案文件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输出的要求。
a)企业申报的不同类型的最大规格工程的施工方案文件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方案控制(行业联合施工方案的工程可不检查设计输入、施工方案评审、施工方案确认文件);
b)设计输出文件主要性能参数未满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
方案评审
5.6企业应对方案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
5.7方案评审应确保:
a)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职能的代表;
b)评审记录应予以保存。
方案确认可以提供不同类型的最大规格工程或服务的型式试验报告。
3.申证覆盖的工程图纸中,某规格缺总图或部装图或5%以上零件图时,发证时不能覆盖该规格。
4.未对最大规格的工程进行施工方案确认需降规格发证。
6.
安全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企业应确定并评审合同中对工程或服务的安全要求
6.1企业应确定合同中对工程或服务的有关安全要求。
a)与工程或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b)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服务的要求;
c)企业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6.2企业应评审合同中对工程或服务的有关要求。
6.3评审的结果应保存。
7.
采购
企业应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7.1企业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7.2企业应根据上述准则评价和选择供方。
7.3评价记录应予以保存。
7.4采购信息(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应充分与适宜地表述拟采购的物品,适当时包括:
a)对采购物品的要求;
b)对采购物品生产过程、生产方法、加工设备的认可要求;
c)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7.5企业应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批。
7.6企业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物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检查企业是否确定了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抽查重要零部件的供方档案,确定评价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采购文件并在企业的现场进行核实,确认重要零部件是否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抽查采购文件,确定其是否充分、适宜且经过批准。
抽查重要零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进货检验记录,确定其是否按规定进行。
a)未对供方进行评价;
b)重要零部件未在合格供方中采购;
c)对重要零部件未按规定进行型式试验和进货检验。